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公司算是皮包公司嗎?

某公司A,工商正式註冊,有關係,沒錢,拿到了一些資質認證,然後找某公司B,要求代理B的產品,並且貼牌為公司A的產品。與B的單子沒簽下來之前,A要求B先把產品放在A的指定地點做一些現場演示,然後A聯繫了客戶公司C,讓C來參觀演示的產品,並且聲稱產品全由A自主研發。C覺得不錯,就跟A簽單付錢,然後A拿著錢把B的產品買下,從中賺取了差價。然後繼續反覆這樣做……
這樣感覺有點空手套白狼,不知這樣的公司算是皮包公司嗎?還是別的什麼類型的公司?在這樣的公司工作有發展嗎?


就我看來,廣大的中西部地區小公司,都這個玩法。
說說我工作的歷程吧

X公司,規模50+人,玩法:發家靠推行一套學校里的智能收費系統,收費機器貼牌外包(後期自己貼牌),程序自己做,施工外包,維護自己做。
成就:老闆在2005年左右依靠前期積累購買了高新區一塊土地,目前靠運營孵化器獲得穩定收入
評價:皮包公司轉型為產業園管理方

X1公司,規模5人,玩法:代理國內和外資某電器品牌,安裝外包(包給農民工),維護外包,無施工和設計資質,且僅有一張代理憑證,簽訂合同後依靠節能政策獲取國家補貼。
成就:國家補貼取消後轉型運營酒店,目前瀕臨倒閉
評價:典型皮包公司

X2公司,規模5人,玩法:和X1公司一樣運作
成就:國家補貼取消後未獲得X1公司的轉型機會,目前半年發不出工資
評價:典型皮包公司

X3公司,規模1000+人,玩法:號稱是某國企在中西部某城市的派出機構,招聘員工的合同和社保一律放在本部所在地,工程一律讓施工方墊資,然後到甲方收款,再下發給施工方,工程結束後開除項目管理人員、維護人員,工程項目技術方向改變後開除設計人員,所做系統永遠只有一個基本功能(只有核心設備,但沒有相應的輔材,也沒有相應的維護工具和人員),想方設法降低運營成本。
成就:推行成功了兩個項目,未成功收款,被供應商追債
評價:利用國企名頭運作的皮包公司,九八佬

X1---X3公司都是典型的皮包公司,有前途嗎?必須沒有!
原因有三
1、公司沒有核心技術,而且也不打算髮展核心技術。2、公司沒有完善的管理運作體系。3、公司行業地位並非前十以內。
關於個人在公司的發展,除非你勵志做老闆,否則在這種企業工作會進入跳槽的死循環,難以脫離。因為工作經驗的不可複製性,故薪水也不會因為你的工作年限增長而得到提升,反而有可能因為你年紀過大失去利用價值而再次失業,請謹慎


你在說小米么?


算皮包公司。有前途。好好混,學會了自己也去這麼開一家就完事了。

----------------------------補充
一點小猜測,未必準確,以你的現實情況為基準。

這種公司的核心,往往在有限的幾個核心人物上,主要是關係和運作。

如果它已經賺了很多錢了,通常情況下,核心人物之間的關係很穩定,你進不了核心圈子--對他們來說,既然已經能運行很好了,沒有必要加人進核心層,也就沒有必要讓你進來。

也不是完全沒有辦法---如果你能跟他們的親戚結婚,會立刻有機會進入核心層,這是古往今來的最有效方式。

如果這種方式不成的話,那就努力工作,讓他們感覺到你有能力,做事認真,有個好印象。然後,看看他們會不會散夥---一般來說,發財後的一兩年內都有事情發生讓公司散夥。如果公司散夥了,幾個核心人物會都會自己考慮重新搭team再開工---他們會優先找他們喜歡的人,有能力的人,於是會考慮你,建議馬上答應。

散夥通常發生在新產品開發的試錯期,或者擴大規模時候的挫折期,你看看你們公司是不是在這個階段。還有,如果公司股份集中在老大身上,其他人只拿高薪不拿股份,是比較難散夥的。如果老大是男,其他人都是女的,也很難散夥。只有在幾個核心都持股,而且以男性居多的時候會散夥,你再對照一下。

