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擺脫經常實施家暴的父親?
背景:從小看著父親家暴母親長大的。父親把我當成要挾母親的籌碼,每次母親離家出走都會拿我來威脅她。因為母親工作穩定,收入較高,父親把她看成是家裡的賺錢機器,每月媽媽工資一到帳他就立馬把媽媽的工資收入囊中。離婚太困難,因為要離婚的話家裡的財產就要分割,而他嗜錢如命,就算把媽媽打死都不會離婚。從小的記憶里就是他打媽媽的場景,有次睡午覺起來發現媽媽不見了,起來在屋子一隅發現他在拳打媽媽,打得媽媽的嘴角在淌血。還有一次發起瘋來,他拿著西瓜刀齜牙咧嘴地說要砍死媽媽,我上去把刀死命奪下了。記得我還小的時候,他出軌媽媽提出過離婚,他就把媽媽大打了一頓,簡直有種你要離婚我就打死你的意思,而民政局居委會也只是採取了調解的方式,根本沒能起作用。要是媽媽真的提出離婚,估計沒走出法院他就把媽媽打死了。他嚴格監控母親,連她家人給她打電話都要在旁邊監聽,媽媽說錯一句話就要打。他甚至在光天化日之下眾目睽睽的廣場上都暴打母親,一堆人圍著看熱鬧,卻沒有一個人出手相幫,那次母親被打到住院,而我還在上幼兒園。
他不僅在身體上作踐母親,還從精神上踐踏母親的尊嚴,經常罵她是瘋狗。我作為一個手無寸鐵的女兒,不敢也不能和他正面反抗。可以說,我的前半生和媽媽的大半輩子都被他毀了。媽媽和他結婚那麼多年,有的只是血和淚,從未有過真正的幸福。我不想讓媽媽的晚年都得不到善終,決心改變這個現狀。
現在的想法是帶著媽媽遠走高飛。但是父親萬一到派出所報案說他的女兒和妻子不見了,警察叔叔帶著他找到我和媽媽怎麼辦?那豈不是重入魔窟嗎?有什麼方式可以更名換姓的嗎?移民國外是否可以躲避他的追查?還有我今年將要畢業,萬一他找到學校問到了我的就業去向,然後到工作單位或學校查到我,這樣我和媽媽可能當場就被他打死...父親的偵探能力詭異地強,甚至能大半夜的時候不遺餘力地跟蹤自己的鄰居,為了找到自己好不容易養了二十年今年馬上就要工作為他賺錢的女兒,他肯定會費盡一切心思把我們刨出來,然後折磨死我們。
有知友說新的家暴法規下來了,可以報警等方式處理。但是各位親們,你們真的有遇到過這種跟蹤狂、暴力狂、推理狂的結合體嗎?警察上班可能還會幫幫你勸勸架,下班了之後找誰呢?看到有案例說一個女子被家暴,報警了八次後還是被丈夫帶走並活生生打死;另一個案例是一個女的因家暴和丈夫鬧上法庭,結果沒出法院門口就被打趴下,而且周圍的人都不敢相幫,因為這是」家事「。怎麼樣才能不被這種變態父親發現?誠懇地請各位知友支招。
最後請大家不要擴散到其他地方去,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煩。跪謝大家了。
從昨天到今天看這個提問中的回答實在是不吐不快。想起前些天朋友說知乎不適合公開的求助,有時候真是這樣。比起以往在自殺求助提問下有人回應要題主去死,指責自殺行為的軟弱,教導自殺的便利方式,這個提問下的回答也毫不遜色。
部分回答建議題主,葯死殺死她父親。(已被管理員刪除)
當時 @螢-時光燈 給出的回應:
說點沒幫助的話,答題的人們你們說話要負責啊。我看到有人說「葯死」。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不能因為是網路就說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素質!
部分回答建議題主花錢僱人打他父親。(已被管理員處理或刪除)
和提議葯死、殺死一樣,題主情急之下按這些提議說得做,追究法律責任起來誰擔著?!
部分回答建議辦理移民和偷渡。(偷渡已改掉)
不提辦理移民的繁雜手續和漫長周期,被題主父親這樣的施暴者發現會阻攔掉。移民是要花很多錢的,而題主的母親目前經濟被控制,題主尚未工作。這事等她們將來有實力的時候可以考慮,眼下救急的時候提這個,跟提何不食肉糜有何差異?!
偷渡本身會有生命危險,部分偷渡成功後的女性到了異國,被蛇頭人口買賣、逼著做苦工和賣淫。這種處境和長期遭受家暴比起來,能好到哪裡去?!
