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部分人認為秦漢之後的中國不是封建社會?
很多人的理由是先秦,或者說周朝才是封建,所謂封邦建土。
但是我想我們常說的封建,是feudalism的音譯,詞源是世仇。不管詞源(etymology)是什麼,馬克思用它來指土地私有然後以地租的形式農民和地主進行分配產品的這麼一種制度。
也就是說「封建」(feudlism)和「封邦建土」完全就是蘇軾和sushi(壽司)的關係嘛!
難道英國人翻譯漢語的時候遇到蘇軾這個人,用了sushi,別人可以說錯了,sushi是一種日本的食物,蘇軾是人?替題主簡化一下問題的說法,如果不對的話,題主可以說明...(冒昧了)
如果把我們所說的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改成A社會、B社會、C社會的話
會不會有人說,中國秦漢之後根本就不是B社會嘛...
題主,你找錯詞源了,封建制度一詞是法國人創造的(而後才有了英語),來自法語[[féodalisme以及féodalité]]而它們又源自拉丁文[[封地feodum]].
中文封建與發音無關,切勿以為是音譯,即使發音很象,那只是巧合。[樓里各位層主亦無需跟著題主在英文里尋找蛛絲馬跡。]
如果你硬有覺得有關, 也是楓丹白露和Fontainebleau的關係 -- 音+意或是形+神兼備,而不是什麼蘇軾和sushi
封建社會的的確確是和封地有直接關聯的。
封建社會的的確確是和封地有直接關聯的。
封建社會的的確確是和封地有直接關聯的。
都說重點要說三遍。
分封土地是根本,但不是全部,有時國王甚至不得不轉讓部份司法軍事等權力與領主。
極為簡單地概括封建社會就是領主向其附庸封一塊允許他僱人耕種的封地:國王給領主封地-----領主封地給附庸-----附庸僱人耕種----僱傭農民為其工作。------這樣一種社會結構。
馬克思對封建社會的定義是以歐洲歷史為背景的。中國秦漢時候的社會體系與之符合。
秦漢之後的中國確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封建社會:國王是所有領主的領主,而各領主的附庸不屬於國王,各領主及其附庸都有自己的領地和管轄權,權力和義務。
中國秦漢之後是高度中央集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莫非王臣。--- 也就沒有了分封
所以不能簡單地把馬的封建社會往之後的中國上硬套.
另封建二字在文學作品裡早已演變成過時腐朽的代名詞,在大多數人眼裡經常被當成一個形容詞用於形容所有過去的歷史社會醜陋又腐朽的意識形態和社會現象,而忽略了它本來的政冶含義:封建社會的的確確是和封地有直接關聯的。
------------------樓里有馬甲很激動地提到enfeoffment -- 估計他應該是想說采邑制, 而故意找了生僻詞,可是, 他想說這兩者的區別,這就暴露了他根本不了解這兩個體制的關係,故意找個詞來顯擺. ---- 我明確地加粗地說, 采邑制和封建制根本就是一家人, 顯著的區別一個可以世襲一個不可以.. ---- 很大程度上我們甚至可以說封建制即采邑制 ---- 首先這個馬甲想表達的enfeoffment我們在法語里常用的是Fief(英語也是用Fiel),Fief也是來自拉丁語 feudum;而且Fiel它本身就是封建制度的核心 --- 表達"封地" --- Fief和feudalism本身就是一脈相承的. Fief從9世紀開始慢慢廢弛是因為之前的封地開始世襲(本不能世襲, 但發展下來演變成可以世襲這實在太正常了),之後我們定義的封建制度仍然是與封地有直接關聯的,所以, 請某人想噴的時候, 用腦袋想想多看看書再說話. -- 如果該馬甲或其他人再有疑問, 一律不回復,請自己轉身出去再去多讀幾年書吧.
《讀封建論致郭沫若》
勸君少罵秦始皇, 焚坑事件要商量。
祖龍雖死業尤在, 孔學名高實秕糠。
百代多行秦政制, 十批不是好文章。
熟讀唐人封建論, 莫從子厚返文王
太祖早就看明白了,封建社會的壞處,從古代中國人就明白了
君主專制的反面,不是人民民主,而是封建貴族統治,這個,在中國戰國時期就被消滅了,韓非子通篇都在講如何消弭貴族專權,加強君主集權。
大憲章,你以為真的是民主么?那是貴族限制王權的憲章,不是人民限制王權。貴族專權遠比君主專制可怕。你在歐洲,印度,日本,俄羅斯,隨處可見輝煌的城堡,那就是封建統治的標誌,在中國只有一個故宮。這裡,你就明白為什麼羅馬從貴族民主變成君主專制。
你說中國有封建么?中國古代的政治,可能就是亞里士多德夢想中的哲人王體制,消滅貴族,用理性的科舉人才治理國家。
今天的大資本家,和當年的貴族的區別是什麼呢?"馬克思用它來指土地私有然後以地租的形式農民和地主進行分配產品的這麼一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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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有問題,馬克思沒有這樣定義,相反地租僱傭勞動形式被馬克思歸為資本主義,中國的地主完全符合馬克思農業資本家的定義。
如:蘇聯領導層在中國社會社會形態論戰展開之際(1929~1934),聯共(布)正進行以斯大林(1879~1953)、布哈林(1888~1938)為首的多數派(中國社會史論戰時譯作「幹部派」)與托洛茨基(1879~1940)、拉狄克等少數派(中國社會史論戰時譯作「反對派」)之間的激烈鬥爭。兩派關於中國社會及歷史各有論說,斯大林派稱中國社會為「封建」、「半封建」;托洛茨基派稱中國社會為「資本主義」,如拉狄克的《中國革命運動史》說:「中國無所謂封建勢力,只有商業資本家。」兩派觀點分別為中國社會史論戰諸方引作依據——
「動力派」接受託洛茨基觀點,認為中國的生產關係完全符合馬克思的資本主義的定義;而「新思潮派」的潘東周等人曾在聯共(布)多數派理論家、烏克蘭人米夫(1901~1938)任校長的莫斯科中山大學留學,回國後力倡的「泛化封建觀」,基本上是米夫宣講的聯共(布)多數派關於中國社會論說的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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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補充說一點,馬克思沒有五個社會形態的劃分,五個社會形態的劃分是蘇聯的學說。馬克思只有經濟形態的劃分,即自然經濟、商品經濟、時間經濟,並認為一切人類社會只能是這三種經濟形態或者這三種經濟形態的混合。
另外馬克思本人,他自己就說他是搞不清楚中國的社會形態的,但他肯定中國不是歐洲的封建制,同時馬克思又認為中國與其它亞細亞社會形態不同,誠認自己缺乏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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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7年11月,馬克思在《給〈祖國紀事〉編輯部的信》中,針對俄國民粹主義者米海洛夫斯基(1842~1904)對《資本論》的曲解,尤其是米海洛夫斯基把西歐社會發展道路的理論套用於東方社會的做法,講了這樣一段話:
我在關於原始積累的那一章中只不過想描述西歐的資本主義經濟制度從封建主義經濟制度內部產生出來的途徑。他一定要把我關於西歐資本主義起源的歷史概述徹底變成一般發展道路的歷史哲學理論,一切民族,不管它們所處的歷史環境如何,都註定要走這條道路,——以便最後都達到在保證社會勞動生產力極高度發展的同時又保證每個生產者個人最全面的發展這樣一種經濟形態。但是我要請他原諒(他這樣做,會給我過多的榮譽,同時也會給我過多的侮辱)。
According to Professor. Kent Deng, 秦以後不再是封建有兩個原因:
1. 土地可租可賣,地權有效。農民可以通過資本積累購買土地,進而成為地主,大部分地主的土地所有權也並非通過皇權分封獲得,地主破產賣地是正常的市場行為。
2. 社會階層具有流動性,科舉制度以及它之前的基層選拔制度為下層民眾提供了上升渠道。除了少數皇族,一般官員和貴族的地位沒有直接繼承製。(宰相的兒子想要當官也要有功名)。
能維持這兩點的原因是另一個很龐大的話題。
Reference
Deng, Gang. The Premodern Chinese Economy – Structural Equilibrium and Capitalist Sterility. London: Routledge, 1999.
Deng, K. G. 「A Critical Survey of Recent Research in of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Economic History Review 53, no. 1 (2000): 1–28.
Deng, K. G. 「Fact or Fiction? Re-Examination of Chinese Premodern Population Statistics.」 Economic History Department Working Papers no. 68, London School of Economics, 2003.
Elvin, Mark. The Pattern of the Chinese Past. Stanford: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73.
封建,兩個含義。
1.封邦建國,分封制,是一種組織模式。
2.是指一種生產關係,以土地私有為主的一種生產關係。
就秦漢到清朝來說,政權的組織模式上是中央集權,並非封邦建國,但是生產關係上卻是土地私有為主。
這個問題的爭論無非是你說你的我說我的,沒有統一好概念定義。辨析好概念之後就一目了然了。
啊啊,土地私有這裡怪我沒說明白,是經濟成份中土地私有制經濟佔主,資本主義工商業不佔據優勢,此時國家大部分的勞動者都被束縛在土地上與封建主形成人身依附的關係,而不是自由的可供僱傭的勞動力。
第一,有三種「封建論」
政治封建論亦即強調「封君封臣關係」——這是目前很多人否定的依據,但是這顯然是張冠李戴
「整體封建論」——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會》就是這個思路的繼承者,這個思路繼承的是啟蒙運動思想家對中世紀的批判
馬克思主義的封建主義,強調的是農民對領主的人身依附,以及後者對前者的剝削。這種剝削是超經濟剝削。前面那些人說什麼中國古代的地主是形式上自願、抽象平等條件下進行的剝削(眾所周知這是資本主義剝削),這顯然得不到任何支持。北宋以前盛行的莊園制經濟就不用說了,之後的地主也仍然保存了相當的超經濟權力(比歐洲和日本的封建領主小,但不是沒有)。事實上直到民國時期,江蘇和山東一帶的地主也保留了「初夜權」(見馬俊亞的論文)。另外要提一點:經濟、社會和政治是不能分割的,中國古代的君主制當然比歐洲和日本的同期君主權力大得多,但是就此把中國古代君主和社會,尤其是地主切割開的做法是不能用來「反駁」的。
第二,前面的一些答主看來根本沒聽說過1930年代的「社會史論戰」。
簡單地說,就是1927年大革命失敗之後,當時的革命者要解決一個問題:他們面對的這個社會是什麼性質的,他們的革命是什麼性質的,要解決什麼問題?
