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一座城市做過最孤獨的一件事是什麼?

今天是 2015 年 6 月 15 日,江蘇,蘇州,星期一,天氣陰,噢,不,時有陣雨,還挺熱的。
開車的時候走神,不知道有沒有撞死只貓,覺得好內疚。
中午的時候在車裡睡覺被熱醒,貌似可能沒有做夢,應該是沒有,也可能有……
電台說今天開始進入梅雨季節,嗯,終於有借口說為什麼心情低落了,因為下雨了。
還是想去把藍胖子看了……


某個夏天,我路過一個十字路口,看到一個小販,正在賣芒果。大熱的天,賣芒果,拿刀劈開芒果,切成格子狀,往外一扳,芒果就像花一樣開開來,簡單易吃。

猶豫了一下,就準備買一個。

還沒來得及掏錢,就聽到一聲喊,小販回頭一看,嚇得刀往旁邊一丟,推起那個簡易手推車,就準備跑。然而幾個城管早已跑來,把小販的車按住,立在地上。滿車的芒果倒了一地。

小販,開始朝城管抱怨。城管掏出了攝像機開始了拍攝,也作為留存的證據。

整個過程中,沒有暴力,城管沒有錯,只是做自己的工作。小販呢?也沒有錯,也只是沖著城管抱怨。

路邊早就站滿了看熱鬧的人,有人指指點點,有人罵罵咧咧,有人在偷偷的撿地上的芒果。

哦,地上的芒果!

我突然想起了那滾落一地的芒果,猶豫了片刻,我還是低下頭去,一個一個的撿地上的芒果,然後堆在小販的車旁。

天很熱,小販還在抱怨,城管一點都沒有動搖。我就一個一個的撿芒果,撿了就放在小車旁邊。沒有人阻止我,也沒有人幫我。

撿完了,我看事情似乎有一會兒不能解決,也就拍拍手走了。既沒有人給我道謝,我也並不真的需要這份謝意。

回去的路上,一個人走著,突然覺得無比的孤獨。


剛失戀時候,每天回到家就看書,天黑了看不清字了就睡覺。。。三個月後房東收電費,說「三個月!你只用了兩塊五的電?!」


前天早上出門前和我家的貓打了一架,被它咬出兩個很淺的紅印。認真查了很多資料,決定不打針。

今天下午開例會的時候,被主編訓了。也許意不在我,但熬過很多個夜賠過很多個笑也倒貼了很多錢之後,還是被她情緒化地否定的滋味並不好受。

也不是第一次因為工作而受委屈,但這一次眼睛紅了。散會之後躲到洗手間呆了一會兒。

加班到七點半。緊接著去五星級酒店參加媒體答謝晚宴。例行的社交,我年紀最小,應當最禮貌謙遜才得體。

很晚回到家。凌晨兩點半,臨睡前想起距離被貓咬已經40個小時了。有點擔心,又問了幾個朋友,被說服,怕明早起來醫院挂號要排隊錯過注射時間,便起床更衣,打車去五公里外提供疫苗接種的醫院。

的士把我送到醫院後門。後門的保安在睡覺,正常的門診處已經關門,我一個人摸索著走到醫院大樓,有點害怕。

還好正門有一個年紀有些大的保安叔叔在值班。在他的指引下按了門鈴叫醒值班的醫護人員,一邊抱歉一邊辦好了手續。但因出門太慌張,忘了帶銀行卡醫保卡和足夠的現金,跑去用微信轉賬和保安叔叔交換了現金之後終於接受了注射。