還有譴責題主和她母親的言論。
有相當多的人,不能理解遭受家暴等虐待行為的受害者為何不離開施暴者,前段時間有個話題「家暴的受害者們為什麼不選擇離開所在家庭?」對這個現象有所解答,推薦 @小不點兒 和 @茗珀 的回答。
我整理了些施暴者的控制方式,和長期遭受家暴對受害者帶來的負面影響。
施暴者的控制方式:
- 威脅受害者(家暴的施暴者85%為男性,較多採取暴力脅迫的方式。也有拿受害者的子女及其他親友作為脅迫受害者的籌碼。)
- 孤立受害者(通過禁錮、限制行動範圍、搬至偏僻或遠離受害者親友的環境等方式進行物理的隔絕,限制受害者的社交活動,控制受害者的對外聯繫與言行)
- 控制受害者的經濟和物質需求(拿走受害者的資產和收入所得,控制他們物質上需求 eg, 家中的食物、日常生活必須品由施暴者供給,剝奪他們可能向外求助和逃離的機會)
- 在施暴後,施暴者向受害者表達愛意、反悔和補償的舉動 (採取這種手段軟化受害者決議離開的態度,來達到進一步控制的目的。施暴和表達愛、做出補償行為反覆交替發生後,能讓受害者罹患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對受害者的精神損毀到這一步,即使有親友、鄰居把警察叫上門,受害者會袒護施暴者,排斥警察和其他人提供幫助的行為)
- 灌輸毒性教條(eg,男尊女卑,三從四德,打擊對方的自尊心和貶低他/她的人格,同時表示只有自己能接納他/她,給予他/她愛)
- 其他(部分可能存在,未被提到的控制手段)
長期遭受家暴對受害者的負面影響:
- 肢體暴力造成的身體受損和殘缺(eg. 骨折、顱腦損傷、失明、肌肉神經和肌腱的損傷、內臟破裂)
- 死亡(被施暴者謀殺、自殺、單次毆打過重不治身亡,長期遭到毆打和虐待引發多器官衰竭而亡等)
- 習得性無助(在抵抗施暴者的過程中,經歷重複的失敗或施暴者變本加厲的懲罰之後,聽任施暴者的擺布,認為自己沒有能力和機會逃脫施暴者的施暴行為。對他人的勸解和建議,會找出很多理由說自己辦不到。)
- 斯德哥爾摩綜合征(對劫持者產生一種心理上的好感和依賴感,把施暴者的安危視為自己的安危,敵對和排斥試圖向他/她提供幫助的親友、鄰居、警察和社工等人,反過來協助施暴者。)
- 罹患精神疾病(最常見的是創傷後應激障礙、抑鬱症、焦慮症、恐懼症、精神分裂症等)
- 其他(部分存在,未被提到的負面影響)
很難讓長期受到虐待的人,像其他未受虐待的人一樣照常生活和對外界有良好的處理、應對能力。頻繁遭受家暴的受害者的精神狀態如何,@蘇魚 在「 男朋友打了我,還應該在一起嗎?」的回答中寫道:
採訪過幾位遭受了頻繁家暴的女性,她們的精神狀態基本不太好,有些人甚至會整夜整夜地做惡夢。她們不是沒選擇過抗爭,然而,婚內的抗爭來抗爭去,往往換來的是另一頓毒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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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引用TED演講「為什麼家庭暴力受害者不離開」中的講演片段來具體的說明一些家暴的發生和受害者沒有離開的情況:(講演的文字部分來自TED網站的 萊斯利·摩根·斯泰納:為什麼家庭暴力受害者不離開,引號中的話是我的感想)
我在一個雨夜遇見了康納,那時是一月份,天很冷。 我們在紐約的地鐵上碰巧坐在一起, 他先跟我聊了起來。 他告訴我兩件事。 第一件是他也畢業於常春藤聯盟學校, 並且在一個非常好的華爾街銀行工作。 但是第一次見面給我留下最深印象的是 他的智慧和幽默, 而他的外貌看起來像農場男孩。 他的臉頰像大蘋果一樣紅撲撲的 小麥色的金髮, 看起來十分討人喜歡。
在初次交往中康納做的最聰明的事情, 是讓我相信,在這段感情中我是強勢的一方。 尤其剛開始的時候,他讓我覺得 我是他崇拜的偶像。 我們開始交往,他喜歡關於我的一切, 例如我的聰明,我在哈佛的求學經歷, 我給予青少年女性的熱情幫助,以及我的工作。 他很願意了解我的家庭、 我的童年、我的願望和夢想。 康納對我信任的程度,我身為一個女人和撰稿人,之前從未沒有在別人那裡得到過。 通過透露他不為人知的秘密,他在我們之間營造了 奇特的相互信任的氛圍。 他告訴我,他從四歲開始 他的繼父就開始持續野蠻的 在身體上虐待他。 虐待的結果是如此之壞,使得他不得不在八年級的時候輟學, 儘管當時他十分的聰明。 他花了幾乎20年的時間重建他的生活。 這也就是為什麼常春藤大學的學位, 華爾街的工作和光明的未來, 對他意義重大。 如果那時有人對我說 這個聰明、幽默、體貼並喜歡我的男人 會有一天命令我是否化妝, 我的裙子能多短, 我生活在哪,要做什麼工作, 能和誰交朋友和在哪度過聖誕, 我會嘲笑你, 因為我在康納身上看不出一點暴力或者控制欲 或者憤怒的預兆。 當時我並不知道, 引誘和迷惑受害者是家庭暴力關係 開始的第一步。
我當時也不知道,第二步是孤立受害者。 康納並不是回到家,向我宣布 「嘿,雖然羅曼蒂克之類的很棒,但是我們要進入下一階段了 我要孤立你然後虐待你。」(笑) 「所以我要你離開你自己的公寓, 防止你的鄰居他聽見你的慘叫, 我還要讓你離開這個有你的朋友、家人和同事的城市 不然他們會看到你的傷痕。」 事實是,康納在一個周五的晚上回到家, 告訴我他辭掉了他的工作, 他夢寐以求的工作, 他說他是因為我才辭職, 我讓他擁有了無比的幸福和安全感, 他再不需要到華爾街證明自己。 現在他只想離開這座城市,原理那個充滿虐待的、不正常的家庭, 搬到新英格蘭的某個小鎮 和我一起在那裡開始新的生活。 當時,我最不想做的就是離開紐約, 離開我熱愛的工作, 但是為了自己靈魂伴侶,我想我需要做出犧牲。 所以我同意了,辭掉了工作, 跟康納一起離開了曼哈頓。 我以為自己陷入了瘋狂的愛情,還不知道 我已經懵懂的走進了一張精心編織的 控制你身體、心靈和經濟的陷阱。
(以上三段講,家暴受害者是怎麼會跟施暴者走到了一起。)
家庭暴力模式的第三階段 就是開始用暴力威脅(受害者) 並觀察她的反應。 這就是剛才(我拿出來的)槍的用途。 我們剛搬到新英格蘭小鎮 ——我想,康納應該是覺得這裡很安全—— 他就買了三支槍。 一支放在車子的置物箱里, 一支放在床的枕頭下面, 第三支則一直放在口袋裡。 他說小時候的精神創傷 使得他需要擁有這些槍 來讓他自己保持安全感。 那些槍對我來說是一個明顯的信號, 儘管他並沒有拿起槍指著我, 我已經無時不刻不處在危險的邊緣。
(施暴者的心理控制和試探到位了,家暴行為開始.......)
