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最美鄉村教師候選郜艷敏:被拐女成為山村女教師」相關新聞?
問題描述:
被拐女孩入選年度人物遭當地政府封殺
[最美鄉村教師候選]郜艷敏:被拐女成為山村女教師(組圖)-搜狐滾動
南風窗:尷尬的榜樣:郜艷敏,被拐來的教師 --社會--人民網
網友翻舊賬被拐女成鄉村教師 警方部署調查最新採訪動態:
http://news.xinhuanet.com/local/2015-08/01/c_128081615.htm?url_type=39object_type=webpagepos=1
(教育局和縣政府說網友罵她是中國恥辱!)
電影改編:
嫁給大山的女人
嫁給大山的女人 (豆瓣)
根據該事件改編的電影《嫁給大山的女人》獲中/共中/央宣/傳部精神文明建設「五個一工程」獎。電影中有多處情節改動,諸如「郜燕敏受盡凌辱,多次自殺未遂之後,她卻被公公、婆婆的善良感動了,決心以善報善,留下來為體弱多病的婆婆盡孝,用自己羸弱的肩膀支撐起這個風雨飄搖中的家」等。
姊妹問題:
身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我們除了做鍵盤俠還能為「最美鄉村教師候選郜艷敏」做什麼? - 法律
如何評價最美鄉村教師郜艷敏? - 教育
如何評價《嫁給大山的女人》這部電影? - 影視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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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應該上《今日說法》普及買人口也是犯罪的事情,卻被做成了《感動中國》宣揚噁心的女性奉獻精神。
當然這還不是最大的問題。
最大的問題是,好像沒有人要為此負責。
你看村民一大群人一起犯罪,總不能把他們都抓起來吧。
你看受害者的父母都同意了,說出那樣的話,總不能把受害人的父母抓起來吧。
你看他們都感動了,你都感動中國了,你在做好事啊,怎麼還追究那麼多。
好像把她當成女神捧起來,表揚一通,一大群犯罪者就不用為此負責了一樣。
結果最後居然真的就沒人需要為此負責了。
一旦沒有人為此負責,那人販子該拐賣還是拐賣,村民該買人還是買人。悲劇就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
反正他們無知,他們群體性犯罪,反正有官方媒體給他們平反,說出他們的不容易嗎。
你看多不容易啊,孩子上不了學,全村沒文化,不知道法律。
畢竟法不責眾嗎。
就像這張圖說的一樣:
就和電梯吃人事件一樣。
就和電梯吃人事件一樣。
沒有人斷電,沒有人放上警示圍欄,沒有人阻攔行人,甚至沒有人知道出事以後應該按下緊急停止的按鈕。
一片慌亂,一片混沌中一場慘劇就發生了。
事情發生後,有人說工作人員沒受過訓練,沒有太大責任。
當地大部分的商場手扶梯都不按時檢修,這家商場還是在檢修中出的事,不應當被責備,所以也沒有太大責任。
那檢修師傅,往來的人群有責任嗎?
沒有。
這就是整個事件中最令人心酸的地方——慘劇發生後沒有人認為自己應當為這場慘劇負責。
只有受害者,沒有負責人,把受害者的地位一拔高,一切就都陷入到一片霧中,看不清了。
那究竟誰該為受害者的不幸,十多年身心遭受的折磨負責呢?
沒有人。
哦,原來這不是人禍。
是造化弄人,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
中國的現實荒誕主義大師閻連科曾經有過這麼一段評價:
「作家有多大的想像力都無法超越現實本身的瘋狂、炸裂和傳奇。終於到了這一天,現實的荒誕和作家的想像賽跑。
最後贏的是中國現實 輸的是中國作家的想像力」
當時並不理解,如今深以為然。
把這樣的事情加工成「感動中國」,掛在貞節牌坊上招搖過市。
以此提醒我們這片土地上還有那麼多人在遭受不該遭受的苦難。
然後讓我們笑一笑。
真他媽的魔幻現實主義,真的是幽默。
如果有品牌還跟熱點。
就更幽默了。
再提一件事。
當年那個讓幾百個正常兒童精神分裂,慘無人道的電擊療法楊永信教授,那個被《科學》雜誌用The most infamous形容的電擊教授去哪了?負責了嗎?
另外,放我在另一個問題下的答案:
如何評價最美鄉村教師郜艷敏? - 知乎用戶的回答
說郜艷敏是斯德哥爾摩,並藉此指責的人要麼是傻逼,要麼是壞逼。
明明是從丈夫到朋友再到父母乃至官方媒體,政府,整個社會一起吃人的恐怖故事。
你不去和這個畸形的制度戰鬥,跑來說受害者是斯德哥爾摩,本身也是施虐者。
人活在世界上是需要一些寄託的。
有的人寄託於家庭,有的人寄託於事業,有的人寄託於愛好,有的人寄託於信仰。郜艷敏在那樣極度惡劣的環境里你讓她寄託於什麼?
是那個天天打她的丈夫,還是把她推回深淵的父母?
是一起迫害她的村民還是不管不顧把她裱起來的媒體政府?
一個人在這樣絕望的環境里你指望她還能做什麼?
況且她愛上的是以上那些匪徒嗎?不是,她愛上的是無辜的孩子。
一個人在沼澤中掙扎是沒有錯的,錯的是那些讓一個沒有過錯的人進入泥濘的沼澤中的東西。
郜艷敏沒有錯,錯的是以上提到的那所有東西。
請知悉。
開放授權,
但轉載還請帶上我的公眾號:為你寫一個故事(Astory4u)
1,村裡買了很多媳婦。體現了這個國家販賣人口之猖獗。
2,村裡的農民目不識丁,孩子失學,初中文化是最高文憑。體現了這個國家貧困地區的教育之缺失。
3,每月工資200元,大山裡請不起老師。體現了這個國家貧富差距之懸殊。
4,村裡大半都是買來的媳婦,受害者十幾年逃不出大山,無人營救,體現了這個國家執法力度之低。到處都是罪惡與暴民。
5,記者採訪,事件真相本可以昭告天下,正義應得到伸張,罪惡應得到懲罰,卻莫名其妙地評出了個感動中國人物,體現了這個國家價值觀之扭曲。
6,真實事件竟拍成了電影,受害者以德報犯罪者,弘揚起正能量,竟然還通過了審查得以上映,政府漠視,法律漠視。
7,新聞偷換概念,讓人們把對這個地區的惡劣狀況轉移到個人道德之上,一番折騰之後,這裡的現狀依舊沒有改善,受害者沒有被解救,犯罪者沒有被懲罰,問題依舊沒有解決,然後就不了了之了。直到今天才重新引起重視。
每一條看上去都是悲哀,最後竟然成了歌頌美好,這個社會到底怎麼了?!
一個國家的發達程度絕不是體現在她最大的城市的高樓是不是全世界最富麗堂皇的,而是體現在她讓能不能每一寸土地上的人民都少一點悲哀,表面華麗實質卻愚昧無知。不承認錯誤改善現狀而去扭曲真相,幾十年如一日的手段,這樣的社會你要我承認她是進步的? 我到底是在打自己的臉還是在打誰的臉?
轉自微博:@押沙龍
《讓全德國感動落淚的猶太老婦人》。她對逃回的孩子說:希望你也考慮希特勒總理他們,如果咱們都不回去,他們的集中營就白蓋了。孩子頂嘴說,我們可以偷渡到美國,掙錢寄回柏林還他們。老婦說,不光是錢的問題,德國剛發生過經濟危機,不容易,修集中營燒咱們的錢,有些還是用的國際貸款,做人得有良心。
只有我是恥辱。
我翻開歷史一查,這歷史沒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頁上都寫著"仁義道德"幾個字。我橫豎睡不著,仔細看了半夜,才從字縫裡看出字來,滿本都寫著兩個字是"吃人"!
一個魔幻現實主義的時代蛤蛤蛤...
法律修正草案,在網頁下方可以提出修正意見。其中有一條是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的修正草案,您如果有時間,可以去寫下您的意見。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lfgz/flca/2015-07/06/content_1941116.htm
我不知道自己能幫助多少,我已經寫了自己的意見。希望大家也可以去寫出來。謝謝。
原答案被建議修改,我想可能知乎不歡迎各種戰隊撕扯,我文明點說。
最近,從個人到官媒,各種各樣的言論看得我眼花繚亂,然而,面對堂而皇之的洗地,明目張胆的不作為。作為一名女性,我想我有發言權說我害怕。我恐懼。我憤怒。
看到一些人將這次舊事重提看做「太平犬」的一次狂歡,恕不能認同。說想嚴懲罪犯的人是沒有同理心的「太平犬」,那麼,請問包庇犯罪分子的又算什麼呢?
