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王建碩《社交網路們經常曇花一現,是因為沒形成網路效應》一文?

原文:社交網路們經常曇花一現,是因為沒形成網路效應!


需求有層級,就像@楊帆?的例子一樣,越底層的需求粘性越大。
最簡單的例子:為什麼你經常換著剁椒魚頭、麻婆豆腐和紅燒豬蹄吃,難是你幾乎每次都需要吃米飯?為什麼米飯這個產品這麼難以替代?因為「補充血糖」比「好吃」的需求層級更低。

產品的替代性在於它是否能極端地解決需求。
越高的需求,需求彈性越大。譬如知乎的需求彈性就很大,如果明天誕生了一個與知乎能提供相似質量內容的網站。知乎的用戶便會開始轉移。

而溝通是人類的基本需求。QQ所解決的是你在電腦前可以以不計時間、超低門檻、極度方便的去與他人保持溝通。想想今天要替換QQ要怎麼做?你能想想一個比QQ更方便的溝通方式嗎?biu一聲便能發出信息給別人?

為什麼QQ能把「溝通」這件事情做到極致?而為什麼新浪UC、MSN不能?
因為他具備規模效應。一個溝通工具必須能快速查閱聯繫人,聯繫人要盡量在線保證信息可達性,而你所有的朋友都在用QQ這個就是規模效應。

同樣,為什麼知乎未來能構建護城河,為什麼維基百科沒人替代?因為他們的規模會形成規模效應,而(以人為代表)社會網路效應只是規模效應的一種,實際上規模效應可能有許多方面。譬如當QQ龐大之後,他可能受到政府更大的重視,甚至被政府暗中扶持等。


文中提到的社交網路的問題,換一種說法是沒有形成 customer lock-in,也就是沒有形成不可忽略的用戶轉移成本。舉個例子通過導入 Facebook 關係,用戶可以輕鬆的被導入到 Instagram 中;導入了通訊錄匹配的微信的朋友圈,可以逐漸的吸引同樣有很多熟人互動的新浪微博。customer lock-in 是網路效應的性質中相當重要的一點,尤其當用戶增長至極限之後,用戶獲得的價值不再提升,customer lock-in 會阻止用戶的流失。不管是否按文中所說 SNS 上的社交關係是真實的關係還是現實的投影,是否 SNS 沒有形成網路效應而現實中的熟人關係才是,從流行互聯網應用的用戶轉移來看,確實是缺乏一定的 customer lock-in。 如果一款產品的網路效應只能為產品增加用戶而不能阻止流失,那麼就像用水龍頭對一個拔了塞子的水缸放水,有一天水龍頭沒水了,等待水缸的就是乾涸的命運。

但是,聰明的創業者一定會思考如何實現 customer lock-in。文中提醒大家的,就是不要死抱著社交的大腿,要獨立思考 customer lock-in 是如何形成的。其它回答中舉的 Facebook 和豆瓣,就是聰明的代表。而他們是通過 Cross-Side Network Effect 實現的:

在經濟學裡有個名詞叫做雙邊市場或者雙邊網路,指一個平台中有兩種不同的用戶提供互惠的利益。當一邊的用戶增長能夠增加另一邊用戶獲得的價值,就稱為 Cross-Side Network Effect。

在經濟學裡有個名詞叫做雙邊市場或者雙邊網路,指一個平台中有兩種不同的用戶提供互惠的利益。當一邊的用戶增長能夠增加另一邊用戶獲得的價值,就稱為 Cross-Side Network Effect。

以 Facebook 為例,Facebook 通過開放平台,形成了普通用戶和第三方網站兩個不同的客戶群體。乙方需要更流暢的上網體驗,一方需要更低成本的獲得用戶。而接入 Facebook 這個平台後,雙方的利益都能夠得到滿足。並且一方的客戶數越多,另一方的收益越多,Cross-Side Network Effect 就形成了。而假設用戶放棄了使用了 Facebook,可能使用一大堆的第三方網站都會受到影響,當第三方網站放棄使用 Facebook, 將面對更難的用戶註冊和起步問題, 所以這個網路具備了 Customer Lock-in 的能力。Facebook 的 Customer Lock-in 是如此的牢固,以至於用戶轉移到了第三方網站,依然是被鎖定在 Facebook 開放平台上的。