醫生說需要讓我觀察半小時之後再走。

手機還剩11%的電,我關了網路,一個人坐在醫院外的走廊上。

凌晨四點,走出醫院,站在路邊等車。保安叔叔走過來說,小姑娘怎麼一個人來打針。

我不知道怎麼回答。

我一個人看過很多場電影,吃過很多次拉麵,住過很多個酒店。每一次獨自出行,我都會穿好看的衣服,化精緻的妝,走路時挺直腰背,我從不覺得孤獨。

但此刻起風了,聽說從今天起廣州開始降溫。而我的話哽在喉嚨里,我想我終於快哭了。


十多年前吧。
曾經很愛過一個女人。
那年,那天,下午,她給了我一個電話說分手。
我不是一個喜歡死纏爛打的人,於是我說:OK,祝大家都幸福。
那天下雨,我撐著雨傘下樓去超市,買了一堆垃圾食品,路過一家碟屋,租了幾張周星馳的喜劇片,打算回去看一下午的無厘頭喜劇,讓自己沒心沒肺的笑一場。
我一直竭力讓自己保持平靜的。
然而走到樓下的時候,一隻躲在樓洞里躲雨的野貓引起了我的注意。
也不知道我當時是不是腦子抽了,走過去蹲在它身邊。
它沒有逃走,讓我很詫異。
然後我撕開一袋薯片,就坐在那隻貓旁邊,一邊自己吃,一邊說了很多很多話。
我倒了一點牛奶出來,它沒喝。
撕了一袋魚片干,它只舔了一下就沒再碰。
那個下午,我非常非常孤獨,卻不知道向誰去傾訴。
我把所有的話,說給了一隻貓聽。
這大概是我這輩子到目前為止,最孤獨的一個下午了。
……
記得當時,我倒牛奶,喂它吃魚片,其實只是希望它別走,別離開我身邊,讓我可以有一個說話的對象而已。
嗯,就是這樣。


這個問題有4500多個回答,寫滿了孤獨,大多都是0贊。我寫它同樣,僅為了給我自己的一段經歷一個紀念。
思緒回到了高三的暑假和寒假。(我們學校先升年級,再放暑假)
家在農村。
暑假放了十天假。我不敢玩。因為我是剛剛才從普通班進入進入實驗班的一個差等生(相對實驗班同學)……差等生在我們學校意味著無法生存,大多只能惡性循環,越來越差……
我讓爸媽給我找了一個多年沒人住的一套老宅,收拾了收拾,放假回家那天就帶著所有書一個人搬了過去。
三間屋子,一個長滿雜草的院子,我每天都會緊鎖大門。
學校已經幫我們排好了時刻表,每天的任務都滿滿的。爸爸給我買了一個電磁爐,換了原來的銅絲露出來的電線,還有一箱速食麵,一帶雞蛋。


電磁爐我只會拿來燒水喝,我從來煮不熟雞蛋。開學的時候雞蛋只少了3個。我不喜歡吃零食。爸媽有時候會給我拿去一些蛋糕。貌似過了那個暑假,到現在我再也沒有吃過速食麵了,看見這三個字我還會反胃。

我知道,如果我想要超過實驗班的人,我就不能完全按照學校的時刻表學習。我把原來學校安排呃一天的任務量壓縮到了一下午。其他時間又排滿。

我知道,如果我想要超過實驗班的人,我就不能完全按照學校的時刻表學習。我把原來學校安排呃一天的任務量壓縮到了一下午。其他時間又排滿。
十天背完了3500高中辭彙,又多做了很多自己買的題。

每天早晨5點多起床,晚上11點多睡覺。我有一個手機,不能上網。每天沒有人陪我說說話,甚至沒有音樂可以聽。我實在忍受不了的時候,就在三間屋子裡轉,不停的轉。除了壁虎和小不小心飛進來的一隻麻雀,什麼都沒有……
我沒有那麼高的境界,我不懂得與小動物們交流……我難受的時候只能哭……


這是我第一次因為高考那樣孤獨。

第二次便是寒假。
因為冬天太冷,我沒有回那間老宅。而是去了我家開的廠子的門衛室。原來的大爺早就辭職不幹可,工人們回家過年了。廠子是空的。我家就住在廠子旁邊,方便管理。這次我可以每天吃到正常的飯了。更何況過年呢。其他情況與暑假差不多。

不同的是 更加撕心裂肺的 孤獨 !

