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是否可以調節貧富差距?

若是,有哪些國家的案例可以參考;若不是,它的存在意義是什麼?

本題已收入知乎圓桌 ? 日常經濟學 · 我為什麼這麼窮,更多「勞動經濟學」、「貧富差距」相關話題歡迎關注討論


.


並不必然,比如。

對於貧困線以下的,是能夠從稅收中得到好處的。人們常提到增值稅等間接稅是消費者承擔的,這是典型的不深入了解。名義上的稅負不等於實際稅負。貧困人群所消費的低端產品,從小工廠到路邊攤,照章徵收比例都很低。不管是實際繳納,還是間接承擔,貧困人群都很少。但他們同樣享受了國家的基礎設施投入,扶貧,教育醫療安全等。

另一個例子相反,一個大公司里,大老闆作為股東繳納20%的股息紅利個稅,而作為中層高層的員工卻可能繳納45%的個稅。這變成劫貧濟富了。

很多中小企業的老闆甚至不需要繳納20%的股息紅利個稅,他們把日常個人消費做進公司的帳里,直接把公司利潤進了個人口袋。

而此時廣為詬病增值稅消費稅卻卻起到了劫富濟貧作用。比如員工們在淘寶上買衣服,老闆在大商場。後者交稅,前者沒交稅。員工們買國產車,老闆買進口豪車。進口車包含了關稅。


@金無賴帶頭扯了個淡,我也不能落後,同樣扯個淡。

當然有例子:法國。這兩年,法國對年收入100萬歐元以上的徵收「富人稅」。

導致法國富豪,明星紛紛移民其他國家。歐洲高額稅收迫富豪移民 法國富豪逃往英國、瑞士

法國的富人階層都移走了,剩下的都是窮人,貧富差距一下子就沒了。可喜可賀!

有人回復認為這種說法太扯談了。

再簡單補充一點,高稅收引發的富豪移民問題還是次要的,畢竟移民問題是可觀測的、可控制的。

高稅收導致人民特別是精英(包括具有精英潛質的)失去向上發展的動力。這是最可怕的!

當一個工人發現,請一天病假得到的補助比上一天班掙得還多時,他會安心工作嗎?

當一個小企業主發現,自己的收入要被政府征走大半,而且買賣越大徵稅比例越高,他還會擴大生產解決更多就業嗎?


個人總的觀點:中國目前的稅收制度除了打壓中產階級以外,對於調節收入分配、降低貧富差距的作用幾乎為零!

所有稅種中與調節收入分配直接相關的就是個人所得稅。但是在天朝,個人所得稅佔到政府全部稅收收入的比例甚至連10%都不到,60%以上的收入都是來源於以增值稅為主的間接稅,九十年代這個比例甚至超過70%。所以通過所得稅調控收入分配能起到的作用可想而知。

為啥間接稅對於降低貧富差距沒有用呢?舉個最簡單例子,你一個月掙一百萬,我一個月掙一千,我們買一台電腦都需要承擔17%的增值稅,政府是不會因為我屬於低收入人群而給我在增值稅上打個折的,買電腦是這樣,水電氣,油鹽茶亦是如此(相比其他有增值稅的發達國家,天朝對那些老百姓生活必需用品上增值稅的減免簡直少得可憐。購買圖書在很多發達國家都是0%的增值稅,在天朝卻要交13%的增值稅!)。如果政府都是靠增加這一類稅收來實現財政收入,所導致的結果就是窮人越來越窮,富人越來越富。

個人所得稅實行代扣代繳,目前能卡住的只有那些在企業裡面賣命的中產者,真正有錢的人沒有多少真是嚴格按照所得稅法去交稅的。我在瑞士幫著處理過一個蘇州的中瑞合資企業糾紛案子,中方的老闆一年進口袋的收入近500萬人民幣,但是在公司的對外賬目明細上列的的是一個月工資1萬多,交幾百塊錢個稅了事。這種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和政府監管上的失職讓個稅法的調節作用大打折扣。

改革個稅法,調整稅收結構,健全反洗錢等金融監管制度,實現金融機構與稅務機關的信息聯網等,這都是未來天朝要下大力氣的地方。


光吃不拉,韭菜是長不高的


偶爾發現這個問題把我最喜歡的兩個郭嘉的稅收制度貼上來吧~

德國:

共享稅稅種主要包括:增值稅、工資稅、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等;聯邦專享稅包括:關稅、消費稅(石油稅、咖啡稅、鹽稅、香檳酒稅)、保險稅、團結附加稅等;州專享稅包括:土地購置稅、遺產(贈與)稅、機動車稅、啤酒稅、賭場稅、火災防護稅等;地方專享稅包括:工商稅、土地稅、娛樂稅、飲料稅、養狗稅、獵釣稅、賽馬稅等

1. 公司所得稅

稅率:在改革之前,公司所得稅的稅率為25%,加入團結附加稅之後的實際稅率為26.38%。改革後,從2008年1月1日開始,無論是保留利潤還是分配利潤,稅率均為15%,加上對應納公司所得稅額徵收的5.5%的團結附加稅,公司所得稅的實際稅率為15.83%.

2. 個人所得稅

表1 德國2006年適用於單身納稅人的個人所得稅稅率表

級數 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7764歐元的部分 0

2 超過7765歐元至12739歐元的部分 15.00-23.97

3 超過12740歐元至52151歐元部分 23.97-42.00

4 超過52151歐元的部分 42.00

表2 德國2006年個人所得稅適用於已婚納稅人的稅率表

級數 年應納稅所得額 稅率(%)

1 不超過15329歐元的部分 0

2 超過15330歐元至25479歐元的部分 15.00-23.97

3 超過25480歐元至104303歐元的部分 23.97-42.00

4 超過104303歐元的部分 42.00

從2007年1月1日起,最高邊際稅率將提高3%,即從42% 增加到45%。從2008年1月1日起,所有來源於農林業、經營企業和自由職業者勞務的所得可以享受減免優惠。

已婚夫婦可以選擇合併申報納稅或者分別申報納稅。一般情況下,除了至少一方請求分別申報納稅者以外,均採用合併申報納稅。

免稅項目。各類保險賠償金,包括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殘障和老年保險;各類社會分配資金;法定養老保險的一次性支付金;各類科學和人文學科的獎學金。

慈善和科學捐贈。向德國和某些國際慈善機構的不超過總所得5%的捐贈可以扣除。用於科學目的的捐贈可以扣除10%。最高扣除限額為1534歐元,已婚納稅人合併申報納稅者可以雙倍扣除(即可以扣除3068歐元)。

16歲以上的德國居民子女每年每人可以扣除3648歐元;不足16歲的德國居民子女每人每年可以扣除2160歐元;就讀子女每人每年可以扣除924歐元;僱員每人每年可以扣除1044歐元。

3.增值稅

稅率:增值稅稅率:基本稅率19%,低檔稅率7%,適用於農產品、食品、書籍、藥物、報紙、書籍、劇院、博物館和音樂廳的服務等。零稅率主要適用於出口貨物和歐盟內部貿易。

從2007年1月1日起,增值稅標準稅率從16%提高到19%。醫療、金融、保險、不動產交易或者長期租賃活動免繳增值稅

其他主要稅種

(1)社會保障稅。在德國,僱員和僱主都要繳納社會保障稅。社會保障稅以工資、退休金等為徵稅對象,按照總所得和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僱員和僱主各承擔50%,僱員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障稅由僱主從僱員的報酬中代扣代繳。社會保障稅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時可以扣除。德國2006年社會保障稅稅率詳見表3。

表3 德國2006年社會保障稅稅率表

項目 稅率

殘疾人和老年人保險1.7%(僱主與僱員各為0.85%。從2005年起,適用的稅率23歲以上的無子女僱員要多承擔0.25%,通用的稅率為1.1%)

健康保險 13.3%(為平均稅率,因為僱員可以選擇不同的保險公司,因此稅率也略有不同。僱主與僱員適用的平均稅率為6.65%,從2005年起,僱員還要多承擔0.9%) 養老保險 19.5%(僱主與僱員各適用的平均稅率為9.75%) 失業保險 6.5%(僱主與僱員適用的平均稅率為3.25%。從2007年1月1日起為4.5%) 自2002年1月1日起,僱員每月繳納的老年醫療保障稅最高限額為29歐元。