再來看百姓網,百姓網上的賣方和買方都能從另一方的增長而受惠,是典型的雙邊網路。儘管沒有社交關係,要賣方和買方放棄百姓網這個平台都是需要一定成本的。現實中不論是賣方還是賣方,寧可同時使用幾個相同的平台,也不遠放棄其中一個,說明了 Customer Lock-in 的存在。

所以,文章叫人不要盯著社交,要多思考網路效應本身,尤其是 Customer Lock-in, 還是有硬道理的。

參考鏈接 https://en.wikipedia.org/wiki/Two-sided_market#Structural_characteristics


前幾年我喜歡上5G,它上面有很多業界牛人,我可以藉此通道認識這些人,它每增加一個用戶,對我來說,都是一個潛在的認識對象,這種依賴性足以促使我天天泡在5G上。

但後來,發現一個叫知乎的網站,它比5G更能滿足我的訴求,因此,移駕到了知乎。再後來,5G淪落了,不是因為我把上面的人都認識完了,大家彼此成為了熟人,而是因為它所能滿足的,知乎都能滿足,甚至知乎滿足的更到位。

也就是說,用戶每到一站,若要長久留下,站方都要想辦法給用戶提供彼此依賴和互補的配套措施,滿足這兩方面的,才算是效應,才能體現價值,反之亦然。說槽一點:請給我一個上你的理由

說不出來,你就梗屁,跟效應不效應的無啥大礙,整個互聯網都算是種效應;跟生人熟人並無致命關係,完全陌生的網站你會去么?比如說百度知道,一天讓你泡5個小時,試試?

昨日黃花的社交網路太多,不是它們已成了工具或上面的人太熟,而是它們的價值不斷被稀釋,變得越來越可有可無,直到一天自己駕崩。


我覺得多數社交網路就像網路遊戲一樣,最大的挑戰並不是自己的用戶量是否夠大,而是,會不會有新的遊戲比你更好玩?

Facebook 夠大了嗎?有網路效應了吧?但它為什麼還擔心 Instagram 和 Snapchat 呢?

當年的 MySpace、http://51.com 和開心網夠大嗎?有網路效應了吧?為什麼還是沒落呢?

QQ 夠厲害了吧?有網路效應了吧?為什麼微信還是會崛起呢?

網路效應是必要條件,不是充分條件。充分條件是它(比同類產品)更好玩、更有用。

當然,我同意王建碩說的:社交網路不是網路效應。這點很多創業者的確沒想清楚。

那麼,有人問了,怎麼保證一款遊戲永遠比其他遊戲好玩呢?

運營唄。《傳奇》、《大話西遊》、《魔獸世界》運營那麼多年了,不是還有不少人在玩呢。不停豐富自己、改進自己,永遠不要掉隊,才不會曇花一現。


首先不認為這是一篇深度思考文章,也許寫的人認為是。
其次認為這篇文章名字起的很好,很有噱頭。
最後這篇文章+作者身份,媒體可能很喜歡。

OK,全篇得出2個重要結論為:

什麼叫網路效應?就是當一個用戶增加的時候給另外的用戶提供了價值。或者說,當網路效應存在的時候,這個網路的價值跟在這個網路上的人的數量有關係。用的人越多,就越好用。

網路效應的價值在於連接陌生人,而不是熟人。熟人需要的,僅僅是工具,而不是網路。

即,按作者的思路:
1,網路效應的衡量在於網路上的人數,即用的人越多,越好用。
2,網路效應的價值在於連接陌生人。
3,熟人要工具,而不是網路。網路效應針對陌生人。

那麼對這結論提出質疑:

1,
我們都知道人人網、開心網當年這些社交網站都是做熟人的。試想,如果這些社交網路上沒有同學、同事、朋友,那這些產品有什麼用的意義?而正因為這些產品上面用的人越多,才越好用的,才更有互動,不然一個人刷什麼?
現在不是社交興起的時代了,我們可以說社交已死whatever,在那抨擊的好開心。想想當年吧,社交網路是最具備網路效應的互聯網產品,而這種so called 「網路效應」 ,在對於上述做熟人社交的產品,很關鍵就在於將熟人社交搬上互聯網,更好的降低獲取用戶的成本及更快的傳播。

套用stanford的startup engineering課程中的說法,social networks帶來的effect是:
Friends are now independent of physical location.

