抄襲和借鑒分界線在哪裡?

最近熱議《舌尖上的中國》第二季第一集部分橋段是否涉嫌抄襲《人類星球·叢林》?
但是私認為當別人擁有優勢或正確時,向別人學習借鑒是件值得提倡的事,內在難學,學外在也是可以的,然後在此基礎上發展出自己的路線不是件好事嗎?
想當年韓國車猛抄歐美車外形,開始為人詬病,而後不也走出了自己的道路嗎不是;
想當年華為直接拿思科貼牌,而今發展起來不也自主研發成為業界楷模了嗎;
雖然鼓勵自主創新,但當自己沒有優勢的時候抄別人就是不道德的嗎?
抄襲和借鑒分界線在哪裡?


[我對題意的理解]

題意(或者說公識),彷彿「抄襲」必是違法的,「借鑒」則沒有法律或道德上的阻障。這完全是漢語言文字的「褒貶性」造成的!

從著作權法(版權)的法律語境解讀,「抄襲」應被拆解為「違法-複製」,「借鑒」可以拆解為「合法-演繹」。而「複製」還是「演繹」本身均是中性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也沒有法定免責事由,擅自實施受專有權利控制的行為(複製行為或演繹行為)均可能違法。這樣說,「借鑒」也有可能是不道德的!

[回到答題部分]

「抄襲(違法-複製)」與「借鑒(合法-演繹)」均是對原作品的「再現」,但兩者是截然不同的行為。

[複製]

複製行為不符合作品「獨創性」的要求,經複製產生的產物為原作「複製品」而非作品。

所謂獨創性,即:(獨)要求勞動產物存在一般人使用一般眼光便能區分的顯著差異;(創)要求勞動產物存在一定程度的獨立的美感。

拿《舌尖上的中國
第二季第2季》飛魚鏡頭和BBC拍攝的鏡頭作為例。從(獨)的要求考察,兩個鏡頭確實存在肉眼可區別的差異。《舌尖》通過後期編輯,將BBC原鏡頭作了簡單的翻轉,這是一眼即見的視覺變化,應當說達到了(獨)的要求。但從(創)的要求來看《舌尖》的這兩個鏡頭,這種通過最為簡易的編輯手段達到的差異,並未給觀眾帶了顯著的、全新的美感上的差異,因此無法滿足新作品(創)的要求。因此,《舌尖》的「再現」行為只能屬於「複製」。

[合法的抄襲]

通過《舌尖》編導組的披露,承認了原拍攝者的身份(署名權),又未加醜化,同時這兩個鏡頭已經獲得BBC的付費授權。那麼從「道德(法律)」層次上說,這種「抄襲」不當被道德譴責,反而當被尊重。

[演繹]

演繹行為是在原作「獨創性」的基礎上,加入了新作者的新的「獨創性」內容,其產物是全新的作品。

所謂的在[原作「獨創性」的基礎上],存在兩種情形。

第一種,是在原作品的「表達」基礎上完成再創造。還拿《舌尖上的中國
第二季第2季》飛魚鏡頭為例,如果《舌尖》利用BBC節目的原鏡頭再編輯,其編輯方式新穎、獨特,其剪輯效果形成了與原作較大差異的、獨具觀賞性的鏡頭,那麼《舌尖》的飛魚就是新的演繹作品。極端的例子還是《無極》到《饅頭》的變化。

第二種,是在原作品的「結構、思想、創意」基礎上完成再創造。例如《舌尖》第一季第一集,傳說該集取BBC某紀錄片的創意和敘事結構而拍攝。這種行為,沒有任何法律上的阻礙,在社會道德層面,一般也不會受到大眾指摘。極端的例子還有我國電視劇不斷翻拍《白蛇傳》,各類電影電視劇僅借取(借鑒)傳統《白蛇傳》的基本人物和關係設定(青、白、許、海四人)和基本情節(斷橋相遇、端午現形、白蛇盜草、水漫金山)。對於觀眾而言,各類「白蛇」顯然都是各自獨立的作品。(當然此例有不妥之處,因「白蛇傳」早已超過版權保護期限,人物設定、基本情節等是屬於「思想」還是「表達」不同認識)。

[違法的借鑒]

應當注意的是,「借鑒」(演繹)完全存在違法的可能性,未經原作品著作人許可的「借鑒」行為,雖「再現」、「重現」的新作品享有獨立的著作權,但不妨礙其侵犯原作品著作權人的侵權行為成立。


之前正好看到過一篇關於影視作品創作上的,不知道用不用的上,搬磚,原文地址:迷離的鴻溝:原創、借鑒與抄襲
...................................................................................................................分割線..............................................................................................................................................