德里克《革命與歷史》對這場論戰的過程有總結。
我來提供一個新視角,算是個人理解。我認為秦漢的土地制度仍然具有較強的封建性質,但隨著時間推移,到了宋代以後才逐步消失。
如果你考察「兼并」這個詞,會發現他在秦以前和秦以後似乎是完全不同的。
之前指的是一個國家通過武力征服了另一個國家。之後似乎是指土地的自由買賣。前者是政治軍事活動,後者是經濟活動。前者的行為主體是政府軍隊,後者的行為主體是民間富人。
但我認為,兼并這個詞並沒有發生根本變化,你很難想像一個詞的含義會突然發生180°的轉變。詞語背後是人們對概念的理解。
實際上兼并的含義自始至終都是指:封地的非法合併。而所謂把土地分給農民,其實不過是政府直接把土地分封給農民。
從戰國時代的變法開始,各國都發生了根本變化。站在後人的角度,有人認為這次變法把貴族的封地變成了農民的私有土地。
可是,這種說法還是可以討論的。法家的變法目的在於,最大限度的集中資源用於戰爭,在於國家壟斷經濟,集中力量辦大事。怎麼可能在土地問題上會進行私有化呢?
我們回顧商鞅的變法,會發現為了集中資源,秦國取消了世襲貴族。
但是我們知道,在分封制下,中央政府是不直接控制民眾的,財富是通過貴族層層徵收的。於是問題來了,取消了貴族也就是取消了政府和民眾間的聯繫,這個空擋怎麼彌補?
如果你是當時的人,你的思維很容易得出下面的辦法,國家直接把土地分封給每一個家庭。
不要把家理解為現代的家,在古代諸侯的領地叫國,大夫的領地叫家。商鞅的思路應該是把各級貴族,宗族拆分成最小的單位,還記得民有二男不分家就倍其賦?
如果說商鞅進行的不是私有化,而是另一種形式的分封,有沒有證據呢?
分封和私有至少有三個不同。1,分封的土地不能買賣,私有土地可以買賣。2,分封是按等級給予封地的,私有化一般是承認當下的所有權。3,分封的土地按人或家族徵稅。私有的土地按財產徵稅。
1,買賣問題:從最新的考古證據來說,有很多證據表明,秦代土地是不能買賣的。反過來能說明秦代可以買賣土地的證據就只有百年之後的董仲舒曾說過「民得賣買」四個字。
2,土地分配問題:秦的土地是按照爵位分配的。秦修改了周的五等爵制,變成了二十等爵。按照爵位等級分配田地住房。如果是私有化,我們近代有過很多的私有化先例。一半來說都是按照實際使用原則來進行,也就是說誰實際耕種,土地就是誰的。
秦的土地制度類似於唐代的均田制,分配的土地死後收回。實際上,漢代的名田制,唐代的均田制都是類似的,是一以貫之的,是具有政策的連續性的。如果說秦代實行私有制,很難想像後來又突然冒出很多名田制,均田制的制度。
3,徵稅方式問題:秦乃至宋,中國的稅收都是按人頭徵收的。這個和分封制的思維一致,君主打仗徵稅都直接找封臣要。而如果土地私有,你不可能按人徵稅。因為私有土地一定有不平均的現象。按土地面積徵稅才是合理方式。
如果說秦漢是封地而不是私有土地,那漢代之後的土地兼并是怎麼回事呢?
雖說制度上不準買賣,但實際上因為政府控制能力有限,買賣現象是有的,即使文革時期,中國依然有地下的私營市場。
所以,自然像春秋戰國時代一樣,有權有勢的大家族用錢來吞併小的家族。
這種現象恐怕當時中國人從未見過,因為很難想像大國諸侯會賣掉自己的封地,但作為普通農民賣掉封地遠走高飛就很有可能,所以兼并本質上是對朝廷法度的破壞,是對封建制度的破壞,並不是單單因為土地集中。
有人認為土地集中太嚴重才讓漢代政府不斷努力抑制兼并的。然而有理由相信,漢代兼并沒有說的那麼嚴重。
因為漢代的經濟水平肯定趕不上後來的宋元明清。兼并水平不會比之後的王朝更厲害。以近代資料來看,土地私有下,不可能在幾十年間迅速集中。有人論證純農業社會,土地分散的社會,私有制不可能讓土地過分集中。土地集中的社會,私有制不可能讓土地變得分散。如果我們認為在秦漢時代開始時土地分散,就很難推出幾十年后土地集中嚴重。
那歷史記載如何解釋?秦漢史書上幾乎沒有實證的統計依據,實際上都是憑感覺在誇張。
而這種誇大因為,人們對於初次見到的現象往往說的很嚴重,之後才見怪不怪了。比如建國時的劉青山和張子善兩個貪官震動全國,可後來的貪官隨便一個都比他們貪的多,但影響遠遠趕不上他們。給人的感覺好像是毛時代的貪污和現在的貪污都很嚴重,實際上不過是那個時候第一個貪污犯,所以大家都很新奇,很看中而已。
考慮到這個原因,再加上漢代人有誇大其詞的習慣,所以可以認為漢代的兼并並沒有後世嚴重。
只不過兼并是破壞封建體制的行為,給稅收制度完成混亂,而且很容易讓朝廷聯想到春秋戰國時期周王的下場,這也是朝廷下決心整頓的理由。
除了土地制度顯示出分封制的特徵,再有就是我們常常誤以為秦朝以後郡縣制是中國的制度。
其實,中國一直實行的是漢代的郡國制。歷朝歷代,我們明明看到那麼多分封的現象,看到那麼多羈縻州府,看到那麼多土司,土官,即使到了清末,還有朝鮮,越南等分封下的諸侯王國。可是我們卻視而不見,總是以為這些不過是臨時現象。
一個有趣的證據是清末的外交很長一段時間是由地方督撫處理的。這讓很多人覺得奇怪。
實際上比較「郡縣制」和「郡國制」就會發現,國和縣是同級別的行政單位。這樣就好理解督撫管外交了。因為英法等國在大清的眼裡,不過是番邦小國,是朝廷的封國。所以,在皇帝眼裡,英法這些國家不是平等的邦交國,而是大清的縣級行政單位。督撫是省級,省級的總督管縣級的英法是非常合理的。
後來,中國逐步加入現代國際體系後,才把外交權放在中央的。在太祖給郭大俠的詩中就能看出來秦朝在中國歷史上是意義不同的:
「勸君少批秦始皇,焚坑事業要商量。神龍雖死秦猶在,孔學名高實秕糠。百代尤行秦法政,十批不是好文章。」
在歷史書中,始皇帝的功績之一就是「廢封建立郡縣」。但全國反對聲音不絕,儒家兩個弟子還和代表法家的李斯做了辯論。李斯認為正是儒家代表的封建製造成了天下征伐不斷,生靈塗炭,並說戰國時期眾多國家中竟無一國任用儒家學派弟子做相國,可見儒家學派的無用。
始皇帝死後天下大亂,在當時,應該是廢封建不得人心。所以群雄並起項羽火燒阿旁宮之後仍然是採取了封建制,自封西楚霸王,劉邦是漢王。
劉邦擊敗項羽之後和其追隨者約定「非劉姓不王」,因此實際上劉邦到文景之治時期仍然是封建制度。不過其追隨者仍然有侯爵位,也是世襲的。
七國之亂之後漢景帝開始更大力度削藩,一些封國的官員已經是中央直接任命,此時已經與周代截然不同。漢武帝時期用推恩令徹底肢解了藩國。從這個時代起中國有很明顯的皇帝-文官集團社會特徵,稱作是帝制社會。帝制社會的核心統治思想是法家學派,由於漢武帝時期推行「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但罷黜和獨尊都屬於典型的法家思想,與先秦的儒學理想完全背道而馳,此儒學非彼儒學。因此,秦暉稱之為中國傳統帝制社會的「儒表法里」。
唐德剛認為考古工作證明中國在先秦存在奴隸,但並不存在奴隸制,因為沒有大規模販賣交易奴隸的證據。不過,僅僅依據戰國末期陸續取消了殉葬的習俗就將周代劃分為奴隸制,而將秦漢劃分為封建制,顯然是明顯的邏輯混亂。因為封建正是周代的基本制度,而在漢武帝以後就完全沒有了。
這麼做的原因,很可能是為了將中國歷史硬對到馬克思對歐洲歷史進程的劃分,因為歐洲諸多國家集權制發展的不充分,因而是沿著奴隸制封建制資本主義這一脈絡。但唐德剛認為,第一中國是否存在奴隸制存疑,第二封建制只存在於先秦,至漢武帝徹底絕跡。第三,中國有歐洲所沒有的帝制社會形態,且長達幾乎兩千年。
因為馬克思本人聲稱他的理論經驗無法有助於分析歐洲以外歷史進程,所以,中國歷史只能無奈的按照歐洲的經驗來進行理論改造了!目的在於證明資本主義已經在中國出現,和即將消亡。按我的理解,題主的問題應該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一、什麼是封建社會?
