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愛?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


我是世界上對你最坦誠的人;我想把自己的一切都透露給你。別人所沒見過的、我設法保全的自己的核心,我的寂寞、我的黑暗、我心的饑渴。

我是世界上對你最虛張聲勢的人。想把自己的一切脆弱、無奈、我臆想中你會反感的特質都隱瞞起來。

我是世界上對你最慷慨的人。想把自己給的起給不起的、你想要或者不需要的一切都給你;只怕你不要。

我是世界上對你最計較的人。你回應的速度,話多話少,你對我的稱謂,你的語氣,字裡行間的情緒,你的標點符號…我統統都反覆咀嚼,情緒一點點累積。

糟糕的是。
我喜歡的太用力,失去了平時的我的有意思的特質,誠惶誠恐的無趣、乏味起來。

更糟糕的是。
「我要向舊日的戀人道歉 因為我對待新人如同初戀」
更糟糕的是:我對待每個戀人都是這樣。

我想吻吻你的眼睛,你的臉頰,你的角。


好好好我知道這兩隻都是公鹿。可是我愛誰從來只跟ta有關,跟ta是什麼樣無關。


好像突然有了軟肋,也突然有了鎧甲。


什麼都介意 卻又可以妥協


愛情並不是通過做愛的慾望體現的,而是通過和Ta共眠的慾望而體現出來的。——米蘭昆德拉《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


截圖來自日劇《最完美的離婚》,這部的經典台詞很多,還有後面結夏給光生寫的信:

截圖來自日劇《最完美的離婚》,這部的經典台詞很多,還有後面結夏給光生寫的信:

我曾說過你是個怪人,或許最奇怪的人是我,我沒辦法協調好很多事,跟喜歡的人在生活上步調不一致,合拍的人卻又喜歡不起來。我從來都無法贊同你的言行舉動,卻還是喜歡你啊。愛情與生活經常發生碰撞,該怎麼說呢,這或許是在我有生之年都無法治癒的頑疾。
   以前我們不是去看過一次電影嗎?就是我遲到了10分鐘那次,我在過人行道的時候看到你站在約好的地方,一副很冷的樣子,把手插在口袋裡。我一想到這個人正在等我呢,不知為何就覺得很開心,就想一直遠遠看著你,因為你的身影可比電影好看多了。我喜歡偷偷看你。你很害羞,很少面向我,所以我有很多機會可以偷偷看你,我們倆並排走在目黑川的時候,我偷偷看過你,看DVD的時候,讀書的時候,我總是偷偷看著你,心裡自然而然的充滿了喜悅,嫁進可以看到櫻花的家裡,和討厭櫻花的人一起生活,但我比你所想的更加依賴你。雖然我們並沒有平等的包容對方,但是我體會到了躺在你膝上放鬆身心的舒適安寧,就好像貓咪一樣,一整天都沐浴在陽光下一般,或許我就像是生活在這個家裡的第3隻貓咪吧。謝謝你做的美味飯菜,謝謝你鋪的溫暖床鋪,謝謝你曾輕撫我枕在你膝上的頭,能仰望你,俯視你,能偷偷看你,凝視你,對我而言,都是無可替代的幸福。
   光生,謝謝你。
   雖然是我自己決定要分開,但也覺得有點寂寞,但是,如果我又想偷偷看看你,或者想跟你說說話的時候,總會再見的。