(2)遺產和贈與稅。遺產和贈與稅是聯邦政府對遺產和財產贈與徵收的一種稅。現規定遺產和財產贈與均作同樣處理,適用稅率從3%至70%不等。具體適用稅率由兩個因素決定:一是隨著有關資產價值的升高而提高;二是隨著繼承任與被繼承人、受贈人與捐贈人關係的親密程度下降而上升。

(3)教會稅。在宗教社區,根據應當納稅所得額徵收教會稅。教會稅的納稅人為正式登記註冊的教徒。教會稅由僱主代扣代交到財政局,再由財政局直接返還給教會部門。教會稅屬於所得稅附加性質的地方稅,稅率為8%—9%不等,具體適用稅率根據所在州地理位置確定。教會稅不屬於政府的財政收入,因此不包括在國家的財政收入統計中。

芬蘭:

1.個人所得稅。芬蘭《所得稅法案》規定,個人所得稅分為投資所得和勞動所得。最典型的投資所得有利息和租賃所得、人壽保險收益和投資基金分配所得等,稅率為30%,但如果當年的投資所得超過5萬歐元的,則適用32%的超額累進稅率。勞動所得是除投資所得之外的其他收益,主要包括個人工資、養老金等,由國家和地方同時徵收,每年的稅率也分別由議會和地方決定。

2.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主體是芬蘭境內的所有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稅率統一為24.5%,稅基是企業的年凈收入。

3.增值稅。芬蘭的增值稅系統與歐盟準則一致,芬蘭從其他歐盟成員國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需繳納增值稅,向其他成員國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時免徵增值稅。不同的商品或服務適用不同的增值稅稅率,基準稅率為24%,餐飲業為13%,書籍藥品皮革製品等商品為9%,保健、教育和銀行等行業均免徵增值稅。

4.遺產稅和贈與稅。根據芬蘭《遺產和贈與稅法案》,如果個人繼承或收到了一定價值的遺產或禮物,需向國家繳納遺產稅或贈與稅,金額低於2萬歐元的遺產或4000歐元的禮物免稅。具體稅率根據金額不同而有所差別。

根據納稅人中央聯盟總經濟師Mikael Kirkko-Jaakkola的分析,平均來說,稅前三千歐元的月工資里,扣除的最大稅款是地方稅(kunnallisvero,各地區不同)489.07歐元。

然後是醫療保險及病假補貼金(sairausvakuutus及p?iv?rahamaksu)47.40歐元。

國家個人所得稅,

(valtion tulovero,隨工資增加而遞增)44.89歐元,宗教稅(kirkollisvero)33.65歐元,電視稅(Yle-vero)11.44歐元。另外還有退休保險金(TyEL-maksu)184.50歐元和失業保險金(ty?tt?myysvakuutusmaksu)48.00歐元。

扣除這些稅費後,最後的純收入(nettotulo)是2 141.05歐元。

事實上,為了支付給員工三千歐元的工資,僱主還需要另外交納666.30歐元的額外費用,包括僱主為員工交納的退休保險金(ty?nantajan TyEL-maksu)538.05歐元,失業保險金(ty?tt?myysvakuutusmaksu)72.30歐元,醫療保險金(sairausvakuutusmaksu)32.40歐元,工傷保險金(tapaturmavakuutusmaksu)24.00歐元,集體人身保險金(ryhm?henkivakuutusmaksu)2.10歐元。


稅收是有調節貧富差距的功能的,但是它只負責收,不負責支,所以肯定不能劫富濟貧了,只能通過富人、大企業多交,窮人,小微企業少繳或不繳的方式來達到資源配置的調整。當前在中國,主要通過一些類型、產業優惠政策,累進稅率等達到這個目的。
那效果怎麼樣呢?有目共睹吧。
但是即使這方面的功能發揮不利,稅收存在的意義也大了去了,沒有稅收國家吃西北風啊,公務員咋辦啊~_~