二、中國秦漢之後是不是封建社會?(基於一定原因給出一個「事實」判斷)
三、為什麼一個「常識」里不證自明的問題,會引起西方以及很多國內學者的爭議?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又特意去翻了一下呂思勉的《中國通史》,承自他的說法,不得不提。
第一個問題:什麼是封建社會?
假如只是為了給「封建社會」或者「feudalism」尋求一個定義的話,直接百度就OK了。但如果人人都是根據同一個定義,同一套理論來分析問題的話,也就不會有所謂的爭議了。
造成爭議的第一個原因在於:「封建」這個詞的含義隨著時代的變化出現了變遷。
乾隆年間編纂的《皇朝文獻通考·封建考》里對封建一詞做過總結性的定義:列爵為封,分土曰建。可見封建一詞在當時的含義是很明確的,包含兩方面:政治上的爵位和經濟上的土地所有權。(ps:此處僅做名詞解釋,具體的制度在第二節里詳述。)
大概就是這樣子:
時代風起雲湧,很快來到了清末民國初。
近代史上西方列強的入侵對於那一代的中國人的影響已不是活在和平年代的我所能想像。當時的仁人志士有感於中國與西方諸國的巨大差異,小宇宙在燃燒,然而舉目四顧,處處落後,已經不是可以通過修修補補或者換湯不換藥的維新改革可以挽回的了。
拿什麼拯救你,my愛新覺羅~大清帝國##
極端的環境造就了極端的思想。於是「與舊社會一刀兩段」的想法在當時進步人士中流傳開來也不足為奇。從魯迅「吃人的社會」到「五四運動」的「打倒孔家店」,都可見一斑。可是當時的進步人士面臨一個現實的問題:口號怎麼提?
「口號」這東西太重要了,熟悉廣告的人都知道~~「今年過節不收禮,收禮只收老北京」。雖然是與舊社會割袍斷交,但也不能真的用魯迅的說法「吃人的社會」,當時不那麼激進的學者都不接受這麼激進的觀點,更別提普通百姓了。直接用「舊社會」也不好,原因很簡單,「舊的就是不好的」這種說法可站不住腳,畢竟「衣不如新人不如舊」的生活經驗多了去。
於是「封建社會」應時代而生。這個詞最初由誰提出已不可考,是否是從「feudalism」翻譯引入也並不重要。事實上,從「封建社會」一詞被用來專指民國以前所有的舊的社會起,「封建」這個詞的含義已經發生了第一次變遷。
是的,既然是第一次,那自然還有第二次咯~~
具體的時間節點同第一次一樣,很難指定到是哪一年。只有發生的時期與背景還算明確。批鬥封建也要講基本法嘛~~~何況馬克思的辯證法已經很明確的指出,沒有絕對的壞。因此,隨著極端環境的改變與理性的回歸,對舊社會一味的批判之風也消停了。於是當時的人又從「辯證法」(好惡)的角度從原來的「封建社會」里摳出了一個「國粹」,剩下的一部分仍稱「封建」。因此,舊社會裡壞的那一部分,被稱作「封建流毒」,「封建」這個詞的含義發生了第二次變遷。這種說法也沿用至今。
大概就是這樣子:
辭彙的含義出現變遷的情況不算罕見,比如「小姐」「專家」「叫獸」等等。像「封建」一詞這樣,在極端的環境里含義被無限擴延的情況也不是特例。有另外一個詞,給大家感受一下。
時間回到1966年,主人公叫「叛徒」。
明晰了「封建」一詞的含義變化,才能對「封建社會」下一個定義。
如果題主想說的是我朝教材上的「封建社會」,那這個問題可以終結了。
如果題主想說的是清朝以前所定義的「封建社會」,那請繼續往下看。
如果題主想說的是「feudalism」,同上,以下會詳細說明「feudalism」和天朝的「封建社會」的差異,ps:《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對封建主義的解釋是:「feudalism」,一種以土地佔有權和人身依附關係為基礎的關於權利和義務的社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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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封建」不得不來吐槽一下:
因為事涉先烈,而民國期間的文人們大多有口誅筆伐載於冊。「封建」的惡名是坐實了。不存在什麼翻案之說。
但舊的秩序被整個否定推翻,卻沒有一套新的體系以作替代,以至於造成之後「激昂的一代」。這其間的種種緣由,我從小到大所接受的教育卻是一味粉飾太平作掩飾,實在是跟小泉的做法如出一轍,而距離勃蘭特差得不是一點半點。
可能你不太理解我的意思,沒關係,必殺技:舉例法~。
如最廣為人知的封建倫理「三綱五常」。
所謂的「五常」:仁義禮智信。只因為它也是封建倫理,也是所謂的「封建流毒」,因此一起被推上了時代的審判席。生而為人,如果「仁義禮智信」都要批判的話,也就不難理解後來「激昂的一代」了。
所謂的「三綱」: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婦婦。雖然後來被朱熹曲解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孔子的本意則是:為人君則應該有人君的模樣,為人臣也應該有人臣的模樣;後同。這種規範是「雙向」的,如果人君荒淫暴虐,不為人君;則臣子也不必愚忠死忠。這人與人之間義務對等的思想即使作為今天現代人的行事規範,也不算差。雖然後來朱熹改為了「單向」的義務,要做批判的話,回歸到孔子的本意就可以了。可是當時的人為了與舊時代徹底了斷,則將一切的規範推平。於是上不為上,下不為下。所有的規則全都被打得粉碎,打倒所有與革命理想稍不一致的「牛鬼蛇神」。生而在同一個社會,如果所有人都可以為了理想不用遵循任何的規範,也就不難理解後來「激昂的一代」了。(ps:「天下大同」本是孔子的終極理想,比marx的共產主義也不差哪兒去。這裡並非認為階級社會合理,而是以「消除剝削,消滅階級」的名義,推翻一切舊規範,卻沒有一套成熟有效的新規範以作替代,以致釀成慘劇,我不敢掩飾。失落的十年給這片土地帶來了多大的影響已無法衡量,舉目四顧,階級還在那裡,不偏不倚。)
至於封建美德的「溫良恭儉讓」,封建祭祀的「天地君親師」,以及其它的種種,不一而足。
站在後世的角度來評論先人的作為,不為人所取。但立足於現實,來反思當下的所作所為,既是基本的權力,也是在避免悲劇的重複。很多人說中國人沒有信仰,所以才有今天的種種「惡」。但中華文明五千年,一直沒有形成明確而統一的信仰,為什麼先輩們能創造出傲立世界的燦爛文化?個人認為沒有信仰固然是一種說法,但在一個無信仰的基礎上,又把代替「信仰」的「傳統文化道德」一刀斬落在歷史的塵埃里,從而讓整個民族陷入了「落霞與孤鶩齊飛,秋水共長天一色」的混沌中,是不是可以稱作「惡之源」?
摧毀一樣東西有多容易,重建一樣東西就有多難。有之前的種種,才以至於後來的「中華大地從來不刮西風」這種荒誕的「共識」。如果一個有兩千年文化傳統的國家,連「真理標準」都得從頭開始討論起,歷史之錯,真的不必教導於下一代嘛。
sorry,本不想吐槽,不過後來覺得,既然想寫一篇完整的對「封建』的分析,有什麼想法也不必藏著掖著怕招惹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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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中國秦漢之後是不是封建社會?
