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註冊資本多少是什麼概念?

一家公司的註冊資本5000萬,這5000萬是怎麼確認?這錢在哪?錢多錢少有什麼區別?


1,第一名寫的答案是明顯不對的,完全允許一個公司註冊的時候擁有200萬資產但註冊資本100萬,或者註冊資本有300萬,這都沒問題。
2,第一名答案的理論基礎是我國歷史問題,是因為第一版公司法規定註冊資本要一次性繳足。但在之後的版本註冊資本首次繳納的比例降低,再往後就變成認繳制了。

註冊資本實際上指的是公司的股東願意以多少財產來承擔公司的責任。
基本理論是這樣的:
1,法人是個擬制的人,這個人產生的目的是進行一些經濟活動,但這個人沒錢。
2,這個人有若干個爸爸,爸爸要給他提供錢。
3,爸爸們不想無休止地提供錢。
所以,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制度就是說兒子出去活動,爸爸們答應給出不低於一個數字的資產去支持兒子,這個數字就是註冊資本。
幾個大家容易誤解的規則
a爸爸可以多給錢。
b爸爸可以先答應下來以後再給。
c爸爸可以給房產、知識產權這些能折成錢的東西,但是爸爸以給兒子提供勞務的方式出資不行。
d對於一些想干大事的兒子,法律規定爸爸們必須多給錢,早給錢,給現錢。
e爸爸不一定參與兒子經營管理,但爸爸們應該開會決定誰來管理兒子。
f你看見的爸爸有可能不是真爸爸,允許頂名的。

Ps:官二代和富二代理論這裡也適用,央企下屬是個多誘人的抬頭。

我怎麼用這麼粗俗的比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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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的答案里都有「第一次」,這個其實沒什麼意義。

還說爸爸給錢的故事。最初版的公司法規定,爸爸不是弄個兒子來經營么,你說給他100萬,怎麼證明,直接交出去就算你履行承諾。所以這個時候要求你設立的時候一次辦齊。後來經濟開放了,資金流動性大了,公司法就修改成,爸爸弄個兒子來經營,說要給他100萬,光說不行啊,得來點實際的,先給30萬算你有誠意。這樣呢大家就可以佔用相對較少的資源來開設公司。而最新版的連誠意金都省了,你不是說給你兒子100萬么,我信你。所以說,從現在開始,註冊資本和「第一次」的聯繫基本就斷了。但是,「第一次」還是要給錢的,因為公司總會有必要花銷,租辦公場所,找代理記賬什麼的,所以現在一般來說註冊個幾百萬的公司,給個三萬五萬是比較常見的做法。等到需要花錢時再往裡放夠數的錢。

也有人說現在的註冊資本沒有用,我認為是不對的。新公司法改註冊資本為認繳制,也就是相應的大家都不會投很多錢給新公司,夠運營就行。但是註冊資本仍然標誌著爸爸對兒子的承諾。你註冊一個100萬的公司和一個1000萬的公司,初期繳納都是10萬。但是這個公司賠錢,破產的話,100萬的公司要補進來90萬,而1000萬的公司要補990萬。這一點上看,爸爸的承諾還是挺重要的,賺錢都開心,就怕賠錢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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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以前的回答了還有人在看。。。

補充一點最近遇到的事情吧。

前一陣跟一個合作方的律師打電話(他真的是律師,不過應該不怎麼接觸商法吧),解釋一個關於全部合伙人都是法人的合夥企業登記資金的事情,他就一直繞不明白合夥企業里的法人合伙人到底是承擔有限責任還是無限責任。

實際上我們說有限責任無限責任,是指(在某一範圍內)是否存在一個明確的數字來限制某一主體承擔責任的總量。比如說一家註冊1億元的有限合夥A(對,合夥也有註冊資金,不過沒有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意義大),其中普通合伙人a佔1000萬,有限合伙人b佔9000萬。這個合夥企業經過人們的不屑努力,終於賠光所有資產並欠別人2000萬。那麼依據最簡單的道理,有限合伙人b如果已經投夠了9000萬,就可以不承擔責任了,而普通合伙人a無論是否投夠了1000萬,都要把剩餘的2000萬還上。這裡的普通、有限合伙人都可以是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b就不提了,一家有限公司在此承擔無限責任的意義在於,這家有限公司在參與A有限合夥這一事情上,不存在承擔責任的上限,A合夥產生的債務,均應由a以自有資產承擔相應責任,上不封頂。而a本身是一家有限公司,這意味著a的股東承擔有限責任,那麼A合夥產生的債務是不會波及到a公司的股東的(僅從承擔責任的方面說,負債肯定會影響股東收益的)。a公司對A合夥承擔無限責任的意義在於,a公司註冊資本3000萬,股東繳足了註冊資本,並且經過不懈努力讓公司資產達到了1億,以後可能更多。a公司是在用自己的1億資產對外合夥進行經營,賠錢的話要認倒霉,有多少賠多少。反過來講就是賠多少先要看你有多少