突然覺得,可以不用征服世界,不用出人頭地,不用功成名就,不用腰纏萬貫,也能感覺到幸福了。
甚至有一點失了雄心壯志,覺得這樣就挺好。

PS:其實男人真的是一種很脆弱的動物。


我希望他一直都好,即使不和我在一起。


愛上他之後,突然聽懂了很多情歌


寫一個關於高中歷史老師的故事。

強調!本故事除了具體年代有數年所出入,其餘皆為真實事件,請勿對故事人物進行攻擊。

  時間恰是兩周前七月半,清晨六點左右,我就早起和家裡的一眾親戚去市郊的公墓拜祭逝世多年的外公。

  上香叩拜祈禱結束之後,初陽尚好,我便獨自一人沿著山道向上漫步。

  外公所住的公墓位於本地景色極美的山腰。佳木蔥蘢,春夏之際的清晨山間雲霞繚繞,每當雲散霧霽,山頂便雲蒸霞蔚,算是令人心馳神往的美景。

  本地人生活節奏較慢,早起的人多是老人學生,而在晨間即來拜祭亡者的人,更是屈指可數。拾級而上放眼四望,唯有白霧茫茫,空闊無邊。

  直到又走了幾十步,我環顧四圍,見山道東邊的一排公墓間隱隱有青煙裊裊,凝神注目,確實隱隱約約有一個人影飄忽其中。也許是太過無聊,鬼使神差的,我下意識地往那邊走了過去,越是靠近,人影越是清晰,已經可以辨識,是一個男子蹲坐在地的身形。

  而就在這個時候,在人影的左側,一個泛白的黃色帆布包強烈地進入了我的視線——我心跳頓時漏了一拍,猛抬頭,沒錯,浮雲不遮望眼,正是那頂黑色的,針織的花紋已經模糊不清的鴨舌帽。

  薄霧散去,一方墓石之前熏煙裊裊,那縷青煙輕飄飄地在晨光里向上瀰漫。漫過他的黑框眼鏡,漫過他高聳的鼻樑,漫過他眉間眼角上,如同溝壑一般深邃的紋理。

  高中時期,我是一個理科生,只有在高一短短一年的時間裡學過歷史。

  第一節歷史課上,當這個估摸著已經將近五十歲,帶著新式的黑框眼鏡,看上去甚至有點尖嘴猴腮,身高普通,背脊略微有點佝僂的老男頭戴著一頂褪色的,花紋都已經看不清的八十年代老款黑色鴨舌帽,背著一個黃色帆布的,舊得大部分地方都已經泛白,有大量補丁的雙肩背包,以及穿著一身play boy的短袖體恤走上講台的時候。我承認包括我在內,同學們的眼神既是震驚不解,也是嘲弄戲謔。

  我在初中時代經歷過三個歷史老師,但是沒有一個是讓我喜歡的,歷史老師往往喜歡在教學的過程當中夾雜私貨,這一點讓我尤其反感。

  而這個人卻不同,他的教學非常乾淨,很少帶入自己主觀上的東西來講述歷史。但是他的教學內容很豐富,他喜歡補充課本上沒有的知識,諸如講到諸葛亮,他會同時引用《三國志》《三國演義》《資治通鑒》中對諸葛亮的概述,讓同學們自己感覺史書和小說對於人物描述的區別;講到李鴻章的時候,他總是會強調當時清政府舉步維艱的現實,並且不忘記仔仔細細數點一下李中堂的貢獻,他從未說過李鴻章是個好人或是罪人,但是我的同班同學裡,從未聽說有人把「賣國賊」的帽子扣在李鴻章。

  在學校里,他像一個異類,從來獨來獨往,很少又和其他老師走在一起的時候。他已經將近五十歲了,卻尚未婚娶,也無子嗣。

  而且無論何時,春夏秋冬,他身上的衣服在變,鞋子在變,但是只有那頂黑色的鴨舌帽和黃色的帆布書包,永遠如影隨形一般在他的身上。

  他講課的時候眼神是空曠的,就像看著所有人,也像是誰都沒有看,他很少笑,卻經常哭。

  提到先秦文化的時候,他在黑板上寫了一首詩。是《詩經·唐風·葛生》:

葛生蒙楚,蘞蔓於野。予美亡,誰與?獨處!

  葛生蒙棘,蘞蔓於域。予美亡此,誰與?獨息!

  角枕粲兮,錦衾爛兮。予美亡此,誰與?獨旦!

  夏之日,冬之夜。百歲之後,歸於其居!

  冬之夜,夏之日。百歲之後,歸於其室!