簡單的從」封土建國「的角度來做判斷也無不可。但這樣則無法解釋諸多爭論的緣由。因此,我決定從頭說起,可能拖沓一些,恕我水平不夠。
以下講述的歷史變遷,一切從簡,只為說明本問題用,如有差錯,實屬必然。
long long ago。。。
很久很久以前,也許還是原始時代。那時候的人們散居在大陸的各個角落,社群則是以氏族的方式組織。氏族組織最重要的特徵是:社群內部的人都有著複雜的血緣關係,整個群落是以血緣的方式團結在一起,族長就是老大~~
大概就是這樣子:
後來隨著農業生產的增進,氏族本身越來越龐大。再加上氏族的遷徙,各個氏族之間的接觸日多,氏族制度漸漸被部族制度取代。用現代的說法就是,內部鬧分家,外部互相征討,於是不再是一家親的人開始一起生活了。部族制度的特徵是:開始出現了明顯的階級分化,部族內部一般不止於一個氏族,統治整個部族的則是武力最強盛的氏族。於是族長變成了酋長~~(ps:奴隸制大約就是這時候開始的)
大概就是這樣子:
再後來,就是部族之間的繼續征戰。哦,那真是一段激情燃燒的歲月。正所謂「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時就出手」。後來各部族終於打累了,一些具有「政治智慧」的大部族的酋長們覺得打來打去也沒個盡頭,不如這樣:大家約定好時間地點來開一個武林大會,共同推選出一個「武林盟主」,以後所有人都遵這個人的號令,不要再打來打去了,好好做做生意,搞點聯姻多好。這就是後來的「堯舜時代」。於是部族制變成了邦聯制,特徵是:各部族之間名義上達成了和解,共同奉一個「盟主」為老大,但其實老大只能當和事佬,也沒啥權力。(ps:比較可信的追溯只能到帝堯了,再往上的炎帝、黃帝寫進來,就變玄幻了~·)
大概就是這樣子:
再後來,就是有據可考的時代了。「禹傳子,家天下」。禹,姓姒。為啥要提他的姓呢,因為姒氏是一個不得了的部族,禹通過對宗族支系的分封,以及與其它部族的親密聯盟,建立了中國歷史上有據可考的第一個王朝。因此,如果要追溯的話,夏朝是能考察出來的「分封制」的開端。(不要問我怎麼考察出來的,我也不知道。)
大概就是這樣子:
再後來,又是熟悉的劇情。武王伐紂,封神一榜平天下。這是真正有據可考的大規模「分封制」的第一個朝代。因此,很多學者都認為,中國的封建制度,應該從周朝開始算起。這時候的封建制,才算是最傳統的封建制,雖然與西歐的封建制有差異,但總的來說,可以算在同一種社會制度內。
封建制的基本組織是這樣的:君王統治全國的領土,但是由於君王個人精力終歸是有限的,天下太大管不過來,於是將天下的領土分成幾塊,自己管理中間那一塊,其它的交給宗族的子孫兄弟和自己信任的手下管理。但是實際上,一次分封之後的領土每一塊仍然很大,封王們仍然管理不過來,於是又繼續切蛋糕,把領土繼續分封給自己的子孫和手下。如此一層一層的分封下去,直到封主們能自己管理好一塊土地為止。(不要問我為什麼管理不過來,那時候可沒有後來的複雜官僚管理制度,按照現代社會學的研究,一個人頂多跟200個人混熟關係,管不過來很正常~~)
大概就是這樣:
這種分封制有以下幾個特點,直接給結論吧:
(1)整個社會是通過層層封建的方式來組織的,每個封主對自己土地上的農民享有政治和經濟上的完全自治權。從經濟上說,君王只能要求封主上貢,而封主才能對領地內的農民徵稅。從政治上說,領地內的人只對領主效忠,而領主再對上一層的領主效忠,君王通過層層效忠的制度來組織政治體系。最爛熟的那句話「附庸的附庸不是附庸」,講述的就是這種制度。(有些學者認為中國的封建制下,封國的人民仍然向周王效忠,這純屬猜測,從歷史證據來看,缺乏可靠的支撐。)
(2)封建制是一種世襲制。無論是君王的王位,還是各級封主的爵位,都是世襲的,而且這種世襲很難被打破。也就是貴族階層是相對固化的,大抵是根據血脈傳承來分階級。
(3)封建制的土地是不能自由買賣的。這一點無論是在中國的文獻里還是西歐的歷史裡都記載頗多。當然隨著貧富分化的加劇,名義上的規則總有很多規避的手段。
(ps: 個人目前總結出來的主要就這三點,如有疏漏,懇請指正。)
大概就是這樣:
再後來,又是熟悉的味道。周王分封天下,將政治經濟權力一併分封出去了,那結果自然就是各個諸侯國自行其是。幾代之後,誰都不愛搭理那個帝都里的王上了。然後就有了春秋戰國時代。還是大家不停的打來打去,只不過以前互相打的是部族,現在改了個名字叫諸侯國。就這樣打了好幾百年,終於有人想明白了:「不是我們這些諸侯素質不行,而是這一屆領導人不行」。於是「武林盟主」就被人宰了,順便還把其它喜歡鬧事自命不凡的幾個江湖大佬一併宰了。「天下紛亂,秦國最凶;皇帝一出,莫敢不從」。
現在大家都知道,秦國之所以這麼兇殘,得追溯到這個人:
「商鞅變法」的具體內容大家如果感興趣自行百度就行咯,跟本文相關的主要有兩條:
(1)廢除「井田制」,改為土地私有制,允許土地自由買賣。
(2)廢除「分封制」,改為「郡縣制」。
上面兩條基本上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就行了。再與之前周朝時候的封建制的三個特徵對比一下,你就能明白,為什麼有學者認為,中國真正意義上的封建制,「起於周朝,亡於周朝」。
當然,始皇帝滅六國之後,也很猶豫,到底是將原來在秦國試點效果不錯的郡縣制推廣到全國應用呢,還是繼承周朝的分封制。這時候就輪到另一位主角登場~(≧▽≦)/~啦啦啦。
李斯舌戰群儒,說服秦始皇採用郡縣制,並把全國分成三十六個郡。如果秦朝不是二世而亡,那麼以層層封建為特徵的封建制就此告別歷史舞台該蓋棺定論了。可惜,作為皇二代的開山鼻祖,胡亥開了一個大大的霉頭。
大概就是這樣:
任何顛覆性的政策一開始總是會引起激烈的抵抗,郡縣制替代分封制也不例外。秦朝的滅亡有很多原因啦,這裡無法一一分析,也與題主的問題無關。於是我們跳過歷史,直接進入漢朝吧~
漢高祖劉邦。漢朝出的好皇帝真是不少,什麼漢高祖漢文帝漢景帝漢武帝漢光武帝,封建制的下葬,就是這幾位一步一步完成的。大概是以下幾步吧:
起:漢高祖劉邦用他驚人的政治智慧完成了第一波韭菜的收割。如果認為秦朝的滅亡跟郡縣制替代封建制,撼動了傳統貴族階層的利益有關的話,就比較能理解後來的韓信之死了。當初劉邦起兵的時候,反正天下不是他的,於是逮著人就許諾封王,結果還真用畫出來的大餅買來了天下。於是漢朝初立,就一口氣封了七位異姓王。這可不是後來的那種掛名王爺,而是回到周朝當王爺的那種。真是要列土封疆,開邦建國的。因此,漢朝初立,是恢復了周朝的封建制的。後來就是「飛鳥盡,良弓藏」的戲碼,楚王韓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趙王張耳、燕王臧荼、韓王信盡數被滅。但緊接著,高祖皇帝就開始大肆分封同姓王。因此,劉邦的執政方針雖然仍是用封建制組織國家,但回到了最古老的宗族封建,也就是天下歸於一姓,中央對各諸侯國的控制力已經大大加強。
承:但封建制嘛,諸位從上面的歷史一路看來就知道,必然是要紛亂的。各諸侯王擁有完全自主的政治經濟權力,不做亂都對不起這份好出身。可惜他們時機沒選對,這位爺不是周朝的那些軟柿子,更不是秦朝的皇二代那種貨色。漢景帝平定「七王之亂」後,摧抑諸侯,剝奪了諸侯王對百姓的自治權,而改由中央任命內吏進行管理。至此,諸侯王對百姓的控制漸失,中央集權更進一步。
轉:等到漢武帝繼位之後,採用主父偃的策略「令諸侯得推恩分封子弟為侯」。於是層層封建再也不是諸侯王獨立的特權,而是來自於中央授予的指令。原來的封建制下層層效忠的體系開始瓦解,所有的封爵全都來自於皇恩浩蕩。至此漢朝初年的封建制已經名存實亡。中央權力已經可以直接覆蓋到全國最底層。
合:光武帝劉秀之後,將「封王」徹底形式化。本來武帝之後的諸侯王雖然沒有了政治權力,但還享有土地的封邑。但自光武帝之後,「封王」不必馬上封土,可以以後再補。後來則逐漸演化為「封爵」只是一種形式上的榮譽而已,完全與土地脫鉤了。至此,封建制完成了從政治到經濟的全面剝離,只成為一種作為封賞的「官制」而已。
任何制度不會通過一次政治改革就很快消亡。漢朝之後中國仍有一些封建之實的封王,如西南非漢族的土官。最有名的則是「三藩」,雲南』平西王』吳三桂、廣東』平南王』尚可喜、福建』靖南王』耿精忠都是既掌握實際的政治權力,又擁有獨立的經濟系統的實權封王。但這些都屬於歷史的小浪花,從封建制的整體來看,自漢朝之後,封建制基本消亡了。
大概就是這樣子:
至此,可以對題主的問題做一個明確的回答:就傳統意義上的封建而論,中國的封建社會,興起於周朝,而崩解於漢朝。
題主心中可能仍有疑惑,因為我們普遍所接受的教育都是,中國在民國之前,既不是資本主義社會,又不是奴隸社會,那不擺明著是封建社會嗎?
這主要是Marx主義學者的那一套社會形態演化論一代代澆灌下的結果,這些疑惑就留到下面詳述吧~
第三個問題:為什麼一個「常識」里不證自明的問題,會引起西方以及很多國內學者的爭議?
在第一部分里已經解釋引起爭議的第一個原因:「封建」含義的變遷。這一部分則主要解釋第二個原因。
造成爭議的第二個原因在於:關於什麼是「封建社會」,其實並沒有統一的看法。
持何種觀點,主要取決於你是在「馬粉」和「嗎啡」。「馬粉」對於封建社會的論斷,有兩大殺器,一一來看。
(一)生產關係決定社會形態,只要是封建土地所有制,就是封建社會。
白話文就是:一個社會取決於何種形態,就看這個社會的生產是如何組織的。只要土地屬於地主,農民靠租種地主的土地為生,這種社會就是封建社會。
是不是很顛覆?一個社會屬於什麼形態,完全跟政治制度無關,甚至不完全跟經濟有關,只取決於農業生產的組織模式。
討論這說法的正確性,智者不為。反正我寫給你看,那我自然認定它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所以下面討論的重點在於,這種模式下的封建社會有哪些特徵:
首先,它必須是以農業生產為經濟主體的社會。
其次,它必須是以私有製為基礎的社會。
再次,一小撮的人掌握了幾乎所有的生產資料,而其他人則依附於這一小撮人的生產資料為生。
各位看官,如果剔除掉第一條,把它替換為「它必須是以工業生產為經濟主體的社會。」,不知道你怎麼看,是不是跟你你所認識的「資本主義」極其相似。如果說這兩種社會形態的差別僅僅就是:以農業為主還是以工業為主。那個人看法,其實沒必要非得爭什麼「封建社會」這個詞的使用權,馬粉們大大方方的用「農業社會」就行了,大家和氣生財,沒事還可以一起搓搓麻將~~(ps:marx是我個人認為最了不起的人物之一,本人絕無不敬之意,只是有點嘆息他的命運跟孔仲尼何其相似。人死燈滅,解釋權也流落了。)
當然,上面的那一部分「馬粉」還是基於學術觀點上的不同,可以友好交流,共同進步。下面這一部分「馬粉」則不怎麼好相處了。他們見面就拋出終極必殺技:「社會形態說」。
(二)如果它不是原始社會,不是奴隸社會,不是資本主義社會,不是社會主義社會,那它不是封建社會是什麼?