迷離的鴻溝:原創、借鑒與抄襲

文 / 余 飛


現在創作一部作品,要說所有的元素別人都沒用過,這個幾乎不可能了。現在所說的原創,應該是立意、創意、結構、人物、人物關係、核心事件、橋段、細節、台詞,各種元素全都有可能是別人用過的,但是我們把它拿過來重新進行整合,形成了一個貌似與別人不一樣的作品。雖然裡面大部分元素都能通過曲折的邏輯關係找到原始出處,但是你做完了以後,別人看起來好像不一樣。這可能是目前比較典型的原創類型。


從這個角度來講,區分什麼是原創什麼是抄襲就非常重要了。很早就聽說「故事講完了」,那我們怎麼往下講?鑒定方法是:就算是從別人那裡借鑒過來的,從別人的元素生髮出來的,但講出來之後還會讓人有與眾不同的感覺,甚至別人看不出是從那個地方來的。


但是,借鑒別人的東西,這個度在哪兒?原創之初,必須把握好這個度,把握不好,就是抄襲。我們從劇本創作最重要的幾組元素出發具體討論一下,試圖能有一個標準。


第一組元素:立意與創意

立意和創意兩個元素,是作品的靈魂與個性之所在。立意有時候是可以借鑒的,但是創意是不能輕易借鑒的。

奧斯卡獲獎影片《美麗人生》的立意大概可以說是「用一種比較歡樂的手法來表現一種悲慘的現實」。這個立意其實我們很多地方都可以用,「長歌當哭」,古人創造的這個詞,或多或少就有點這個意思吧?


另外,我在自己創辦的電子雜誌《編劇別動隊》第十期《查理人生中最美好的五個時刻》里講到過一個公式:如果A要來臨,那就竭力去渲染「反A」的氣質來更反襯A的極致。其實與《美麗人生》的這種立意邏輯異曲同工。


所以說,這種立意中隱含的邏輯關係,我們是可以變通之後用到很多題材上去的。


但是與立意相匹配的創意,就涉及到具體的方式、方法,就是需要迴避的東西。比如說:《美麗人生》的原始創意是一個父親在納粹集中營以騙他的孩子說這是做遊戲的方式,來迴避他這個苦難的生活,最後父親遇害了,但孩子一直保持歡樂的遊戲心態得到了拯救。


這個創意就不能借用!


如果你寫一個作品,說一個父親在日本的集中營裡面,帶著孩子,騙他說做遊戲,讓孩子不蒙受心理陰影,最終獲救了——那這個太明顯了,一看就知道是抄的。

所以,在第一組元素里,我認為立意是可以借鑒的,但別人獨特的創意要是簡單借鑒那就屬於抄襲了。


第二組元素:目的與事件


目的,顯然就是我們這一塊戲(可以是數集、一集、幾場甚至一場)要實現的任務。比如說要讓一個人死,這是一個目的,同時要匹配一個事件來完成。也就是說,目的是讓一個人死,事件是怎麼讓這個人去死?


比如《英國病人》:目的是要讓女主人公死去。讓她死的事件是什麼?

影片中設計的具體事件是:她已經身受重傷,沒法兒移動的時候被放在一個黑暗的山洞裡,靜靜地等待著她的情人到外面找人救她,結果她的情人被當作間諜抓起來再也回不來了。她只能緩慢、孤寂、恐懼、絕望地死去,而她的情人,只能在監牢中忍受百爪撓心之痛楚。

這個很明顯,「讓一個女人死」這個目的我們都可以用,想弄死一個人這在很多戲裡都有,這個目的我們借鑒不可能說是抄襲。


但是,《英國病人》里讓女主人公死去的具體設計非常震撼人心,而且具有其獨創性,世人皆知,你就不能再簡單借用了。

所以,目的是可以借用或借鑒的,但是為了實現這個目的而設計的具體事件你不能借用,借用就成抄襲了。


第三組元素:人物與人物關係


人物和人物關係的設計,比如說《家有九鳳》,這是一家人有九個孩子,你說這個人物關係可以借鑒嗎?肯定是可以借鑒的,因為我們有《八兄弟》,《八兄弟》跟《家有九鳳》其實是同樣的人物關係。