我們還原一下事情經過。一位18歲的姑娘,被拐賣,強暴,虐待,監禁,生下強姦犯的孩子並兩次自殺未遂。隨後,生無可戀時,命運轉機,一個機會讓她做了鄉村教師。
隨即,事情被曝光。
2006年,河北省政府,官方媒體都已經得知她被拐賣的事,這是嚴重的違法犯罪事實,並且屬於公訴案。
丈夫,公婆以及整個村子都是拐賣,監禁的從犯,這也是事實。
丈夫還犯有強姦罪。這也是公訴案。同時還實施家暴。
我想大家可能還忽略了一個問題,那就是,如果這位姑娘沒有帶戶口本在身上的話,或許,一定程度上,這還是非法同居?非法監禁?事實婚姻?
同村還有30位被拐賣婦女。(其中肯定有非常迫切想被警方救走的。)
這些問題,2006年河北省政府都知道,媒體都知道,警察或許也都知道。如果他們心中有良知,願意幫這個可憐的女人一把,難道真的束手無策,沒有辦法?
卻沒有人,查處,哪怕是其中的任何一件事情。
哪怕是對村民的普法教育,放走村裡被拐賣的婦女中想走的人,哪怕是對其「丈夫」的家暴行為給予警告這樣至少可以改變她生活質量的事情。
他們什麼都沒有做,這已經是將法治社會的根基牢牢地踩在了腳下,並且狠狠地羞辱了一番。
如果政府是做了上述的事情後,她依然願意留下來教書,再評價感動河北,甚至感動中國,我無話可說,畢竟苦難已經過去,奉獻值得學習,罪惡也得到了懲罰。
但是他們沒有,他們有功夫把一個背負了那樣多苦難的婦女塑造成「最美鄉村教師」卻沒有功夫嚴懲作惡的人?這樣的感動,我不要!我也要不起!!
而這一切,我也並不感動。因為這是自我救贖,而不是所謂的奉獻。
奉獻是什麼?是我有的,我給你。是有更好的選擇卻甘願選擇看上去並不是那麼好的選擇,只為心中的正義,夢想,或者良知。
自我救贖是什麼?是我沒有,通過一系列的運作,我有了。是在苦難中抓到唯一的救命稻草,苦中作樂。
為什麼我們說志願者支教是奉獻,因為他們原本可以不,但是他們做了,他們做了是為了想幫助別人,想讓別人更快樂。諸如此類,西部大開發時支邊的軍人,為了救落水的兒童而犧牲生命的大學生等等。
為什麼這位鄉村教師不是,因為她沒得選,因為她生無可戀,因為她自己連希望都沒有,是孩子們帶給了她希望。她是苦中作樂,當教師是她存活唯一的「幸福」。
誅心一點,她能教會孩子們什麼呢?(寫信都要代筆),她又會給給孩子們帶來怎樣的影響?(一個被拐賣的女人自己都沒辦法擺脫厄運,怎麼教孩子以後不要買媳婦?)如果要評價鄉村老師,如果要以專業的教師角度來評價,她被肯定的地方在哪裡?她作為鄉村教師美在哪裡?讓我們感動在哪裡?
頒獎詞沒有寫,頒獎詞里只有對她遭遇了慘絕人寰的噩運後息事寧人的啞忍表示讚賞罷了。(接受不公的命運,我只問憑什麼讓她來接受?)
這有什麼好感動的?只覺得可悲。
附頒獎詞
「她的內心又是慈悲的,只因為她不忍心看到那些窮孩子渴望上學卻無學可上,只因為她不忍心讓那些孩子長大後重複著『放羊,買媳婦』的人生,她以堅忍的姿態接受了不公平的命運,用寬容回報著山村,用愛點亮了 40 多個窮孩子的前程。」
接下來,我們仔細體會一下,到底郜艷敏有沒有「感動河北」的正能量。
感動中國也好,感動河北也罷,這些獎勵的設置目的是什麼?媒體採訪又是為什麼?
稍微懂一點高中政治文化部分的人都知道,這是為了樹立道德標杆,榜樣,讓人們學習。為了弘揚正能量,為了讓社會風氣更正。也就是說,感動類節目的諸多人物形象是國家所提倡和鼓勵的,這屬於我國政府「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宣傳工作之一。。
那麼,一個女人被拐賣後做起了鄉村教師值得被學習么??學習什麼?學習她被拐賣後不哭不鬧並獻身於大山的基層教育事業?也就是說,政府鼓勵你被拐賣後像這位前輩學習?學習她以德報怨的精神?
對不起,我看不到她身上值得學習的地方!一個被命運壓彎了脊樑的人含辱自救的故事我看不到需要我學習的。你覺得她會想讓別人學習她么?她會告訴她的女兒,你以後被拐賣了不要哭不要鬧,好好伺候公婆,老公打也忍著,如果可以,就多為村裡做貢獻,爭取做一名優秀的山村教師?還是說,看了感動河北的人會學習她這樣的精神?
這種泯滅人性,放縱犯罪的「美德」值得感動?值得學習?
如果說她不堪忍受丈夫的強姦和毆打,奮力反抗,最終脫離困境,並協助警察逮捕罪犯,值得鼓勵,因為這是遏制犯罪!
如果她被救後,深入偏遠鄉村對更多的被拐婦女進行求助工作,值得鼓勵,因為它弘揚了正能量!
如果她被爆最美鄉村教師後,利用自己的名氣向警察救助,向政府求助、向記者求助,向社會求助哪怕是救出來了那30多個被拐婦女,值得鼓勵。因為它伸張了正義!
她沒有,她只是抱著那點稀薄的幸福懦弱的活在一片陰霾當中。她怯懦得害怕連和孩子們在一起這一點幸福都被剝奪,她甚至再三考慮後連從被拐的村子離開都做不到。
這不是她的錯,這人口販子的錯,是時代的錯,是沒有作為的曲陽縣ZF和畸形的落後鄉村思想觀念的錯。我不懂,這樣一件大錯特錯的事情怎麼就變成了她的偉大和值得我們學習的光榮!!
我理解她的選擇,我理解她的苦衷,我理解她的身不由己。可我不理解河北省和政府到底想要我們學習什麼樣的精神?在犯罪分子面前忍氣吞聲的精神?不,我學不來。
是啊,總有人不是鍵盤俠,不是太平犬,還對郜艷敏有著滿滿的同理心,覺得她已經如此了,習慣了,麻木了,活的挺好的,何必再打擾她的生活?
那麼請告訴我,那些正在被拐賣,被毆打,被強姦,被禁錮,被當成生育機器的婦女們怎麼辦?那些還沒有習慣的被拐賣的悲慘婦女怎麼辦?
中國千千萬萬生活在被拐賣了能被評為最美教師都無法逃脫牢籠的噩夢中的女性又該怎麼辦???他們是不是都要學習感動河北的事迹?妥協於不作為的政府和不公正的法律?甚至是,有人還鼓勵這樣做?
到底誰沒有同理心?
如果我們能給她一份正式編製的小學教師工作(在村子外面),幫助她解決食宿問題,幫她解決兩個孩子上學問題,幫她協議離婚,離開這個家暴的丈夫,並且保護她的人生安全不受侵害,甚至幫她找個願意和她老實過日子的男人。你讓她選擇,她會不會毅然決然的離開他那個醉酒毆打她的丈夫?她會不會選擇離開那個村子,那座大山和大山裡的孩子們?
沒有道德的綁架,沒有高層的施壓,沒有村民的限制,沒有經濟的制約讓她沒有後顧之憂的選擇開始新的生活或者活在已經麻木了的悲慘過去,她會怎麼選?
不,我不替她選,但誰讓她選了呢?社會讓她選了么?政府讓她選了么?她有的選么?
最後,從法律的角度來說一下我的理解。
1、曲陽縣政府和公安局不作為的情況下,是否過了追訴期也有繼續追查的可能性?這是否可以爭取?
2、這件事情社會影響惡劣,人心惶惶,依法治國在這件事面前似乎是一紙空文,為了法律維護法律的權威,我們是否該做些努力呢
3、公訴案不是你不追究就可以無罪的。所以郜艷敏哪怕已經愛上了強姦犯和人販子,這件事情,有罪過還是要依法審判的。(拐賣,強姦難逃法網。)
4、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我國的基本法。初二孩子都會背,(經知友提醒是初三思想品德書(人教版)78頁上)難道一句過了追訴期就可以天下太平?