  他一邊念一邊寫,念到那句夏之日,冬之夜的時候,已經哽咽得聲淚俱下,拿粉筆的手顫抖不已,同學們都蒙了,教室里一股悲愴之氣繞樑不絕,空間之內鴉雀無言。

  或如李白的《秋風詞》中「相思相見知何日,此時此夜難為情」「長相思兮長相憶,短相思兮無窮極」;或如蘇軾「夜來幽夢忽還鄉,小軒窗,正梳妝,相顧無言,唯有淚千行。」或如納蘭性德「賭書消得潑茶香,當時只道是尋常。

  再或如歸有光那句諸位耳熟能詳的庭有枇杷樹,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蓋矣。

  每每念及這些詞句,他總是失聲痛哭,一度無法將課堂繼續下去,同學們雖然詫異,但是也感於他那種痛徹心扉的悲愴,往往無人言笑,總是默然以對。

  直到某日,與班主任閑聊時提及歷史老師,謎題才被揭曉。

  班主任起初若有所言,卻又欲言又止。在我的再三追問下,他才說出了關於歷史老師的一個秘密。

  故事發生在二十多年前,那時歷史老師正在讀大學,在大學裡他和一個女孩子相愛了。那是一個怎樣的女孩子已經無從知曉,只是從班主任的隻言片語之間,隱隱可以感覺到那應當是一個笑靨如花,柔情似水的女孩子。歷史老師和女孩子感情甚篤,本應在大學畢業之後就喜結連理,從此琴瑟和鳴。

  但是命運實在殘酷,在大四上學期,女孩獨身一個人前往市中心購物,在歸途之中,亡於突如其來的車禍。

  班主任說到這裡的時候就沒有再說下去了,他說和歷史老師沒有太多的私交,其他的事情他也不了解。不過他最後還是補充了一句:「從那個時候開始,他就一直戴著那頂帽子,背著那個書包,聽說那是他的女朋友在他生日的時候給他親手做的兩樣東西,也算是遺物吧。這麼多年來他也沒有和誰在一起,也是苦了他了。」

  我一時默然,心中百感交集卻也不知道說點什麼,只好匆匆告別。

  只是從此以後,他佝僂的背影,在我心中,高山仰止,景行行止。

  時間回到墳塋之前,他正眯著眼睛抽著煙,看不清他的眼神。我笑著和他打了招呼,他很快認出了我,於是我們坐著聊了許久,相談甚歡。

  墓碑之前香煙裊裊,卻也很快就燃盡了。我終究還是忍不住問出了那個困惑良久的問題:「老師,這麼多年一個人,真的不會感覺孤獨嗎?」

  他只是笑了笑:「其實很多人都勸過我,只是不管見到誰,都覺得像她,最後就只好算了。」

  我聞言一震,此時家人也催促了起來,我只好和他告別,緩緩走下了石階。

  驀然回首,只見蒼煙白霧之間,他依然靜靜地坐在那裡,嘴角帶著淺淺的微笑。

  曦光正好,鴨舌帽和帆布包把陽光也染上了陳舊的質感,守護著天堂和凡塵間的愛侶。


時值女孩逝世三十年,寫此文悼念這段堅貞的愛情,祝願老男孩身體安康,女孩在天堂能夠幸福。


-------------------------------------------------------------------------------------------------------------------------------------

  故事說完了,接下來說一點私貨。

我一直堅信,人的一生中,真正的愛情是只有一次的,因為愛一個人的代價實在是太沉重太高昂了,我實在不覺得以人心的「小」,能承受數次愛的「大。」所以我認為真愛往往只有一回,我的老師已經說明了真愛的定義「只此一人,矢志不渝。」

  許多人之所以無法尋覓到真愛,我想大概是因為還沒有學會如何去「愛」,這點可以結合我上一個問題的答案食用風味更佳。

  現在的人每每提及真愛,總是不忘記加上諸如「三觀相合,相處愉快」這類條條款款。私以為,這真是現在真愛缺失的根本原因,在我爺爺他們那個年代,我爺爺作為一名政府官員,我奶奶作為一名農村婦女,他們的三觀其實是相差迥異的。但是他們懂得珍惜和陪伴,即使是在文革那個人性缺失的年代,他們依然彼此扶持著前行,從未丟下過彼此。現在的人,往往只能「同富貴」而不可「共患難」,總是期待著能夠遇到一個最優解,而往往不願意和一個人共同成長。所謂三觀相合,無非只是希望彼此擁有更多的快樂,少去無謂的煩惱,其實也不過是自己愛著自己的自私表現罷了。

  以上言辭略有偏頗,畢竟價值觀和時代背景緊密相連,如今的愛情確實和以前的愛情有所不同,諸位可以結合實際情況辯證取捨。

  最後,祝所有人都能夠找到自己的真愛,祝大家幸福。


「愛」是什麼?這個問題從來都不容易用語言回答。

在instagram上,有一個名為 @lovewhatmatters 的賬號,他們收集了網友們分享的各種與「愛」相關的小事......