人物的設計也是可以借鑒的。比如說《亮劍》寫的李雲龍,其實有很多跟風借鑒,寫這種比較有個性的軍旅人物的。你不能說人家抄襲了你的人物設計。


所以,人物和人物關係都是可以借鑒來用的,但是這兩個元素不能同時借鑒。

如果你既用了別人設計的這個人物形像,又用了人家的人物關係,這種對應關係一般來講是有排他性的,你就會涉嫌抄襲。


比如,你用了《家有九鳳》這九個女性人物的特點,同樣的性別,同樣的人,同樣的個性;同時又用了這九個人的關係,也是姐妹關係——兩相重疊對應,不判你抄襲都難。

人物與人物關係,你只借鑒其中一個元素——當然我們說借鑒一個元素,並不是完全把別人的生搬過來用,只是說在他的基礎上借鑒、啟發自己按此邏輯來設計——這是可行的。


第四組元素:核心事件和結構


核心事件跟剛才說的目的與事件不一樣,核心事件是全劇或者一集裡面的主要事件,這個事件會直接推動整個故事的發展。


比如《溫州一家人》這樣的戲,一個賣了家產去城裡拾荒的農民,他在城市的奮鬥過程——這個核心大事件,可不可以借用?


可以。


在我與李曉兵老師合作的《外鄉人》裡面,其實就有類似的人物和故事,沒有人會認為這兩者之間有抄襲關係。


另外,《溫州一家人》里設計的一個小姑娘不遠萬里到國外去奮鬥的故事,這種大事件可不可以借用?當然也可以,《北京人在紐約》里,就能找到這種故事的影子,但這兩者之間也沒有人認為是互相抄襲的。


這種核心事件,這種大的目的事件,我們都是可以借用的。


與它相關的另外一個元素是結構。


同樣的核心事件,你要用什麼樣的結構來講述這個故事?這是個敏感問題。

比如《溫州一家人》是分兩條線講這個故事,這是比較的獨特的,一個國內,一個國外,分兩條線同時展開來講。


這種結構方式並不是獨一無二的,肯定也有別人這樣寫過。你要借鑒這種結構方法,也沒有問題。

但是,如果你既用了「父親逼女兒離家苦讀,自己拾荒奮鬥」這個核心事件,同時又用了國內、國外兩條完全不相干的結構方法,這就顯而易見是抄襲了。


所以,核心事件可以借鑒、結構方式也可以借鑒,但是這兩個元素不能同時借鑒。否則就有抄襲之嫌。


第五組元素:細節和台詞


他人獨有的細節和台詞,這兩個元素我認為是完全不能借鑒的。比如「不拋棄、不放棄」這樣的台詞,除非你標明是引用,否則你能直接用嗎?肯定不能。


「曾經有一份真誠的愛情放在我面前,我沒有珍惜,等我失去的時候我才後悔莫及……如果非要在這份愛上加上一個期限,我希望是……一萬年!」


這樣的台詞,你也只能標明是引用,或者是惡搞,如果你說這是你的原創,誰會認同呢?


再比如像電視劇《貧嘴張大民的幸福生活》里,張大民的母親,一上火就從冰箱里拿出幾塊冰來嚼,這個細節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


電影《美國往事》里,小帕特西買了櫻桃蛋糕去佩姬家求歡,但恰遇佩姬在洗澡。帕特西在忍受性慾的時候,還要抗拒蛋糕的誘惑,最終,他由少至多地吃掉了蛋糕,放棄了求歡。

以上例舉的吃冰、吃蛋糕的細節,你只要用,觀眾馬上就能認出來:你在抄襲!

細節、台詞,它是組成戲劇最基礎的元素,是人物直接說話、動作的最小組成部分,這種元素的借鑒要非常謹慎,以免涉嫌抄襲。

綜上所述,我們大概可以總結如下:


立意是可以借鑒的,創意是不能雷同的;

目的事件是可以相同的,具體橋段是不能雷同的;

人物和人物關係,兩者都可以借鑒,但不能同時借鑒;

核心事件和結構, 兩者都可以借鑒,但不能同時借鑒;

細節和台詞,兩者都不能借鑒。


在人類5000年的歷史中創作的作品數不勝數,如果從作品的某些細節、詞句,一旦發現與前人有些相似就認定為抄襲,確實有些讓人提心掉膽。而歷史上不少優秀的作,也是借鑒了前人的成果。

一、抄襲

結合相關法律規定,我們認為有以下三種形式之一的,即存在抄襲的可能:

  • 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複製他人作品;
  • 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
  • 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的成分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