5、「家人」逃不了,「鄉親們」也逃不了,河北省政府,以及警局的相關負責人一個都別想逃。(不,不是我說的,有法必依是憲法說的,玩忽職守,包庇,縱容,隱瞞不報,都是事實,不是任何輿論媒體操縱就可以為其洗地的。)
有人說我們不該舊事重提,不該翻出來,不該議論,不該說,因為是歷史遺留問題。那誰來告訴我,我們該怎麼辦?遺留的問題就不解決了?昨天沒寫完的作業今天就不用補上了。當沒看見么?放任自流么?有此先例了,是不是無形中縱容了所有的犯罪分子,不管是人販子還是收容者,甚至包庇縱容人口買賣,不最為的縣政府,我國分法律威嚴何在?
鍵盤俠可以做的不多,卻也在努力去做,《素媛》的電影在韓國上映都可以改變法律,靠的可能就是這樣一批正義的鍵盤俠們。
中國呢?發生了比《盲山》還要讓人惡寒的事實,還有現成的法律在這,如果還不能還我們一個公道,還中國法律一個威嚴,你我的利益又談何保障?
我擁有同理心,是因為我自私的考慮到,今天對她有正義的審判和人道幫助,明天對我也是如此。
我是一個女人,或許有一天我也會被拐賣到山裡走投無路怯懦投降,那時候我希望警察會救我,政府會幫我,社會會接納我,每個人都會憎恨罪犯的無恥而不是將我不得已的妥協當做偉大的隱忍。
或許有些人的同理心是無私的,今天還她一個麻木的現狀,明天,事遇到自己身上了,也是如此,甚至更甚。
因為什麼都不做,是最省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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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作為一名生活在中國的年輕女性,表達自己的憤怒,恐懼和無助。
我想如果是我,遭遇了那種事情,我真有可能做出比較極端的事情。或許這就是人性吧。
看了文章的時候我還在想如果我因奸成孕了,要麼作死自己也不生,要麼生下來就殺了,然後找機會自首。為什麼呢?孩子是無辜的,一個強姦犯的父親,一個拐賣人口的環境還有一個根本不愛自己的母親。這樣的出生,對這個孩子來說是一種苦難。
而對我而言,生下強姦犯的孩子,對我而言又愛又恨的感覺絕對是一種煎熬。我無法像沒有嫌隙的愛他。因此寧可變成殺人犯而接受刑罰。
可能我比較殘忍,所以對我而言,那些幫凶那些拐賣婦女,並對我進行人身監禁的人們,若無力反抗,我將繼續被監禁,被強姦,被毆打。所以,我必然要爭鬥個你死我活。
這就像兩軍對壘,沒有對錯,只有你死我活。當然了,如果他們對我而言不是敵人,我當然不會這樣。在這個角度上,我想不到什麼正義。原諒我的自私,在生命和人權受到威脅的時候,只能忍或者反抗。我選擇反抗。如果反抗不了,就忍到能反抗的時候再反抗。我覺得這是人的本能。
還有人問我該怎麼幫助這位鄉村教師,我們除了鍵盤俠還能做什麼。
我想說,在救出她之前,我們什麼都做不了,我們只能發聲表示憤怒,引起當權者的重視,將她救出那個吃人的村子。
救出人之後,最不濟也可以在經濟上幫助她。有心的可以寫信給她鼓勵她好好生活,如果她願意,還上前慰問,甚至做專業的心理治癒工作。(這些事情我暫時真的不敢指望zf,所以真想幫助她的可以這樣去做。)
如果還有能力,比如住在她家附近可以提供生活上的幫助,讓她感受到缺失了多年的人文關懷。甚至可以幫助她學習文化知識,提高執教水平。
所在省市的志願者還可以讓她加入鄉村支教的隊伍,讓她也可以實現自己的社會價值,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
如果她願意,可以鼓勵她以經歷者身份參與到打拐這項任務當中,推動中國法制的進步,讓曾經的苦難成為拯救他人最有利的武器。
在她願意的基礎上!
在她願意的基礎上!
在她願意的基礎上!
以上是我的一些建議和設想。我可能只能做到經濟和言語鼓勵。
其實我最怕她再一次被媒體,zf和有心人利用,消費,甚至放大她的傷口及私生活來滿足別人的談資。真怕她才脫虎口,又入狼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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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最新的動態
河北被拐女教師遭村民指責:揭貧窮傷疤敗壞名聲
真的特別特別難受。她從頭到尾都活在鄉親們的目光中,言語中。以前沒有公安調查,現在調查太晚了。她心裡多苦!
出了事她老公居然不高興!鄉親們居然還對她指指點點!
她想回到平靜么?不,是沒有人幫她!!我突然覺得很心酸,如果有更好的解決辦法,又何至於如此。她委屈了這麼久還要繼續委屈下去,結果縣政府還想著怎麼息事寧人!!我感受到這個吃人的社會。
如何看待某些公知發酵郜艷敏事件煽動民意要挾政府? - 社會
提醒各位知友,我國刑法除了打擊拐賣婦女兒童,收買婦女兒童的犯罪行為,還有個挺冷僻的罪名專門針對不解救被拐賣婦女和阻礙解救被拐賣婦女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雖然我對於追責相關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毫無信心,不過這一點也請大家關注並發出聲音。
第四百一十六條 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負有解救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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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離題說一句, @magasa說這個問題的答案很少有被摺疊,說明答題者的傾向是一致。不過看一下目前前十順位的贊數,依次是287, 11k, 4726, 2728, 5486, 4061, 157, 1997, 2084, 856,說明每一個高票答案背後都有海量的反對。雖然我也不覺得每一個高票答案都值得點贊,但我有點好奇為什麼會有這麼多反對者,他們反對的點都是什麼。想起《西遊記》里那個被黃袍怪擄走做老婆的公主
⒈ 孫悟空去救公主,兩人有如下對話:
公主道:「我自幼在宮,曾受父母教訓。記得古書云:『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行者道:「你正是個不孝之人。蓋『父兮生我,母兮鞠我。哀哀父母,生我劬勞!』故孝者,百行之原,萬善之本。卻怎麼將身陪伴妖精,更不思念父母?非得不孝之罪如何?」公主聞此正言,半晌家耳紅面赤,慚愧無地,忽失口道:「長老之言最善,我豈不思念父母?只因這妖精將我攝騙在此,他的法令又謹,我的步履又難,路遠山遙,無人可傳音信。欲要自盡,又恐父母疑我逃走,事終不明。故沒奈何,苟延殘喘,誠為天地間一大罪人也!」說罷,淚如泉湧。
——第三十一回 豬八戒義釋猴王 孫行者智降妖怪
再看那報道中的郜老師:
就這樣,她在這裡紮下根來,用一顆善良的心,回報帶給她屈辱痛苦的山村。後來看著村裡又有買來的媳婦走了,她再也沒有動心,她知道,自己已經離不開這些孩子們了。
⒉ 說到父母,瞧瞧報道中郜老師【深明大義】的爹媽:
「父母說,這是你一輩子的事,無論你走哪條路,我們都會尊重你的選擇。但是,希望你首先考慮公公婆婆他們一家人,如果你不回去,他們就人財兩空了。我說,我們可以還他的錢。父母說,不是錢的問題,他們也是農民,不容易,買你的錢,都是向別人借的。另外,在咱們這個地方,結過婚的女子,再想找個好對象就難了……」
悟空,你怎麼看?
行者道:「公主不必傷悲。豬八戒曾告訴我,說你有一封書,曾救了我師父一命,你書上也有思念父母之意。老孫來,管與你拿了妖精,帶你回朝見駕,別尋個佳偶,侍奉雙親到老,你意如何?」
——第三十一回 豬八戒義釋猴王 孫行者智降妖怪
⒊ 對丈夫,報道中的郜老師也極盡包容:
與不識字的丈夫儘管沒有共同語言,沒有愛情,但有了親情。
對比之下,百花羞公主實在」無情「:
公主道:「你既會降妖伏怪,如今卻怎樣拿他?」行者說:「你且迴避迴避,莫在我這眼前,倘他來時,不好動手腳,只恐你與他情濃了,捨不得他。」公主道:「我怎的捨不得他?其稽留於此者,不得已耳!」
——第三十一回 豬八戒義釋猴王 孫行者智降妖怪
故事裡,行者誓要除掉拐騙公主的妖怪,全無半分留情。最後百花羞回歸故鄉,闔家團圓。
現實中,郜老師留守山村,犯事的逍遙法外。還來搞什麼表彰,拍什麼狗屁電影!