先來個總結,個人認為不能,意義是養活政府。

雖然對經濟學沒多少見地,
蛋似,稅收的直接目的不是調節收入差距,是養活政府的,強制無償且固定。
一定程度上,樓主和樓上都混淆了個人所得稅和稅收的概念。

樓主所說的所得稅調節收入差距呢,即累進稅率,是很有爭議的,說白了,收入越高,稅率越高,政府看來,用高稅率多剝奪一些高收入者的收入不就減少差距了嘛。我趕腳,在比例差別不大的合理範圍內,也無可厚非。但是,像法國這樣把高收入者所得稅提高到百分之七八十,這就是作死了,明擺著趕富人走啊,富人走了誰來交稅?幸好法蘭西底子厚實,還能再吃幾年。眼看著法蘭西向共產主義國家靠攏,真是百感交集,一句話,不作死怎麼會死?而且,累進稅率導致的機構臃腫會使得政府進一步膨脹,一個大政府從來都不是好事情,別扯什麼良心話,市場經濟從來都不相信良心和眼淚,只有規則和規律才是永恆的——白左禍國,可見一斑。與累進稅制相似的極端便是社會主義甚至共產主義了,不再是稅率的問題了,甚至窮人,都沒有了私有財產權,大政府主導一切,擁有一切,你們感受一下朝鮮、古巴和1978年前的中國。呃呃呃,扯遠了,非專業選手,一點點小感慨。

世界上也有幾個國家如加拿大瑞士新加坡愛爾蘭等實行單一稅制,香港好像也是,而且還都挺成功的。我記得前幾年李稻葵教授曾經在兩會上呼籲過單一稅制。簡單易行方便計算,徵稅成本很小。與此相比,累進稅制所衍生出來的機構養活了百十萬的人,這個成本是非常巨大且效率極低的,可以說非常的不經濟。——但是這就是臃腫的官僚機構,儘管這個不好,但是想砍掉這塊兒成本,拿走這些個飯碗,難。

個人還是比較喜歡平稅制的。

扯遠了,回到正題,累進的個稅制度不僅成本奇高,且因其難以掌控合理的範圍,對於打擊富人,破壞經濟,壯大政府有意義,同時可以起到推動本國富人移民跑路,無償援助鄰國經濟的作用,實乃人道主義的典範,腦殘界的領袖。對於改善窮人的境況並無多大幫助。因為當一個政府一味為了貪婪或者迎合選民對於高福利少勞動多享受的嚮往,而左到無理性的提高富人稅率的時候,就不再是想做大蛋糕而是攫取一塊兒蛋糕,其中的一大部分都被由此所衍生出來的機構所消耗掉,且導致富人跑路而以後蛋糕規模越來越小,對於做大經濟和改善窮人生活狀況並無多大幫助,反而是飲鴆止渴,積重難返。

所以累進稅率的個稅制度在調節貧富差距上作為有限得很,且問題多多,爭議多多。
另外,稅收從古至今,一直存在,
「有國必有稅,無稅便無國」 「稅收是養活政府的娘奶」,個稅也不例外,
所以稅收是是養活政府的,使得政府有財力來提供公共服務行使政治權力。


當然可以,然而如果你學過法律的話,你就知道,"可以"和"應當"是有區別的,而且,區別可大了去了

可以只代表一種可能性,在富人足夠powerful的情況下,這種減小貧富差距的可能性已經被最大限度的避免了


在中國,貌似是往大里調。


能在一定程度上調節


國內不了解,正好在美國是學這個的,閑扯兩句。

就選取美國最主要的兩種稅說說:個人收入稅(income tax)和消費稅(sales
tax)。

首先政府收稅的目的一是為了維持政府機構的運轉二是為了集中力量辦大事支付公共產品。

當然在設計如何收稅的時候政府是會考慮如何能更好的縮小貧富差距,比如收入稅,賺得越多的人就會落在越高的邊際稅率區間里,然後還有一系列的針對低收入家庭的減稅措施,從而確保稅收負擔是累進的。但經驗研究表明,這種累進並不十分明顯因為富人能找到無數種方式幫它合理避稅。而關於消費稅,因為所有家庭都得購買生活用品,低收入家庭消費所佔收入比遠高於高收入家庭,於是這個稅種一直飽受詬病的原因便是它反而加大了貧富差距。

所以,不要過分指望稅收調節貧富差距,但他確有他存在的意義,比如國防,社會福利保障支出,基礎設施建設,教育支出等等。

Taxes are the price we pay Civilization. -----Oliver Wendell Holmes, Jr.


PS: 對於那些在這題中扯到選舉權的人,不好意思補充一下,美國有選舉權吧?它的基尼係數遠高於OECD其他國家哦~


調個毛線,現在稅收大頭是增值稅,全轉嫁消費者了,越往高層,偷稅避稅手段越高明。把國家稅收搞成智商稅加窮逼稅,也就天朝一家了,別無分號。看看王思聰很牛逼嘛,開徵遺產稅試試?