二、借鑒


相比抄襲,借鑒最大的特點是:作者雖然參考了他人的作品,但擁有自己的創造性的觀點與成果。因此在認定中,需要綜合考慮借鑒內容所佔的比例、借鑒內容的重要性、作品中自己獨創性的觀點等角度,進行綜合考量。

三、創新


我們當然提倡創新,沒有創新就沒有發展 。但是我們提倡的並不是不要學習他人,因為完全的獨創是極其艱難的,而許多有著獨創傑作的大師都經過學習他人的道路。學習他人最重要的是賦予新意體現個性,因此創造性與獨創性就顯得異常重要,仿中有創、襲舊而逾新,這才是真正的創新。


文學藝術和科技領域一樣,存在著大量抄襲顯現,而且抄襲門檻更低。科技上你技術、工藝達不到,放你面前你也抄不了,但文藝不同,擅長改頭換面的人大有人在。有人說有相似創意很正常,憑什麼你先寫出來我就是抄你的,你怎麼證明我看過你的東西?那麼抄襲和借鑒有啥區別?且看一下兩個故事:

話說很久很久以前世界上「有一個怪物,名字叫做妖邪帝王,有個僧人名字叫迦雄須。千年之前,迦雄須打敗了試圖毀滅世界的妖邪帝王,但是妖邪帝王的意識化作了一股怨念逃走了。之後迦雄須將妖邪帝王的身體也是同樣的分割成了九塊,並且用九種善念——仁義智禮信忠孝悌忍——封印並製成了九件鎧甲,並尋找可以將之託付的合適人選。九件鎧甲之後也被妖邪帝王吸收了,但是由於鎧甲武士齊心協力還是逃了出來。最後利用了用妖邪帝王的身體做成的盔甲消滅掉了妖邪帝王的邪念,也就是邪惡的意識。」

這部動畫的名字叫做《鎧傳·武士軍團》,中文譯名《魔神壇鬥士》。這部動漫引進的時候正好是《女神的聖鬥士》完結後的真空期。有沒有覺得這個故事的設定在哪裡看過?

「在很久以前有一隻怪物,充滿了破壞力,它的破壞力可以毀掉世上的一切,這個怪獸擁有著十條尾巴,被後人稱之為「十尾」。後來出現了一位僧侶,他用他自己的超強法力將這隻怪獸封印在了自己的體內,但是十尾的力量過於強大了,所以僧侶在臨死的時候將十尾分割成了九塊,並用自己的能力造出了九隻尾獸並賦予其意志和意識。而在不知過了多少年之後的現在,十尾吸收了九隻尾獸的力量被重新的復活了,控制它的人要毀滅世界。」於是僧侶的後人們聯合起來要修理它。

這部動漫的名字大家都熟。火影和魔神壇鬥士的故事在某些方面很像,同樣是遠古時代無比強大的邪惡力量被一個僧侶分割成九個——尾獸就像武士的鎧甲一樣;在現世都有一個想統治世界的人把邪惡力量湊齊重新復活,並且最後一定會被打敗。

火影是1999年開始連載的,而魔神壇鬥士在1988年就開始播放,那麼能不能說火影是抄襲呢?

文藝作品的構成元素很多,情節發展、人物性格命運關係、時代背景、世界觀設定,每個雷同的元素都有借鑒或抄襲的可能。從國家版權局的相關規定看,「抄襲的形式,有原封不動或者基本原封不動地複製他人作品的行為,也有經改頭換面後將他人受著作權保護的獨創成份竊為己有的行為,前者在著作權執法領域被稱為低級抄襲,後者被稱為高級抄襲。低級抄襲的認定比較容易。高級抄襲需經過認真辨別,甚至需經過專家鑒定後方能認定。在著作權執法方面常遇到的高級抄襲有:改變作品的類型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將小說改成電影;不改變作品的類型,但是利用作品中受著作權保護的成分並改變作品的具體表現形式,將他人創作的作品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作品,例如利用他人創作的電視劇本原創的情節、內容,經過改頭換面後當作自己獨立創作的電視劇本。」

而在具體案例中,要判斷一套作品是否抄襲,還要看「被告是否有合理機會接觸原告著作(例如原著已行銷於市面,公眾是否可在商店購得該著作,或被告以超乎常情之速度完成其著作,均屬合理的指控證據。因此首次發行的日期是判斷哪一方抄襲對方的重要指標。);兩者的相似程度,尤其是內容的實質部份相同之處的比率,若相同的部份愈多,抄襲的嫌疑便愈高。有時候如果是原著中的精粹部份被抄襲,即使那部份僅占原作極小的比率,亦足以構成抄襲罪行。而實質相似亦不限於文字成份,還包括原著作的人物、故事布局、事件次序、劇情細節等非文字性部分。」