我的記憶中,過年,總是最溫暖的時候。所有親戚都會來我家給奶奶拜年。我也會跟爸爸去各個親戚家串門。他們總是會摸摸我的頭,說,呀,這大小夥子,長這麼高了! 然後在我兜里塞壓歲錢。那幾天也是我與那幾個「酒肉朋友」的天堂。一起去喝酒k歌,跳進中學的圍牆去打籃球……

然而在高三那一年寒假,沒有人來找我,我也沒有去親戚家串門。
大年三十晚,我爸媽,奶奶,姐姐一起包餃子,然後坐在同一張床上看春晚。而我,默默地吃完晚飯。打算回去……爸爸叫住我說,今天晚上你玩一會電腦吧,聯繫聯繫老同學……
我去了,登上了qq。一遍一遍的看這那三百多個好友的列表,卻不知道該和誰說句話,點開了窗口不知道說什麼……最終我打開了一個初三時非常要好的一個朋友的頭像,忘了說了什麼,只記得每句話她都會過很長時間回復,回復也只是幾個字……於是我只在電腦前呆了10多分鐘。回了我的小屋。
我想我原來最要好的朋友們,現在已經都有了新的朋友吧。我就不打擾了。

回了那間門衛室,我沒有動書,沒有動筆。只是眼淚不停的流……
「這是你自己選擇的路。」我這樣安慰自己。
到了12點。村子裡熱鬧起來了,每家每戶都開始放煙花。我索性從梯子爬上了屋頂。就那樣呆著,望著煙花,想著自己的孤獨……


我從來不會後悔什麼。
如我所願,一年中我從實驗班裡的倒數幾名考到了前十。我們一個班90個人。從坐在最後一排,沒有老師理睬,到最後老師把我調到了第二排。

最後高考河北省407名。全省22萬理科生。

我坐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的宿舍里,寫下這個答案。
以此紀念我痛苦的高三。


我沒有感到最孤獨的時候,因為我一直都是孤獨的。
我一個人自習,一個人吃飯,一個人逛街,一個人去醫院。
就算和同學在一起,只會感到更孤獨。
可是我覺得這樣很好。
人總要習慣孤獨。
這個世界,能永遠陪在你身邊的,只有你自己。


從來沒有試過第二杯半價
我在廣州五年,開了4G的58塊錢套餐,每個月有150分鐘免費通話。每個月月結的時候剩餘分鐘數總是150分鐘。
我租的房子是一房一廳的還帶個小陽台,剛住進來的時候很臟很臟,我用了五塊洗東西的鐵絲球把廚房和陽台刷洗乾淨,那時候客廳的牆已經發霉了我買了一桶牆膩粉重新刷了一遍,賣家還送了我一個小刷子,我拿著小刷子刷了一天牆。
刷完了牆覺得少了點什麼就去買了牆紙,綠色條紋的,50米牆紙貼滿了整個屋子,地板太髒了有些污漬弄不掉,買了30塊泡沫榻榻米鋪滿了屋子,是黃棕相間的顏色。我還把燈管拆了換成暖色的黃色燈,自己用紙做了個五星型的紙罩做了個小檯燈。
裝修這些我大概用了一個月的時間,在淘寶上找東西以及等快遞都是自己一個人呀。
慢慢的工作開始熟悉了開始得心應手了開始習慣一個人上下班在公司每天笑臉迎人。
開始一個人去吃自助餐,每點一份東西我都會算個價格然後寫在便簽里,五年的時間我一共吃了62次自助餐點了1389份東西吃了345塊壽司56打生蚝,我記不住怎麼多,但陪伴了我五年的手機幫我記下來了。
每年公司開年會的時候我都會在會議上摘下眼鏡高談闊論,因為我近視600多度摘下眼鏡模糊一片彷彿站在世界頂端演講。
老闆曾經點評過我。說我在生活中肯定是個很充實的人身邊的能人肯定很多,我只是很謙虛的說都是公司給了個好機會我。但他們不知道我每次跟人講話都會摘下眼鏡是因為緊張,我身邊從來只有我一個人,我那一房一廳80平方的屋子只有我一個人的影子我自助餐的位置永遠都是最角落一個,我看電影都是選最靠邊的位置。哪怕那場電影並沒有滿場。
哪怕這座城市在我住了五年踏出去的時候都是自己一個人收拾行李一個人上了高鐵
我也
不覺得孤獨,
因為。我在知乎里還有你們呀,我們素未謀面但我們都會在這裡隔著屏幕鼓勵對方激勵對方,只想說一句,謝謝你們,我的906個粉絲們。