康納第一次打我 是在我們婚禮的五天前。 那是早上七點,我還穿著睡袍。 我正在用電腦工作,想要完成自由職業撰稿的任務, 當時我有些煩躁, 康納以我的憤怒為借口, 用雙手掐住我的脖子, 死死的掐著,讓我無法呼吸,喊不出聲。 他從背後勒著我的脖子 一次一次的把我的頭往牆上撞。 五天之後,脖子上的十個手指印剛消退, 我就穿上我媽媽的婚紗, 嫁給了他。
儘管發生了那些事情, 我還是相信我們以後能幸福的生活, 因為我們如此的相愛,也因為他表現出的深深的悔意。 他只是壓力太大了,婚禮的籌備和 我家庭成員的到來讓他喘不過氣。 這是一個意外, 而他以後不會再傷害我。
(家暴能一再的實施並讓受害者感到無法離開,部分由於施暴者一邊施暴一邊施加小恩小惠。)
蜜月期間我又被打了兩次。 第一次,我駕車去尋找秘密的海灘 我迷路了, 他(坐在副駕駛座上)不停的打我的頭,打得如此的使勁 以至於我的頭不斷的撞到 駕駛座車門的玻璃。 沒過幾天,過完蜜月開車回家的路上 堵車讓他很煩躁, 他把一個冰冷的巨無霸砸在我的臉上。 在我跟康納兩年半的婚姻生活中, 我每周都會被打一到兩次。
(施暴者的暴力行為逐漸升級,開始在婚戀關係中頻頻發生。)
我曾經誤以為只有我一個人有這樣的遭遇。 事實上,每三個美國女性中 就有一個曾是家庭暴力受害者或潛在的目標, 而CDC的報告稱每年有1500萬的兒童 遭受虐待,1500萬。每年超過500位婦女或女孩被施虐者殺害,兇手是她們的男友,或者丈夫。所以事實上,我不是個例。
(家暴是普遍現象,在美國也有不低的發生和傷亡概率。)
回到我的問題: 為什麼我要留下來了? 答案很簡單。 我並不知道他是在虐待我。儘管他用上膛的槍指著我的頭, 把我推下樓梯, 威脅殺掉我們的狗, 在高速公路上拔掉車鑰匙, 在我為了面試而準備著裝時 把咖啡粉從我頭上倒下來, 我從來沒有想過自己是一個受到虐待的妻子。 正好相反,我是一個很強硬的女性深愛著這個飽受困擾的男人, 而且我是這世上唯一一個 可以幫助康納面對自己心魔的人。
(虐待持續一段時間後,在施暴者的暴力和控制之下,會讓受虐者失去反抗的意識和能力。)
大家都想問的另一個問題是, 為什麼她不離開? 我為什麼沒有逃跑?我有很多的機會。對我來說,這是人們問過的最讓我傷心和痛苦的問題, 你不能理解,但是只有我們受害者自己清楚 離開施虐者是多麼的危險。因為在家庭暴力中的最後一步 就是殺掉她。 超過70%的家庭暴力謀殺 發生在受害者結束這段關係後, 在她離開之後, 因為施虐者已經毫無顧忌。其他可能的結果包括長期的跟蹤, 甚至施虐者再婚之後(仍會跟蹤); 拒絕經濟支持; 欺騙家庭法庭 來恐嚇受害者和她的孩子。
(從這點來說,題主的擔憂不無道理,如何離開施暴者需謹慎處理。)
孩子們通常會被家庭問題法官要求 和那個打他們母親的男人 一起度過一段無人監管的時間。現在我們仍然會問,她為什麼不逃走?
(法律的執行上,存在違背家暴潛在規則和存在錯漏的地方。)
我之所以決定離開, 是因為最後一次殘暴的毆打 突破了我能承受的極限。 我意識到如果我不反抗,這個我曾 深愛的男人會殺掉我。 所以我打破了沉默。我向所有人求助: 警察,鄰居, 我的朋友和家人,完全陌生的人。今天我能站在這裡,因為你們每個人都幫助了我。
(打破沉默和開始向他人求助,是家暴受害者擺脫困境的最佳途徑。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提供家暴受害者幫助,可以幫助她們擺脫厄運。)
我們傾向於將受害者描述成 作賤自己、輕浮的女人, 就像新聞中可怕的標題所言。 「為什麼她要留下?」 問這個問題 的一些人實際上在說,「這是她自己的錯「, 就好像受害者是有意的和意圖 摧殘她們的男人相愛。
(譴責受害者現象中外皆有。這種輿論往往是在打擊受害者,讓他們沒有自信重新開始新的生活,剝奪他們從他人這裡獲得幫助的機會。)
但」Crazy Love」這本書出版之後,很多男人和女人跟我訴說了他們的故事他們也想告訴別人,他們從發生的事情中學到了無價的一課,他們重新開始了生活——開心快樂的生活—— 作為員工、妻子和母親, 就像我現在一樣生活,遠離暴力。 實際上,我是典型的家庭暴力受害者, 也是典型的家庭暴力倖存者。 我和一個溫柔善良男人再次結婚, 有了三個孩子。 我養了一隻黑色拉布拉多獵犬,開本田奧賽德麵包車。 而我永遠不會再擁有的, 一個嘴裡說愛我的人用上膛了的槍指著我的腦袋。
(否定譴責受害者的說法,給予他們鼓勵和支持,有助於家暴受害者重新開始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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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要說的是,即使身為某類負性事件的受害者,也不一定能理解其他受害者的處境和想法。因為各自所遭受的負性事件各方面條件是不同的,個人也存在差異性。任何對求助者有效的幫助,都是建立在儘力去理解和設身處地為對方著想的基礎上。
最新更新,可能有的朋友不太關注新聞