火影和魔神壇鬥士在情節、世界觀設定上相似處很多,但卻有本質區別。例如尾獸具有獨立意識和個性,而鎧甲不具有;針對鎧甲的爭奪是魔神故事的主要矛盾,但對尾獸的爭奪只是火影眾多故事線和矛盾點之一,兩者對劇情的作用不同。因此可以認定火影對魔神壇鬥士可能有借鑒,而不構成抄襲。類似的案例還有火影的中忍考試與富堅義博的《獵人》中獵人考試的關係,「考試」的設計明顯是有借鑒的,但考試的內容和發展卻全然不同,因此不算抄襲。還有火影中我愛羅和海賊王中沙鱷魚都設定為操控沙子,火影中佩恩天道和海賊王中新大將滕虎都具設定為具有控制引力的能力,也只能算相似。

再舉幾個大家比較熟的例子:《少年包青天》和《金田一少年事件簿》、《談情說案》和《神探伽利略》、《讀心神探》和《lie to me》哪些是抄襲哪些是借鑒?以上影視作品都是推理類,推理的核心就是犯罪詭計和犯罪動機。在推理文學、影視、漫畫等作品中,同一個詭計、手法往往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呈現(如密室)。因此通常要界定一個作品是否有抄襲是要比普通文學作品還要困難(如一個作品抄襲多部作品的「拼接式抄襲」),但如果情節和手法都與另一作品相同或同一個作品中,至少有2個手法與另一作品相同,那麼基本可以認定為抄襲。所以《少年包青天》就是純無恥的抄襲,還是拼接式抄襲,而《談情說案》和《讀心神探》里的手法基本都是原創,但在「科學破案」和「微表情」上借鑒了國外同題材作品。

最後什麼是引用呢?看到我上面加「」的段落了嗎?這些都是我ctrl c、ctrl v來的,如果我沒加「」,那就是厚顏無恥的抄襲,加了就是引用。有關火影和魔神壇鬥士的帖子:http://bbs.narutom.com/thread-166737-1-1.html



上面抄襲,下面借鑒


抄襲是偷,借鑒是借,借是為了創造更好的,偷是為了把別人的佔為己有。


從我在國外大學寫論文的經驗來說,所謂借鑒和引用,均是不可以照抄原文,一定要經過自己paraphase的,並且要寫出明確的references。一是代表你完全理解原文的含義並能自己表達出來,二是前人可能做過一些研究調查,你看了後認為結果可以為你所用而不必重複再做調查。抄襲是被嚴令禁止的,這代表你沒有經過思考而直接照搬別人的東西,被形容為偷竊。 如果運用到其他行業,我覺得有時候就是一個版權的問題,就相當於論文里的references.比如很多娛樂節目模式照搬國外會被認為是抄襲。但像《爸爸去哪兒了》由於購買了版權這種問題就會少的多了。


這是我的理解:舉個例子,比如我想畫個玫瑰,當成自己的作業,如果我上網搜了一張別人畫的玫瑰臨摹下來,那我覺得這就是抄襲,因為我沒經過腦子的深層加工和思考直接照搬並成為同一類的東西;而如果我上網搜的是一張玫瑰的攝影照片,我把它畫下來,就是借鑒了,因為我經過深層加工和思考並且跨界轉化成為另一類東西,把照片轉化成畫。

所以私以為在設計行業深層加工思考和跨界轉化是兩個區分點,如果確定只是借鑒但還是放心不下,並且你是正直坦率的人,完全可以在自己設計的作品旁註釋上自己所借鑒的事物;如果你的作品是有盈利性質的,最好還要和借鑒對象的作者聯繫一下。


一個形似,一個神似。


在美國待了這些年,對美國社會中的很多東西都不以為然,只有對版權保護這一點,發自內心的佩服:

什麼叫抄襲?抄襲是一種將他人的寫作、對話、歌詞甚至想法竊為己用的行為。抄襲對象包括網頁內容、書籍、歌曲、電視節目、郵件、訪談、論文、藝術作品和其他任何形式的媒介。不管你是將他人的作品意譯、總結或者截取字、詞、句,都必須標明引用,且必須在文內標明,而不僅僅只在結尾處給出索引。凡是沒有正確引用、標明、注釋他人文字和想法的行為都是抄襲。

英文原文:Plagiarism is the act of taking another person"s writing, conversation, song, or even idea and passing it off as your own. This includes information from web pages, books, songs, television shows, email messages, interviews, articles, artworks or any other medium. Whenever you paraphrase, summarize, or take words, phrases, or sentences from another person"s work, it is necessary to indicate the source of the information within your paper using an internal citation. It is not enough to just list the source in a bibliography at the end of your paper. Failing to properly quote, cite or acknowledge someone else"s words or ideas with an internal citation is plagiarism. (出處:What is Plagiarism?)