記得前一陣有人發現,說中國註冊資本最大的企業不是中國投資有限公司、也不是工商銀行,更不是印鈔造幣總公司,而是安徽一家做餐飲的企業。我們知道有限責任制度的前提就是股東不想無限制投錢,而註冊資本越大就意味著你的限額越高。當限額達到無限高,也就是無限責任了。所以像這種註冊五萬億的企業,從商法角度講和普通合夥就沒有什麼區別了。


感覺上面寫了好長的樣子

有人在下面回復也有遇到其他地方有人問我註冊資本現在具體有什麼用,因為實際上現在企業破產的情況並不常見。一個公司雖然認繳好幾個億,多數情況只要不惹事,還不至於一下子就把公司虧成負幾個億然後讓股東往裡填。及時收手停止經營損失都還是可控的。而虧錢的公司大部分都經營挺長一陣了,註冊資本早繳齊了。所以說我承諾投資幾個億,怎麼能體現出幾個億的價值呢?在實際經營中,合作進行一個價值比較高的項目,比如土地開發之類的,往往都要重新設立項目公司。比如說甲有土地乙有開發能力和錢,合作開發一下大家都賺錢。這個時候最簡單的方法是乙借錢給甲,但是一來資金不安全,二來收益受到民間借貸法規的束縛,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缺陷是如果乙方違約不給甲錢,就會導致甲方的項目運營不下去,使其陷入窘境。那麼常用的手段是甲乙共同設立項目公司,甲投入土地,乙承諾出資。這樣可以保證乙的資金安全和相應收益的合法性,也讓項目的負債不至於波及到甲,同時還對乙的投資承諾予以法律上的確認。而且100%認繳也允許乙在項目工程需要的時候再投錢進來,而不是開公司就要往裡放錢。這種操作方式很好的彌補了合同在對承諾投資的約束上的薄弱。因為一般來講不履行對投資的承諾,支付少量違約金即可。甚至於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屬於實踐合同,不給就不給了。而如果需要一種方式來保障投資承諾的切實履行,認繳資本就是一個很好的方法。


現在最高票答案是法律界人士(裴森的答案)解答的,很好,那我這個實幹界的人士補充一下,因為你真的開公司了,有些實際操作的細節這上面的所有答案都沒說清楚,當然內容也許和問題不直接相關,但還是寫下,避免碰到相應問題搜答案的知友:

  1. 註冊資本制度大概經歷了三個標誌性的階段:1)你說註冊資本寫100萬,你一分不少拿出來證明一下你有能力拿100萬;2)你不用一次性拿100萬了,但是要先拿個二三十萬證明一下你有能力,後續款項也必須在幾年內繳清;3)你自己和一起開公司的人商量好,什麼時候把100萬交到公司,一開始可以一分錢不拿,也不用證明你有這個能力拿了。但是你們的約定要以書面形式寫出來,並且到工商局備案。
  2. 2014年後的新《公司法》,對應的就是上述的第三個階段。以下內容針對2014年出的《公司法》適用。
  3. 實際操作中,一開始不可能一分錢不拿出來,你還是要往公司賬戶里打個幾萬塊錢用於一些開支的。不然稅務法方面會有些麻煩。
  4. 你執照上寫的「註冊資本」的金額,就是你打算交給公司的錢,也稱「認繳資本」;你實際交給公司的錢,叫做「實繳資本」。
  5. 公司以前每年要年檢,現改為企業公示。公示時你要面臨填寫一個出資信息。其中「認繳資本」金額寫你準備交給公司的錢,有多個股東,就相應的寫各自準備交的金額。
  6. 認繳資本的出資日期為你們約定好的,寫到《公司章程》里的那一天,不是公司成立的那一天。比如我2014年1月1日開公司,約定好2024年1月1日交給公司100萬,那麼認繳出資日期為2024年的1月1日。
  7. 實繳出資金額和時間按照要求發生後20天公示。但實際操作一般不寫,等到出資全部到位才公示。這就是第3點說的,你寫個註冊資本100萬,結果你每個月往公司賬戶上打1萬,要是你每個月到公示系統寫下1萬的出資情況,那公示頁面好看了·~
  8. 認繳資本未實際繳清,公司要註銷,剩下的錢不用補交。因為第一票答案沒寫清楚,回答里寫清楚了,所以我還是要強調下。別怕。不是註冊資本寫1000萬,過了3個月覺得開公司沒意思,又一分錢沒交給公司,想註銷公司的話,政府不會讓你交1000萬才能銷掉公司的。除非你發生法人債務,也就是以公司的名義欠了錢,那就是高票答案說的處理方式了:欠999萬補交999萬;欠1100萬補交1000萬。當然,實際發生欠債情況時,根據實際情況不同處理方式不同,不會是這裡說的這麼簡單的計算方式。
  9. 註冊資本繳清後才在年末的賬簿上貼印花稅。所以註冊資本寫高了,雖然認繳,但要考慮下印花稅成本,印花稅就是要往稅務局交一筆錢,根據你註冊資本來的,寫的越多會導致交的越多。稅率是萬分之五。
  10. 總的來說,你可以吹牛皮辦了1000萬註冊資本的公司,但就是別欠債。不想搞了銷掉,別怕。欠債另說了。

把上面的答案掃了一遍,大家答得都很專業,本來已經不用再補充什麼了。

但前兩天省里創業大賽去做法律諮詢,創業者跟我聊得時候問了很多公司法的問題,

我說這種基礎法規,你們怎麼不自己知乎啊,他們說搜了,看了半天感覺看不太懂,說的都太專業了... ...