2016年3月份,國家已經通過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2016年3月份,國家已經通過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2016年3月份,國家已經通過施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
附上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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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得曾經看過一個國內案例,丈夫家暴妻子的,最後判決兩人離婚,而且法院對妻子下達了人身保護令,丈夫被判不得接近妻子100米內,否則就要被拘留。
類似案例還有不少,我只貼一個人民網的鏈接,僅供題主參考。
遭家暴可申請「人身保護令」--時政--人民網
我看了一下,好像提出離婚期間就可以申請人身保護令,這方面請先諮詢相關人士,看看申請人身保護令應該如何操作。
當然,法律保護是一回事,像題主父親這種跟蹤狂+推理狂的情況,建議你們先把所有準備工作做好。
比如,財產該轉移轉移,戶口該遷走遷走,改名什麼的一併辦了,新的落腳地也要提前準備好。
最後一步,離婚。一旦提出離婚就徹底消失,除了法院庭審判決之外,不再與你的父親碰面。
如果戶口之類的被你父親看得很死,看看能不能離婚期間就將戶口遷出,畢竟這關係到你們母女二人以後的正常生活。
另外還有個思路,可以求助婦女權益部門和相關的家暴慈善組織,向他們諮詢如何安全離開你父親的方法,我相信他們處理類似事件的經驗很豐富,可以給你提供更加專業的參考意見。
至於你的就業去向問題,你可以向校方說明情況,請校方給你提供隱私保護,如果這樣操作有難度,那麼建議你自我就業,或者向校方隱匿你的就業方向(這個可以由你自己靈活把握,現在學校不會很較真學生的就業單位是否真實),加上改名,多管齊下,最大程度避免留下可以追查的蛛絲馬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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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補充了,父親嚴密監控母親,那麼看來情況就比較麻煩了,想要順利脫身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有可能一點點風吹草動就會引起父親的警覺,造成離家失敗,從而給母親帶來不可預料的危險。
如果這個男人真的如題主所說的那麼喪心病狂,那麼極端情況只能極端應對了。
所謂極端當然不是讓題主去做什麼違法的事情,只是要付出更多的代價和成本就是了。
什麼財產,戶口之類的只能先不管,人先離開他再說。
假設最極端的狀況下,父親甚至控制了母親的身份證。在這種情況下,首先你們需要擁有足夠的資金離開他能找到的範圍,既然假設了極端情況,那麼保險起見,資金要足夠直接出省。
現在交通這麼發達,出省的交通費按照一千塊計算,再加上在外地逗留的費用,外省一般的小縣城一個月房租不過三四百塊。
也就是說,數千左右(具體請題主自行計算),就可以將你的母親送到省外的某個小縣城躲起來。
沒有身份證沒關係,火車站可以辦理臨時身份證,如果能夠提前辦好臨時身份證更好。
父親的監控再嚴密,總是有漏洞,瞅準時機,立刻乘車離開。轉個兩三趟車出省找個不知名的陌生小縣城住下,除非你父親手眼通天,否則真的拿你們沒辦法。
至於你父親報警,其實也不用擔心,走的時候讓母親留一封離家出走的聲明快遞給警局就可以了,上面專門給你母親留個手機號來聯繫警察,警察看到信件,一打電話給你母親自然就什麼都明白了,你父親的報警恐怕連立案都立不起來。
還有一點,出走的路上最好有親友陪同,比如你舅舅之類的,如果你母親被嚴密監控不方便,可以由你來請求幫助。只要出省,你這位男性親友就可以返回了,保密的同時也給你親友省麻煩。
到了外地,租房,開始申請離婚和人身保護。
剩下的事情走法律程序,財產分割、證件什麼的能委託就委託,如果實在要你們親自出面,請一定叫上你們的男性親友陪同。
這一切肯定很麻煩,損失也很大,但是應該是一種比較安全的辦法。
業餘意見,僅供題主參考。祝好
如何擺脫家暴。
家庭暴力從表現形式上,有很多種方式,總體的分類,可以根據精神損傷和身體損傷的傷害後果上來分成兩大類,就是精神暴力和身體暴力。
身體暴力是必然會帶來精神損傷的,並且其損傷程度,要遠超單純的精神暴力。
對於精神暴力,可以適用調解的方法,但是對於身體暴力,必須採用法律手段來解決。
不管在什麼樣的情況下,一旦家庭暴力發展到了身體暴力的階段,必須要採取的手段,就是求助法律。
我們都知道,在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上,法律是有明確區分的,並且暴力犯罪所受的懲罰力度,要遠超非暴力性犯罪。