這才是當年那類產品的核心OK?是互聯網時代的一個線下到線上的里程碑OK?

以此質疑反駁作者思路的1,2點。

---

2,
豆瓣是做陌生人社交的吧,豆瓣的初始是什麼,是一個書評工具,然後是書評、影評類的工具,然後通過相同的興趣愛好聚集不認識的陌生人。

關鍵詞:陌生人,工具。

以此質疑作者思路的第3點。

---

3,
instagram是個工具,生熟通吃。而且是利用已有社交網路的工具,它在什麼場景發揮作用,取決於圖片最後去到了哪個社交網路產生了什麼作用。

完全跳出作者思維範疇。


綜述:
無比認同@姜鑫說法,為了結果找原因是愚蠢的。順便說點題外話,最早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不知道是什麼人寫的,腦海中冒出的第一句話就是:

呵呵,要是現在有家公司,公司里哪個PM轉載這篇文章並叫好的,這個PM不應該再在我公司里。

知道作者是誰之後,腦海中冒出的第一句話是:

哦,原來還有個百姓網。

-----

後話:
黑了文章歸黑了,後來了解了下百姓網,覺得團隊好像挺好的,今天看了百姓的github,確實挺好的~


很多個回答,我比較同意@張亮同學的,對@Boyan的持一般同意態度。
原文觀點:社交網路之所以呈現沒落態勢,是因為沒有真正做好網路效應
我的看法:

  1. 網路效應的確存在,但這僅是sns或sns類產品滿足用戶的某一個方面。
  2. 將社交網路的價值即是:提供且僅提供網路效應,我不認同;這也無法論證sns的弱勢來源是沒做好網路效應
  3. 一個sns產品或一個產品的sns方面好不好,關鍵還是看你這個產品好不好!(同@張亮)

舉個例子,04/05年那會兒玩魔獸世界,記得應該是在冬月村刷熊怪那會兒,認識了法師sm兩口子,然後就組了親友團,然後就每天晚上活動,認識了上海的幾個朋友;後來這法師sm兩口子結婚,我和媳婦結婚,上海的朋友結婚...大家都準時到場;而且我們從剛開始玩到現在,近10年時間,中間變換了qq群、飛信群、msn群...等多種聯繫方式(即王建碩所說的工具),但是仍然保持大部分人每天通過群聊天,這已經變成了我們生活的一部分;當然,後來我們在群里拉進來我的幾個高中同學以及家屬...

So,我們用哪個軟體,玩那個遊戲,使用微博or人人or開心等sns產品(這些都有sns因素吧),歸根到底,我們是為了不同的需求;而不僅僅是為了一個廣義的用戶總數所提供的網路效應。

從例子中,我們之所以變換飛信、qq、msn等,一般都是有1個或2個人單位封了某種聊天工具的埠所致。所以這些軟體,很明顯是工具,使用他們,就是為了滿足我們的隨時小範圍朋友聊天的需求。但是回到wow遊戲本身呢,我有個觀點是,很少或基本沒有人為了認識朋友而使用產品(任何產品);我們玩wow,是被wow宏大的遊戲世界觀,多樣的組隊副本,精巧的遊戲設置所吸引,不斷的交流玩法,共同達成任務目標,取得遊戲成就而聚齊在一起,可以說,我們的友誼是通過在實現遊戲中提供給我們的滿足感的同時的附帶品。
再說百姓網,58網這類,我們的需求就是公開、快捷、眾多、準確、真實的社會信息(租、售、二手...),我們沒有需求同買我二手自行車的同學成為朋友(炮友不在此範疇)。所以原文中的,不做sns是因為做了以後,產品即淪為工具的觀點我認為是錯誤的

比如path,就是提供了一個密友交流圈的工具,我認為他就是個工具,用戶喜歡這個工具,持續的用這個工具,這就夠了。像微博、微信、開心,這類產品的目的就是為了用戶之間的關係網,提供一個平台/工具,以滿足朋友間的溝通交流。當然,也可以認識新朋友,比如主題、群...狹義上可以說群等認識新朋友也是有主題的,大家志同道合才聚到一起;廣義上這些還是工具,為用戶服務,這個工具就是提供多種多樣的溝通方式的集合,這些集合可以讓你聯絡老朋友,結識新朋友。