( ⊙ o ⊙ )啊!
我很糾結,要不要回答這個問題。萬一不小心觸碰到了誰的玻璃心,下場不定是:答主卒。
於是答主機智的做出如下聲明:以下部分全引用自「百度」,之所以做如下引用,全是為了批判這些錯誤的說法。如有侵權,請聯繫答主後,將於24小時之內做出道歉並刪除。
(ps:引用部分將使用斜體字)
想要回答「社會形態說」的疑惑,不得不去扒一扒它的歷史。
作為堅定的「馬粉」,以「百度」的名譽擔保,馬克思本人從來沒在任何公開的場合或者書籍里提到過五種社會形態的劃分,至於私下裡,那你猜唄~~。事實上,別說「feudalism」跟馬克思沒啥太大關係,甚至他都不曾使用過「capitalism」這個詞。一直要到20世紀初,「資本主義」作為「社會主義」的反面,才在政治論壇中被普遍提及。(marx的著述主要涉及到所有制,他的諸多著作,都是在分析與批判「私有制」下社會的種種的不合理,並以此提出要建設一個以「公有制」為基礎的理想社會。ps:marx曾經說過:財產即是盜竊。可見一斑)
第一次明確提出是恩格斯於《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中。但是恩格斯也只是將西歐的社會大致分為這五種,既沒有說這種分類方法可以推及全世界各個地區的情況,也沒有說這種分類方法下的社會形態是單線遞進式的。
我們今天所熟知的「社會形態說」主要承自列寧。列寧在一次《論國家》的演講中,第一次表達了人類社會是按這五種社會形態依次演化,單線遞進式發展的意思。後來的追隨者則將這種說法發揚光大,並略作修改,形成了今天天朝教科書里的那樣子。
大致就是這樣子:
本來馬克思的學說一度風靡了整個世界,不過隨著後來蘇聯的解體,社會主義夢碎東歐,西方的學者大都不再糾結於「社會形態」了。讓政治的歸政治,讓經濟的歸經濟。
於是諸位便明了了,我們現在所了解的社會形態演化說,源於馬恩對西歐歷史的研究所提出,但既非馬克思的著述,也偏離了恩格斯的本意。而只是源於蘇聯的政治需求,所作出的某種解釋而已。只要這種需求還在,嗯,佛曰:不可說。
凡人不論國是。拋開社會形態演化說不談,marx從紛擾的歷史中,抽象出了五種所有制的形式,來作為資本主義批判的理論基礎。僅此一點,也當得起曠世之才,更何況這只是他整個體系的冰山一角而已。
最後,這個判斷答主就不做了。如果還有疑惑,恕我水平不夠,說不下去了。
關於「feudalism」,上面已經陸續把有關於本問題的內容都陳述了。由於答主英文水平不夠,對西方歷史也知之甚少,而且也無此必要,就不單開一節了。
匯總前輩們對於中國封建社會的看法,匯聚起來則有以下四種,按歷史時間長度排列如下:
1、中國歷史上從未出現過真正的封建社會。(這是西歐一些奇葩學者的說法,讓諸位見笑了。這意思大概就是說:歐洲以外無歷史。)
2、封建社會起於周朝,亡於周朝。(前述已明,從土地所有權上來說,可以成立。)
3、秦漢之後無封建。(前述已明,這也是答主的看法。至於秦漢之後算什麼社會形態,不妨發揮創造力,稱為「皇權社會」吧。)
4、民國以前皆封建。(前述已明,這是天朝的看法,從土地所有制的角度來看,可以成立。)
至於你持哪一種看法,隨你便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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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主要參考資料,排名不分先後:
呂思勉《中國通史》,萬卷出版社
黃仁宇《資本主義與二十一世紀》,三聯書店
尤瓦爾~赫拉利《人類簡史:從動物到上帝》,中信出版社
網路資料及其它,侵立刪。(多是以前看過的東西,記不清出處了。現查的就從百科引了幾句話,在此不一一列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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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額,在看到這個問題之前,其實我在看黃仁宇先生的著作時,對封建制就一直沒怎麼看懂。後來讀呂思勉先生的著作時,形成了一個模糊的印象,但書中關於封建的說法太過分散,並沒有具體而細緻解釋。想來在大師們看來,有些問題是共識,不證自明的。奈何我學識淺薄,又多花了好久,才理順了這一段歷史。
這篇文章太長,作為一個答案可能並不合適,也的確花了我很長的時間,有點笨。可能很多人只需300字的簡單解釋而已。但我想,也許還有一小部分人,他們的好奇心還在,無論你給出一個多麼「不證自明」的結論,他還是會問一句為什麼。也許他們還像小孩子一樣,心裏面裝著十萬個為什麼。
多餘的7000多字,是對這一小部分人致敬吧,就算。
猶記得當年,
還有人問為什麼太陽總是東邊升起西邊落下來;
還有人問為什麼蘋果會從樹上掉下來;
還有人問為什麼開水壺的蓋子會自己彈起來。
是我們所說的封建,不是西歐的封建。
很遺憾,只看到以西方標準來評價中國歷史的答案。
由於沒有電子版,只能借用一部分讀書筆記。筆者概述精要地呈現了溝口雄三的論述 《作為方法的中國》讀書筆記——
現在說起的「封建」,包含四個方面的內容:第一,作為制度論的封建,上文提到的日本和中國的封建觀就屬於這一方面。第二,作為時代區分論的封建,它是歐洲和日本的時代劃分中的一個時期,在近代之前,與近代相銜接,在回顧的時候由於從近代的視角出發而往往成為被否定的對象。第三,歷史發展階段論中的封建,即從進化史觀的角度來考察,認為近代比封建時期更為進步,境界更高。第四,生產關係論里的封建,即地主、領主和農民之間的對抗關係——地主、領主壟斷生產資料,農民則是封建剝削的對象。歐洲和日本的封建無論從時期還是發展階段來看都在近代以前,並且其社會是制度論和生產關係論、即所謂封建性的上層建築和封建性的經濟基礎相對應的社會。「封建」這一概念包含的四個方面的關係在這一點上是極為自然的。
然而,中國的封建和日本、歐洲卻是完全不同的。在中國,被稱之為封建的時代到周代基本上就已經結束了。因此,所謂封建就是領主制、就是和近代相銜接的前一個時代的常識性知識,與中國的現實是不相合的。但是現在的許多研究者卻接受了諸如「中國是一個半封建、半殖民國家」、「中國革命是反封建、反帝國主義的革命」之類的說法,也就是認同了前近代中國是封建社會這一前提。這種觀點其實只涉及了「封建」這一概念的第四個方面的內容,即生產關係論的封建,這顯然是不全面的。事實上,正如本段開始所提及的,「封建」在中國作為一種包含了理想政治狀態的概念,歷來是被推崇的。至少在晚清以前,封建社會往往是人們所想要重新恢復的理想時代。由此,在中國,「封建」所包含的四個方面的內容中前兩個和後兩個之間是有一個斷層的,這就是中國的「封建」不同於歐洲和日本的封建的根源所在。
從制度論的角度來看,在中國,「封建」一詞由於其所包含的理想的政治制度,從明末到清初都是人們努力想要重建的。明末以降,出現了黃宗羲等人在「封建」的名義下對皇帝專制的批判和試圖利用封建制等級結構的多層性反過來限制皇帝專制絕對權力的嘗試。清代的封建論則是在圍繞官制的討論中出現的。到了晚清,封建甚至被等同於地方自治。但由於統治階級對於地方自治所懷有的恐懼心理,清代雖然出現了諸多的封建論,鄉官的設置最終也沒有成為現實。不過,雖然在政治上的地方自治未能實現,但在經濟上,地主階級卻日益掌握實權,並最終通過經濟上的力量而使地方自治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實現。此後,隨著主張實行地方自治的人數的急劇增加,自治論進一步上升為省級自治,最終走向了辛亥革命時期的各省獨立宣言,導致了清朝的崩潰。那麼,我們甚至可以把清代封建論的演變看作是一股革命的潮流。
從制度論的「封建」轉化為生產關係論的「封建」,這種轉換的契機來源於晚清從歐洲傳來的時代區分論和發展階段論。從嚴復翻譯的《天演論》和《社會通詮》等的出版開始,以夏商周三代為理想狀態的復古史觀被推翻,封建作為一種分封制度,也不再等同於自治。此後,陳獨秀又忠實而急進地照搬了《社會通詮》的理論,封建也就被看成是時代劃分上的古代,而且是一種殘存於現代的遺物,是中國歷史階段論上的落後。在這裡,「封建」的含義從最初的制度論加進了時代區分論和發展階段論的內容。此後,隨著馬克思主義的滲入,「封建」完全轉變成了生產關係論上的用語。在這一變遷的過程中,「封建」一詞由褒義轉為貶義,並廣泛為人們所接受。