為什麼要這麼界定呢?因為暴力行為本身,可以說是人缺乏自控能力的最主要表現,打個比方的話,暴力性就跟吸毒一樣,基本上是很難戒斷的,特別是對於成年人來說,心智發育已經從生理上達到了成熟,還無法控制自己的暴力行為,那麼隨著身體發育開始衰落,其暴力行為的不受控性會更為明顯。而暴力性又是人的一種本性,只是觸發的閥值有高有低,絕大多數理性的人,在成年之後終生都不會發生暴力行為,而暴力犯罪份子,其行為從第一次觸發後,是發生率越來越高的態勢,並且會出現暴力手段的不斷升級。
針對題主所說的情況,給出下列意見。
第一:充分收集有關證據,過去的一些暴力傷害的照片、圖像、診療證明都是有效力的,不知道題主之前是不是報過警,有警方調解的記錄更好,包括之前居委會的調解意見,都是下一步到法院申請離婚的重要依據。
第二:證據齊備後,立刻到當地法院申請離婚,題主父親作為有嚴重過錯的一方,在法院審理中是處於劣勢的,將來在財產分割等方面,也必然要付出代價。
第三:我個人認為最重要的是題主及其母親的心理建設,不要恐懼。對於暴力手段,你越是懼怕,就越會招致進一步的侵害,施暴者認為你無力反抗,就會更加肆無忌憚。當面對你父親的時候,請一定要拿出勇氣來,氣勢上一定不能輸,作為法律和道義上都具備合理性的一方,決不能向錯誤的一方低頭,也只有建立起足夠的心理承受能力,才能使用充分的自衛手段。
第四:掌握自我保護的技能,並且經過練習以後具備熟練使用防衛器械的能力,不藉助防衛器械,普通女性確實難以抵抗男子的暴力侵害,我還是要安利一下防狼噴霧劑,不贊成使用刀具、棍棒等可能造成對方嚴重身體損傷的工具。切記工具只是工具,不能熟練使用,是無法發揮作用的,請多練習。
第五:出於自身安全考慮,在申請離婚期間,請暫時到安防設施齊全的小區租房居住,並且明確告知物業,不接受你父親的任何探視要求,實現物理上的隔離。
第六:即刻起斷絕一切對你父親的財產資助,充分掌控自己的財物和收入。
第七:建議聘請律師,在律師指導下,採取財產保全、自我防護等手段,不要超越法律的界限。
第八:不接受任何求情、調解,一切已先解除婚姻的法律關係為目的。
第九:對於日常經常活動的區域,有必要了解一下警察活動的地點,執勤崗亭,派出所等等,一旦在街上遇到你父親,立刻到這些地方求助,我相信當著警察的面,他沒有那麼大的膽子,必要的情況下,有權要求警察護送到安全區域。
第十:如果沒能躲開傷害,還是被打了,請立刻到公安機關報警,不接受任何調解建議,要求必須對其進行拘留等法律懲處,傷情嚴重的話,有必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十一:從題主的描述來看,你父親沒有正當職業,有條件的話可以積極發現其違法犯罪線索,並向警方舉報,能把他抓進去最好,關上幾年出來,你們也就有時間走上正常的生活軌道。
第十二:題主目前的恐懼心理十分嚴重,如有必要的話,可以尋求心理學方面的專家進行幫助。
題主,我爸從十年前開始酗酒,期間因酗酒下崗。之後一直在家裡什麼工作也不做,我媽媽安慰他說不急,不要慌。然後他就開始理所當然起來,酗酒之後性情大變,開始針對我,和青春期的我吵架甚至打架(我也是女孩),我當時已經很厭惡他了。之後我快上大學時,在家裡另一套房子住,很少見面當然衝突減少,於是轉移到我母親身上,她不許我母親出去和朋友玩,不聽的話,晚上鎖好門不讓進家。然後和我母親要錢買酒,不給就吵架,搶錢包,偷錢...後面酒癮上來了就拿菜刀嚇人,我母親為阻止他喝酒也被打過。最後,我大一的一個暑假,他的舉動太過分,太恐怖。我說服我母親趁他喝醉鬧累了,睡著之際。帶著重要物品離家出走了。也沒有多遠,就市區的另一套房子。他沒有那裡的鑰匙。我們暫時住了兩天,然後開始找房子租,搬到了一個偏僻的地方去。開始了我們接下來輕鬆快樂順利的人生。
而我父親,開始以為我們只是嚇他,時間過去幾個星期他才開始著急,打電話來求我們回去,我們說他做得不對,他就開罵。我們根本就不想回去了。現在也是...
我父親有一點比你父親好對付,就是笨。眼睛不好,喝酒了,身體也虛弱。所以現在我們雖然不住在一起,但是我們還是在照顧他的,吃的用的,我們都定期買給他。但是不會透露我們住哪。
你和你媽媽離開遠一點。然後到幾年之後就可以以長時間分居申請自動解除婚姻關係,一切就結束了。
祝你好運!我已經27歲了,父親總是以我達不到他的期望頂嘴或是小事辱罵打我。
這一次我又一次被父親打了,他踢爛了我的門。我當時在床上玩手機,見到這一幕嚇傻了。他嘴裡罵著:畜生,沒用的東西,敢不跟老子說話!白養了你這個畜生!看我不打死你!
在門被徹底踢爛前,我撥通了911,沒過多久幾個警察出現,他還要阻止我開門。警察破門而入,然後我冷冷的看著他被帶走。
我傷心的是,家人知道這件事情後選擇斥責我的衝動,說我怎麼能讓年過半百的父親蹲監獄。
我就是要看著他坐牢,這輩子我不想回家,被打死了不就是對自己人生不負責嗎?
說點沒幫助的話,答題的人們你們說話要負責啊。我看到有人說「葯死」。你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嗎?不能因為是網路就說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素質!