接著延展原文作者的觀點,我自己也談談個人觀點

  • 你畫我猜為什麼流星般衰落?我認為這款產品最終的目的是滿足我向朋友炫耀創造力,體現奇思怪想的一個途徑,這是一個好玩法,但是模式過於單一,通過一個簡單的小遊戲,就去聯繫做sns,用戶沒這個需求。
  • 微博等sns產品,為什麼用的人少了?這個問題比較宏大,肯定有很多類似問題,懶得查了,僅說說個人看法,這類關注朋友的工具,簡單的幾個就夠了,我微博關注的人太多,每次都當他是新聞客戶端,但是又覺得微博上的信息魚龍混雜,索性用【網易新聞】就夠了,這就降低了我對微博的需求;同時,如果我沒有因為某個好友、信息來源是因為他來源於某個特定的產品,那麼我就不會使用這個產品,而是使用一個最常用的就夠了,也就是,用戶的sns需求總和是一定的(上班累個半死,瑣碎時間本來就不多,再加上時間多也不能老看微博開心人人一遍啊,煩也煩死了)
  • 陌陌、微信的附近朋友這些,我認為是核心需求,勾搭妹子漢子,這需求多明確多旺盛,只要你這個產品能更好的滿足我的需求,那千難萬難用戶也會上的。但就這一點來說,其實做的不是sns,還是滿足性需求的產品罷了。

社交網路好比一個半失控生態系統,『新陳代謝,物競天擇』是其的必然規律,要保證生態系統長盛不衰必然要自我進化,不斷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恐龍體型夠大吧,但最終還是被環境滅絕。


幾個想法:


1、當你已經把幾乎所有用戶拉到社交網路之後,為什麼你還會需要你已經實現了的「網路效應」呢?微博和Facebook在發展的頭3年里,難道沒有見證「網路效應」?不能因為獲取新用戶的成本更低,就證明網路效應失效了,這恰恰說明該產品可能更好的利用了網路效應的特性。


2、為了結果找原因,個人認為很愚蠢


3、所有的網站都可被視為「工具」,百姓網是二手交易工具,微博是社會化媒體工具,他們是不是「網路」,是不是「網路效應」,這不重要。重要是的工具在這個領域的效果。


4、同樣,所有的網站都可被視為「網路」,they connect people.


5、如果說微博和Facebook只是把用戶的真實社交關係搬到了網上,那麼百姓網是否也可以說是把以前報紙的二手分類信息搬到了網上?你能說百姓網比微博或Fb更「網路」嗎?

Ps,題主是我,我非常想知道大家對王建碩的這個觀點持什麼態度,謝謝!


感覺18歲-的人很少玩這些,都是18-28的人玩,而且他們本來就經常線下搞活動,根本不缺這些,結婚以後肯定會不再那麼痴迷了,而且這些和遊戲一樣,沒有什麼長期吸引力,不過米國那邊還是全民都玩,可能是教育制度的問題吧。