至於近代,溝口指出,它在以往和「封建」一樣,被所謂的近代主義者、馬克思主義者限定在了歷史發展論和生產關係論的範疇,特別是馬克思主義者把近代等同於資本主義化。至於時代的區分,則往往將中國與歐洲近代相遇的時間看作是其近代的開始,因此鴉片戰爭就被看作中國近代化的開端。但由此一來,中國的近代化過程也就成了半殖民地化的過程。因此,溝口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即亞洲的近代應該從自生的近代和外來的近代兩個方面來把握,不管是外來的還是自生的近代,都應該包括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等方面的近代化過程。
如 @小金 所說,封建並非feudalism的音譯,而是的確意思相同。在這裡我想簡單補充一點歷史背景。關於中國秦漢以後的社會是否是封建制度,這在民國史學界是一個有爭議的話題。在這場爭論中,梁漱溟是支持中國從秦漢以來一直是封建社會的。而胡適、陳獨秀、錢穆等則一致反對梁漱溟的觀點(但胡適和陳獨秀之間也存在分歧)。我花了很大力氣去找原文,但最後沒有找到。但我可以確信我的印象沒有出現問題,如果能有找到胡、陳、梁關於封建表述的原文的,感激不盡。
這裡只能摘錄最好找、對此發表意見最多的錢穆的一段言論:
中國是不是一個封建社會?這一問題,應該根據歷史事實來解答。中國史上秦以前的所謂封
建,乃屬一種政治制度,與秦以後的郡縣制度相針對。在西洋歷史中古時期有一段所謂
Feudalism 的時期,Feudalism 則並不是一種制度,而是他們的一種社會形態。現在把中國史上「封建」二字來翻譯西洋史上之Feudalism,便犯了名詞糾纏之病。西洋Feudalism 之起源,事先並非出自任何人的計劃與命令,也沒有一種制度上之共同規律。只因北方蠻族入侵,羅馬政府崩潰,新的政府與法律不及產生,農民和小地主,在混亂中無所依賴,各自向較強有力者投靠,要求保護,於是在保護者與被保護者間,成立了各樣的契約。後來此種契約關係,逐漸擴大,連國家、國王、皇帝、城市乃至教會,都被捲入。這是一種由下而上的演進。中國歷史上所謂封建,究竟始於何時,已難詳考。據傳說,遠從夏、商時已有。古史渺茫,此當由專門古代史家經過嚴格考據來論定。但我們不妨說,正式的封建制度則始自西周。西周封建乃由武王、周公兩次東征,消滅了殷王室的統治權,逐步把自己的大批宗室親戚,分封各地,以便統制。先由天子分封諸侯,再由諸侯分封卿大夫,逐步擴張。這種演進是由上而下的。西方封建由統一政府之崩潰而起,東方封建則是加強政府統一的一種強有力的新制度。若加進經濟情形來講,周代封建實是一種武裝集團的向外墾殖。西周本是一個農耕部族,他
們征服了殷朝,遂把他們的近親近族,一批批分送去東方,擇定交通及軍略要衝,圈地築城,長期屯駐。一面耕墾自給,一面建立起許多軍事基點。在其相互間,並完成了一個包絡黃河流域,乃至南達漢水、淮水,甚至長江北岸的龐大交通網。原有殷代遺下的幾許舊的城郭與農耕區,被包絡在這一個龐大交通網與許多軍事基點之內的,也只有接受周王朝新定的制度,而成為他們統屬下的侯國了。至於在此一兩百個城郭農耕區域之外,當時中國中原大陸還有不少游牧部落,他們並不專務農業,他們也沒有城郭宮室,還是到處流動遷徙,這些便是當時之所謂戎狄。因此西周封建,同時實具兩作用。一是便於對付舊殷王朝之反動,一是防禦四圍游牧人侵擾。我們若把這一種形勢和進程來比擬西洋史,周代封建實是當時以軍事和政治相配合,而又能
不斷地動進的一種建國規模。遠之頗像羅馬帝國,近代則似英倫三島之海外殖民。由一個中
心向外擴展,由上層的政治勢力來控制各地的社會形態。西方中古時期之所謂封建,則由各
地散亂的社會,漸漸向心凝結,在下層的許多封建契約上,逐步建立起政治關係來。由日耳
曼諸選侯來公選日耳曼王,再由日耳曼王來充當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這又是中西封建恰相
顛倒的一個對比。若就社會形態言,周代封建確與西洋中古史上之封建社會有一相似處,厥為同樣顯然有貴族
與平民兩階級存在。然此一形態,並非封建社會之主要特徵。因希臘、羅馬時代,同樣有貴
族平民兩階級,但那時則並非封建社會。即就中國周代與西洋中古之貴族階級作一比較,其
間亦有許多不同。西洋中古時代之貴族地主,實際上多是在一塊農田,即他的領地上居住,
築有一所堡壘,一個像中國後來所謂莊主或土豪的身份而止。他的地位,在當時也只等如一
個寺廟中的方丈或一個市鎮上的鎮長。而中國在春秋時代所見的諸侯卿大夫,則都是像樣的
政治領袖。如齊、晉、楚、秦許多大諸侯,實和十字軍以後英、法諸邦的專制王室一色無二。他們的疆土,即儼然是一個大王國,他們治下的許多卿大夫,如晉六卿魯三家之類,全都集中在中央政府共同執政,已經是像樣的一個政府和王朝。當時的卿大夫各有自己的采邑,也各自派有官吏即家宰統治著。每一侯國的都城,有一所宗廟,同時也是一個工商業集中的都會。宗教工商業和軍事,都集合在一政府一王室當時稱為諸侯的統率管理之下。明白言之,春秋時代的貴族,顯然是政治性的。而西洋中古時期,除卻公國伯國等外,還可
有主教國Bishop states,或城市國,同樣都說是國,以分別於此後新興的所謂現代國家。而中國春秋時代之侯國,論規模與體制,實已與此後西洋的現代國家相差不遠。工商都市與宗教中心,都已控制在封建貴族的政治系統里。這又是一個應當注意的大差別。這一個差別,依然是上指西方封建是一個社會形態,而中國封建則是一個政治制度的差別。固然政治與社會相互間,並不能嚴格分離。但我們要研究某一時代的社會形態,決不該忽略了那時的政治制度。一到戰國時代,那種政治的演進更顯著了。那時的國家都已有更遼廓的疆土,更謹嚴的政治
組織,像齊國擁有七十多城市,全都直轄中央,由中央派官吏統治,不再是貴族們的采邑了。它的中央政府所在地臨淄,據說有七萬家住戶,每戶可得壯丁三人,一城便有二十一萬個壯丁。想來全城居民,至少應在三十五萬人以上。其他各國首都,像趙之邯鄲,魏之大梁,楚之郢,其繁盛情形,亦大致與臨淄相類似。這些都是政治中心,同時又兼商業中心的大城市。每一次戰爭,一個國家派出二三十萬戰士並不很稀罕。各國政府中的行政長官,以及統兵大帥,幾乎全是些平民出身的游士。偶然還有一二貴族封君,像孟嘗、平原、信陵、春申之類,他們也並不像春秋時代一般貴族們,有經政治、法律規定允有的特殊地位和特殊權益。趙奢為政府收田租,平原君的九個管家違抗法令,給趙奢殺了,平原君還因此賞識趙奢,大大重用他。我們單憑戰國政治局面,便可想見那時的社會形態,斷斷不能與西方中古時代所謂封建社會者相提並論。現在再一檢討春秋戰國時代的平民生活。照中國古代的封建觀念,一切土地全屬於貴族,平
民並無土地所有權。故說「四封之內,莫非王土,食土之毛,莫非王臣。」懂得了這一觀念,
才可來講那時的井田制度。諸侯們在其所居城郭之外,划出一部分可耕的土地,平均分配給
農民,按著年齡受田還田。每一農民,在封建制度下,絕不許有私有的土地,但稅收制度則
甚為寬大。依照井田制的標準形式論,每一家受田百畝,這是所謂私田。八家又共耕公田百
畝。但所謂私田,只照收益言,並不指土地的私有。每一農民二十歲受田百畝,六十歲還歸
公家。在此期間,他一面享有這百畝田的私收益,但須聯合其他七家,參加耕種公田百畝之
義務。這一百畝公田,成為一個小型的集體農場,由環繞它的八家農民共同耕作。在貴族握
有土地權者之收益言,只等於徵收田租九分一。後來這制度稍稍變通,把公田取消,每一農
民在其私田百畝內,向地主,即貴族貢獻十分一的田租。大概這兩制度,有一時期曾同時存
在著。離城較近的田地,授與戰士或其他較優待的農民,是沒有集體耕作的公田的,按畝什
一抽稅。離城較遠的地區,則仍行八家共耕公田的舊制度,公家得九分一的收入。但這一制度,在春秋末戰國初一段時期內,便逐步變動了。主要是稅收制度的變動。起先是
八家共耕公田百畝,再各耕私田百畝,此所謂助法。其次是廢除公田,在各家私田百畝內征
收什分一的田租,此所謂貢法及徹法。貢法是照百畝收益折成中數,作為按年納租的定額。
徹法是照每年豐歉實際收益而按什一繳納。再其次則貴族只按畝收租,認田不認人,不再認