調節不了。稅收讓土豪變成被摘了一條項鏈的土豪,

讓中產變成脫了一件襯衣的中產,

工人變成活的稍微滋潤點的工人,

乞丐變成生活穩定的閑人。

但是貧富差距絲毫沒有改變。

而且土豪的中產的差距會更大。


這麼扯淡的問題,只有我這麼扯淡的人來回答了。
第一,稅收在調節貧富差距方面的作用,就在於扯淡。越有錢的人,掌握越多的社會資源,簡單點說,人脈和技術。你掙100塊錢,該交多少稅交多少。有錢人掙100萬,雇幾個專業人士出出主意挑挑賬目,有可能交的稅比你還少。再牛B點,直接影響決策層,影響稅收法律和制度的制訂。具體參見美國民主黨和共和黨歷次大選中提出的調整稅收政策的口號。
第二、把稅收廣義化,剔除法定原則,中國歷代政權轉換、農民起義,都可作為調節貧富差距的經典成功案例。比如闖王來了不納糧,攤丁入畝,以及土改。。。。。。。。。
第三,稅收的存在意義不是均貧富,而是保障政府財政支出,引申點說,保證國家機器和社會公共秩序正常運轉。你能想像一個沒有國防開支,警察教師不發工資,監獄沒錢管理犯人,政府沒錢修路和集中收購糧食的社會嗎。


強烈反對政府徵收高賦稅!
首先,我不認為貧富差距是有問題的。
其次,稅收不能調節貧富差距。

稅收能調節的只有中產階級與窮人的貧富差距,而對真正的富人是沒有任何影響的。

理解這個觀點應該先從政府存在的意義入手,政府存在的意義是為了讓人民生活的更好,我國很多人都有大國情節,以為稅收高,政府搞投資建設,把全國的力量用在一處才能高速發展。

這種想法是大錯特錯的!

世界上有三種花錢的方法:
1.花別人錢為別人辦事。
2.花自己錢為別人辦事。
3.花自己錢為自己辦事。

這三種方式按照效率排序應該是3&>2&>1的。

而政府就是花別人錢為別人辦事的典例,我們且不論他們花錢時是否有權力尋租,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我們只需要問一句他們的花費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是對資本的浪費,有誰能制止他們的行為?沒人能制止!


非邀請,但是要怒答,手機,排版很渣!
樓上最高票數的朋友給出了相對專業的回答,那麼,本人就以極度粗淺的白話,從幾個小方面來闡述稅收對貧富差距的影響!
首先,樓主問的是稅收能否調節貧富差距,單從問題本身來講,絕對是毋庸置疑的!
分割線——————————
樓主的問題其實已經回答完畢,我相信各位看官和樓主,其實真正關心的不是稅收能否控制貧富差距這個問題,真正的潛在渴求的問題關鍵是:稅收到底能夠對貧富差距影響有多大?這才是關鍵吧!
ok,通過以上問題,我們先來弄清楚稅收到底包含有哪些功能!無疑,排名第一的,便是維持政府運轉!
其次包含但不限於調節貧富差距,控制市場,以及各項政治經濟干預措施,這裡不做詳細贅述!
其實做為矛盾中心點,就是,稅收到底是政府運作重要!還是調節貧富重要,其實,這本身就不存在矛盾!甚至兩者是相互依存的關係,粗淺來講,稅收是為了政府良性運轉,何為良性運轉?即階級矛盾趨於緩和,說白了,就是讓咱們這幫屌絲聽話!別鬧事!別造反!那麼!根據這個最為重要的原因,其解決方式必須要從根源下手,何為根源?就是資源分配了,資源分配相對合理,那麼階級矛盾就不會終極爆發,政府就不會倒台!社會也就和諧cctv也就永遠不會大結局。那麼既然是這樣,資源分配最重要的呈現方式,無非是通過經濟,或者說是貨幣來進行大範圍的進行把控!這也是政府能夠進行強力干涉的重要手段之一了,那麼,為什麼是要通過稅收?而並非其他方式呢?這個,我特么只能說一句!這是歷史滾輪之下演變出來的非常精髓的,也是符合當代政府把控社會穩定的重要手段!調節貧富差距就是稅收這種政府經濟管控手段新階段的新的重要使命!要我說為什麼?別逗了?你真當我是哈佛的經濟學家?說不說的完整是個問題,就算我真說完整了,您看得懂么?
可能看到這裡,還有些人可能不知所云!我就再簡單總結一下!古代稅收,就是用來給皇帝吃飯的!近代稅收,就是用來給元首買子彈打仗的!現代稅收,就是用來給大夥造房子修馬路的!當代稅收,就是用來給屌絲一個能夠逆襲的錯覺的!不同階段,稅收有著不同的使命和意義!也許有一天,我們能在新聞聯播里看到稅收還可以給我們這群單身屌絲天天做大保健!希望有那麼一天!
最後說句題外話!別再扯什麼稅收造房子,稅收修馬路,稅收給你蓋公園,更加別說什麼稅收能夠多麼有力的控制貧富差距這種無腦的言論了!人都是自私的,就算真的貧富差距真的縮小了?你以為你原來用諾基亞,就能變成土豪金了?別特么扯淡了!物競天擇,優勝劣汰是自然的首要法則!小學學過沒?再如何包裝!稅收演算法再怎麼複雜,精密!最終都是上層的優勢人類藉以控制我們下層人類的手段而已!最終還是塵歸塵,土歸土,弱者總會慢慢的消逝,滅亡,最終最牛逼的那一小群人將會進化成奧特曼,而我們,錯了,而我,也只是一朵白菜的養料而已!不斷的進化自己!才是王道,一個奴隸在討論到底主人應該用繩索控制自己好一點還是用鐵鏈控制自己好一點這種問題?有意思?