在手機相冊翻到了那時候拍的一張照片


前陣子,我下了個模擬人生4。
玩過模擬人生系列的人都懂我要做什麼。
我捏了個和前女友很像的小人,給她起了個前女友的名字,放在社區里。
然後我又捏了個自己,也搬進了同一個社區。
蓋房子,找工作,賺錢,然後在公園裡碰到了她,談戀愛、結婚,快樂地生活在一起,生了一大堆孩子,一起變老。
最後我在這個大家庭的後院里蓋了個靜謐的花園,裡面是兩個人的墓碑。


「與你至死相依是我曾經的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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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憂傷的答案居然變成了我皮卡神教收人帖!
快速指南:知乎的皮卡神教是什麼?
神教教義:皮卡最牛逼·皮卡最可愛·賣萌不賣傻·勸分不勸合
入教條件:黃色、有耳、三倍速


揚州,0618凌晨一點。
我為1000個0贊回答點贊。


過去的三個月,我出國的第一個學期。

這座獨立海島的城市小的可怕。我清楚的意識到除了自己,我幾乎無法從他人身上找到任何樂趣,沒那麼多人,更不用提有趣的人。

我嘗試著學習做飯。每做一道新的菜式就會拍好多照片PO到網上,朋友圈裡的贊恐怕是我所做的這一切唯一的回應。我把第一個學期自己做的所有滿意的照片弄成拼圖,一百張圖一百個寂寞,這是我上學期唯一留下的,也恐怕是多年之後回想當初唯一可以笑得出來的談資。


於是我有了個習慣,經常叫別人來家裡做客,給他們做飯吃,每次他們臨走我還會拿上一大袋子東西,吃的用的玩的。而就是這樣,在朋友圈裡讓別人羨慕到不行的狀態,大部分情況下我依然是孤單一人。

第一個學期結束的時候我去了一趟大城市,回來帶了一大堆東西調料。我是個特別愛吃的人,看到大超市裡這裡沒有的調料,都會買買買。於是我一本滿足的在開學回來時帶了一大堆的調料。


當我興緻沖沖地把這一大堆調料擺好拍照準備收起來後,我突然發現了一件事情:我上學期託人從國內帶來的比這些只多不少的調料還從未開過封。我悲哀地意識到:我只盤算了要做什麼,但我找不到任何合適的場合、合適的氣氛、合適的人。大年除夕哪裡過我不知道,做一碗粉蒸肉紅燒肉胡辣湯我不知道給誰,超市裡無盡的新奇食材烹飪我不知道跟誰說。

我突然發現這種落寞是遠超越寂寞無趣本身的。處心積慮的創造一個又一個滿懷希望前的美好幻想,你卻發現最後那最容易的,距離100%實現只差1%的實現表達,全場空蕩。是的,只有我一個,第二個我找不到,朋友、情侶、任何。

這學期我甚至開始主動給自己的臨時小組做飯,開始可以把所有超市的推薦特價品牌差背的滾瓜爛熟,開始計劃與國內夥伴未知可能的各種將來:合作做各種新奇味道的酸奶、測評一百種速食麵品牌、甚至計劃一起搭一個尼爐烤一隻比全聚德好吃的烤鴨......

別人的讚許不管多少,美好的願景不管多好,你也知道陪伴其實只是間歇休息,當下你最近的肉身才是永遠的陪伴。在可預見的未來,我也許會給自己煎無數個不滿半熟的牛排吃的津津有味,自己凌晨開一瓶沒喝過的新酒在檯燈下胡亂宿醉,嘗試了無數種自豪地新菜式。

但我已開始深信,孤獨的人有他們自己的泥沼,自己陷進去,上面絕沒有援手。


這篇寫給我高中時喜歡的一位女生lee jay,標籤是樹洞,那我就懷念一下。
雖然她也玩知乎,但我從來沒告訴過她我的ID。即便世界這麼大,我們也像高中時那樣未曾有過太多交集。