於是我恍然,法律從業者平時講究「法言法語」習慣了,有意無意的把本來簡單的事給包裝成很專業很繞的一堆邏輯線團,外行人抓不住頭緒,看一會就暈了。

所以我決定舊瓶新酒,試試用通俗點的方式答一下這題,

ok,來~

  • 公司是神馬

現代公司的雛形誕生於大航海時代的西方社會。公司概念的提出,就是為了解決投資人跟公司管理者之間的利益衝突,或者說為了調和股東和CEO之間的相愛相殺。股東出錢做買賣,因為自己太忙或者能力太差、再或者太懶,希望找到一個精明強幹的CEO替自己打理生意,但又怕自己不親自盯著,CEO胡作非為,把生意賠乾淨了不說,還讓自己倒欠一堆外債。畢竟CEO同志只是個打工仔,隨時隨地可以辭職走人,高利貸上門逼債還得股東應付。這個矛盾不解開的話,生意就只能自己親自做,一個人累死了也就干一攤生意。隨著問題的激化,勤勞勇敢的中世紀人們想出了一個點子:如果能讓股東把賠錢的數額控制在一個【預先可以確定的數字】內,那這事不就解決了嗎!於是,能夠代替股東擁有財產,並且代替股東承擔債務的一道防火牆——(有限責任)公司,誕生了!

無良CEO們,看你們還能翻天~

  • 註冊資本是幹嘛的

上一條里有一句話 「預先可以確定的數字」 ,這就是公司的註冊資本

從成立公司那天起,公司就代替股東擁有這些註冊資本了,除了分紅,退股,破產清算外,這錢拿不回去。

絕大多數情況下,這個數,就是【股東壞運氣的極限】。買賣做的再差,最多也就賠這些,賠完破產拉倒,賠多了還不上也沒關係,算債主們自己倒霉。

之所以說絕大多數,是因為如果股東想利用這個規則玩空手套白狼,惡意借債破產不還錢,公款私用不好好做生意的話,那該賠多少還得賠多少,就上不封頂了,法律上這叫【刺破公司的面紗】

按我國最新的《公司法》規定,註冊資本實行認繳制(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外),說白了,就是股東說是多少就是多少,沒人真去查公司賬戶上有沒有這麼多錢,以及股東兜里有沒有這麼多錢。所以題主說一家公司註冊資本5000萬,這錢在哪裡還真說不準,有可能在公司賬戶里,有可能在股東家裡,也有可能~~只在心裡............

所以,這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降低了人們設立公司的門檻,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股東們胡吹大氣的可能性。

  • 但瞎寫還是不行的

因為有破產啊~,童鞋,公司沒倒閉之前你可以隨意裝,等到債權人都擠上門來玩不轉的時候,算總賬的時候就到了。按照《公司法》規定,公司以註冊資本為限承擔責任。股東出資不到位的,需要補足出資。意思就是說,註冊資本寫了多少,公司就得賠多少錢,股東之前承諾佔多少股份,就要按比例掏出真金白銀來還債。《公司法》還說了,之前已經出資給公司的,後來又以種種非法手段(偷,搶,騙,拿)拿回自己家裡的,屬於抽逃出資,嚴重的要負刑事責任哦~

所以,如果你的公司註定是個賠貨,註冊資本千萬別寫太多~

  • 那寫多少合適

上條說了別寫太多,但是,也不能一味的往少了寫,比如 「一元公司」 。

為什麼?

因為讓人覺得寒摻... 因為看著就不靠譜... 因為你沒誠意啊~

誰敢跟你做生意?誰敢給你貸款?誰敢欺負你?

分分鐘破產給他看!!!

正確的做法是,在股東資產實力能承受的範圍內,結合行業特性、公司規模,寫一個稍高一點的數字(增加資信)。


原答案寫於2012年,後來工商註冊有了較大變化。
2014年已經不強制要求繳納註冊資本。現在註冊資本應該理解為「股東承諾會投入這麼多錢到公司中」,而不是「實際投入了這麼多錢到公司中」。前者主要建立在股東信用(以及一定的法律威懾)基礎上,後者則建立在實實在在的錢的基礎上。

原答案如下:
註冊資本對於外人來說,可以理解為公司最開始設立的時候有這麼多資產。
比如註冊資本5000萬元,大體上可以認為這家公司最初設立的時候賬上就有5000萬元的東西。

註冊資本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商業對手的合作意願和信任度。
大家都更願意和註冊資本比較大的公司合作,因為這樣的公司賬上東西多,不可能抬腿溜了。如果是註冊資本10萬的企業,你放心讓它做1000萬的項目嗎,是不是很自然的怕該公司捲款逃跑了?