如果你熟悉了流程,但公司一兩年內不會散夥,還是跳槽吧。


很有前途。讓你弄懂了怎樣才能玩轉商業模式。


皮包公司的定義很廣,很多國內企業為了實現納斯達克上市或者合理避稅等都會選擇控股公司設立在香港或者開曼、英屬維京群島等地,但這些控股公司當然也沒有在註冊地有固定辦公場所或者註冊資金(國外註冊公司沒有註冊資金的要求),那這些公司是不是也是名義上所說的皮包公司呢?鄙人認為只要區分這類公司是否合法即可。既然在國內註冊有合法的工商執照有明確的經營範圍和經營資質,A公司與B公司達成協議,將B公司的產品銷售給第三方,並且B公司同意可以在一定時間內延長付款期限,那麼這種銷售方式就是合法的,只要按時交納稅款即可,至於A公司如何向第三方客戶介紹並銷售其產品那是營銷上的策略,商業安排不對經營實質構成影響。這類企業的運作方式其實很常見,著名的案例就是房地產企業,通過關係經過招拍掛合法拿到地塊後,把地塊抵押給銀行獲得貸款,拿著貸款給政府結清土地出讓金,然後手上沒錢了怎麼辦,將房地產項目分包給各個建築公司,讓承包建築的公司墊付建築用的原材料等費用,然後項目完工後銷售房產,取得回款後結清欠下建築公司的費用,然後剩下的就是自己的利潤,迅速滾動開發下一個樓盤。按照商業安排的考量,在完全競爭的市場來看,客戶C等第三方客戶為何不直接找到B採購商品而要通過A,我想這還是有溝通成本和信息不對等的行業壁壘在裡面的,A作為中間方就提供了這樣的一個途徑從而創造價值。至於這類公司是否有發展,從個人職業發展考慮,這種企業運作方式始終都有很大的風險。


算是。
這樣的公司看著像倒買倒賣空手套白狼,其實新手入門挺難。
人脈是關鍵之一。上知供應商,下知客戶群。你憑什麼能夠借用B公司的平台並要求他們配合,憑什麼信任B公司不會來搶你客戶。沒有在這個行業里跌倒滾打幾年積累人脈,這種模式只會自斷財路。


外貿公司不都是這樣運營的么……


我很污我道歉


當然是皮包公司,但不一定不合法。早期中關村裡面的公司幾乎都是你說的這種模式(包括聯想等),先通過關係拿到代理權,然後擺放少量樣品進行銷售,直到後來有些公司自行開發出產品(如曾經非常火爆的各個漢卡)。現在淘寶上大部分的賣家也是這種模式。


首先回答第一個問題算不算皮包公司:
皮包公司其實可以看作是一種俗語,命名是根據事物的特點而來的並且其意義是不斷變化的,如果把皮包公司理解成非法業務公司或欺詐集團,那麼A是算作皮包公司的。理由簡單來說是A的成立不合法,其營運方式中出現了欺詐行為。

第二個問題關於這類公司的發展:
首先我要說的是這種公司的存在問題。因為這類公司屬於是鑽法律和監管的空子,而這種風險又特別大,除非你處在一種特定的環境中,比如法律意識不發達,監管鬆散,市場競爭不完全等等的環境下才有可能存在或者說是發展。不過,在人情社會的前提下,假設它的存在也是合理的。
其次就算這樣的公司真正建立了,你找B公司,要求代理B的產品,還要給產品貼牌為A公司,從市場營銷的角度上來看,B公司在進行產品銷售決策時除非你是名氣實力很大的中間商(一般是一些商場比如無印良品,當然無印良品本身是用無品牌做品牌),它才會同意這樣的方式來出售它的產品。而你A公司從題中的成立限定來看,顯然是不具備這樣的實力,而A所能拿到的資質認證,我想B公司即便不能識破對B來說也不會有吸引力。而現在B允許把產品放在A的指定地點作演示,說明B已經認可了A並把A作為計劃中的合作夥伴,那我就大膽假設B的產品是一些有期限並且即將到期的產品,而現在B的存貨過多超過了自身已有的銷售能力,於是飢不擇食和A進行了試探性的合作。
然後是C來看產品,A對其聲稱自主研發。這裡的問題在於自主研發的確定性,因為既然題中提到了自主研發,那麼這個產品可能是一種技術水平含量較高的產品,並且應該是得有專利,那麼問題來了,C總不可能傻到憑A一句話就相信了這產品是你自主研發的吧?一般都會要求查看專利證明,查看生產線或者是研發車間,因為C既然要從你這裡購入產品,他肯定希望知道你的生產過程生產規模,以便給他自己形成安全穩定地供給(當然後面這條僅限於產品對C來說是長期使用)。而現在再來假設這種產品是直接用於消費,且是一次性消費,C買過後不會或者很難再買,所以在此假設下C可能同意購買該產品。
最後的問題就在價格和利潤上了,A要賺取差價,因此需要C以儘可能高的價格來購入,讓B以儘可能低的價格來購買,這一過程價格上的差異的存在性其實相對與以上來說是較高的,因為市場信息的流動性等問題,C可能並不知道B有這樣的產品,而題中A是主動聯繫C公司,而A公司給出的價格又恰好符合C的預期,那麼C直接簽單付款的可能性是很高的。而唯一的問題是在於簽單的問題,因為A並沒有這批產品的所有權,也就是說C沒有辦法直接和A簽合同,也就是說題中所說的C簽了一個不知道什麼鬼的單子東西都沒真正到手的情況正常是不會發生的,除非C的腦子……而假設C還付款了,那A完全可以直接拿著錢跑路還更方便些。假設A也沒有跑路跑回去買了B產品又給C賺了個差價,那……
那A早直接註冊個合法的中間商這類的公司好好經營不就完了嘛,然後去代理B這類公司的產品賣給C這樣的消費群體,現在這樣的公司不是很多嗎又不是見不得人幹嘛非得搞那麼複雜還皮包公司,這就是個中介公司,比如像你家小區樓下的售房租房中介公司不都是這樣乾的嗎?你有房子沒時間賣放他們那兒展示,別人也一個個找你們這種有房子的也很麻煩就直接找這中介公司,你給中介公司一個價格,中介公司給人家一個價格,兩邊都滿意就成交中介公司中間就靠中介費或者如果有差價就賺個差價利潤(雖然這種利潤似乎並不是很拿得上檯面)。何必還非法註冊,還騙人家說東西是自己的呢?