作為一個活躍用戶千萬級別的社區開發人員,我總體上認同原文的觀點,並且部分同意@楊帆? 的答案,當然還有部分反對。以下觀點跟@楊帆? 的答案一一對應。看不了長文的,一言以蔽之:原文有理,進一步,價值為王。
1、存在網路效應。
這個當然存在,但是跟楊帆說的略有出入。現在的用戶很可能擁有多重的社交空間,並行存在於不同的網路產品中,比如很多人的同學關係存在於人人網、朋友網;關心的明星等存在於微博類產品;同事存在於某些IM軟體;遊戲好友經常YY;而密友存在於微信這類的產品。每個產品有他們自己的定位,他們之間存在交集也存在差異,並不是互斥的關係,因此關係不需要從這個罐子里挖到另一個罐子里,而是同時存在於若干罐子中。
此外用戶的關係是會發展的,這會關係到社交產品的發展,比如:人人是以校園用戶為主的,當這些用戶畢業後,他們的關係沉澱下來的就成為了密友,存在於QQ、微信,沒沉澱的就不再關心了。不少人都有班級群吧?群里是不是除了幾個把群佔為己有每天聊天的剩下大多數人不發言,或者整個群都死氣沉沉?所以畢業的人的人人網動態也是日趨式微的,越來越沒有價值。facebook也經過了校園社區到大眾社區的轉型,而人人這點還不成熟。
所以網路上擁有有價值的網路效應的只存在於導入你全面的線下關係並且包括了線上關係的產品,有么?有,QQ。所以做社交的都想避開QQ,但是避開了QQ,你的價值就是縮水的,而且當你導入的關係對用戶沒價值以後,用戶也就會用腳投票的。
我承認存在網路效應,沒有否認原文的觀點,而是說QQ是最好的社交工具,沒有之一,因為它能提供最有價值的關係。當然微信通過離線消息很好的繼承了這點,也可以提供擁有最大價值的關係網路。
2、關係越基礎的問題,參考我的第一條,不是以關係是否基礎(且不說如何定義基礎)為主,而是以關係鏈對用戶本身的價值為核心。父子關係夠基礎吧?見過父子關係的社區嗎?現在父子用於交流的網路工具有哪些?別找了,QQ微信。對於這裡面楊帆說的固化用戶的想法很奇怪,如果對方對於我沒有價值,怎麼固化?能固化的都是雙向關係,必然能對雙方帶來利益的,比如長期的炮友。但這種點對點的關係固化不了,因為人家隨手就換了其他的聯繫方式(比如某局長在微博和情婦聊天,改天可能就換手機了好嗎)。
3、SNS產品=觸達+網路
這個觀點我是同意的。但是舉的幾個例子有待商榷,比如「運營商做了那麼多年,如果提供一個帳號和通訊錄綁定的功能」,貌似移動就有啊!「而互聯網產品只在內部通」……參考下條。
4、網路效應+不互通
如果@楊帆? 說的是關係互通——現在開放平台都要過氣了吧!企鵝不開放人脈關係就是因為他們持有的關係是SNS工具最有價值的,其它開放平台哪個不是關係隨便你抓!而那種集中好幾個站點
動態,可以相互回復的產品也有好多了,但是人氣怎樣,作為一個做社交的人都不知道,普通用戶哪裡會知道?再說人家平台自己會發展,新功能肯定會先上
自己的web,再推出到開放平台,也就是說聚集產品能夠提供的除了社交網路的聚集外,是不能做到比對方提供更多更好的功能的。這怎麼可能去競爭啊。
所以我更想強調的是價值不互通。所以人人還是校友社區,微博還是公知社區,即便人脈關係互通了也改變不了價值定位。
所以facebook不怕這些新型社交工具,它所需要的就是像騰訊那樣山寨它們或者收購它們,利用它們來為用戶提供持續的新鮮的體驗,通過它們形成用戶獨有的新的線上關係,並依賴它們形成facebook對老用戶獨有的價值。
哎,說了半天好像沒有說到重點。社區的核心就是你的網路里留住的關係是不是對用戶有價值。
PS:微博降溫我覺得就是因為用戶看煩了明星、公知那點事(陌生關係的價值被降低),而熟人關係沒有及時導入,最終降低熱度在所難免。要想提升陌生關係的價值,把那些一天發2條以上推薦其它運營賬號的微博關閉,繼續引入明星,提供運營團隊幫助明星運營,適當創造線下活動,比如明星和粉絲的見面會,然後伺機導入用戶線下熟人關係,把私信系統單獨做成微信(私信作為熟人交流工具太不好用了)。純屬意淫,哈哈


看到諸位這麼熱火的討論,咱也湊湊熱鬧。

首先,我覺得大家不要急火攻心,呵呵,怎麼說嗯,王童鞋這篇文章估計也是靈光閃現,一躊而就,所以某些地方言不達意,或者說考慮的並沒有那麼全面,完全在情理之中,權當拋磚引玉嗎?我覺得個別同學完全沒必要冷嘲熱諷,任何一個創業者都值得尊重,換做你,你能成嗎?不見得吧!咳咳,所以嘛。。