真執行受田還田的麻煩,此所謂履畝而稅。更其次則容許農民划去舊制井田的封岸疆界,讓
他們在百畝之外自由增闢耕地,此所謂開阡陌封疆,而貴族則仍只按其實際所耕收,取什分
一的田租。此在貴族似乎只有增添收入,並不吃虧。然而這裡卻有一個絕大的轉變,即是土
地所有權由此轉移。在春秋時代,照法理講,農民絕無私有的土地,耕地由貴族平均分配。照現在觀念來說,土地是國有的,農民是在政府制定的一種均產制度之下生活的。現在稅收制度改了,貴族容許農民量力增闢耕地,又不執行受田還田手續,貴族只按畝收租。循而久之,那土地所有權卻無形中轉落到農民手裡去。這一轉變,並未經過農民意識的要求,或任何劇烈的革命,也非由貴族階級在法理上有一正
式的轉讓令,只是一種稅收制度變了,逐漸社會上的觀念也變了,遂成為耕者有其地的形態,此即封建制度下井田之破壞。井田制破壞了,現在是耕者有其地,土地所有權轉歸給農民了,然而相隨而來的,則是封建時代為民制產的一種均產制度也破壞了。從前是一種制約經濟,現變成自由經濟了。有些農民增闢耕地漸成富農,有些貧農連百畝耕地也保不住,經由種種契約而轉賣給富農。既是土地所有權在農民手裡,他們自可世代承繼而且自由買賣。與私有制相引而起的,則是貧富不均,此在中國史上謂之兼并。農民有著自由資產,中間便有著貧富的階層。富農出現了,漸變成變相的貴族。從前平民貴族兩階級的基礎也連帶搖動。所以井田制度破壞,必連帶促進封建制度之崩潰。再次要講到耕地以外之非耕地,包括草原、牧場、澤地、獵區、魚池、山地、森林、礦場、鹽池、鹽場等,這些在古代稱為禁地,指對井田之為開放地而言。照法理言,禁地亦屬封建貴族所有,他們特設專員管理,不容許農民自由侵入。貴族們憑藉這些禁地,佔有一切小規模的工商業。工人商人全由貴族御用,指定世襲,只受貴族額給的生活酬報費,並無自由私產,更談不到資本主義。但到春秋末戰國初,這一情形,也連帶變動了。農民們不斷侵入禁地捕魚、伐木、燒炭、煮
鹽,作種種違法的生利事業,貴族禁不勝禁,到後來讓步了,容讓他們自由入禁地去,只在
要路設立關卡,抽收他們額定的賦稅。但在土地所有權的觀念上,卻並未像耕地般順隨轉變。因此自戰國一直下至秦漢,山海池澤的所有權,仍都認為是國有的,在那時則認為是王室所
私有。因此秦漢兩代的稅收制度,把田稅歸入國庫,大司農所管。把山海池澤之稅歸入王室
之私庫、少府所管。這一分別,除非明了春秋封建時代井田與禁地的所有權之法理觀念,及
其逐漸轉變的歷史過程,將無法說明。連帶而來,正因為在春秋時代,最先侵入山澤禁地,營謀新生利事業者,是被指目為盜賊的,因此直到秦漢時人,尚認自由工商業為不法的營業,而稱之為奸利。漢初晁錯等人重農抑商的理論,以及漢武帝時代之鹽鐵國營官賣政策,皆該從此等歷史演變之具體事實來說明。漢武帝的鹽鐵政策,在近代看法,極近似於西方新起的國家社會主義。然在漢時人理論,則山海池澤之所有權既歸屬於王室即公家,則遇王室有需要時,自可收歸自己經營。而且漢武帝是把這一筆稅收來津貼國防對付匈奴的,那更是名正言順,無可疵議了。但自由經濟思想,仍在漢宣帝時,由民間代表竭力主張而再度得勢。當時政府財政當局與民間代表,對此政策之詳細討論與往複辯難,曾記載在有名的《鹽鐵論》裡面,此書直保留到現在。但下到王莽時代,政府中制約經濟派的理論,又重新抬頭。連一切田畝,完全收歸國有,由中央重新平均分配。鹽鐵官賣的政策,又復嚴厲推行。這只是沿續漢武帝時代的理論,進一步來恢復春秋封建時代的經濟政策,即一種制約的平均分配政策。這些全都淵源於春秋時代之井田禁地及一切土地所有權公有之一觀念上,演變產生。依據上述,春秋封建時代上層貴族階級世襲的政治特權,到戰國時取消了。下層平民階級農
工商諸業被制約的均產經濟,到戰國時也解放了。在上既無世襲特權的貴族,在下卻興起了
許多富農新地主,以及大規模的私人工商企業與新富人。若說春秋社會有一些像西洋中古時
期的封建社會,到戰國,可說完全變樣了。同時我們還該注意到,介在貴族君、卿、大夫與
平民農、工、商兩階級中士的一階層。士可分為文武兩支,在西洋中古封建社會裡,有一種騎士出現,但在中國春秋時期,則根本無此現象。軍隊全由貴族子弟所編組,平民沒有從軍作戰的資格。又在西洋封建社會裡,教師、牧師,亦是一份極重要的角色。中國春秋時代,宗教早為政治所掩蔽,所消融,沒有能脫離政治而獨立的宗教。雖有一大部分知識亦保留在宗廟裡,但中國的宗廟,與西洋教堂不同。在宗廟服務的,不是僧侶,而是政府指定的一種世襲官吏。當時也只有貴族子弟得受高深教育,平民是沒份的。偶有特殊英武或聰秀的平民子弟,有時獲蒙挑選到軍隊或宮廷中去,這便是所謂士了。士的一階級,乃由貴族階級墮落,或由平民階級晉陞而成的一個中層階級。他們在軍役或文職中,充當一種下級不重要的職務,有些像西方騎士和牧師般,而實在則大不相同。在此也可見要把中西歷史一一相擬,這中間是有絕大出入的。一到戰國時代,情形又大變。貴族軍隊解體,平民軍隊代興。平民普遍參加軍役,因而有立軍功而獲高官厚祿,變成新地主新貴人的。而平民學者之興起,更為當時社會一絕大變遷。那些平民學者,代替貴族階級掌握了學術文化知識上的權威地位。戰國時代各國一切武職文職,上及首相統帥的崇高地位,幾乎全落到這輩新興的平民學者所謂士的手裡,這已在上面說過了。更重要的,這輩平民學者,絕沒有像西洋中古封建社會裡所謂有限度的忠忱那樣的心情。他們絕不肯只忠於他們所隸屬的領地,或市鎮,或基爾特,或某家族某國君之下。他們當時,可稱為全抱有超地域、超家族、超職業甚至超國家的天下觀念或世界觀念,而到處遊行活動。他們這一種意識形態,亦可由歷史演變來說明。因中國周代封建,本是西周王室一手頒布下
的一種制度。這一制度之用意,本在加強中央統一之政治效能的。後來經過一段長時期的持
續,這一制度之實際效能,充分表現了。不論西周氏族,乃及夏氏族、商氏族及其他氏族,
全在此制度下,逐漸醞釀出一種同一文化、同一政府、同一制度的大同觀念來。在春秋時代,西周王室雖早已覆滅,但由它所分封的諸侯們,卻逐漸形成一堅強的同盟團體。在名義上,他們仍服從周天子共主的尊嚴。在實際上也盡了他們保存封建文化,即當時城郭耕稼的文化,來壓制消滅各地游牧文化之騷動與威脅。這便是春秋時代之霸業。但春秋列國君卿大夫,他們究竟同是貴族,在他們各自的領土上擁有特權,因此他們只能做到他們那時所能有的一種國際聯盟而止。但平民學者興起,他們並不承認貴族特權,而他們卻忘不了封建制度所從開始的天下,只有一個共主,一個最高中心的歷史觀念。因此他們從國際聯盟,再進一步而期求天下一家。他們常常在各國間周遊活動,當時稱之謂游士,即是說他們是流動的知識分子。其實凡屬那時的知識分子,無不是流動的,即是無不抱有天下一家的大同觀念。他們絕不看重那些對地域家族有限度的忠忱,因此而造成秦漢以下中國之大一統。西洋在中古封建社會裡,算只有基督教會,抱有超地域、超家族的天下一家的理想,竭力要
憑他們的宗教教義,在封建社會上,重新建立起一個神聖羅馬帝國,來恢復古羅馬的統一規
模。這與它們封建社會所由形成的歷史趨勢,恰相違逆。因此宗教勢力在政治上的作用,也
必漸漸降低,終於在地域與家族之基礎上,造成許多近代的新王國。他們在政治上的契約的
理論,民權的觀念,民主政治和議會選舉種種的制度,西方歷史學者都能指出它們的淵源,
多半由中古封建時代所醞釀,所孕育。但中國西周以下的封建,大體上並不與西洋一般。因此在中國封建政治下,醞釀出秦漢統一,醞釀出漢武、王莽以下,一連串的制約經濟與均產運動。中國雖無教會,而中國歷史卻能製造出像西洋中古時代耶穌教士所想像的天下一家的大同政治。若使不能盡情抹殺歷史事實,試問可否說孔子、墨子以下的那批戰國游士們的抱負,全是像近人所咒罵吐棄的所謂封建意識呢?秦漢時代,更和戰國不同。那時整個中國,只有一個中央政府,據漢代言地方行政分著一千
三百多個低級行政區「縣」,一百多個高級行政區「郡」。中央乃至地方官吏,全由政府選拔
賢才任用,在政治上,更無貴族世襲特權之存在。在漢初,固然一時反動,有封王封侯的。
然王國不久全歸消滅,封侯的只能衣租食稅。在名義上他們都有封土,實際上地方民政財務
軍權全不經他們手,只由中央指定的地方行政長官,每年派給他們一份額定的稅款,無異是
由政府長期贈送他們一份無職位的年俸而止。他們並一樣受政府法律管制,往往因私通家裡
婢女,或是勾結商人共同經商一類的罪名,因人告發而喪失了他們的爵位。若因當時尚有許