人活一世,三觀正不過一隻猴。
行者道:「……我若見了他,不與他兒戲,一棍便是一棍,一拳便是一拳,須要打倒他,才得你回朝見駕。」
好大聖,盼你回來,掃清天下濁
以郜艷敏為原型的電影叫《嫁給大山的女人》。
無論是報道還是電影,我能看見的只有兩個字:吃人。姑娘的脖子上還套著狗鏈,衣衫不整的蹲在茅屋的角落裡。她不知道幾天沒吃東西,也不知道是那家人沒給她送來,還是她自己決心要絕食。也許死了也就痛快了。她這麼想著,之前鬧了那麼久,她能從窗戶那看見院子外面有人圍著。他們都不避諱,笑著看熱鬧,她能聽見那個男的走出房間的時候,他們都在笑,原來畜生也是笑得出來的。
沒人會救她。
她把頭狠狠的埋進膝蓋里。
沒人會救她。
那個男的回來了,打開門,手裡捏著一張皺巴巴的舊報紙。她不敢抬頭,餘光瞄著那張報紙向她扔過來。她也不說話,那男的已經嚷嚷了起來。
「你看看人家的思想覺悟,再看看你!城裡來的賤屄就他媽嬌貴,你現在就是我們家的人了,下半輩子就是跟著我吃土的命。」
她本來就低著頭,那報紙上的文章就飄在她眼前。看上去的滿眼感動偉大之類的字眼。
「賤屄不就是給男人玩的么,嫁給誰不是嫁,反正都是要給人生兒子的。」
報紙上是有照片的,儘管這報紙已經很髒了,但她能看見照片上每個人都是開心的笑著的。
「我們娶不到媳婦才買的你,放你走?放你走我錢怎麼辦?人家都說了,放跑一個全村都買不著媳婦了,你憑什麼那麼自私?」
她突然抬起頭看著那個男的,她的眼睛早就哭腫了,一雙帶著血絲的眼瞪的大而無神。那男的被駭到,劈頭甩了一個耳光過去。
「賤屄還敢給老子甩臉色了……」那男的嘟囔著,抓著她的頭髮把她按在牆上。她掙扎,她反抗,她閉上眼都是漆黑的鉛字,什麼偉大什麼感動什麼離不開,鋪天蓋地的壓過來。
有人笑得那麼高興,她不跟著笑好像是她的罪過。
「你他媽已經是個二手貨了,還他媽敢給老子甩臉色。你他媽裝什麼清高。我花了多少錢把你買回來就買個二手貨,別人都他媽背地裡笑話我……」
那男人的手伸過來,連掐帶打。
沒人會救她。
地上的報紙被踩爛了,上面印著孩子們天真的笑臉,和分外鮮艷的五星紅旗。
開放轉載。直接轉就可以。不用留言問了。
*我想了很久,我想不到當事人被操縱著說出這種話時心裡是什麼樣的感覺。痛恨還是絕望還是已經麻木了。
被「婆家」甚至父母當作刻了名字的生育機器,然後被落後的山村當作工具,甚至來自城裡的媒體都沒有想過救她。
還有誰可以救她們?
僅就此例,我寧願她是真的高興,不然我完全無法想像當鏡頭對著她的時候她要怎麼擺出那樣的表情。
這世道太荒謬了。
她們和你我都同在人間。
以下是我給一個故事寫的人物小傳。
沒有人知道杜得金是怎麼來到這座城市的,也沒有人知道他的家在哪裡。
只有他自己知道,在傾家蕩產從媒人手上買了一個媳婦之後,他從此再也沒有分文。他把媳婦拴在廚房的柴門後面。因為媳婦愛哭叫,他把媳婦的舌頭剪了。因為媳婦總想跑,他打斷了媳婦的腿。為了不讓別人偷走媳婦,他把媳婦的臉劃花了。三年之後,媳婦不哭也不叫了,卻只給他生了一個女兒。杜得金打了媳婦一頓,媳婦死了。
而這個時候,一個女社會工作者來到了杜得金的村子裡。她各處打聽一個女人,杜得金聽出來這個女社工打聽的女人就是他的媳婦。村裡人不少從外面買媳婦的,怕女社工查出來,千方百計趕她走。可是她偏就那麼倔,認準了杜得金,要讓杜得金告訴她那個女人在哪裡。杜得金一怒之下打暈了女社工,還不解氣,又強姦了她。村裡其他男人聞訊趕來,分別都對女社工實行了強姦。女社工醒來後屈辱難當,叫著要揭露這座村子的醜惡。當天晚上,村裡的男人們再次輪姦了女社工,並把女社工勒死,扔進了村裡的枯井。
不知怎麼的,又有幾個女社工來到這座村子,說是要解救被拐婦女。村裡的男人們像第一次似地如法炮製,枯井裡很快堆滿了人。
後來,再也沒有女社工來過。再後來,杜得金離開了村子,帶著女兒來到了城市。他知道他不屬於城市,但他覺得那些女社工長得好看,也有文化,他希望女兒也能成為這樣的人,因為後來他聽中介說這樣的女人賣價高——所以他很後悔沒有在那些女社工活著的時候想辦法賣掉她們。他也希望自己的女兒以後賣個好價錢,所以他來到了城市。
我拿給別人看。別人說,雖然知道你是瞎編的,但編得太扯了吧。
我拿給很多人看,很多人都不信,都說是我瞎編的。
好了,現在,我再次拿出來給你們看這個人物小傳。
現在你們信了吧?
在這個故事裡,這個人,最終成為了一個令人無法想像的兇犯。
因為在他的概念里,殘害、折磨、下殺手,都是不需要任何成本的,也不需要付出任何代價——大概有人會問,難道他,還有他的鄉民,殘害無辜婦女,不會受到法律制裁嗎?
不會。
因為這就是中國的傳統鄉土宗族社會。
很多人口中無比美好的所謂中國「傳統文化」,事實上是以宗族社會為基礎的。千年以來的中國社會與政治,都是牢牢地圍繞宗族這個概念生長起來的。我們之所以習慣稱地方官員為「父母官」,便就是傳統宗族社會帶來的慣性。
宗族社會的核心是家族觀念,而家族觀念的核心便是繁衍——用現代化的術語來講,就是將自己家族的Y染色體不斷地傳遞下去。而傳遞下去的關鍵要素,就是女人。
在漫長的歷史時期里,在宗族社會當中,女人是不被當做「人」這樣一個具有社會性的物種的。女人的全部意義僅僅在於生殖。在歷史上,在所有男性的眼中,甚至在當代許多男性的眼中,女性不過是一條會走路的陰道、一個會說話的子宮。在他們眼裡,一個女人,最大的用處就是用來交媾和生育後代;其他的都是附加價值。一個男性身邊的女性越多,為他生養後代的工具就越多,後代也就越多,家族也就越加龐大,也就越有勢力。所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說的也就是這個道理——你沒有後代,你的家族怎麼辦?而祝福別人「早生貴子」「人丁興旺」,也是一種宗族思想的殘留——早點留後代啊,早點讓家族繁盛起來啊!
或許大部分知友都生活在大城市,法治健全,對於鄉土宗族社會的直觀感受並不深刻;但是在一些落後、閉塞地區,家法、宗法是大於法律的。這些鄉村擁有私刑,就像我在開頭的人物小傳裡面寫的,隨便打殘、打死人,根本不會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宗法的保護下,他們作惡並不需要付出成本和代價。因為在宗法里,這些事情並不算惡;沒有媳婦、沒有兒子,才是最大的惡。
所以呢,你以為人販子一律死刑就能斷絕人口販賣嗎?
太天真啦。
人口販賣屢禁不止的根本原因,就是許多人所鼓吹的「傳統文化」本身啊。
有人說,受害者為什麼不報警、為什麼不逃跑?
還是太天真。
一個由宗族所維繫起來的村落,是高度團結和統一的。鄉情社會異常牢固,一致對外,甚至是可以犧牲性命的。一旦有人報警,外部執法人員來了,村子裡便人人都是戰士,操起鋤頭鐮刀,甚至還有鳥槍,一副跟你拚命的架勢。加上現在畸形的社會輿論,哪個執法者敢隨便開槍?萬一打死了村民,遭到社會輿論的狂熱解讀,從他自己到往上三級,都得吃罰挨處分。況且很多處理這種問題的都是派出所,或許根本沒有配武器,面對這種情況,怎麼辦?