沒想到第一次想要回答問題竟會是這個問題啊,看知乎不久,不知道姑娘你什麼時候提問的。希望現在回答還來得及幫到你
我們應該是有相似的經歷吧,雖然我是男生,我爸相對於你的情況要好一些,至少他會給家裡賺錢,只是其他的就差不多了,甚至小三什麼的,我母親很痛苦,家暴也時有發生,所以我心裡比較陰暗,謀劃帶母親遠走也有段時間了。我的計劃將給你聽,願意的話可以參考
1、首先一點記著,如果要走上帶母親出走這條路,就要有捨棄一切玩命賭一場的決心,一切,就是死也要讓他墊背
我的計劃多出要靠著信得過的朋友才能實施,千萬要在大學處到幾個信得過的朋友
計劃實施,10年內你的人生計劃都會被打亂,曾有過的理想什麼的都不要妄想了,只要能讓自己和媽媽過幾天舒心日子就好了,很長一段時間後你才能有人生規劃。
2、我覺得已經沒有迴旋的餘地了。這是最重要的原因。他是個聰明自負但脾氣極大的人,才小學畢業,混社會摸爬滾打到今天,靠拳頭得到機會,用腦子賺了錢,聽起來有點勵志是吧……他每天被一幫混混捧著,但是腦子清楚,所以讓他哪天被帶走判刑是沒有可能的。只要他心情不好,我們就狗都不如,他養我完全是怕老了沒人管,我小時候比較嚴重,家暴什麼的就不說了。爺爺奶奶把他慣成這樣的,管不了,家暴這種事,在這個社會政府什麼的也是完全幫不上忙的。現在他老了,我長大了,讓我媽後半生過的舒服些就一個辦法,帶我媽走。
3、腦子,只要計劃一開始,全程腦子都要保持清醒,不論是反偵查還是處理新問題;健身,只要你打算脫離他了,保持一個良好的身體素質是非常重要的,路上除了要忍耐路途的奔波外,還要頂著巨大的精神壓力,應對各種意外狀況,照顧母親,最重要的是一旦被發現要有能力反抗,而這一切都要以一個強健的體魄為前提。這與男女無關,真到了這個份上,記得使出最大的力氣攻擊他生殖器位置,能為你爭取足夠逃跑的時間,當然這話重了些,可以的話先使用防狼噴霧。
4、資金,包括上路的花銷以及重新開始生活的基本資金必須帶夠。真想出走要想辦法攢錢不被他發現,可能的話找信得過的朋友幫忙,多少與你的計劃有關。最好現金,不要用銀行卡,防止追查。全程現金真的很困難,所以部分中轉要選在有朋友的城市,錢在學校提前給信得過的同學,到了他的城市,麻煩他父母將錢現金交付給你,可以給朋友一定好處費,讓他不透露你的消息。以此解決全程的現金流動不通過你的身份證以及銀行卡的問題。題主經濟狀況應該還好,想要有足夠保障不因為錢而不能繼續,至少準備5萬,路上也要盡量節儉,若出國則另當別論。
5、通訊,準備兩張以上電話卡,讓朋友幫忙用其身份證辦理,一張只在一段路程中使用,用過即作廢。電話不要用iPhone,這破手機可以時刻追蹤你的位置。買一台老諾基亞打電話,一台國產智能手機上網訂民宿
6、出行方式,最好是長途客車,對身份證查的不嚴,找朋友幫忙買票,不用自己身份證,有條件可以找信得過的朋友開車送你,找沒有路面監控的地方上車出行,讓朋友也對外編個理由,這樣他未必有找你們的頭緒,報案的話警察走訪只要朋友裝不知道他們也未必那麼敬業去追查,最好是讓警察局知道你的家暴情況,有良心我想他們不會受理。可以的話扮作驢友全程搭車,這樣行蹤難以追查。
7、選擇城市,找人口流動大不易管理的地方作為中轉,補充補給,最多三兩日就走向下一站,記得全程不論買東西住宿什麼的,盡量不用身份證,很多城市現在都有民宿,旅遊用的,租住跟老闆商量求他不要透露你的信息,防止他根據公安系統追你。我母親身體不是很好,血糖低,我想過中間的休息地可選中間城市的非著名醫院辦理1至3日住院讓我媽休息。一般不會查醫院。
8、在每個經過的城市,若你爸追查到你的同學什麼的讓他們及時反饋給你,記著買票、辦電話卡、轉錢的同學盡量分散不引起警察懷疑,最好他們相互不知道,去向只有買票同學知道。
9、這樣的奔波日子大概控制在1個月內,不然母親年紀大了也受不了,最後到達一個臨時落腳的城市,可以租房子先休息一段時間了,盡量在不起眼的居民區里。掙錢的話屬於外來流動人員,不想身份證被登記只能打臨工,小飯店服務員什麼的,做好心理準備,為了母親你要能吃任何苦。其實最煩的就在這了,國家戶口制度方便人口管理,可給這個計劃帶來很多麻煩,不用身份證很多事辦不了,用了馬上就能查到你在哪。如果實在沒辦法,計劃開始前,花錢辦假證吧,雖然違法了我也不願意,可我想給我媽找條活路啊。
10、零時落腳點安穩之後,可以開始做下一步計劃,找以後要生活的城市,可能他真的追查得到,你就要轉移多次了,要有後背計劃,無非是換個中轉城市,但要注意上面的幾項注意點都要保證。
逃跑的生活想想都有些難啊,明明不是自己的錯,卻可能要過這種生活,所以不是萬不得已,如果有其他解決辦法,不要輕易走這條路。
最後,有這樣的家庭真的很痛苦也很無奈,但是記著這絕對不是我們尋死的理由,只是我們想要過正常的生活要自己去拚命打拚了,也許不公平啊,但想想母親為了我們可以忍這麼久,把它當作考驗吧,為了母親,為了自己,雖然過程可能會讓我們覺得自己要死了,但我想只要挺過來,就還有路可以走。
不要嘗試玉石俱焚的方法,這種人皮畜生最怕老無所依,於我們而言最安全的辦法就是讓他們孤獨老死,爛在水泥地板上。
題主我們未曾謀面也算是同病相憐,最近各種矛盾交織在一起,比之前還要痛苦啊,希望你能度過這個難關,也希望我可以挺過去,雖然可能要付出極大的犧牲,但至少為母親換一個安穩的晚年,理想什麼的,在我媽的人生面前都不重要了。
不是胡編的,防止麻煩,匿了,祝好。
報警沒用的 警察只會和稀泥 不管你講了多麼慘的經歷 他們只會告訴你 這是你父親 你要理解 在中國這很正常 真的 我昨天又被我爸家暴 我打了110 在警察 他們甚至拒絕給我做傷殘鑒定 我臉上帶著明顯的傷 自己要求做鑒定 他們一屋子警察連哄帶騙拒絕給我做 甚至不願意立案 整個派出所的警察 輪流進來看熱鬧 甚至有的嬉皮笑臉的 甚至覺得我爸打我我報警很可笑!他們輪流在這邊看熱鬧 笑著出去 然後換新的人進來看!只有我撕心裂肺的在講他怎麼對我 卻沒有人真心要幫我!還說我這樣對我父親是不孝!我從小就在我爸的冷暴力和暴力下長大 好在她偵查能力沒這麼強 我可以走 以後可以帶我媽走 我不是不愛國 但昨天的遭遇 中國讓我寒心 我要離開這 哪個國家的法律可以保護我 我就努力成為哪個國家的公民 努力為那個國家效力 我真的徹底心寒了 對這個冷漠的 情大於法的國家!
