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審制貸款的現狀是怎麼樣的?

有關中小企業貸款空檔求諸高利貸,突發事件資金鏈斷裂,企業死企業家跑路的新聞屢見不鮮。
先還後貸成壓垮企業的最後稻草 還貸方式需革新
看上去很美的年審制貸款是不是一條明路?具有實際操作性嗎?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有沒有其他路子?
華夏銀行杭州分行推年審制小微貸款業務


在約定年審制貸款的前提下,當銀行發現企業經營問題年審不合格,要求還錢,如果企業有問題,哪種貸款都還不出,如果企業沒問題,那麼企業從來都沒想過要籌集資金還貸,一下說要收錢,結果還特么不如普通流貸呢…那麼這種產品還有什麼意義呢?反而增加了尋租空間吧…
貸款的用途本來就是銀行需要控制的,銀監會三法一指引儘管很令人蛋疼但是其目的也是為了要求銀行控制貸款流向。了解貸款用途是銀行控制風險的重要手段,即使沒有三法一指引,銀行仍然會監控資金流向。
年審貸款是在「金融創新支持小微企業」這面大旗下做出的政策性產品,類似的還有2011年的「文化產業」政策,要銀行信貸支持影視、動畫這些貸款應該慎之又慎的領域,一時間各種戰略合作,幾十上百億的授信意向遍地開花,而實際上實現的又有多少。有很多銀行出影視製作貸款,這樣的不符合市場規律的東西,比如中行的影視通寶。有的銀行將影視作品的版權作為第二還款來源,電影賣的好自然會還錢,電影賣的不好,版權還值錢乜…不是銀行人純傻,而是你生活在這樣的地方,這叫政治任務,年審貸款也是一項。支持小微企業可以寫一篇信息,創新年審貸款還能寫一篇信息,同一件事可能獲得兩次領導批示,這就是他們想要的全部。你以為他們真的想支持小微企業么?
年審應該審授信,而不是貸款,比如循環貸款,銀行在基於包括抵押物、保證人等各方面因素得出的循環貸款授信可以讓企業獲得更大的資金使用自由度,但是更大的自由度也就意味著更高的要求,比如抵押物、比如報表。
其實文章中舉出的事例很可笑,文章認為一家企業如果要還了再貸就要長時間影響生產。這隻能說明企業財務規劃能力低下,銀行給出了超過企業支配能力的流貸,這就是江浙最近不良潮的根源。不是錢給的少,而是錢給得太多,不是錢難借,而是錢太容易借。一個個初中都沒畢業的小老闆都覺得自己能處理數千萬甚至上億元的借款,例如文中那個3000萬元的龍游企業,死那是應該的,財務管理有時候甚至比生產經營更重要,難道財務水平低的企業不該死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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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藍天生態農業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白植標坦率地稱:「對於我們這樣的中小企業而言,單筆貸款額度一般在幾百萬元到千萬元內。如果要先還後貸,意味著我們往往要提前兩三個月就開始收縮產能,準備現金,為到期貸款做準備。這樣的話,我們的生產就要全部停下來。」

這種企業就特么的應該抽貸,還了就不貸了,顯然沒有還款意願,完全沒有財務管理能力,為了還本就要停產,可見償債能力很有問題,流動性風險已經很明確了,要求相關支行加強該司貸後管理,嚴格監控資金流向,加強報表和貿易背景真實性檢查,按時對抵押物進行重評對存在風險敞口部分要求追加足值有效抵質押物,要求實際控制人及配偶提供連帶責任擔保。核減2014年度流動資金項下非專項授信。


這種模式目前有很多家銀行在做,主要是中小銀行,大行尚未跟進。各家產品的名字叫法不一,」連連貸「、」無間貸「、」無還本續貸「什麼的,但其產品的核心價值都是一樣的:無需還本,直接延續貸款。
就目前市場的反應來看,這個業務還是很受實體經濟,特別是小微企業歡迎的,實際操作性方面不用質疑,已經做了不少了。這種業務要求企業有很好的成長性和信用狀況,並且額度一般不高,比較適宜小微企業,是個很不錯的產品,可以直接緩解企業的轉貸壓力,降低融資成本。
這種產品是否明路不好說,要看未來的發展情況,我個人是比較看好的。


基本贊同@tuye1234 的觀點,補充幾句:

1.2013年比較積極做小微企業還款方式創新的確實是中小銀行。華夏的「年審制」是其中之一,也有其他中小銀行做,細節上有出入。比如華夏這款是最長24個月,第一年只付息,第二年按期還本付息,別家銀行有些沒有規定「續貸無需還本」的次數,也就是說理論上可以一直只付息,比華夏更「激進」一點。實踐中不同中小銀行的同類產品也形成了競爭,同一地區相似產品的推廣情況可能相差懸殊,有的無人問津,有的每個月都有新突破。