更有甚者,派出所也被納入了當地宗族社會當中,被害人好不容易逃到鎮上報警,接警人員居然是販賣人口的中介的小叔子。
怎麼辦?
很多時候,營救被販賣者,都是需要摸黑進村,悄悄行動的。一旦被發現,受害人或執法者被鄉民打死都是有可能的。——而且那些鄉民,很有可能還不需要付任何法律責任。
再加上所謂的傳統文化對於女性潛移默化的洗腦,會讓女性認為,與誰交媾了,就應該是屬於誰的人;生了孩子了,就是孩子的母親了,就是嫁給大山的女人了,不能走了。很多時候費盡千辛萬苦終於找到了受害人,想要帶她走,可是她就是不走——因為她已經被這一個宗族所吸納到身體裡面去了。
看到了吧?這就是真實的傳統文化影響下的宗族社會。
有些人會說,傳統文化有精華也有糟粕。你說的都是糟粕,不繼承就好了,我們繼承精華。
可惜啊,傳統文化的「精華」,就是宗族社會啊。
你們為什麼會管一個人叫「大大」?好好想想吧。
所以,每當有人拿傳統文化說話時,我都忍不住齒冷。
周樹人老師說得對,滿篇的仁義道德,字裡行間全都寫著兩個字:
吃人。
以及,這樣的情況,和貧窮與否、閉塞與否,並無必然的聯繫。
一個富裕卻仍是宗族社會的地方,照樣會出現女性被視作商品和生育工具的事情。
不是開地圖炮,這是千真萬確的事實。
令人感到更加齒冷的是,哪怕是在北上廣這樣的開放的大城市,宗族社會的餘威仍然是存在的。
不然呢?你以為為何會有人嘲笑「大齡剩女」,把「嫁不出去」當做一件恥辱的事?
為什麼現在最火的綜藝節目之一,是相親節目、是戀愛節目?
因為,整個社會,都正在重新把女性當做商品。
你看看現在誰還繼續用「半邊天」這個形容詞了?
擦亮眼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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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年紀大了就不好嫁人了嗎? - 徐小疼的回答
為什麼一百多年過去了,魯迅筆下的吃人的社會一點都沒變?怎樣才能改變? - 徐小疼的回答
道德批判大家說的很多了,我冷酷地談一下社會因素。熬夜寫的,有點亂,多多包涵。
《「最美女教師」鬧劇,缺失的不只是道德》
微信被河北
「最美鄉村教師」刷屏了。粗略統計,朋友圈裡的文章十有八九在指責政府腦殘,居然把無可辯駁的違法案例包裝成正能量樣板。以此為原型的電影《嫁給大山的女人》,在網路輿論中成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典型,類似題材的影視作品,如電視劇《阿霞》也被拉出來陪綁。甚至可以看到許多喊打喊殺,要「屠掉這個村」的網民評論。想了又想,我還是先不站隊,回顧一下這些年的農村婚姻故事。
賣方市場是怎麼來的
我的故鄉在一個靠近縣城的小村,相對中國平均的發展水平應該是中等偏下,從80年代我記事起,我就不斷地聽說農村男青年找媳婦難的問題,表現形式則多種多樣,有拿不出彩禮和父母打架的;有給哥哥娶了媳婦,無力給弟弟娶媳婦,兄弟絕交的;有相親的時候借親友傢具充門面被戳穿的;有借錢娶了媳婦,婚後女方不願還賬跑掉的。總之,在農村的婚嫁市場上,女方是絕對的緊缺資源。隨便翻翻那時的報刊,看看那時候的小品和電視劇,以類似情節為基礎創作的各種文藝作品層出不窮。
在很長一段時間內,我對此非常不解——明明男女比例並不懸殊,農村也沒有很多守單身的老姑娘,為啥都是男方發愁娶媳婦,女方不愁嫁呢?誰憑空在供求比1:1的市場上製造了單方面的傾斜?
很久之後我才明白,這是男權社會、階級社會和特殊的歷史階段共同作用的結果。
男權社會的財產、社會地位、家庭關係主要在男性家族的男性繼承人之間傳承。女性的第一身份是丈夫的「家屬」,第二身份才是自己的職務或聲望。在這個規則下,男性結婚是「娶入」配偶,而女性結婚是「嫁到」男性家庭,融入男方家庭所屬的家族,同時也獲得男方家族所對應的社會地位,比如說幹部家屬、工人家屬、農民妻子等等。無論此前女性是什麼階層,從此都要按照男方的身份來獲得社會評價了。
但這個邏輯幾乎不會反過來——女性職務、財產和聲望的提升一般不會投射到丈夫身上。比如說男縣長的妻子幾乎可以肯定會被介紹為「縣長的愛人」,但女縣長的丈夫即便只是個副局長,第三方介紹其身份的時候,也不會說這是縣長的對象,而會說這是X局長。簡而言之,女性可以通過婚姻改變自己的身份,男性則很難。就算男方通過入贅方式獲得一部分財產支配權,也必須付出「倒插門」被人看不起的代價。在今年春節期間,靠近我家鄉幾十里外的三溝鎮就有一起慘痛的滅門案,上門女婿因為多年受歧視,殺掉了岳父家滿門7口,連自己的子女都未放過。可見靠入贅來提升階層是必須三思而後行的選擇。
承德1家8口被入贅女婿滅門案最新消息:嫌犯殺人後留下4封遺書
對於底層青年男女來說,尤其是對受過教育、對社會中上層略有所知的農村青年來說,這意味著女性比男性多了一種選擇——靠婚姻來改變未來。漂亮聰慧的女性因此出現了向上流動的趨勢,導致底層婚齡青年男多女少,男性必須付出高昂的聘禮才能換取女方家長的同意。而且最終也必然會出現部分底層男青年找不到配偶的情況。
此外,婚姻雙方都知道,普遍貧困的底層家庭不可能憑空湊出聘禮。為了支付婚姻費用,男方家庭要麼需要借債,要麼推遲家庭大宗消費,比如說放棄翻蓋房子的計劃。女性婚後會隨男方家庭生活,將來也會一起承擔經濟壓力,比如節衣縮食還債。在一個女性個人意見也很重要的時代,即便貧窮家庭努力湊出了聘禮,也往往沒有女性願嫁。到最後,他們只能把準備好的聘禮交給人販子,直接買一個妻子回家。
縣域的工業化在一定程度上還加劇了這個問題。60年代之前的中國,無論是新中國還是舊社會,無論貧富差距是大是小,真正的富裕階層都很少,而且也缺乏工業化社會的中間階層,所以,無論底層女性的相貌和性格多麼優秀,通過婚姻改變命運的上層通道都很窄。舊社會可以進城做妾、做妓女、當通房丫頭,但這畢竟不是體面的「正途」,而且富人又少又遠,普通農村少女往往還是嫁給同一階層的男性。新中國禁止了一夫多妻和妓女制,更是減少了這個「上升」途徑。
60年代中期,頭兩個五年計劃的工業盈餘開始溢出,新中國強行推廣的普及教育為縣城提供了足夠的中專生技師,人民公社和獨立關稅也為地方政府積攢了一定的投資。縣城開始逐漸從一個純粹的農村中心集鎮變成真正意義上的工業城市。縣辦工業招了募數以千計的工人,再用工業盈餘供養另外一批有固定工作的教師、公共服務人員,每個縣都出現了以萬計的「中間階層」——大多數是男性。
工人、教師、水利局的幹部,收入和社會地位都明顯高於普通農民,而且他們就在不遠處的縣城或是大鄉鎮。明媒正娶地走進這些「中間階層」的家門,顯然比過去進城當小妾更體面,也更容易。「嫁個城裡人」立刻成了每個農村女性都可以期盼的夢想,甚至直接說出口也不會被人恥笑。底層女性向上流動的速度驟然加快,底層的男女比例迅速失調。買賣人口這種舊時代的習慣本來就未曾遠離農村社會,現在重新浮出了水面。
人販子的「黃金年代」
這個問題持續到80-90年代依然嚴重,而且隨著中間階層的擴大,還有愈演愈烈的趨勢。80年代中期之後,人口流動性增強,城市社會出現了大量的失控角落,人販子作案機會越來越多,能夠把足夠多的婦女賣到遠離家鄉的地方,提供足夠的
「供給」。同時人民公社和民兵制度解體,警力嚴重不足,大多數農村只要不出人命案,就可以完全脫離法制進行「自治」,買個媳婦根本不算事兒,這又提供了足夠的「需求」。供需兩旺的狀態一直持續到21世紀初,1994年被販賣的郜燕敏不幸遇上了人口販賣的最後一波高潮,被賣到河北曲陽這個並不算太落後的半山區。
被拐賣的婦女是什麼人呢?大多數當然是普通的農村打工者,在陌生城市環境中尋找合適職位的時候被誘騙到另一處農村,但也有不少是城市婦女。總的來說,被拐騙的婦女的社會階層要比「購買者」高一些,因為需要購買妻子的農村,一般來說是比較偏僻落後的地方。此外,城市女性單身比例高,單獨行動概率大也是一個原因。
鑒於中國普遍實行一夫一妻制,嫁入城市的農村女性增加必然會伴隨著城市「剩女」的出現。自我記事開始,就知道縣城已經有很多老姑娘,她們一方面受到農村女性的競爭,另一方面有企圖嫁給更高階層的男性(比如工人想嫁幹部,中學生想嫁大學生)的攀比心理,但絕不會「下嫁」農村青年,最後高不成低不就導致單身,但也有穩定的工薪能維持單身生活。城市單身女性多,農村單身男性多,人販子自然積極地在城市製造「供給」,到農村開發「市場」。城市女性單身行動被拐賣在90年代已經成為非常普及的都市傳說。無論是對於真實的受害人,還是都市傳說的聽眾來說,被迫到閉塞農村終身生活的恐懼大大的增強了對人口販賣的厭惡感。最近幾年郜燕敏案反覆成為網路熱門話題,也和城市網民這種普遍的厭噁心態有關。
21世紀初,婦女販賣問題逐漸緩解,因為大多數落後地區的男青年外出打工比例已經很高,農村男性在異地尋求上升通道的同時,可以在家鄉之外求偶、嫖娼,甚至「傳宗接代」的強烈慾望也有所下降,不再有強烈的買妻需求。另一方面,地方財政和工業走出了90年代的大低谷,逐步在村級重建警察的權威,解救被拐賣婦女、攔截人販團伙的能力增強。再加上電子戶籍、攝像頭、行動電話等新技術的普及,以及越南、寮國等國女性的輸入,這幾年內地販賣成年婦女現象已經很罕見了。
道德淪喪還是道德衝突?