然後,千萬不要糾結於「網路效應」。網路效應是評估一款互聯網產品是否有黏性、產品是否有想像空間、傳播速度和規模是否等等有重要的關係,但並不完全掛鉤,而且網路效應也不應成為和SNS、社區神馬的生死符,這只是衡量產品的一個緯度。

tmd,真繞,說簡單點,就是說網路效應好的產品,可以更快的做到一定的規模,但能不能持續的發展,則和產品屬性和大環境等其它若干因素有莫大關係。

你比如說陌陌(陌生社交)的網路效應強不強?很強!但可能會曇花一現。QQ(熟人社交+陌生社交)的網路效應強不強,絕對TMD強,但是在移動網路上沒有微信風生水起。 開心網(熟人社交)當年的網路效應強不強,也很強,但是現在呢?奄奄一息! 所以說,網路效應和熟人、生人也並無直接關係

從近幾年社區、SNS的興衰史來看,能做成的很少,基本上都over了。 也就不一一列舉了,如果要從幾個緯度來評估一個社區是否能持續的做下去,可以從以下幾點考量:

1、強工具性
第一步,一個社交網路是否具有持續很強工具性,並且很難替代。這個類型的比如QQ(通訊工具)。通訊是人類社交最基本的需求,QQ最初(98、99)只是陌生人交流的工具,慢慢的,隨著網民的普及,進化成一個通訊工具,包含同學關係、同事關係、親屬關係等等,基本上工作、生活等社交圈基本都綁定在QQ上。 facebook 在美國能做起來,反觀中國卻沒一個像樣的能像fackbook做起來的產品,其中一個原因是因為老美把fackbook當QQ(通訊工具)用了,QQ就是中國最大的fackbook,這個一個基本足以。 開心網為什麼火了兩年就沒戲了,很重要的原因是開心網雖然複製了同事、同學關係過來,但是缺乏工具性特徵,用戶新鮮感、熱乎勁過了,就該幹嘛幹嘛了。

當然,一款強工具性因為新的技術變革、大環境的變話,也可能會不再成為強工具,那麼就有很大的風險被用戶給pass掉,為什麼微信沒起來的時候,小馬哥夜不能寐(哈哈,道聽途說),是因為,在移動時代,QQ可能不再是強工具,因為產品形態發生變化。

所以現在創業的童鞋,基本也是這個路子,先打造一個工具,然後進一步向社區演化。但不是所有的工具都能成功的演化為社區,這中間game over的很多,因為要實現軟著陸,和工具特性、用戶特性等等有莫大關係。你比如迅雷、天天靜聽屬於工具類,但是卻很難轉化為社區。

2、黏性
打造出強力的社區,第二步就是黏性,前提是在第一步強工具性的基礎上,產品必須有實用價值。這一步完成才能形成壁壘,當然網路效應也會在這一步儘力的發揮作用,黏性可以在留住老用戶同時,不斷通過網路效應吸引新用戶,用戶規模必然會呈現高增長。 黏性並不完全代表用戶關係,你比如豆瓣黏性很強,但不代表你的存在是因為豆瓣上的社交關係。黏性的存在,可能是因為獨特的社區文化、你需要的汲取的內容,你需要使用的工具。再舉個例子,知乎的人俺幾乎都不認識,但是俺照樣天天上知乎,並且我覺得知乎的網路效應也不錯,應該身邊的人都口口相傳的在使用。


3、強話題的SNS社區
這一點和第一點有點重合,單獨提出來尤其是針對SNS來說事,SNS社區的死亡,基本和這個有很大關係。 也就是說一個社區究竟是強化話題弱化關係,還是強化關係弱化話題,決定了這個社區的生死。開心網雖然強化關係,但是話題性太弱了,久而久之,大家不知道為什麼要在這裡! 陌陌靠「約炮」口碑搞來了很多用戶, 但陌陌目前依舊是強關係的弱話題的,因此新版本在逐步的加入群組來強化話題,沉澱用戶,育嬰類網站同樣是強話題弱關係的。 你想一想,一坨人整天堆在一起總不能「hi」、「hello」的,時間長了,蛋肯定碎了。總要給個話題聊聊吧,親!

糾結的想下,強的關係還需要社區嗎?七大姑、八大姨、他大爺的天天還聊不完,需要搞在一起嗎?
弱(陌生)的關係你還搞關係嗎?無非聊的內容就是:「親,來一發嗎?」、「今晚有空嗎?我老公不在家!」,額,我說的不是51、陌陌。

未完待續,發現自己寫的亂糟糟的,tmd,不丟人了,匿了,睡覺了!