這5000萬元在公司註冊的時候存到公司賬戶里,由會計師驗證,並向工商局出具驗資報告。工商局確認之後,就會登記這家公司的註冊資本有5000萬元。
所以理論上這筆錢最開始應該在公司賬上。

被追問到實際情況。
實際情況是註冊資本注入之後,大股東有機會把錢再轉走,留下一個空殼公司,這個我們叫做抽逃註冊資本。
但是抽逃註冊資本一是有民事責任,被發現的話會要求賠償;二是可能還涉及刑事責任。註冊資本金額越高,抽逃的法律後果就越嚴重,股東就會更加仔細的掂量。
從這個角度來說,註冊資本總有抽逃的風險,但是註冊資本金額大的,股東的法律責任更大,抽逃的風險相對會小一些。


從法律人的視角來看吧,我國目前實行的是法定資本制下的完全認繳資本制,且註冊資本額不區分公司形式、不設上限與下限。也就是說,在目前的制度下,已經完全沒有了驗資程序,公司註冊資本可以完全只是一個數字而已,實踐中也確實有人去註冊「億元公司」和「一元公司」。但是,只要稍具理性的人都不會採取這種做法。首先,公司的有限責任制度決定了億元公司的不經濟,因為註冊資本額越高,債務的上限也就可能越大,而且過高的註冊資本額也會給稅務籌劃帶來困難。其次,註冊資本是公司信用的標誌,所以,一般不會有交易相對人會不顧交易安全與一元公司進行交易。


Luo Patrick 的原答案即便寫於2012年,也存在明顯錯誤。

作者以一個註冊資本為5000萬的公司為例,認為至少公司在設立之初賬上有5000萬。這個觀點是非常不嚴謹的。2013年公司法修訂(2014年3月1日實施)前,對公司註冊資本的要求是這樣的:

1,設立公司,股東出資必須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2,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3萬元;一人有限公司的法定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500萬元。

3,有限責任公司方面,註冊資本為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公司法對首次出資比例、期限以及貨幣出資比例的規定如下:

a. 全體股東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於法定資本最低限額,其餘部分股東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b. 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4,股份公司方面,發起人認購和募集的股本需要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對於不同方式設立的股份公司,又有不同的規定:

a. 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公司,註冊資本為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發起人應當在公司成立之日後兩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可以在五年內繳足。

b. 採取募集設立方式設立的股份公司,註冊資本為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實收股本總額。

所以根據以上規定,我們來分析一下,2014年3月1日之前設立的,註冊資本5000萬的公司(排除商業銀行等可能高於5000萬元註冊資本要求的公司),在設立之初的賬上可能的金額:

1,如果這家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首次出資只要繳夠20%,即1000萬即可,其餘的可以在兩年內繳足,如果這家公司是投資公司,可以五年內繳足。所以,這家公司成立之初的賬面上收到的註冊資本財產可能在1000萬到5000萬之間。

2,如果這家公司是以發起方式設立的股份公司,全體發起人只需認購20%的股本,即1000萬即可,其餘的可以在兩年內繳足,如果這家公司是投資公司,可以五年內繳足。所以,這家公司成立之初的賬面上收到的註冊資本財產可能也在1000萬到5000萬之間。

3,如果這家公司是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公司,註冊資本為5000萬,也就證明實際募集了5000萬。所以,這家公司成立之初的賬面上收到的註冊資本財產就是5000萬。

綜上,在2014年3月1日之前,作者認為一個註冊資本為5000萬元的公司在註冊之初賬上有5000萬元的觀點是錯的,只有是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公司才會在理論上一定有5000萬的實收註冊資本。當然,如果這家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是發起設立的股份公司,只有股東在首次出資是繳足了認繳認購的出資或股本,賬上才有這麼多錢。


問題:一家公司的註冊資本5000萬,這5000萬是怎麼確認?這錢在哪?錢多錢少有什麼區別?

回答:
1、2014年3月1日之前有註冊資金必須實際到位,之後大部分的行業可以是認繳制,也就是說你自己說多少就多少,這時候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資本意義不大了!

2、這家註冊於2011年,註冊時是打到銀行驗資戶5000萬元,但是這個錢可能是別人打的,也可能打入之後就抽走了,也可能到現在3年多了,早就燒掉了!也沒有太大意義!

3、註冊資金現在是象徵意義了,不信,你拿著這個5000萬的營業執照去到銀行貸款看看?一毛錢都不給你!

4、業務往來,就參考銀行的思路,看你的凈資產、固定資產、實際的現金、現金流!


出資人以出資額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在過去有資本充實、資本維持、資本不變原則。可以對外展示公司實力。但後來公司運營長了,註冊資本與公司真正資產脫節,證明公司實力的意義就不存在了。新公司法修訂後公,註冊資本都是認繳制,這5000萬可能未出資到位,未來如果不繳足要對公司承擔補足義務,對繳足的其他股東承擔違約責任,對債權人也要與公司一起承擔未繳足份額的連帶責任。真正公司償債能力要看凈資產。


公司註冊資本是公司作為一個經濟主體,對外宣稱的能承擔的責任大小。


首先普及下,大部分的公司為什麼都叫「XX有限公司」或「XX有限責任公司」。

這裡的有限責任,指的就是公司的股東對公司的債務承擔有限的責任,而責任的額度就是公司的註冊資本。

一、註冊資本並不需要一次繳清


我國目前實行認繳制,認繳制是和實繳制相對應的。2014年3月1號之前,我國實行實繳制的時候,寫多少註冊資本,就要在註冊公司的時候往公司賬上打多少錢。而現在認繳制只要在一段時間內(具體在公司章程里規定,一般為10-20年,最長50年)繳足就可以了,不要求註冊時一次性拿出,極大地降低了公司註冊時的資金壓力。