根據我十幾年的網路寫作經驗,許多讀者讀到這裡肯定打算反駁我,還有更多的讀者恐怕還沒讀到這裡就已經準備好了粗話,一會將發到評論區。因為我把幾十年來拐賣婦女的情況從頭到尾梳理了一遍,卻一字未提道德問題。而道德衝擊這正是郜燕敏案再次成為網路熱點的主要原因。
沒錯,按法律,按現在的主流道德觀,不止拐騙郜燕敏的人販子有罪,她的丈夫、公婆、鄰居乃至整個村子的居民都違反了主流道德準則,其中很多人是同案犯,可以用強姦、拘禁、包庇等罪名懲處。至於美化犯罪過程、把事件包裝為「正能量」典型的地方政府宣傳官員,我也贊同他們既無道德也缺智商。但從這個社會來看,這些描述都是結果而不是原因。我討論這個問題,是為了避免類似的悲劇繼續發生,所以我必須尊重邏輯,找到事件的根源和發展脈絡,
而邏輯是不一定要講道德的。
事實上,馬克思主義告訴我們,道德本身就是受社會物質基礎塑造的軟體,然後統治階級把自己的一部分道德稱為「公序良俗」,作為制定法律的出發點。在階級社會裡,不同的階級、階層、社會集團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進而產生自己的道德。雖然不是所有的社會集團都能把自己的道德上升為法律。但只要維護法律的成本超出統治集團的承受能力,誰也無法阻止各個集團按照自己的道德觀行事。
穆仁智替黃世仁老兄說了:「窮生奸計富長良心」。這話的意思是主流經濟人群掌握「道德」的定義權
過去幾十年販賣婦女的現象正是如此。拐賣婦女不同於盜竊財物,財物不會在乎誰是自己的主人,婦女卻有頭腦,有腳,能說話,甚至認字,她們能逃跑也能給家人寫信。如果不是整個村子都幫助買家看管婦女,如果不是基層幹部漠視被拐賣婦女的權益,許多婦女根本不會被禁錮在山村裡,接受在此終老的命運。這些行為肯定違反了今天的主流價值觀,否則也不會在網路上激起如此之大的波瀾——年輕的網民們經常見到違反道德的人,卻從未見過一個全體道德淪喪,還不以為恥的社區。
但很遺憾,在這些村民和基層幹部看來,他們維護的恰恰是自己的道德觀。
首先,對於封閉的山區農業社會居民來說,「人權」的概念本來就只限於自己的生活關係網內部。所謂幫親不幫理,在村子、家族之間因為水源、耕地發生衝突的時候,村民一般不會問是非曲直,就會對幾十里外的居民發動野蠻的攻擊。幾百上千人動刀動槍的村民械鬥在今天可以驚動整個中文互聯網,在80年代根本就不是新聞。他們對待附近的同鄉尚且如此,可以想像外地婦女在他們眼中的地位。客觀地說,在生出孩子之前,買來的婦女只是個洩慾機器兼生育投資,生孩子之後她才能逐漸獲得本地女人的地位。村民抓回逃跑的婦女,心裡想的是保護親友的財產,保護本村男性的生育權,完全符合本地的道德觀,做起來就像趕回鄰居的牛羊一樣自然。
其次,封閉農業社會的普遍特徵是男權至上。在大多數農民看來,丈夫打老婆是平常事情,妻子服從丈夫是天經地義。虐待妻子雖然不好,但也只有女方家族才有資格干涉。在我的記憶中,80年代的農村,夜幕降臨後是一片寂靜。最常見的打破寂靜的聲音有兩種:丈夫打老婆的哭罵聲和狗吠。其中後者更能引起鄰居的關注,因為這可能預示著外人來偷東西,前者如果不太嚴重,根本就沒人會管。在這種道德環境中,被拐賣的婦女是買家已經付過「售價」或者說「聘禮」的女人,生死都應該歸「丈夫」決定,倒是女方逃走才違反了本地的道德,當然會受到本地人的阻攔。當年農民們能根據夫權綁走祥林嫂,90年代也能根據同樣的道理拘禁郜燕敏。
由此可見,拐賣婦女行為的泛濫,農民對解救行動的集體阻撓,在今天的互聯網上被解讀為道德淪喪,但實際上,這是不同的道德觀之間的尖銳衝突。在中國各階層、各地區發展差異巨大的時代,這幾乎是必然的結果,即便不以拐賣婦女的方式表現出來,也會在其他的方面爆發,造成各種社會悲劇。部分網民高喊「屠了這個村子」,這言論頗有亨廷頓「文明的衝突」的味道,反應的正是兩種道德觀之間無法調和的事實。
物質基礎決定上層建築
那麼,為什麼今天的社會主流容不下閉塞農村的道德觀呢?為什麼今天大多數人會譴責當地宣傳部門的粉飾行為呢?
因為你、我、中國大多數年輕人都已經進入了現代工業社會。我們彼此被現代工業支持的社會化大生產所連接,共同分享城市基礎設施,用相似的方式娛樂,有類似的利益和好惡,所以我們建立了新的現代價值觀,並支持在這個基礎上建立法制社會。這就是現代文明的本質。
在這個時代,大多數工作不再依賴人類的肌肉力量,女性也可以和男性做一樣的工作,對社會和家庭做出平等的貢獻,在這個物質基礎上,我們才會認為女性不該附屬於男性,也不該是可以買賣的財產,認為拐賣婦女做生育機器不可容忍,即便受害人不是我們的姐妹。
我們定義了「文明」,自然會用「野蠻」去形容閉塞的農業社會規則。但反過來說,如果沒有現代工業社會提供物質基礎,我們所有的正義感和憤怒都會落空。中國1950年就制定了婚姻法,規定婚姻自由,阻礙者受法律懲處。但讀者可以看看自己的周圍,問問自己的長輩,有多少現存婚姻收到過父母或長輩的干涉?有多少包辦婚姻延續到了今天?有多少婚姻的確定是因為豐厚的財禮?又有多少人的婚姻被一套房子所左右?這些行為是不是要一一追溯責任人,追究到底?還是對當時的客觀環境做一定妥協,然後努力為今天的婚姻自由創造物質基礎?