王建碩的問題是,他討論的 SNS 是基於現實關係的 SNS,而這並不能解釋微博和 Draw Something 的衰落。而 Facebook,又沒有數據真正能證明它正在衰落,所以這篇文章整個就是空對空而已。

至於一樓 @Boyan ,還不如王建碩。

Friends are now independent of physical location.


這說的是什麼?如果這說的是「現實朋友可以超越物理的距離的限制」,這是 ATT,這不是 Facebook / Twitter。
社交網路本來誕生就是為了「打開社交」,而不是「搬移關係」。用 Boyan 的第二點來反駁第一點,豆瓣根本不是一個熟人社區,但豆瓣卻是所有國內 SNS 中,生命力最持久的一個。

所以,SNS 也好,生熟人也好,都不是關鍵。關鍵在於,這個產品好不好用,有沒有新的功能引起用戶的興趣。Draw Something 很好玩,所以它火了。但它遊戲就那麼一個模式,玩幾個月就膩了,所以它不火了。靠偷菜停車維持生命的開心,也隨著人們對偷菜停車的興趣過去而死掉了,因為它沒有提供更新的興趣點。社交關係有了,工具被淘汰了,僅此而已。Facebook 天天宣傳被這個威脅被那個威脅,真正有威脅的,不過是一些有亮點的移動平台應用:Instagram,Vine。為什麼?因為 Facebook 自己在移動平台的那個工具不好用。

唯一聰明的是 Twitter,它本身幾乎沒有任何功能,所以人們把對 T 的期望全部加在了內容上,這讓它從一個層面上迴避了這個問題。

所以,一個網路產品,SNS 也好、工具也好,怎麼留住人?
還是看看豆瓣。知道自己的用戶是什麼人,看清他們需要什麼,不斷給他們更新更好的玩具。你手慢了,他們就散了。


真是做啥說啥,既然說到分類信息網站百姓網為什麼不做SNS,那就從這兒說起吧。

用戶為什麼要訪問百姓網,因為人嗎?不,因為信息

有了跟自己生活息息相關的信息,用戶才會訪問。但如果你這上面只有租房二手等分類信息,有些貧瘠,用戶需要方方面面的信息,生活的。特別是在二三線城市,一站式解決所有才好呢。但細到小區的第一手實時信息哪兒來?本地論壇,也就是王建碩看不上的SNS的原始形態。

做個對比:南昌地寶網,當地分類信息網起家,年收入1000萬,分類收入100萬,而只給分類配備了1個客服,無銷售,僅靠用戶自助充值。(數據來自地寶網老總http://weibo.com/tiboogjl)不知百姓網在單個城市收入如何?人均產值如何?根據地上海的營收入如何?

地寶能做到此,與他的社區不無關係。地寶註冊用戶數200萬,日均發帖20萬以上,最高日發帖34萬,而南昌市的常駐人口約500萬。在南昌,幾乎隨便一個餐館,都能見到地寶網的宣傳品,年輕人都知道:聊天扯淡,交友聚餐,吃喝玩樂,找房子、找工作、找裝修、找寵物、找保姆、找搬家、買賣二手貨,這個網站都能解決。(以上數據來自王新宇:站長界:十多年磨一劍 扛起O2O大梁)

趕集已經在做瓜子了,還在摸索,對錯,看時間。百姓網在做啥?
ps:看了建碩請了那麼多白骨精做高管,他們能理解桑海弄堂里修家電的和隔壁大伯的需求嗎?留個問號。


再從SNS說起:
建碩兄說的片面了。SNS確有大量熟人信息,但還有更多的陌生人信息。人的圈子不只是熟人而已,社交圈還要延展,線下一種,線上又是一種,需求不同。像微信、陌陌,約著約著沒準就成熟人朋友了,這是一個過濾的過程。

SNS無論強關係弱關係,維繫關係的其中一種方式就是:轉發。轉發,實現了人類天生的傳播行為,一傳十十傳百,變成全國皆知的秘密。(但我覺得,把轉發看做媒體消息傳播,更合適)

開心做轉發時,人們已經厭倦了它上面僅有的幾個遊戲,他死在不開放。Qzone把轉發發揚光大,SNS霸主地位確定,更有QQ這個通訊工具還在不斷為Qzone擴展社交圈子。