多爵名存在,而說這是封建社會,我們能不能說近代英國也還是封建社會呢?再就經濟言,全國農民乃及工商業,只向一個政府納同一規定的賦稅,擔當同一規定的兵役,遵守同一種法律,享受同一規定的權利,這樣的社會,能不能算是封建社會呢?在法律上,全體人民地位是平等的,全是國家公民,並無貴族平民階級之對立。經濟是自由的,因此形成貧富不均的現象,這些都不能算是封建社會的特徵。
在西洋史上,誠然可說是由封建社會轉而為資本主義社會的。有人說,中國則永遠是農業社
會,但農業社會並不就是封建社會。而且自戰國以來,工商業早極發展,但中國卻亦沒有走
上資本主義社會的路。此因中國始終忘不掉古代的制約經濟與均產精神。漢代對商人收稅特
重,又不許服務政府的官吏兼營商業。到漢武帝時,把鑄幣權嚴格統制在政府手裡,又把幾
種人人日常必需的重要工業,如煮鹽冶鐵之類,收歸國營,或官賣。紡織業中像貴重的絲織
業,也由政府設官按年定額出品。釀酒業亦由政府統制。運輸業中重要部門,亦由政府掌握,定為均輸制度。市價漲落,由政府特設專官設法監視與平衡,定為市易制度。試問在此種政治設施下,商業資本如何發展。其多擁田地的,政府也屢想規定一最高限額,此所謂「限民名田」。直到王莽時代,並要把全國田畝盡復收歸國有,重新平均分配。這是中國經濟思想史上一條大主流,而且此項經濟政策之實施,在此後歷史上還是屢見不一見。所以中國絕非一純粹的農業社會,工商業早已繁盛,只沒有像近百年來西方般,發明科學的新機械。這固然是中國社會沒有走上資本主義的原因,但中國傳統經濟理論與經濟政策,也足裁抑資本主義之演進,此層絕不該忽略。
摘自錢穆《中國社會演變》
馬克思歷史觀主要指的是西方歷史吧,希臘羅馬對應奴隸社會,中世紀歐洲國家是和周朝類似的封邦建國的制度,所以叫封建社會,之後漸漸過度成資本主義社會
那麼中國與中世紀歐洲制度最像的就是周朝了
這個話題也是有意思,有托派和庸俗經濟學磚家跑出來叫囂「兩千年資本主義論」的,有復古派戀屍癖跑出來給人解釋封建本意的,還有人拿著馬克思原著,告訴你「我大清自有國情在此」的。
至於原題目本身,原因很簡單,意識形態鬥爭,爭奪話語主導權唄。革命的先鋒隊和革命的階級先後完蛋,革命的意識形態在歷史研究領域的殘留還不得被踩上一萬隻腳?當然反封建論者大體都是很蠢,他們不去(不敢/不能)反對歷史唯物主義的理論,反而跑過來給大家上語文課,告訴我們「封建」的本義。
任何一個稍微受點教育邏輯正常的人都知道,封建生產制度之封建與「分封建國」之封建是一對古今異義詞,而「封建「即使在古代也是罕見詞,近代翻譯家古為今用,對譯了馬克思主義下的」feudalism「,一如「共和」、「宗教」、「革命」等。退一萬步,即便承認「封建「是你國那套雜交歷史理論下的一種術語,他和馬克思主義語境下的」封建「也不過是同音異義,兩者關係甚至比西經中「價值」與政經中「價值」的關係還遠。然而就是這樣一個本應該在義務教育階段掌握的知識點,隨著你國在意識形態領域的反攻倒算反而複雜起來。反封建論者那麼在意古義,為什麼不去糾結「共和」、「宗教」、「革命」、「中國」的本義,不去叫囂中國沒有共和、沒有宗教、沒有革命甚至連「中國」都沒有呢?況且僅僅從文字傳播的角度考慮,封建這個詞作為歷史唯物主義術語,隨著馬克思主義的傳播深入億萬中國人的生活,取代了原本只有若干地主階級士大夫在書齋里玩弄的生僻詞之本義。這裡面又干「分封建國」什麼事情?
封建一詞如今在普通中國人生活影響之大,反封建論者便眼饞起來,跳出來「正本清源」,不僅要爭奪中國歷史的解釋權,連一個馬克思主義辭彙他們也要幫你釋義。然而他們連正面批判這一理論的膽量和能力都沒有,還要讓托派/西馬分子跑出來站台,自己則僅能反對這個名詞本身,然後躲在後面重複一些「分封建國」、封建郡縣對立的爛梗,打倒一個自己定義的」馬克思主義之封建「。或者就是」我大清自有國情再此「,不過我也沒什麼人出來詳細論述」我大清「有何特殊的。我想唯一特殊的,應該就是這群人的大腦與臉皮吧。
奴隸社會:誰有人,誰說了算。
封建社會:誰有土地,誰說了算。
資本主義社會:誰有錢,誰說了算。
共產主義社會:誰說了也不算,只有我們自己才說了算。
各答案之述略備,我補充一個大家沒說的——中國從封建社會走向集權社會過渡了近千年,最後形成的不是單純集權社會,而是宗法制集權社會。保留了部分封建制內容的集權社會模式是中國能有別於歷史上其他地區而長期維持集權社會的重要原因。
封建制是人類組織社會的自然方式,中國因為幾個特殊的原因(其中最主要的是周代大殖民成功)則從商周時代的封建制進入到秦漢的集權制,並在經歷魏晉南北朝隋唐的封建制回潮期以後(保持集權架構,但允許漢代形成的門閥新貴族在集權國家中高度滲透),以隋唐科舉製為標誌,中國才過渡到穩定的宗法制集權社會。而即使是隋唐以後,集權中央仍然以宗法制確保地方家族在縣鄉勢力範圍內的一定的自治權,以科舉制客觀上的偏袒來保證地方家族參與國家政權。
這是個翻譯問題而不是歷史問題。作為社會分期的「封建」並不等於封土建國的「封建」。
從生產關係的角度來講,我國從秦漢到清末這段時間的生產關係是符合老馬定義的。哦
封建者,封邦建國也。秦漢乃至往上的夏商周都是封建朝代,無一例外大封特封各種諸侯王,同姓的異姓的都有。這些諸侯王不僅能吃俸祿還是某一片土地的實際統治者,他們可以在這裡招兵買馬、建立政府、收繳稅款、任命幹部、etc,總之是個政府能做的他就都能做,政府不能做的他也能做。與中央最直接的聯繫也就是按時上交一部分稅收罷了。這事實上形成了國中之國,一旦勢力做大就有可能尾大不掉甚至試圖將朝廷取而代之。最典型的例子西漢七國之亂,景帝深知這些諸侯王表面臣服實際上內地里都有自己的小算盤,長痛不如短痛的計議下著手削藩結果吳王劉濞乾脆帶頭造了反,畢竟他想這麼干很長時間了。最後還是天縱英豪周亞夫平定了叛亂。
夏商周那就更別說了,尤其周朝,壓根就是現在聯合國之於各國的存在。大家只是表面上尊稱他周天子,實際上心裡誰都不把他當回事,誰拳頭硬土地大誰就是頭。姬周朝廷對除自己轄區以外的地方統治能力完全為零,再純粹不過的吉祥物。日本的天皇在尊王攘夷之前也是這個角色,大名們尊他為天皇,但實際上一毛錢權力和統治力都沒有,看底下人打來打去看高興了給封個名頭,反正待著也沒啥意思。
漢景帝以後的君主們都充分意識到分封諸侯王絕對是要內亂的,所以從那以後雖然也封王但實際上王們已然沒有了什麼權力,只是對功勞的獎賞讓你吃個俸祿,權力都在朝廷下派的地方官手裡。不再封邦建國,朝廷必須能如臂使指的直接控制所有地區。也就是從秦漢以後各朝各代都不再封建,轉而成了一種類似於現在的中央直接統治郡縣制。而代替中央統治各郡縣的則是深刻學習了聖人忠君愛國理論的科舉考試成績突出的優質儒生們(或者是深刻學習了馬列的優秀黨員們)。這個措施起了很大成效,從那以後中央對地方控制力變得非常強,唯三能導致王朝滅亡的就是統治者自己作死(最典型的隋)和外敵入侵(宋)以及不可抗力,比如小冰期(明,不過明也有自己作死的成分)。說來凡事都有例外,唐朝中末期的藩鎮割據在事實上形成了諸侯國與諸侯王。但不論怎樣不再分封擁有實權的王是中國政治史的一大進步。
夏商周秦漢,還可以加上一個楚霸王項羽的封王十數的楚,這些都是封建朝代。分封的王們有實際統治權,封邦建國造成各種國中之國,故謂之封建。漢以後則改良成為現代式的中央任命地方長官地方長官只對中央負責制,王們只具虛銜再無實權(清初三藩例外),所以說秦漢之後再無封建。這是一筆學術界的糊塗賬,目前仍然爭論不休,不過目前普遍可以肯定的是(至少我認為),將傳統的五種社會形態理論直接套用到中國歷史上,以及把中國的「封建」與西歐的feudalism混為一談是非常不合適的。在反對傳統觀點的同時,也有不少學者提出了新觀點。我推薦馮天瑜的《「封建」考論》,分析論證可謂詳盡(當然也有學者對此有不同意見,這是很正常的),也有其他一些學術著作可供參考,我分享一些我找的,由於內容太多隻放出下載鏈接以及一點節選。但關於「封建」、「封建主義」、「封建社會」之類的概念至今仍處於「百家爭鳴」的情形。我認為讀點實際的乾貨,然後有自己的思考,這是最好的。
下載鏈接:關於「封建」的一些學術論文
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回答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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