實際上,就算我們建立了現代文明社會,如果工業經濟解體,所有的現代社會道德也會崩潰。世界上頗有幾個國家和地區在這方面做了反面典型。解體之後的前蘇聯地區、東歐劇變後的阿爾巴尼亞都是清晰的榜樣。就在2個月前,車臣47歲軍閥強搶17歲少女做妾,普京甚至不敢為了提高支持率干涉此事;吉爾吉斯斯坦現在3分之1的婚姻是搶婚,這可不是裝模作樣的婚俗,而是實實在在的強姦逼婚;阿爾巴尼亞的血親復仇制已經取代了現代法律。這些例子說明了物質基礎對社會行為的決定性影響——如果不能充分參與現代工業社會中生產、分配過程,再文明的居民也會迅速退化為農業時代的野蠻人。
吉爾吉斯斯坦盛行"搶新娘":全國近1/3婚姻靠搶
圖集:車臣47歲已婚軍閥強娶17歲少女
「血親復仇」使阿爾巴尼亞男孩不敢出門
冤冤相報:走近被血仇禁足的那些阿爾巴尼亞人
這樣分析下來,解決方案顯而易見。在國家財政充裕,執法力量強大的今天,我贊同對人口販賣進行嚴格執法,對買家也依法追究強姦、綁架等刑事責任。但在此同時,必須進行全面的扶貧和社會改造,摧毀那些停留在農業時代的社區,必要時整個村子遷出山區,對成人進行技術培訓,對特困家庭直接財政補貼,保證所有人都能融入現代工業社會。一旦融入現代社會,這些曾經的農民自己就會發現主流道德觀能保護自己的利益,能維護生活的秩序,進而主動地接受現代社會的公序良俗。這才是唯一可靠的解決方案。如果只是簡單的起訴、逮捕,不觸動他們的社會,拐賣人口或是嚴重的強姦案還會繼續騷擾這個社會,製造更多的社會悲劇。強姦案泛濫的鄰國印度,犯罪率高發的歐洲伊斯蘭移民,都是典型的惡例,告訴我們不主動改造社會,只強調法制會有什麼樣的結果。
同在一個社會
這個解決方案可能不太合乎某些網友的口味——為什麼我們要花錢去補貼一個犯罪率高漲的群體?為什麼我們要為不認同主流道德觀的人消耗社會資源?
從純粹個人主義的角度來說,這個質問不無道理。近代的歐洲貴族、紳士們也這麼想。他們覺得窮人犯罪是基因低劣,活該一輩子在監獄和貧民區度日,只需要嚴刑峻法保護文明人的利益就好。所以英國法庭會因為幾便士的盜竊罪弔死孩子,因為私自砍了一棵樹絞死貧民。但犯罪並沒有因此減少。相反,貧民區飛速擴展,警力不勝應付,革命的火種四處傳播,統治階級們也沒法困在富人區里過好日子。19世紀前期,英國進行法律改革,把死刑罪名從幾百項收縮到四五項,但並沒有出現犯罪爆炸,因為飛速擴張的工業經濟和逐漸建立的福利-就業政策讓大多數貧民逐漸認同了主流價值觀。1888年,悉尼?韋伯對此總結:
「三百年前,由於害怕那連絞刑也消滅不了的『健壯的乞丐群』,明智的塞西爾想出了建立普遍的貧民救濟制度的辦法,即扣除一部分租金和利息來救濟那些不能直接享有它們的人。」
類似地,今天的中國依然存在許多因窮困而遠離主流價值觀的社會集團,如果中產階級如果不願意交稅去改造他們,那就只能交更多的稅造監獄了。不過務必記得,監獄能裝滿人,前提是有足夠的罪犯已經侵害了主流秩序。這樣的執法除了滿足少數網民的報復心態外,對社會秩序並沒有什麼好處。
那麼,對於已經存在的拐賣事件,對於郜燕敏的人生悲劇,我們到底應該如何定性呢?
我覺得,不妨定的嚴重一些。拐賣婦女兒童不僅對直接的受害者造成了侵害,還嚴重破壞了受害家庭的生活,在整個城市乃至整個國家製造了恐慌。我們可以直接定義為恐怖襲擊,來自內地農業社會的恐怖襲擊。但從現在的經驗和法理看,如果某個省份是大多數恐怖襲擊的源頭,我們是不是可以對這個省份進行屠殺報復呢?是不是可以拋棄這個省或是某個縣市、某個民族的全部公民,以「懲戒」他們漠視了身邊的恐怖主義策劃呢?
顯然不行。我們不是納粹,不是喜歡血祭殉葬的商朝巫師,我們是現代的文明人。如果我們使用純粹的暴力手段去對付那些不認同主流道德觀的落後民眾,那麼當日後甜黨和咸黨出現分歧,當直男癌和公主病發生道德爭辯的時候,我們也能用類似的暴力手段來消除爭議嗎?恐怖分子最希望的事情就是國家也採取恐怖報復手段,把文明人拉到他們的遊戲規則里。那樣即便我們贏了,也是恐怖分子的勝利。與之類似,我們對來自落後社區的的恐怖襲擊(禁錮買來的婦女),既要使用強硬的執法來消滅正在發生的恐怖主義,也要發動溫和而堅定的社會改造,徹底消滅恐怖主義的土壤。我在此前的文章里也談過類似觀點:
馬平:沒什麼能防住恐怖主義,除了進攻
怎樣才能消滅 ISIS? - 馬前卒的回答
更進一步說,當代中國已經建立的現代社會也不能讓人滿意。我們對落後山民買女人不滿,認為女性被迫充當洩慾機器是罪惡,但也要看到現代社會依然存在著嚴重的階級矛盾和性別歧視,並由此衍生出無數問題。比如說,在中國的幾乎所有城市,妓女還是一個非常重要的社會群體,中國還有數百萬的女性會因為金錢而和進行沒有感情的性交;在中國的每個省份,因為買不起房子,找不到穩定工作而無法正常婚戀的人還是千千萬萬;在相當多的婚姻中,物質因素還是決定性的作用;在大多數行業,女性依然處於絕對的弱勢地位,通過結婚改變生活還是很現實的選擇。這些問題曾經在20世紀後期的中國誘發了嚴重的拐賣婦女行為,在未來也會導致其他類型的社會矛盾。如果不正視這些矛盾和矛盾的根源,如果堅持認為存在即合理,我們早晚也會被更先進的社會視為野蠻人。畢竟我們那些農業社會的祖先也曾經視原始社會的遊獵民族為野蠻人。
總而言之,道德對於我們現代人非常重要,,所以我們不僅要努力維護它,更要知道道德是怎麼產生的。在郜燕敏被拐賣事件中,當地政府企圖用頌揚傳統文化,抹平傳統——現代社會的道德矛盾來和稀泥,那是愚蠢;許多網友堅持用嚴刑峻法來維護自己的道德觀,拒絕面對社會經濟矛盾製造道德矛盾的現實,那是無畏的偏執。作為社會的「軟體」,道德和法律不能脫離經濟基礎這個硬體而憑空運行,我們越是想維護社會的公序良俗,就越要透過道德問題去解決背後的經濟問題。在涉及人身侵害的刑事案件中,窮不是免罪的理由;但如果我們想避免更多的郜燕敏式悲劇,就必須正視階級和階層矛盾,並努力消除它。
最後,我還是要向郜燕敏女士致敬。她是在污泥中能看到星光的偉大人物。看電影《肖申克的救贖》,在監獄裡渡過大半生的瑞德有一句台詞:
「希望是很危險的,它會讓你發瘋,在這種地方,千萬不要有這種念頭。」
他想告訴主角安迪,在一個你無法逃出去的監獄中,與其被希望逼瘋,不如認命地混日子。但安迪拒絕了他的建議,堅持用希望支持自己成功越獄。郜燕敏比安迪還要勇敢一些,她明明已經不可能逃離被強加的生活,明知已經痛苦地吞下了「無期徒刑」,卻還勇敢地去觸碰自己的希望,把在外面精彩世界學到的知識傳授給山村的孩子們。我可以想像,她的每一次授課都會提醒自己希望的破滅,以心靈的折磨為代價,給孩子的未來增加一些走進現代社會的機會。如果一定要把她的故事拍成電影,我希望能從她的第一視角來真實描述這段摻雜著英雄主義的絕對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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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案村隸屬靈山鎮,靈山鎮隸屬曲陽縣,曲陽縣隸屬保定市,保定市隸屬河北省,河北省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此地距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北京只有200多公里。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一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一切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
所以請當地公檢法部門依法逮捕她的丈夫和公婆,至少涉嫌 收買拐賣婦女罪,非法拘禁罪,強姦罪,依據為: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強姦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非法剝奪、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傷害、侮辱等犯罪行為的,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定罪處罰。(非法拘禁、非法管制、故意傷害、侮辱罪)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並有第二款、第三款規定的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併罰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強姦婦女、姦淫幼女情節惡劣的。
(二)強姦婦女、姦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
(四)二人以上輪姦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請當地縣市級以上公檢法部門準備逮捕當地鄉鎮相關幹部哦,因為新聞已經知道這麼久了,相信網友的舉報也不少了吧。依據為: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2005通過)
(三十一)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案(第四百一十六條第一款)
不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是指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公安、司法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接到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及其家屬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舉報,而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導致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或者其家屬重傷、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2、導致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被轉移、隱匿、轉賣,不能及時進行解救的;
3、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3人次以上的;
4、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不進行解救,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2006年7月26日) 高檢發釋字〔2006〕2號
一、瀆職犯罪案件
(三十二)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案(第四百一十六條第二款)
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婦女、兒童罪是指對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負有解救職責的公安、司法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行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利用職權,禁止、阻止或者妨礙有關部門、人員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的;
2、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向拐賣、綁架者或者收買者通風報信,妨礙解救工作正常進行的;
3、其他利用職務阻礙解救被拐賣、綁架的婦女、兒童應予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就算他們說沒有接到正式的舉報,明知犯罪實時而不採取行動,也屬於失職。
另外請當地公檢法部門儘快公布是否已經對人販子展開了調查追捕工作,人販子涉嫌的罪行最為嚴重:
《刑法》第二百四十條規定,犯拐賣婦女罪,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1)拐賣婦女集團的首要分子;(2)拐賣婦女三人以上的;(3)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4)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5)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6)造成被拐賣婦女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7)將婦女賣往境外的。
如果對以上法律條款熟視無睹,讓我們怎麼相信河北省保定市曲陽縣靈山鎮下案村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管制下的領土?