十七八歲的年紀,柔順的馬尾與白皙的後頸,以及每次語文課必被公讀的作文,隨著她解題時帶著思考的拖音,總會撩動一個中二男生應有的心緒。
但我不一樣,我是中二男生里少有的傻逼男生。每當遇到旗鼓相當的傻逼,我便用實際行動讓對手明白「這個傻逼怎麼可以這麼傻逼,傻逼得不能再傻逼了」,以及搞壞了他們「想要繼續做個傻逼」的心情。
後來全班都知道了我喜歡lee,但我就是死活不承認。而那時我又有著文藝男生的潛質,寫了些酸酸甜甜的文字。夜深人靜的晚上,當我耐心地抄完老師留罰的阿伏加德羅定律一百遍後,我會不厭其煩地把前一天寫完的情書翻出來刪刪減減,然後陶醉地再寫上一封情書。
就這樣堅持到了高中畢業。在高考結束的那天晚上,得知lee要去利物浦,我撕掉了絕大多數情書。而且我寫的很多都是流水賬,臭屁得不行。於是我留下了誠意滿滿的三篇,分別是暗戀初期痴漢般的狂熱、中期沉迷但又穩重如獅子座的堅持、以及尾聲對於時間匆匆不能共嗨皮的感嘆。

結果……直到她離開我也沒送出去^_^
我做出了一個中二男生們終生無法理解的傻逼舉動——我跑到月亮灣,把三封情書鄭重其事地裝進木塞子塞緊的紅酒瓶子。然後每走一段路,就面向大海,掄圓了膀子把瓶子甩出去。

沒有一個人搭理我,來來往往,路人有說有笑,我像個沒味的屁。
甩到最後一個的時候,一個大爺從遠處趕過來,「小比呀的你楞什麼東西呢?」我撒丫子就跑,邊跑邊笑,笑出聲,那種感覺,就像突然活過來了。

跑了沒幾步,身後沒人追我了,大爺沒了,空蕩蕩的路上,一個人。

不打擾/是我的溫柔
nano里切到了《溫柔》。

望天。


東炮台這條路上,夜空真美啊。

沒人知道我做了什麼,也沒人關心。也沒人知道,這幾年的堅持,或者說是某種信仰吧,對我而言,就要在這裡結束了。
哪怕瓶子飄進了渤海灣還是在某塊暗礁下撞個稀碎,在扔出瓶子的那一瞬間,我突然釋懷了。

有些孤獨,要獨自承受。


這是一個中二傻逼的溫柔^_^

三年來唯一一次對話。

三年來唯一一次對話。

還忘了說,生日快樂。

———6/17———
現實里的答主很羞澀的…所以,不要讓lee知道當年中二的我幹了這麼傻逼的事…

這還是樹洞嗎…你們別點贊了!T_T


當你做了一個十分幸福的夢,然後在醒來的一剎那,你會感到無盡的空虛,和破敗的孤獨。


自己租車去了黃石國家公園和大提頓國家公園,一個人露營了三天。不算是城市吧,但是作出決定和準備工作都是在一座城市裡做的。


黃石真是漂亮啊,真是治癒。

黃石的水牛:

我搭的帳篷:

我租的車:

我自己生的火:

大提頓的湖:

還有三天沒洗澡一股煙熏熱狗味的我

從那以後我就覺得沒什麼事情是一個人做不成的。


12年,福州東百,兩個開摩的的打架,一個推了一下,另一個揮拳頭回去。
衝突要升級了,圍了人但都冷漠駐足著。 我恰好背著包經過,站在兩人間把他們拉開了。
拉架時候心情有點緊張有點興奮有點激動,所以回去才知道拉架的時候大拇指關節扭傷了。
默默買了瓶紅花油回出租屋裡默默的抹。 感覺很孤獨,因為身邊沒有一個可以問我怎麼受傷的人。
畢竟這傷有些值得一說,當時也很想能有人聊一聊,可惜只能一個人坐在10平米的出租屋裡抹著紅花油等待天黑睡覺。
三年了,終於說了


前年冬天,半夜,和男友吵架。
我一個人跑出去,他沒有追出來。
我在我們常常散步的街道走了一大圈,才發現自己沒有地方可以去,沒有朋友,除了他誰也不認識,想去賓館又不捨得花錢。
那時候剛要去實習,他在另一個城市工作,他家在那個城市也有房子,寒假我就搬了去。
半夜冷極了,還有奇怪的司機過來搭訕,我又冷又餓又怕。