招標場上的都是這種皮包公司。特別是一些小的企業。自幾搞個項目組來投標洽談什麼的得到猴年馬月才有事干。你只能找這些公司來找活干。


古人就是這麼認為,歷代都重農抑商,後來洋商來了,悲劇了200年


其實道理很簡單。。a的角色實際上可以看做是經銷商或者中介。。。雖然a看起來是空手套白狼,但實際上a節省了b的推廣成本,銷售渠道成本,a節省了c的試錯成本和時間成本,a節省了bc之間的溝通成本。。這是a的價值和競爭力。。不要老關注包皮還是不包皮。。一個企業能存活並且能賺錢,必定有他的價值或競爭力。。。至於在這個公司工作的前途,其實我覺得看挺好。因為中國社會,重要的並不是工作經驗或是專業能力。。而是為人處世。。中介機構或者a公司這樣,其老闆必定是人精中的人精,從怎麼建立人脈,怎麼維護關係,包括送禮送給誰,送多少,怎麼送,都是你值得學習的地方。。而這類東西,沒人帶沒人教,是很難學到或者悟到的。。現在能培養和學習這些東西的地方太少了。


教科書式的案例,你學到就賺大了。
八個罈子七個蓋,蓋來蓋去不穿幫。這是大本事。


中間商利用信息不對等和一部分公司節約溝通成本這樣運作很常見,不違法。

公司a讓公司b的產品貼公司a的牌子,是怕公司c直接饒過公司a找到公司b直接交易。
這就相當於你租房找中介,你是c,房東是b,中介是a,這樣比較你是不是很好懂。

能不能作為長期職業不是你說了算,因為你的老闆很可能會改變模式,你長期不長期,要看你老闆怎麼變!


基本每個人都是這麼發家的,首先是在一家公司做技術或者業務,一般都是業務,有人脈,由於資金有限,只能這樣操作,當他有錢了就會了買設備,自己辦廠,其實像這樣貿易型的賺不了什麼錢,他們最終的目的還是有自己設備,廠房,為什麼這麼做,歸根結底就是沒錢!


說一個,屌總什麼都沒有,註冊了一個A公司賣鹹鴨蛋,鹹鴨蛋市場價2元一個,屌總找到B公司,B公司是做鹹鴨蛋的,批發價8毛一個,屌總說你給我供貨,但是貨款先支付一半,剩下的一半賣了在結清,這樣我給你1元一個怎麼樣?B公司的傻總一算,行啊,本來賣8毛現在賣1元,這屌總是個傻子。然後按照約定,屌總用先支付一半的錢,5毛一個的價格拿到了鹹鴨蛋,然後屌總到市場上甩賣,2元一個的鹹鴨蛋現在1元5了,在過幾天現在1元了……賣光了,跑路了


媽呀,第一眼看到的是包 皮公司。。。
我本著醫學生的好為人師的態度就進來了,一看原來不是啊。。。我還在想包 皮公司是不是就是有特別長走廊才能到前台的公司呢?


哈哈,A是衙內公司。如果A公司有交增值稅,應該不違法。而且,理論上A公司有附加服務給C。


作為外行,發表一下個人觀點。
不是所有的B公司都能隨便找到這樣的C公司,也不是所有的C公司都能隨便找到這樣的B公司。
這個過程中除了A聲稱產品全由自己自主研發這一點屬於不正當行為,其他好像沒什麼不妥吧。
對C來說,只要產品好用,也不在乎是誰研發的。
重點在於A有關係網,能讓BC之間產生利益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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