昨天是我5歲的兒子遇到『龍捲風』的第一天,它是一條幫助自閉症患者的狗。我無法觸摸他、擁抱他、和他偎依在一起,但他卻自由地躺在『龍捲風』身上,帶著不言而喻的依戀。

女兒4歲時被診斷出患有脫髮症,有一天,我們驚訝地發現櫥窗里展示著一個沒有頭髮的娃娃。對於一個時常感到孤獨的小女孩來說,看到體現自己美麗的娃娃,沒有什麼比這更讓她激動了。

想對所有特別的爸爸說,希望你們多向前邁出一步。你知道,她值得你這麼做。

兒子第一天上學,我控制得非常好。

當這位老奶奶挑不出適合自己膚色的化妝品時,老爺爺安慰了她,並耐心地幫她挑選,選到最後,還在老奶奶的額頭上吻了一下。

這個無家可歸的人名叫保羅,手裡拿著我借給他的kindle。他一直在閱讀同一本書,好幾天都沒有放下。

一個年輕人跑到我們救護車前,他說自己正準備高中舞會,但是不知道怎麼打領帶。此時我坐在車裡,看著同事一步一步地教他。

這個年輕的軍人叫做Mike,他正站在那裡準備登機的時候,一個陌生男子突然跑上前來說:『謝謝,你辛苦了』,並且祝福他旅程平安。要時刻記得,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人都真摯地祝福著你。

幾個月前,一位老太太問我能不能扶她走回家,她害怕自己會在冰上摔倒。如今我們已經成了朋友,幾乎每天都要看她走進家門再離開。

我的父親患有腦瘤,原本以為他無法來參加我的畢業典禮。但他還是強撐著出現了……這張照片是在我看到他的一瞬間時拍下的。

姐姐自殺未遂,從醫院回來以後,我就這樣抱著她一個小時,沒放開過。

我們家在這個穀倉里養殖奶牛已經五十多年了,然而2015年11月底,我哥哥因為發生事故去世。儘管想方設法地又經營了十個月,最終我們還是將它出售。照片中的兩個男人是我哥哥的孩子,他們要靠抱在一起才能彼此支撐。要知道,當放走最後一頭牛的時候,你很難不流下眼淚。

這封信被發現時貼在一個藍色的氣球上,是孩子寫給父親的聖誕信,信上說:「嗨,爸爸,你給你寫這封信,想告訴你我想你……我知道你在天堂,可是,你安全嗎?哦,這是我想要聖誕節禮物清單,我的夢想是你把它們放在我枕頭下面……再見,爸爸,我愛你。」

照片里是我96歲的奶奶和100歲的爺爺。就在這個周末,拍下這張照片的幾小時後,他們帶著77年的婚姻,一起離開了人世。

每個人都需要一個有安全感的地方。

想要變成我們嚮往的樣子。(情侶球衣字樣:在一起,從1952年開始。)

拉著你慢慢登上台階,是最微小的愛意。

那 誰是你的安全感呢?

圖片來源:Love What Matters,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更多人文生活美學內容和原創視頻

請訂閱微信公眾號「WeLens」


你一笑我記得好多天,你一句話我記得好多年


(回答很長,你準備好要看么?)
愛上一些人後,有些歌會不忍聽,因歌詞暗合前情。有些話不想說,因隻言片語就能勾起舊事。想起來心裡就有那種疼的喘不過氣來的感覺,這種傷痛可能過得再久一點也無法磨滅。只能將它掩埋,不再對任何人提及,因為有些故事不必說給每個人聽,而且真正走進了內心最深處的故事,其實是無力言說的。