從我記事開始我爸打了我和我媽15年,那種十幾公斤的重物直接往頭上扔,有三次開水直接把我媽從頭澆到腳,臉上都是泡,幾個禮拜不能去上班,我五歲記住了人生中第一個號碼是110,但那時候家裡人不管警察也不管,10歲開始護著我媽反抗我爸,每次我被打得鼻青臉腫,比較嚴重送去醫院縫十幾針的經歷有兩次,我媽帶著我回娘家不下四十次,離婚離了七八次沒成功。對了我爸還是浙江大學畢業的高材生,智商高到從我小學一年級語數英輔導到高三數理化樣樣都會,我的成績一直穩定在班級前十也是托我爸的功勞,只不過輔導的過程就血腥了,情商為零,在外被坑慫包一個,在家作威作福,做生意虧了五十多萬又不肯憑本事去別人那裡打工,我媽給他做了二十多年飯,那十年家裡的開銷什麼都靠我媽賺錢,我和我爸的抗爭從10歲那年的一邊倒開始逐漸持平,20歲以後只要我在家我爸就不再敢隨便打我媽。最後一次打我媽是我大三時候,我媽打電話哭著告訴我我爸用家裡的太師椅砸了她,我當天就翹課訂機票回了家,回家看到我媽眼角流血蜷縮在卧室里發抖,而我爸看著電視笑得開心,我直接關了電視把他掀翻在地兩個人扭作一團,那天我臉上被抓了三道血口子留了一道淺淺的疤,而他被我打掉了兩粒門牙此後再也沒有動過一次手。我結婚買了房子以後就接我媽住我那,我和老婆鬧彆扭不管誰對誰錯我媽都是幫著我老婆,兩個女人一起數落我,我認個錯就過去了,而我丈母娘過來看孫女時候會幫我說兩句公道話,家庭倒也和睦。原來家的兩套房子留給我爸,每半個月去看望一次,每月給他三千生活費,也算仁至義盡了。
- 你爸爸是賭徒(如果不是想辦法是),這個是可以法院直接判離婚的。你媽請律師直接上法院就可以了。
- 你信么?為了錢不願意離婚的父親,真會殺了你媽?殺了你媽他哪裡還有錢?他家暴只是為了要錢!別傻了。
- 報警還是要報,驗傷留檔案,到時候有助於加速離婚。
- 你家裡除了你媽和你沒別人了?不能住到家裡男生多的親戚家去一段時間?
- 你爸這種人其實就是欺軟怕硬,找人暴打一頓他就老實了。
- 要躲避別人的追蹤最簡單的方法就是不使用手機和身份證。你們母女連夜坐黑車跨省,他找到你們的可能性為零。找救助團體也是一條路,但是對惡人,躲避永遠不是辦法。
我看你寫了那麼多,我倒是不覺得你真的是來求助的,而是來為你自己的懦弱膽小被打怕了之後認命來洗地的。
可能有些人覺得我說這些話很冷漠殘酷,但是其實你媽就是男朋友打了我,還應該在一起嗎? - 兩性關係這篇提問里的女孩後續的結局。不但害了自己還害了兒女。
所以所謂可憐之人……你自己是掙扎反抗還是順應天命,看你自己了。反正路都有,有些人覺得出門就會死,死活不肯走……旁人也是沒有辦法的。
一樓說的是法律的,我不懂
我只懂拳頭,你跟你媽兩個成年人一起上
打得他沒勇氣再打你為止
兩個打不贏就找幫手
記得把門關上,嘴巴塞上
從小我爸就是一個懶人好吃懶做也沒有朋友,在家裡什麼也不管打我媽罵我媽天天都在上演,我媽也特別愛罵人脾氣火爆!感覺周圍的人都看不起我家,我受到嘲笑!辱罵!捉弄!還有親戚的無視!沒有人保護我他們都說我是傻子。媽媽常在別人面前說我是她造的孽!在我面前罵我爸。我常常哭,在學校也很孤僻,一直影響我走不出來
反覆起訴離婚。因為感情不和兩年離婚,六個月一次,法院一般三次都會判離,如果沒有財產問題,也可能兩次就判離。
至於家暴。
1、報警——雖然不夠作為法院保守判決判離的籌碼,但至少能作為保護自己的方式。如果能因為別的理由把他送進去,保慫,離婚妥妥的能成。
2、搬家——公安局沒那麼閑隨便一句話就找人,離開請帶走所有的錢,一個沒錢沒工作的中年老男人……能幹啥?