心裡滿是委屈,買了一小罐啤酒,我平時不喝酒,一邊喝一邊到處亂走,不知不覺又走到了他家小區,我走進去,坐在他家樓下的花台上看他客廳里亮著的燈光。

自己上去太沒面子了。
他沒有追出來我難過極了,灰心,失望,迷惘,心痛。
平日他那麼寵我,寵得無法無天。

但那天就因為我下班等他吃飯等到晚上11點多,他卻因為遊戲一直輸不肯出去吃飯還要繼續玩,我覺得他不可理喻就自己出去吃順便給他帶飯回來。
原本是很小的事,他覺得我不關心他,然後就吵架。

他對我說:「出去,這是我家」。這句話我現在想起來還是會哭,他常常抱著我說寶貝以後這裡也是你家,我們的家。
我默不作聲地收拾行李箱,他更生氣,踹翻我的行李箱站在上面把箱子踩得稀爛。
我讓他賠我箱子。
他說:「你只要敢出這門!」
我說:「不是你讓我走的嗎,我只是聽你的話,這是你的家」
他怒氣滿滿地盯住我,眼珠子都快瞪出來了,「平時你怎麼不這麼聽我的話」。
我堅持要走,他臉都急紅了,用力一扯,我就摔在了地上。
我自己站起來就從他家跑了出去。

我真的以為他會追出來,全世界的人都覺得他那麼好,那麼愛我,包括我自己。
但是他沒有。他就是沒有。

後來我終於覺得太冷了,想想還是認個錯回家睡覺天亮再走吧,再凍下去感冒了就沒法走了。
還是扛不住了就上去敲門,他開門就抱住我說有多擔心,說自己錯了。
因為我沒有帶鑰匙和手機他都不敢出來找我,怕我回家黑乎乎又開不了門會害怕。

他說每次不論是誰的錯最後都是他在安慰我、討好我,他那天情緒那麼不好,遊戲一直輸,明明我知道他不開心,不但沒有像平時他哄我那樣安慰他還硬碰硬氣他,他問我為什麼不哄哄他。

也不知道怎麼的我們就和好了,感情比以前更好。我接受了他那些蹩腳的理由,他繼續寵我。

我承認他比我成熟比我想得多,但是那晚給我的孤獨感,我每每想起還是心寒。

那天開始我終於知道不論和誰在一起,那個人有多愛你,在有些時候你仍舊是孤獨的一個人。
這是骨子裡的孤獨。
有些陪伴誰也給不了,父母,伴侶,或者朋友都不能。人這一輩子終究還是自己跟自己較勁,自己過好才行。


在清晨能看到微弱天光的時候一個人晨跑,穿過尚未蘇醒的大街和睡意沉沉的薄霧;

在傍晚被紅霞烘焙熟透的車站隨便搭一輛,坐到不認識的地方就走下來吃一頓晚餐;

在夏日熱騰騰的擠滿燒烤攤的巷子里跟陌生人碰杯,微醺之後走出來看到兩邊關上的店鋪門面和自己的影子;

在聖誕大雪紛飛的晚上到隔兩條街的電影院里買票,看完之後燈亮了發覺只有自己是自己還自己的一副眼鏡;

還有騎著自行車沿東湖跑,覺得到了哪兒人少水清風景舒服就跳下去游個泳;

還有半夜開著網寫點東西,覺得無聊打開好友列表卻發覺沒有能點開的頭像;

音樂會,自助餐,老舊的CD唱片,一角微微捲起發黃的武俠小說;

單人床,臟球鞋,微微銹的琴弦,一邊失去聲音也沒去換的耳機;

在最熱鬧的步行街看到洶湧人潮,悄悄握緊手機;

在最擁擠的跨年夜看到煙花燦爛,默默看下手錶。

——這是我所歷經孤獨的意象。

——但這些,都並不是我所做過最孤獨的事。

我所做過最孤獨的事,不是這些。

這些清晨微微滲出皮膚的汗水,傍晚進入胃裡的陌生食物,深夜一個人的街頭,酒醺匆匆睡過去的黑暗,醒來時的頭痛,還是那些在電影院里的格格不入,堆起來破舊了也不記得換的事物,聽過的歌和無數個失去睡眠的夜晚,都不是。