會經常想她,在洗澡睡覺,在公司或者家裡,在吃到好吃的,在網上看到美麗的旅行照片,在坐汽車時,在走進人群中時,在從夜晚的窗子向外望去時,在夢裡,在一個人散步時,在跟朋友打遊戲,在看著每一個女孩子的時候。。。。。。在有意識地活著的每一個分秒。翻到一個頁碼都能想到她的生日;聽到諧音都能想到她的名字。為什麼會覺得好像很有緣分,因為滿腦子都是她。

後來時常想,人為什麼非得要可惡的自尊呢?
和她相比,就覺得自尊就是狗屁。

可是命運卻讓大家撞見,以前覺得什麼狗屁邂逅無非是大家在人生路上打個照面,有的長點有的就短,就好像窗外飄過去的無數個讓人短暫眩暈之後便了無印記的長腿妞。

可她不同,她讓你陷進去。遇見那麼多人,可不知道為什麼偏偏愛上了她,而且是不法自拔的深愛。看起來放佛應該是過客,卻在心裡佔據了這麼重要的位子。

於是你變得前所未有的卑微,並且居然會享受這種卑微。就像張愛玲說的:愛上你,我變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塵埃里,但我心裡是歡喜的,從塵埃里開出一朵花來。

你的世界顛倒了,開始懷疑一切。可就是沒法懷疑她。一瞬間覺得自己不要自尊、理性、思想,對於她你會覺得這些都是狗屁!

遇到她之後,人會變得很矛盾,很文藝,很勇敢,很懦弱,甚至還濫生了些許悲觀主義,覺得上天沒太眷顧自己,比如有時候會想一些諸如「為什麼沒早點認識,怎麼我小時候不認識你,怎麼沒和我一起經歷青澀年華,我又怎麼沒運氣和你一起。」你會努力的想變得優秀,都是想要得到她的認可。你會想告訴她:給我點時間,我會變得很棒,你先別嫁人。不想像我朋友一樣參加自己最心愛的女孩的婚禮被女孩問:女朋友怎麼沒來?我要回答:她今天結婚。

你會瞞著她做了許多事。
給她設了跟別人不一樣的來電鈴聲,上線提醒。
每次在手機上打字,都自動蹦出她的名字,而你會把它們打出來,盯著看一會兒,然後再刪掉,有時會重複好幾次。
你下載她的一些照片,存在手機里,白天看,晚上也會看,睡覺前也會看。覺得好像這樣她就會出現在你夢裡。但是每每醒來,都淚眼迷離。

你不知道,遇見她以後,會覺得這個原本覺得骯髒不平的世界,其實特別美麗生動,你做了一些諸如熱心主動地幫別人帶路,對遇見的人微笑,碰到乞丐就開心的給他點錢這樣的事。

你會看過她所有的博客、朋友圈和微博,看她分享過的東西,聽她喜歡的音樂,看她喜歡的電影,以為是不是這樣就能離她更近一些。

愛其實是好吃的毒藥,中了毒,人就得了眼盲症,彷彿看不見其他人了。
我發現當一個人喜歡上另一個人時,他就不自覺的會找一千一萬種喜歡她的理由,他就只去相信那些他願意相信的因果。

我發現如果人能意識到真正的愛會多讓人脫胎換骨,就會正視它,敬畏它。

沒有在愛情面前將自己赤誠交付出去的態度,必然體會不到人在真愛里徹夜難眠的煎熬,輾轉反側的遲疑,面對冰冷的臉時的膽怯。沒走過風雨雷電,沒在烈火中熊熊燃燒,沒有哭的大雨滂沱,沒有卑微到迷失自我。。。

人若經歷過這樣的感情,便會文采飛揚,有讓文字在雲里翻飛,在風裡跳舞的本事。靈感順手拈來,像天賜的禮物,三言兩語,就可戳到人的皮肉里去。低,可低進泥土,高,可直抵雲霄。
這是一種愛的境界。

所有可能聯繫上她的東西,都會讓她的模樣出現在你面前。
你會每天都想有趣的話題,怎樣開始和她對話,不被厭煩。
什麼有關她的事都變得小心翼翼,
有時候甚至想抽離
但是如果是真愛
就越想抽離
卻越清晰。