3、認識男性朋友——換個人我可能不會這麼建議。但題主和你的母親應該都是溫柔弱勢的女性,在有必要的時候,你們是需要男性用先天優勢的保護,也值得被保護的。
如果你能做到,是絕對的一勞永逸。出了國一來沒人樂意管,二來他別說想找你們,怕是找個衛生間都有困難。
娘家的人呢?直接帶著題主回娘家不行嗎 。
再跟著過來不揍丫挺的
樓主,不要聽前面一些人的建議。必須反抗你父親,但一定要保護好你自己。如果你被打或者出問題了,你媽媽所經歷的苦難全部毀了,情況只會更糟糕。記住,保護好你和你媽媽。
看了很多答案,覺得都是不靠譜的,因為你們不能想像那個人的神經病程度。
和樓主的情況差不多。
怎麼家暴的就不多說了,說說他們分不掉的原因。
他們兩地分居多年,沒有離婚。
房子都是媽媽買的,房產證上都是媽媽的名字。現在家裡的房子他住著,門市房租一人一半。
我問過媽媽為什麼不離婚,媽媽說因為不想我和他一樣在不完整的家庭長大,然後跟他一樣變態。
後來我長大了,再問這個問題的時候,媽媽說他不會答應離婚的,因為就算財產(媽媽賺來的)一人一半他也不會滿足。這個問題他們以前吵過,他要三分之二,媽媽三分之一。
有次媽媽回老家看望父母被他知道了,喝多以後跑到外公家跟媽媽吵架,要媽媽拿錢給他。媽媽給了她身上帶著的銀行卡和密碼。
後來我問過媽媽為什麼不在第二天走的時候去申請掛失,或者賣掉家裡的房子後安心在外生活,或者去法院起訴離婚。
媽媽說因為外公外婆老了,而我的表兄妹還小。
對,他威脅我媽了。
我和我媽可以在外面不回去,而媽媽娘家一大家人不可能也全部搬離老家。媽媽為了他不去找娘家人的麻煩,只能妥協。
我想過很多次,我們怎樣才可以毫無後顧之憂地擺脫他。
答案只有等他死去,或者犯事被判無期。
今天知道他和別人有了個兒子。不知道怎麼辦了,可以以重婚罪逼迫他離婚凈身出戶嗎?憑什麼用我媽的門市收入養他的小三和私生子?
幾個月前已經解決了,現在才想起來編輯一下,給題主一個參考。
手機不會取消黑體字,等電腦登的時候再編輯。
最終我媽起訴離婚並且成功了。謝謝律師阿姨對我媽媽的幫助。
諮詢律師後,針對我家的情況,律師阿姨聯繫了法院申請和他錯開離開,我媽跟阿姨先走,也申請了加強警力,保護了媽媽的人身安全。
在財產保護上,我提出了兩個想法:一是搜集他重婚的證據,逼迫他放棄財產,阿姨說重婚屬於刑事犯罪,他會坐牢的。二是我媽找親戚寫張欠條,歸為夫妻共同債務(我媽在分居期間有做腫瘤手術,當時借了錢,已經還清了)。都被她們否決了,阿姨覺得這樣太狠了,媽媽則是不想多生事端。
可是在庭上,他拿出了一張欠條,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因為這張欠條,他獨得了一套住房。
開庭的時候我沒有回去,後來阿姨給我發信息,內容有些傷感。我媽沒有跟我詳談,只是說他在庭上講的太噁心了。以我對他的了解,無非就是當眾羞辱我媽和我唄,以前對我也沒有少說這些話,只是我媽不知道而已。
對了,他的陳詞裡面稱斷絕與我的關係,應該以後都可以不用和他有任何聯繫了,挺好。
無論怎樣,這件事情告一段落了,從此沒有噩夢了。
衷心祝願他新家幸福,不要來纏著我們了。
建議先帶你母親離開、掙點積蓄、好好治療心裡疾病、你才能繼續走下去
1. 他再動手,你也動手,打他!
2. 帶你媽遠走高飛,徹底消失。
3. 其他解決方案都不合適。
我特別想知道後來怎麼樣了?我爸把我和我媽打了一頓,我今年27,然後還把刀對著我媽,差一點死人。現在我把我媽帶走了,我爸一直給我發消息說你媽逃的掉,你逃不掉。現在好害怕。
家暴而已,多大點事啊。至於嗎。
我從小被我爹打到大的,懂事了以後我問他,你信奉的棍棒出孝子這句話是誰說的。
客觀嗎?公正嗎?權威嗎?科學嗎?合理嗎?
我爹憋了半天,瞅瞅我,老子說的,怎的?
我說那沒毛病。
我爹小時候上學那會兒趕上十年文革,據他回憶上學最大的樂趣就是揍老師。
所以那個時代的文化就是不講道理。也講不出什麼道理,
揍完我了還得我自己反省總結我哪錯了,我為什麼挨揍。
趕上我叛逆的時候,在好幾百人的圍觀下踢了我一個多小時,我就是說我沒錯。
我爹脾氣暴躁,在外面對外人也是,經常一言不合就動手打人。
其實越大越能理解我爹的不容易,能三言兩句解決問題誰還費這麼多話。
能柔聲細語一錘定音,誰還用怒吼。能一個眼神把事辦了誰還用動手。
但是那個時代背景下,沒錢沒事業,沒技術還沒文化的青年,
除了暴力可能也沒什麼別的辦法養家糊口了。
所以只要盡過一個父親的責任,把子女撫養長大,屬實不容易。
我爹說,老子打兒子天經地義。我說嗯,沒毛病。
但是我覺得只要我有足夠的耐心,將來我有兒子我一下都不打他也是能管教好的。
我沒有我兒子那麼好的命,是我的問題可能是我做的不夠好,可能是上輩子沒幹好事。
我爹曾經天真的以為是人就沒有打不服的。我曾經天真的以為我是不可能錯的。
我爹曾經天真的以為我離家出走沒有錢餓幾天就乖乖回家了。
我曾經天真的以為我經濟獨立就能揍我爹了。
最後感覺還是差得很多,當我能和顏悅色的應對我爹劈頭蓋臉的一頓臭罵,
當我能心平氣和的回答我爹不由分說的蠻不講理,我才發現不是我變強了,
是老爺子上歲數了,已經老得揍不動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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