二、註冊資本並不是寫越多越好


理論上,除了仍舊實行法定註冊資本的行業外(比如銀行、保險、證券、融資租賃、建築施工、典當、外商投資、勞務派遣等十四類行業),註冊資本隨意設定都是可以的。但作為創業者,應當有比較嚴謹的法律意識,建議考慮以下幾點因素:


1、公司註冊資本寫多少,要參考所在行業資質要求

例如,互聯網公司申請ICP經營許可證時,ICP經營許可證要求公司註冊資本在100萬以上;天貓、京東也對入駐平台的商家提出了標準:註冊資本為200萬以上。其他需要資質/資格的,如招投標等,參照行業通行做法就可以了。


2、註冊資本越大,承擔的風險/責任就越大

舉個例子,比如一家註冊資本為100萬的公司,A佔70%股權,所以需要出資70萬。後來公司經營不善,欠了1000萬的外債。那麼A最多只需用他70萬的出資額來承擔責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沒關係了。但如果這家公司的註冊資本是1000萬,A依舊佔70%的股權,那麼A就要承擔700萬的責任!


3、一個小的考慮:印花稅

每年年底,企業要按實收資本和資本公積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例如一家科技類公司的註冊資本是100萬元,如果企業完成實繳,那麼,企業的印花稅將是500元。

說個極端的例子,2016年,一家名為安徽玉龍地智慧餐飲的公司註冊資本為50,000億元,(3個騰訊的估值),如完成實繳,印花稅將達到25億元。所以那些想要偽裝成億萬富翁的「創業土豪們」要慎重了。


所以,註冊資本並不是越大越好,大部分互聯網創業者走的是股權融資的路子,最重要的是股權比例,而不是註冊資本。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定一個合理的註冊資本,才是最理智的選擇。


三、註冊資本怎麼確認已繳納?


公司成立後,需要在銀行開設一個企業銀行賬戶。股東個人(或單位)從自己賬戶向公司賬戶轉入應出的資金即可,轉賬資金用途里要寫上「投資款」即可。


之前在實繳制的時候,註冊資本是需要驗資報告的。現在多數情況下已經不需要了,只有一些招投標項目或者比較大型的合作夥伴,為了確認合作公司的註冊資本已經實繳,需要合作公司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可以在實繳完成後,找會計師事務所來出具即可。


一些FAQ:


1、我註冊了一家100萬註冊資本的公司,後來不想經營了,需要補全這100萬嗎?

這裡分兩種情況:

1)公司沒有外債,不想經營,想註銷了

不需要,公司沒有外債時,不涉及補償別人的損失。直接走正常的註銷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錢補全後再註銷。

2)公司有外債,不想經營了

需要,需要把欠別人的錢還上。「認繳制「只是不用現在一次性把錢掏出來,但是承擔的法律責任是在的。你需要按照你所佔的股權比例,承擔對應的債務責任。


2、註冊資本可以使用嗎?

當然可以使用。

註冊資本就是公司的錢,就是公司用來花的。一般應用在以下幾個方面:日常經營運作、發放員工工資、進貨、購買辦公用品,等。

但是,註冊資本不可以隨意支給個人使用,如果需要給個人打錢,必須要有相應的發票報銷,或者走工資、勞務費用、獎金等形式。

利益相關:快法務是一站式創業法律服務平台,提供公司註冊、財稅記賬、商標知產、人事社保、專業法律等早期創業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務。

諮詢熱線:400-6683-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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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註冊公司時註冊資本到底怎麼設置?什麼是認繳?該考慮的要素及風險是什麼?我遇到很多創業者問過這方面問題,正好詳細解答下~

我們先要知道什麼是註冊資本?

註冊資本是全體股東出於公司經營需要,提供或承諾的資金總數,也可以理解為企業在交易過程中對第三方的一種保障承諾。

2014年3月1日後,《公司法》將註冊資本從「實繳制」修改為"認繳制"。也就是說如果要註冊一家100萬註冊資本的公司,全體股東只需要在承諾的時限內(一般為10-20年),將把這100萬出齊就可以了,不要求註冊時一次性拿出,極大的降低了公司註冊時的資金壓力。

註冊資本設置為多少合適?

既然是「認繳制」了,註冊資本是不是隨便寫多少都可以呢?