聽起來似乎很宏觀,不好把握。那麼在實際中是怎麼操作的呢?我在美國讀書的第一個學期,有一次曾經在讀書報告中摘抄了一段書中原文,被教授發現。他對我說:一篇文章中,凡是有三句話與另一篇文章高度雷同,就是抄襲。念在我剛到美國,不了解規則,屬於初犯,所以只是將這次作業的成績作廢。如果再發生一次,就不得不上報到學校,輕則這門課掛科並且需要上一個學期的學術道德課,重則直接取消學籍。

從這次以後,我再也沒有犯過同樣錯誤。

而這,只是一篇一頁A4紙的課堂作業。

請注意,抄襲對象不僅是具體字句,也包括想法和構思,因為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兩個人對一件事物的認知和理解會一模一樣,有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就算大家都寫一個主題,也絕對不會出現人物、情節高度雷同的「巧合」。

有人辯稱,中國有所謂「天下文章一大抄」的「傳統」,常舉的例子有「春蠶到死絲方盡」也用了典故等等。但要注意,今人抄襲與古人用典有著本質不同:古人用典的對象都是早已作古的歷史人物,原作者已經不再擁有版權,而且用典只是引用一兩個特定名詞,遠未達到「三句話」那麼多。而今人抄襲,往往抄的是同時代作品,原作者還活著,還明明白白地擁有版權,而且一抄就是大段文字、主要情節,再加上越來越人工智慧化的寫作軟體的幫忙,東拼西湊全不費吹灰之力。

但即便如此,還有人將抄襲稱為「借鑒」,真是荒唐之極。由此可見,中國當下的版權保護基本為零,這是所有創作者的悲哀,也是當代文化積貧積弱、無法輸出的根源。


我覺得糾結這個還是算了吧,不如拿出壯士斷腕的決心,抄就是抄,把現在的風氣洗乾淨,免得某些人更加有持無恐,


有實力的人copy叫借鑒、沒實力的叫抄襲。


從客觀上來說,抄襲往往是從主體思想,結構入手照搬,添加一些邊角料,例如愛情公寓至於老友記等美劇,台詞都特么一模一樣就別扯什麼借鑒致敬了。相應的,所謂借鑒或者致敬者往往是在有自己獨立主體的情況下加入一些經典橋段,並且進行重新演繹,賦予其新的內涵,最終目的仍是服務於自己的主體思想,如西遊降魔篇之於大話西遊,有繼承,有顛覆,不落俗套,此為致敬。
從主觀上來說,膚淺的借鑒即為抄襲,如劇情人設甚至台詞,能夠讓人不假思索一眼看出熟悉的橋段對白什麼的,很大程度算抄襲。若需要思考才能發現兩者之間的相似以及更多的不同,可以理解為借鑒。
我的一點主觀看法,不喜勿噴。


只有表達是受保護的,想法是不受保護的。如果抄襲的是想法那是完全正當的,就舌尖來說當然是合理合法的,因為這個橋段只是想法,不受保護。最後沒有抄襲就沒有人類文明的進步,拜知識產權教徒總是試圖否認這一點,然而真正了解的人都知道我們都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我覺得對這兩個詞劃分一個明確的邊界就是一個偽命題,就好比你要定義頭髮低於XX根來劃分禿子一樣


客觀來說,這件事情充分體現了為什麼法律條文要用拉丁語或者法語。


Good artists copy,great artists steal.
Macintosh借鑒施樂用戶界面,Windows借鑒Macintosh用戶界面。http://news.pedaily.cn/201411/20141120374029_all.shtml


《愛情公寓》=抄襲,《武林外傳》=借鑒


私以為借鑒=抄襲。只是說的委婉而已


推薦閱讀:

TAG:騰訊 | 抄襲 | 產品經理 | 華為 | 舌尖上的中國(紀錄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