2.目前這一還款方式創新應用範圍仍然不大,門檻較高。例如對象限定為與該行有一定時期業務往來、過往資信記錄良好、有一定業務結算量的優質小微企業,授信額度一般在500萬以下,已使用該創新還款方式的授信額度、用信餘額和企業戶數在小微業務中總體佔比也仍然不高等等。從風險控制角度來說,完全可以理解,畢竟不用還本金,銀行要承擔的風險比一般流動資金貸款更大,風險管理能力要在實踐中慢慢提升。不過,政策導向是加大對小微企業的金融支持,加強產品服務創新力度,所以哪怕只是為了賺吆喝,2014年可能會有更多中小銀行跟進,已經積累一定經驗的銀行則可能放低門檻以保持競爭力,而這個「普及推廣」的過程中銀行的風控能力和這一還款方式的生命力將受到考驗,而它對實體經濟的意義也才會更明顯地體現出來。類似地,之前基於流水賬的「流水貸」、供應鏈融資等產品,也是這麼一步步各行都做起來。

3.@tuye1234 提到的基層的積極性問題,有些銀行會在績效考核中考慮對創新業務的推廣情況。這一創新還款方式目前應用還不夠廣泛,對已經開辦這業務的中小銀行來說,算是個獨特賣點,從吸引客戶的角度來說,基層倒也不至於不積極,至少會應企業要求去做。不過這一塊我沒有親自做過,比較多是猜測。

4..贊同@tuye1234 提到的「此路不通」。目前中小銀行宣傳自己「服務小微」,一是符合政策導向,二是大客戶資源相對集中在大型銀行,搶不到。如果有機會,風險收益一算,絕大多數中小銀行也會想去壘大戶的。當然,即使不是那麼心甘情願,有點形勢所迫,但至少精力放在這裡,多少能出點成績,不是壞事。

5.我注意到題主給的新聞報道中提到了貸款新規(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對貸款用途的嚴格限制。相比還款方式創新,我倒覺得怎麼在信貸資金去向可控的前提下適當放鬆這一方面監管要求(例如把重點轉移到借款人資信和還款來源等其他方面),可能會對小微企業更有幫助。當然,這又是另一個問題了。


不邀自來。
首先利益申報,本人為原icbc員工,可能會有推銷該行產品的情況。
開始正題:
1、糾正@許先傑老師的一個錯誤,大行已經在跟進了,最起碼icbc去年初已推出該項業務。不過老師不了解也很正常,因為我們沒有實際操作過,也不提倡,更談不上宣傳。可見該業務的推出確實有它的現實意義所在,但僅僅是理論上,各家銀行的產品更多是在宣傳和跟隨國家政策的層面上。
2、不看好該類業務的推廣。原因有二,其一在於老調重彈的金融體制。由於小微企業業務不是各家銀行的業務重點(請忽略廣告宣傳),各項小微業務的推出只是為了貼金和附和上峰風向,沒有很強的業務維持衝動,各項業務的朝令夕改即是明證,icbc的同仁呵呵就好。針對小微企業,更多的精力目前在於控制風險,業務內部推廣空間很小。其二在於轉貸的尋租空間。如果一項業務是實際有效,且對基層有利的,在上級態度曖昧的情況下,利用政策窗口期大肆推廣的例子不是沒有,但非常需要基層的積極性。但對一項只有付出(年審的手續不會比轉貸簡單,只會更複雜),沒有收益的業務來說,操作層和基層管理層很難提起興趣。這裡不細說,你懂的。
3、既然此路不通,那明路何在?治本的話只能靜靜等候金融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別無他法,因為你根本不入別人的法眼;治標的話我倒是有一條途徑,利用網路循環貸款的方式降低資金成本。產品的原理就在於通過網銀自助的方式,操作貸款資金的借入和歸還金額及時間,盡量縮短資金使用時間,從而達到降低財務成本的問題。對於小微企業資金需求少頻快的特點,不失為良好的解決方式,在理論上,短期周轉資金不被長期需求佔用的情況下,也不需要外部高額過橋資金實現。
總結,一句話,所謂年審制貸款看上去很美而已。


究其性質,核心就是對今年2月份八部委(一行三回、發改委、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關於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支持金融機構在有效管控風險的前提下,落實好無還本續貸、循環貸款等小微企業流動資金貸款還款方式創新……」的一個回應、姿態。

風險問題不解決,如前面所說的過度授信、現金流期限錯配等等,無還本續貸很大程度上就是個風險延期的工具(可以用來掩蓋不良)


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企業每年都要借過橋還貸款的問題,不過治標不治本。

有一個問題很多時候被忽略:銀行的貸款利率並不等於企業的實際資金成本。除去那些借完錢就挪用投資的企業,真實地投入項目運作的貸款資金使用周期和貸款周期通常都不匹配,如果銀行只願意放固定期限的流貸,那麼就會存在資金站崗期,這部分額外的資金成本會誘惑企業將資金投入收益更高的領域,也是很多壞賬的源頭。

換個角度來想,如果每年收回貸款再審核的模式企業都可以包裝好材料申請到下一筆,年審制的審核難道會更難通過嗎?銀行不能站在企業的角度提供更符合企業運營規律的信貸產品,想一些治標不治本的方法在實際操作層面早晚會走樣。


不解決超額授信的問題,不解決貸款支用、還款方式與企業現金流匹配的問題,年審再多次,總要有還款的一天,年審只是把企業還款的時間推遲了,但企業總要面對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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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制貸款實際上就是中長期貸款,年審通過不通過都得貸,否則冒出不良來可是要扣工資和績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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