理論上,除了仍舊實行法定註冊資本的行業外(比如銀行、保險、證券、融資租賃、建築施工、典當、外商投資、勞務派遣等十四類行業),註冊資本隨意設定都是可以的。但作為創業者,應當有比較嚴謹的法律意識,建議從以下兩個角度來進行考慮:

1、 公司需要獲得某種資質/資格

例如,互聯網公司申請ICP經營許可證時,ICP經營許可證要求公司註冊資本在100萬以上,天貓京東的入駐標準是註冊資本200萬以上。其他需要資質/資格的,如招投標等,參照行業通行做法就可以了。

2、 創業股東的風險承擔能力

提到風險承擔,就不得不先提一下公司名稱中常見的「有限責任」。「有限責任」又稱「有限清償責任」,是指公司在商業經營時,股東僅以自己投入的資金金額為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資不抵債的,其多餘部分自然免除。

舉個例子,比如一家註冊資本為100萬的公司,A佔70%股權,出資70萬。後來公司經營不善,欠了1000萬的外債。那麼A最多只需要承擔70萬的債務責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他沒有關係了。但如果這家公司的註冊資本是1000萬,A依舊佔70%股權,那A就得出資700萬,承擔的責任也是700萬。

所以,註冊資本越大越好是不對的。大部分互聯網創業者走的是股權融資的路子,重要的是股權比例,而不是註冊資本。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設定一個合適的註冊資本,才是最理智的選擇。

我註冊了一家100萬註冊資本的公司,後來不想經營了,想把公司註銷,需要補全這100萬嗎?

這裡分兩種情況:

1、 公司沒有外債

不需要,公司沒有外債時,不涉及補償別人的損失。直接走正常的註銷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錢補全後再註銷。

2、 公司有外債

需要,需要公司以其全部的資產把欠別人的錢還上。「認繳制「只是不用在註冊公司時一次性把錢掏出來,但是股東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是在的。你需要將認繳的資金額補給公司,由公司承擔債務責任。

股東及出資金額

股東是公司的主人,由股東組成的股東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一般在創業初期,我們建議股東的人數不要太多,避免股東過多導致權力分散。對於"初創員工"、"小股東",建議使用"股權代持協議"進行代持,不進入工商局公示的股東名單中,這樣操作可以在保障權益的同時簡化股權架構。

出資金額,即在工商註冊登記時股東要認繳的資金,它是和股權比例掛鉤的。通常我們會把一個股東出資金額佔總註冊資本的比例,當成這個股東所佔的股權比例。

一般而言,我們不建議初創企業股東的股權比例絕對平均,因為這樣不利於公司決策,有很大幾率會出現僵局。另外,我們建議在股權分配完畢後,設置股權兌現的約定,即股權按照創業者在公司工作的年數或月份數,逐步兌現給創業者,從而達到使創業者為公司持續奮鬥的效果。

綜上所訴,註冊公司時註冊資本越大越好是不對的。公司創始人/法定代表人一定要根據自己業務及資金等具體實際情況,設定一個合適的註冊資本,相對應是能夠承擔風險範圍內的額度才是穩妥安全的選擇。


簡單來說,是這樣的

我們常說的人,在法律上叫自然人(因為是通過自然規律誕生的)。

公司有獨立的財產,能夠獨立的活動,也能獨立地承擔責任,和人很相似,所以法律賦予了公司「人」的地位,公司在法律上叫做法人(就是法律說你是人)

你的對象要了解你有多少錢時,會看看你錢包里有多少錢

註冊資本,就是公司在工商登記時,公司錢包里的錢。

以上


2014年新公司法改革,取消普通企業在公司註冊時的驗資要求,一定程度上,可以刷新我們對於註冊資本的認識。

1、謀定後動,註冊資本,從誕生之初就有著代表投資方實力的意義:公司是商業經濟的產物,必然得按照遊戲規則來玩,註冊資本的設定,從一開始,就有對於市場經濟秩序環境的考慮,就像孩子成長需要好的環境一樣。如果空殼公司大量出現,勢必擾亂市場秩序,阻礙經濟發展。
太祖級專家,可能是這麼考慮。將欲取之必先與之,想進入市場,就得遵循這個規則。
你拿出點實力來,做個驗資吧,當然,註冊資本跟投資方還是不一樣的。
比如說你是武林高手,你不需要打一百個,你打三四個證明下你的實力。
你是富二代,用不著把乾爹乾媽搬出來,只需要展示一下你跑車就可以。
你投資做公司,不用把全部投入都拿出來,但是你得拿出象徵性的資金入門。

2、註冊資本對於公司股東的意義。
我國公司法明確承認的公司,只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兩類,其他類型不能說絕對違法,但是有爭議。
而註冊資本作為公司法人財產權的存在,就非常必要了。
因為公司的法人資格是跟財產權相關的,股東投資,用自己的真金白銀換取股權,或者說的糙一點,對於剩餘資產的索取權,就是個話語權。以有形實在換得無形權重,那麼感覺上是不是有點虧,畢竟公司以後怎麼樣還不知道呢?萬一虧了,這話語權也不值錢啊。可是有一點,當股東的真金白銀換話語權重的同時,股東的責任也獲得了一定程度的豁免。因為財產權歸公司了,公司有了獨立地位可以負責做代罪羔羊,股東只需要負責部分責任,那就是有限責任,說白了,只需要負責投入這部分就可以。
有註冊資本,才有股權和股份比例。
比方現在時髦的0元註冊,註冊資本是0元了,哥幾個比例到底多少?
(好吧,這是男權主義,將妹子漢化的傾向嚴重)

3、再結合新公司法看這個問題,
《公司法》
第二十六條 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既然註冊資本有擔保公信,一定程度上保證經濟安全的好處。為什麼國家要取消普通公司註冊時的驗資要求呢?——注意:是取消普通公司註冊驗資要求,不是取消註冊資本!