讓我們怎麼相信政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不是擺設?
以後怎麼震懾其他的人販子與有販賣人口需求的某些地方人民?
以後人販子都以建設邊遠鄉村、為鄉村帶來廉價的女教師為借口做好事行不行?
@公安部
@最高檢
@最高法【盲山】都成禁片了, 【嫁給大山的女人】居然能播?
正如喬治·奧威爾所說,活在雙重標準的國家,就得擁有雙重思想。
我們提倡男女平等,卻要求女性回歸家庭。
我們嚴懲拐賣兒童,卻對被拐賣婦女視而不見。
? 該事件最新進展
我已經幫宣傳部門想好題目了:
《從郜艷敏事件輿論動向看中國女性權利意識覺醒》
大概闡述以下幾個要點:
1、燕趙都市網的報道宣揚的是一種扭曲的價值觀,不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網路上對國家和政府的攻擊是不理性的。
3、社會各界對這一新聞稿的批判,恰恰說明了中國女性權利意識已經覺醒,尊重女性已經蔚然成風。
4、這種輿論動向的出現,正是得益於黨和國家對婦女權益的重視,從側面印證了婦女地位在過去一段時間中的持續提升。
在知乎上真的很少見到這樣的情況。一個社會熱點事件,獲得了上千個回答,但幾乎沒有答案被摺疊。這說明所有答題者的傾向完全一致,無論在其他問題上是左是右,是支持體制還是批評體制,在這個問題上達成了一邊倒的憤怒和譴責。
我只能說是因為,這件事已經超過所有政治立場的分歧,直接挑戰了人性的底線。可能我們在心理上還勉強能夠接受某些個體會做出逾越人性底線的事,但如果是政府、社會、群眾長期地默許並提倡呢?
這個案例的典型性,在於它集中地把司法、教育、宣傳、新聞、文藝創作、人口政策、婦女權益、貧富差距等等領域的醜陋膿瘡一齊暴露出來,再次說明這個社會的道德,但不僅是道德,也不僅是人性,還有制度,也不僅是制度,是總體,是全部,是一切,處於崩壞和持續惡化的狀態。當事人的故事的確可以感動中國,無論什麼理由,遭受這種打擊還能去照顧別人的確很偉大。而這些報道真正讓人憤怒的問題是:
拐賣,強姦,人身傷害全部都是刑事犯罪。
罪行就在那裡,甚至罪犯也就在那裡。。。
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在哪裡?
國法在哪裡?
如果罪犯全部伏法,那麼她的遭遇的才是展現人性光輝的磨難,否則,只是社會黑暗的證明而已。
ps嚴重刑事犯罪,比如強姦為國家公訴,原告為檢察院而非當事人。所以既未過追溯時效(報道多少年前就坐實了罪行),也和當事人是否願意追究,願意留守無關(當事人意願影響民事賠償而已)。
鼓勵別人受委屈的都是畜生。
更新:我舉的這個栗子是想說憑什麼要郜艷敏為了「家庭」委曲求全?為什麼要所謂的團圓?為什麼所謂的「親情」是人一生的羈絆?契約精神不好嗎?又憑什麼說契約精神發達的地方人與人就越冷漠?我去過幾次上海,我從來沒覺得上海人冷漠,路上找大爺大媽問路他們都很熱心,去派出所辦事工作人員態度都挺好。為什麼西方腐朽資本主義國家的人會為與他們毫不相干的人吶喊遊行?中國網友在為郜艷敏說話的時候,官方急切地拿出她的「簽名信」想要了結此事。21世紀了,已經第三次科技革命了,中國還是鄉土中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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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點題外話。前幾天我陪我外婆看了《妯娌的三國時代》,這真是一部毀我三觀的電視。一大家子,婆婆偏心家裡的老三,老三遊手好閒,找了個特會花錢的女朋友,變著法兒地問家裡掏錢,老大的媳婦特會說話,老二的媳婦文化最高。整部電視劇就老二的媳婦算是個正常人。
老三逼老大住小房子,後遇拆遷,房子增值,老三強行霸佔小房子撕毀字據。老二抵擋不住「美女」誘惑出軌,與媳婦離婚。老二媳婦受了很多婆婆和老大媳婦的氣,身邊也不乏對她好的追求者。最後老三的兒子得白血病了只有老大的血型配。老三一家又哭著臉去求老大救命。
最後一集,全程高能,這一個撕逼撕得恨不得吃了對方的家庭,竟然在大家的哭聲中重歸於好。老二媳婦竟然也答應復婚。大團圓拍全家福。
這是好人沒好報壞人沒壞報,只有和稀泥團圓才是好的價值觀。中國式的團圓結局令我不寒而慄。這個記者想什麼呢!
毀我三觀。
讓我想起來前天看的《軍婚》的一段話:
蘇亮長舒一口氣,說:「原來是這樣!小楊,既然事情沒挑明,就有迴旋的餘地。在婚姻上,你可以選擇你的表哥,也可以選擇趙處長,你是有自由的。但是,你現在是一個革命軍人,你應該理解軍人的婚姻是很不容易的。像趙處長這樣的幹部,能文能武,要是在地方工作,接觸女同志的機會比較多,找個對象不是問題。但在部隊就不同了,他戎馬生涯十多年,把一切都交給了黨,個人問題卻沒有時間和機會來解決。小楊你說,難道這樣的人不值得我們愛嗎?難道不該把愛情獻給這樣的軍人嗎?」
楊敏受了感動,沉默了一會兒,又說:「我父母死得早,我是舅舅和舅媽養大的。表兄和我青梅竹馬……我是怕,我會傷了舅舅一家人的心。」
蘇亮說:「小楊,你現在是一名軍人,在個人問題上,要聽從組織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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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一段。
和楊敏這種情況的女文工團員談話,蘇亮已經有了一些經驗。只聽她說:「小楊,你在團組織生活會上一再表示要積極進步,要聽組織的話,要爭取入黨。個人婚姻這麼大的事,組織的意見你都聽不進去,你覺得這樣做還有前途嗎?你還有決心在革命隊伍里長期待下去嗎?」
楊敏急了:「隊長,我絕不想離開部隊,我要在部隊干一輩子!」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