都不是。

我所做過孤獨的事,是不論我在哪裡,我身邊有多少個人,我在做著怎麼樣的事。

我都不能停止想念你。

完。


深夜,獨自一狐觀察斑馬線,意外地發現了不為人知的秘密。


每到深夜,當馬路上一個人都不再出現時,一些斑馬線會變回斑馬。
特別是雨夜,他們沖洗身上的腳印。在路口站一會,甚至說上幾句話。
世界上只有很少很少的人知道這個秘密,大多是深夜不睡的怪人。
每當他們試圖告訴別人這個秘密時,人們會說,怎麼會,這是你在做夢吧。
後來,他們不再嘗試說出這個秘密了。

劉看山也是這樣。


某年三十晚的k1366上

列車經過某個不停靠的小鎮

5個列車員2個乘警圍坐在只有我的車廂

問我,小夥子要不要一塊吃餃子。


我的孤獨不分城市


在我的記憶里,最孤獨的是2014年的一個星期天。

我和她是異地,我在佛山,她在廣州,每次去見她,我要花上一個半小時的車程,因為工作的關係,我們一個星期見一次。

按照常理,一對處於戀愛時期的年輕人,一個星期沒見,應當會非常開心——在有些電視里,甚至會擁抱起來。

然而那一天不是,隨著身影的漸近,我看得出來她的臉色很不好——她很多時候就是這樣,不高興的時候就一聲不吭,你問她「怎麼了」,得到的答案永遠是「沒什麼」。

最後,在我的逼問下,她告訴我:「我覺得你這個人很喜歡佔小便宜。"

"我怎麼佔小便宜了?」

「你剛才叫我刷自動售貨機幹嘛?」

「因為支付寶在搞活動嘛,一分錢拿一罐飲料,所以我叫你去參加咯。」

「可是我覺得沒必要啊。」

"你覺得沒必要可以不刷呀,沒必要生氣嘛。「我解釋道。

「我覺得你這個人就是很喜歡佔小便宜。」她一字一頓地道。

我對人際交往的理解十分簡單:我覺得每一個人身上,都不可避免的會有缺點。有些缺點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根本就不值一提,比如對方的小任性、偶爾的軟弱,戀人之間的互相包容,很多時候就是體現在這些地方。
而有些缺點,可以提出來,彼此商量、討論,告訴她怎樣改進,然後按照這些方法去改正就行了。戀人,不僅僅是相互地愛慕,一份好的戀愛更是互相督促和進步的過程。一個人如果愛另外一個人,應該很真誠地提出對方的缺點,並告訴他怎樣去改正,沒有什麼東西,是值得生氣的,也並不值得去生氣。

而當我們真正交往以後,事實遠非這麼簡單。我們經常圍著一些不必要的事情生氣——或者說是她在生氣,以前的事情,也會不斷地被翻出來算舊賬。
然後我又不停地安慰她——有時候安慰得好,一兩個小時就會結束,有時候又不行。而那一天,我們從早吵到晚,一直沒有停過。在我看來,都是一些雞毛蒜皮、不值一提的事。本來是開心的一個周日,而我,竟要為此付出這麼多的時間去向另一個人解釋——後來別人告訴我,當一個人不愛另外一個人時,他看什麼都是不對的。於是,那一天的整個下午,我感覺整個人好像被困在一個巨大的黑屋子裡,任憑怎麼努力都走不出來。

後來我們終於不吵了,夕陽也出現在了我們的面前,我們並排走在廣州的街頭,就像剛開始認識的時候那樣。

星期天的廣州熱鬧非凡,人流在我們的四周穿梭而過。
情侶們臉上都顯出一副熱情洋溢的樣子,他們微笑,喝著夏天的果飲。
路上,隔著店裡的玻璃窗,我看到一對男女朋友正在吃著肯德基。他們身上穿著廉價的T恤,夏日的光線將身上的亮片照得閃閃發光。男孩什麼都沒有說,直愣愣地看著對方,女孩哈哈大笑,不停地拿著手上的雞翅逗著對方。