有這麼一些原因:
1、現在做生意不容易,小微企業的確需要減負,輕裝上陣。
2、互聯網+的一個商業生態
3、就是驗資時代的規定,出發點和設定都很好,只是執行層面上,驗資的具體操作環節,未必能完全保證公司實力。一句話,公信的作用比較有限。
所以,直接拿掉這個東西,於國於民都是好事

而對於國計民生的重要行業,註冊資本驗資要求依然存在,這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註冊資本存在的必要性:
1、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2、商業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
3、外資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
4、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條例》
5、信託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6、財務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7、金融租賃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8、汽車金融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9、消費金融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0、貨幣經紀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1、村鎮銀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2、貸款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3、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4、農村資金互助社:《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
15、證券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16、期貨公司:《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17、基金管理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投資基金法》
18、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19、保險專業代理機構及保險經紀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20、外資保險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保險公司管理條例》
21、直銷企業:《直銷管理條例》
22、對外勞務合作企業:《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
23、融資性擔保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
24、勞務派遣企業:《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5、典當行:《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6、保險資產管理公司:《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27、小額貸款公司:《國務院第28次常務會議決定》


說來說去,註冊資本其實作為入門象徵的作用比較明顯了。
現實當中,真要有大動作,確保財務數據真實的情況下,比起註冊資本,人家往往更注意凈資產。
不過,註冊資本有它的歷史,而數字本身對於人的心理暗示作用還是存在的。
在註冊公司時,根據自身行業情況及個性特點,還有印花稅等原因,考慮合適的註冊資本,還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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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註冊的行業需要辦理資質
27類存在專業資質的公司,有註冊資本要求,也有驗資要求,那麼這個雖然跟公司法無關。但是考慮到企業業務發展的實際需要,應該按具體資質規定的公司註冊資本來定。因各行業不同,就不一一舉例了。
二、出於做電商的考慮
一些公司註冊下來後做電商特別多,現在知名的兩個平台,共同特點都是要求註冊資金最低註冊100萬,建議註冊國內公司可以參考100萬-1000萬。
三、財務處理角度
理論上0元公司和1000000000元公司都是可以的,實際上開公司,還是以做生意為根本目的吧:不是為了檢測法律的執行效果,或是引領時尚潮流,倡導行為藝術。當然,如果這個0元或者1000000000元註冊資本背後有個營銷大計劃,那麼也是可行的。
客戶的信任。工商的好奇。這些都可以不在乎。但是想想稅務局吧:財務處理腫么辦?
很多問題理論上沒有問題,但人確實生活在現實之中啊。你懂的。

四、公司註冊下來後要辦理一般納稅人
雖然現在辦理一般納稅人沒有公司註冊資本要求。但是一般都會做100萬,因為80萬以上就可以避免三個月的稅務輔導期。因為輔導期的發票不能當月抵扣。對於交易額比較大的一般納稅人來說,這個影響力還是挺大的。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公司註冊資本一定要根據自己公司實際情況來定。注意印花稅:註冊資本的萬分之五。


一、註冊資本,一言以蔽之,即股東承諾投入公司的資本,包括貨幣、固定資產等。
二、一個剛成立的公司,可以其註冊資本(實繳)來評估其實力;但如公司成立很久,則主要看其凈資產。
三、自2014年3月1 日以後,不僅要看公司營業執照上的註冊資本,更要看其章程,明辨其註冊資本是實繳還是認繳。實繳指股東投資已到帳,認繳還只停留在股東承諾階段,並未實際到帳。


看到曾經的工作相關問題了 不請自來
首先 錢多錢少有什麼區別。註冊資本在這個信用體系極不健全的國家裡可以起到幫助判斷該公司承擔債務能力的作用,原因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三條 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當然某些特殊行業對註冊資本有要求的另說。
第二:註冊資本如何確認。題主問的5000萬是貨幣出資,那就只說貨幣。 2014年公司法修改之前 註冊公司是有驗資這道程序的 根據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公司註冊資本登記管理規定》,貨幣出資必須足額存入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臨時賬戶,即驗資賬戶,並經驗資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師事務所)驗資,出具驗資報告。隨後實收資本會跟註冊資本一道列印在營業執照上。(實際操作中沒幾個公司真有那麼多錢放賬戶上,多數是由代辦公司墊資)
現在新總理上台後搞商事登記制度改革,就不存在驗資這道程序了(以募集方式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註冊資本還是應當經驗資機構驗資。),營業執照上也只載明註冊資本,在沒人查驗的情況下近乎於隨便報了。當然,虛報和抽逃註冊資金依然是違法行為,如果被公司登記機關發現將被處以5%-15%罰款。
第三:錢在哪? 理論上當然應該在公司賬戶里了。雖然實際上一般都抽逃的。


自從註冊資本實行認繳制以來,註冊資本不過千萬感覺都不好意思註冊公司了。
工商窗口人員怒答~
現在的註冊資本根本沒有什麼可值得信賴的,他們就是隨便來,好多都是代理公司給寫的,股東自己也不知道。還有一些雖然寫著註冊資本多少,可是認繳期限都到2090年等等,根本沒多大意義。
不過公司債務償還還是要以註冊資本為限的。
所以裝逼有風險,吹牛要謹慎~~~