順便吐槽一下各種狗血答案,尤其是什麼貪污的,稅收項目不明確的之類的答案,你是習近平么?這些東西要跟你彙報?彙報之後你打算上百度貼吧給習主席做出工作重要批示?你達到繳稅的標準了沒哥們?嚷嚷國家貪污你錢了,搞笑!在知乎玩答案,要麼就角度新穎,要麼專業紮實!別特么隨便上來個百度知道的玩家就跑來湊兩句,現在的知乎,真的要罵,不罵真的不知道自知之明是怎麼一寫的!沒文化,沒底蘊充什麼大頭蒜?遲早毀了知乎…


杯水車薪爾爾


徵稅收到的稅款最後將怎麼使用決定了這個問題的答案。貧窮的定義也有很多方面。現在國際上把收入低於1.25美元每日的人歸為EXTREME POVERTY的狀態,但是也有新的衡量標準開始將人享受的教育資源/居住環境等等納入考量範圍,這裡暫時不說。就光看收入不均導致的貧富差距好了。

高收入者高稅收,低收入者少交稅或者免繳稅,這種個人收入所得稅體系貌似是可以減少貧富差距。不過這世界上稅種那麼多,在中國地方和中央都分開徵稅,尤其是地方有時候有些人才獎勵政策,這些在實踐上很可能是部分低收入的納稅人的錢進入了本身已經用知識換來了高收入的人的口袋。還有一些政府出資蓋的房子,有時候也並沒有真的幫到很窮的人。

如果稅款不能被高效利用,不能投在造福大部分的人的項目上,那麼這個問題的答案是否定的。

在西方,已經有很多富人開始將自己賺來的錢捐出去回饋社會,受益者多為窮人。很多此類都是通過非政府設立的機構運作的,其中的原因可能就是因為出資人覺得政府的效率還是一般,透明度也不夠。

但是,也有人說,有些人做慈善只是逃稅時使用的幌子。

綜上,貧富差距是個棘手的社會問題,使用多種方法都不見得可以徹底將其解決。就不要指望單單一個稅收了吧。


各種稅種中只有個人所得稅名義上有調節貧富差距的作用,執行到現在變成盯著普通打工族工資的「工薪稅」。
稅收最主要的作用還是維持政府正常運轉,畢竟有國的地方就有稅。其次才是各種維穩,不管是進行基礎建設還是名義上的調節貧富差距。

完。


推薦閱讀:

如何解讀 2015 年 3 月底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發的《關於個人非貨幣性資產投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
個人所得稅累進稅率和單一稅率優缺點有哪些?

TAG:經濟 | 國家 | 稅收 | 貧富差距 | 財政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