你會覺得「我愛你」是我自己的事,從一開始投入時就明白這或許是沒有回報的。但是就是願意傻,願意抱著希望去試試,試著讓她也愛上你,甚至嫁給你。這件事不是為了將來回憶說自己多麼衝動,而是原本驕傲自負的你也曾經如此卑微的也不計回報的青春過。

2013年8月寫於湖北洪湖


轉了情感一圈,就這個還能回答。

有人問我什麼是愛情。這真的很難回答,我說, 我跟你講一個物理實驗吧(大概是光柵衍射記不清了,大學物理實驗),我看到的,兩束光在重疊一起的時候,發生了顫慄。我用這個比喻愛情。可能你沒見過,如果你見過會一生難忘。所以有時我想,靈魂是一束光。

這個實驗我看的時候,絕對震撼了。當然震撼的只有我自己,因為我聯想到這就是愛情。


我會把我能伸手拿到的,舉手撈到的,踮腳夠到的,跳起來抓到的,踩著高蹺摘到的都給你。而且不用你開口,親手奉上。

(圖:Tatsuro Kiuch)

(圖:Tatsuro Kiuch)


他身上的優點讓我迷戀甚至崇拜,他身上的不完美讓我想好好照顧他


7年不見,三個月前在南京大排檔等位遇到了他,馬上捂上自己的臉怕被認出,躲到柱子後面,看著他就一直看著他,直到他等到位走進去。

和朋友說想換餐廳吃飯,去了附近的大時代,六神無主。吃得很快又回到南京大排檔,迅速在眾人中看到他,躲在門後面,他和幾個人一起,他在笑,也在傾聽。心裡最溫柔的一個瞬間被打開了。想時間就此停下,不知道下次見面又要等過多少個七年。心裡挺平靜的。設想過太多次偶遇的場景了沒想到真的有機會偶遇,我卻只會躲。連一句「好久不見」都說不出。

他今年剛剛研究生畢業,我們從來沒有聯繫,我知道他想進騰訊,偷偷通過朋友關係幫了他,他直接略過幾千人的面試,進入騰訊。卻不知道我做了多少努力損耗了多少人情。沒必要讓他知道,他有非常好非常優秀的女朋友。

愛是什麼呢,不去打擾你的生活,讓我再偷偷多看你一眼吧。全力以赴幫你一下,什麼都不圖。


愛一個人很簡單,只是晚安之後,還是想說晚安。


他會發光啊!


我想添加一個不那麼柔軟浪漫的答案。
當情侶吵架的時候,我最常聽見的,就是其中一個跟我看似抱怨地說,我這麼愛她/他,唉。
當我問「你怎麼知道你愛她?」
他會說,「我離不開她。離開她我會無法再愛一個人,無法生活。」
這固然叫做愛,至少愛這個字眼被運用了很多次。但這是你愛她嗎?還是你更愛你自己,心疼孤單後的自己呢?
每當我聽到這樣的回答後,我都會毫不吝惜地潑上一盆冷水。
「你離不開她跟她有什麼關係?你失戀後無法生活跟她又有什麼關係?你強調的是你愛她,那你是不是應該從她的角度出發,想想她需要什麼,渴望什麼。如果你能夠用自己的努力幫她克服困難,為她鼓起勇氣,支持她實現她的夢想,你才有資格說,你 愛 她。」
愛一個人,不是你沒了她會怎有,而是你為了她會怎樣。
如果單單只是沒了她你無法生活,或是讓她追隨不屬於她的生活,這都是你更愛自己吧。
男生一樣,女生也一樣。


明明一個特小氣特計較的人,卻老想給某人送東西做好吃的各種付出也不怎麼介意回報。就這樣了。


推薦閱讀:

如何變得會聊天?
作為(剛發現的)糖尿病患者的兒子,我能做什麼?
為什麼現在很多年輕人願意到北上廣深打拚,即使過得異常艱苦,遠離親人,仍然義無反顧?
台北有什麼「鮮為人知但很有意思」的景點?
怎樣做出好喝的手沖咖啡?

TAG:生活 | 心理學 | 情感 | 生活方式 | 戀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