註冊資本:就是我投入多少錢用來運營公司,但不是借款,也不需要公司還給股東的,除非清算。目前我國已經是認繳制。比如我說是5000萬,應當在多長時間內認繳完畢。目前的情況下,實收資本和註冊資本是有差別的。另外,外資還需要驗資的。


註冊資本就是公司成立時股東或者發起人的出資額。
簡單說,公司是作甚麼的?從事經營活動。 那麼從事經營活動首先需要什麼?本錢啊,即註冊資本。註冊資本多少有什麼意義?首先,反映公司規模,而法律對不同規模的公司有不同的內部管理規定,比如大規模的公司法律規定的更嚴更細,因為你能力大責任就大,一旦出問題對社會傷害也大。其次,反映公司信譽度。這其實就是讓別人放心,比如5000萬註冊資本,去談一筆500萬的生意,對方會很放心的,就算出問題,也小問題啦,咱有錢任性賠得起,那麼在對方眼裡你就是信譽度高。最後,註冊資本多少即償債能力大小。比如註冊資本5000萬(股東或發起人的出資額),談了一筆生意,結果欠了別人7000萬,別人追債能要回多少呢?就5000萬。這叫法人人格與自然人人格分離,公司相當於一個獨立人,它有5000萬,所以多少都只能拿這筆錢清償,發起人和股東不用在公司欠錢時替它還。 那麼有人會說,對方豈不是很吃虧?是的,會吃虧,但實際當中有更具體的規定,盡量不讓對方吃虧,不在此問題範圍不多說。


2014年新公司法,對公司最低註冊資本已經沒有要求。也就是說一元也可以註冊公司。並且註冊資本是以認繳的資本進行填寫,公司設立一定時間內繳足就可以了。5000萬的概念就是公司股東對公司債務只承擔5000萬的責任。


前置聲明:下文中所講的公司特指有限公司,因為公司可以分為很多類型,比如個人獨資、合夥企業等

一,公司註冊資本多少是什麼概念?

先通俗的說一下什麼是註冊資本(註冊資金),就是你公司能承擔多少責任(負債)的問題,比如註冊資金5000萬,那你公司就最多承擔5000萬的負債,註冊資金10萬那麼就最大承擔10萬的負責。這也回答了註冊資本錢多錢少的區別,至於擬新建公司的註冊資本多少合適需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以及同行業同區域公司作為參考,然後綜合考量決定。

註冊資本不是越多越好,為什麼?因為如果超出太多公司真實的實力範圍如果以後真出現大範圍的債務你可能就會哭訴當初註冊資金為什麼不少寫點了,當然現實中我們大多數創業者都是想安心合法的把公司經營好。當然也不是越少越好,為什麼?因為你註冊資金幾千的話可能你自己都不好意思說你開了個公司,你自己都不好意思你又怎麼讓你的客戶好意思?又怎麼讓你的客戶放心?

二,這5000萬註冊資本怎麼來確認?

要「確認」它當然需要驗資報告,由會計事務所出具。當你真的把5000萬打到公司驗資帳戶了這就能夠「確認」了,就是我們平時說的實繳。我們現行的是認繳制,在重慶500萬內都可以認繳,像這裡的5000萬是需要驗資報告的,還有其他的一些金融相關公司也是需要驗資的,比如保險、基金、信貸、融資租賃等等。

三,這錢在哪?

驗資時這錢就在銀行賬戶上了,驗完資後這錢就可以用於公司經營發展用了,比如租房、發工資、購買設備、進貨、辦公用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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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註冊資本多少,例如5000萬元或5萬元,就現行法律框架來說,基本上是一個沒用的數字。

首先對於上市公司來說,大家更認可的是公司的市值,也就是股票價格,它所對應的可能是公司的凈資產、盈利能力、市場佔有率、增長前景等內容,至於這家公司的註冊資本是多少錢幾乎沒人關心,也沒必要關心。

其次對於小公司來說,或者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等,和他們做生意,重點是看這個合作夥伴個人的資產狀況與信譽,與它的註冊資本同樣沒關係。

對於不上不下的中間那部分公司而言,不管它註冊資本是5000萬元,還是5萬元,真正體現這家公司能不能和他做生意的,還是要看員工、品牌、經營地址、經營年限、同行口碑等,與註冊資本同樣沒有關係。

與註冊資本唯一有關係的領域,就是涉及到政府機關審批或者與國有企業做生意。政府機關和國有企業同樣的特徵是,它是公家的,沒有人最終兜底,所以就要靠各種所謂數據來證明一家公司的實力,以此來豁免相關人員的責任或者幫助他們「判斷」。它需要你註冊資本超過5000萬元的,那你就註冊一家5000萬的公司。它需要出具註冊資本實繳證明的,那你就在市場上找一家中介機構辦理出一個驗資報告,好像也沒多少錢,不管是5000萬還是50億元的註冊資本,都是幾張紙加一個蘿蔔章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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