然而這些熱鬧景象,跟我們無關,我盡量剋制著自己的情緒,不對她發火,沉默地向前走著。

對我這種人來說,孤獨已經成為常態:從大學時候開始,我就一個人買衣服、一個人吃飯、一個人跑步。這樣堅持下來,大概有十幾年的時間。

有時候晚上在校園裡夜跑,跑著跑著,看到同學騎著單車載著女友過來。他向我擠眉弄眼,滿臉炫耀地對我說:「還在跑步啊?」然後我向他們微笑,看著兩人消失在夜色里。

有時候一個人逛街,看見對面一群人在買東西,是我的同學,他們向打招呼:「咦?你怎麼一個人在買衣服?好歹也叫個人幫你參考參考啊。」
然後我笑笑,回答:「一個人就不能買啊?」

還有的時候,我走進一家餐廳,碰到對面一家子。在很遠處他們就招呼我坐下:「嗨!跟我們一起來吃吧。」我當然不好意思叫別人請吃飯,只好將原本坐下的計劃改成叫了一份外賣,然後打包回宿舍,一個人吃。

我覺得這些都沒什麼,亦談不上什麼孤獨,人活著,很多時候就應該堅強一點,不要被這些有的沒的東西給擊倒。我也不求別人會理解我、怎麼看我獨自孑然一人地出現在人群里,這些都不重要——我覺得人與人之間談互相理解太奢侈了,尤其是那些和你並不熟的人,倘若人與人之間可以隨隨便便地理解,那麼這個世界就根本沒有孤獨了。

但我唯一不能理解的是,那個你在乎的人,你覺得這個世界上唯一能理解你關懷你體貼你的人,她也不理解你。當這種事情發生之時,孤獨開始發酵。

那天下午我們走了很久,有可能是幾分鐘,也有可能是好多年。
最後,我們來到了地鐵站跟前。
她問我:「去哪裡?」
「還是各自回去吧。」——吵了一天,我也累了,只想好好地躺在床上休息下。
後來我們下了樓梯,沉默著,並排坐在地鐵里冰冷的金屬凳子上,良久不語。
待得地鐵過來,我起身告訴她:「我走了。」
「嗯。」她低著頭,長發遮住了她的臉,甚至沒抬頭看我。
我站在地鐵里,看著窗外的她,坐在凳子上,獨自垂首地看著地面。她皺著眉頭,雙手緊緊地握住裙角。然後車門關了起來,那個憂傷的身影消失在了我的視線——時間定格在這一瞬間,這是我最後一次對她的印象。

我記得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一切都不是這樣的。
那時候,她穿著一件黑色的長袖,紅色的碎花裙子。她總是走在我的前面,然後回頭看著我,朝我微笑。有時候,我們不用說一句話,風好像就因此而輕盈了起來。

我還記得,有一次我們去爬山,秋天的風開始微涼,於是她把自己的手放在我衣服邊上的口袋裡。隔著口袋,我能感覺到,她這樣放著,僅僅將手這麼放著,我就能感覺整個世界很溫暖。

想起這些,再想想這天下午我走過的路,才猛然意識到,這一路過來,原來我們也走了這麼長的路。

詩人顧城是這樣描寫兩個人的孤獨的:


一會看我
一會看雲
我覺得你
看我時很遠
看雲時很近

我覺得這還不是最孤獨的,這個世界上最孤獨的事情是:我們一起走來,吃過那麼多苦,走了那麼遠的路,最後卻走到了路的終點。
有一天,我們也終於開始明白:放下,當作從來沒有發生過,才是彼此最好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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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有很多人非要跟我爭個對錯,孰是孰非,我在這裡不作太多探討。很多東西沒有說出來,作為隱私保護。
作為一篇帶有文學屬性的回答,我認為他體現 孤獨 就行了,當然你也可以認為「男人要多理解女人」、「一件小事女人發脾氣很正確」、「自私的男人」等等之類,在這裡私人的東西不作多討論,答什麼問題,寫什麼答案,僅此而已,再次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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