Qzone不會消亡,只是不斷在進化。隨著時間,孩子們源源不斷流入Qzone,又隨著年齡,一部分用戶離開或不再積極,但任何產品都會有大量死忠頑固用戶。Qzone不會荒蕪,就看他能否跟上人們的口味。但龐大的產品在適應人們快速變化的口味時,始終是笨重的。模板是facebook之於Instagram。好在,張小龍給馬化騰弄出了微信。

SNS全球霸主facebook認為,用戶迷戀SNS,不是因為朋友/人,而是人創造的信息,有趣的實時的信息,人人都可發布信息,都是媒體。故他去做閱讀,去做媒體了。這是社交往媒體進化。

而另一條路,相信很多人通過新浪微博結識了不少新朋友,本來可以它通過媒體屬性,進化出不錯的SNS,但路子沒踩對。他還在進化,沒準就踩對點了,一種適合微博的SNS產品形式出現。這是媒體往社交進化。

綜上,互聯網,除去電商(收費網路服務、遊戲也是電商,消費線上服務),本身就是個通信(社交)和媒體綜合體。SNS不是把自己扒光放網上、曬個照片、發個牢騷等等那麼簡單,他就是人們使用互聯網的一種方式。運營導向用戶自造信息自增流量,這是SNS美好的願景。分類用好了SNS,也許就不用給百度之類拱手送那麼多推廣費用。

中國互聯網,70後首腦,80後砥柱,90後激流。民智已開,中國網民對互聯網產品形式要求越來越高,口味越來越難以把握。


@王建碩 這篇文章只是更關注構建在陌生關係上的服務。淘寶、58、百姓,這些網站都可以看做C2C的服務,一個人,利用這些網站,與另一個人產生關係,並且能滿足雙方的需要,這是@王建碩 所強調的。其實基於陌生人關係的服務在互聯網上更多,只不過大家普遍不覺得這些網站上的用戶關係是「關係」而已。我們在購物的時候,實際上買賣雙方在交易的過程中極有可能已經產生了關係,我們能說買家、賣家、中介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么?

與之相對的,還有另一種叫做構建在已知關係上的服務,許多人叫它SNS,也就是@楊帆?關注的那一類。比如QQ、微信、人人、facebook,這些服務主要的關係依然是已知的關係,每個人的好友裡面大多數都是自己認識的。

兩種不同的服務,其實本質上只是信息傳播的方式不同,價值不好說誰大誰小。
構建在陌生人關係上的服務,因為沒有現實的一度二度關係,所以無法像SNS那樣利用關係鏈進行傳播,但同時也更加靈活多樣——少了標準的SNS模式可以借鑒,各個網站只能根據各自的目標用戶群,搭建有針對性的平台。淘寶是其中最成功的案例,淘寶比facebook小么?
構建在已知關係上的服務,有時候因為大家都太看重基於關係鏈的傳播,覺得好友關注的東西很可能我也關注,所以就沒有深挖不同場景下的細分需求——因為任何東西都可以在關係鏈上傳播,這個傳播機制已經足夠強大了。

@王建碩 這篇文章從百姓網自己的角度,來看待關係這件事,更關注陌生關係,這個無可厚非,也十分值得思考。黃太吉在北京國貿賣煎餅,跟顧客之間建立了很好的關係,微博上滿是幫他宣傳的女孩,這才能一下子這麼火,十幾平米的店每月有一百萬的營業額。如果一味的強調已知關係是王道,那又怎麼解釋豆瓣在各種SNS跌宕起伏的時代,依舊淡定的穩步上漲?

大家看問題的角度不同罷了,一篇文章能引發大家思考,文章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朋友前幾天也轉給我看了,我就回了幾句:以偏概全,嘩眾取寵,過兩天就被噴死。@楊帆?說得很好了,SNS產品 = 觸達(工具性)+網路,用戶關係在平台間的轉移哪裡是是說轉就轉的。社交網路多數熱度不太持久原因很多,不能一概而論,硬要說一個原因的話,只是因為摻和到社交網路的公司已經太多,市場細分的結果而已。


回答得都好專業啊。
我覺得《社交網路們經常曇花一現,是因為他們不再酷了》,就這麼簡單。


規模效應是老話題,但我們通常說的是供給側規模效應,而網路效應實際上是需求側規模效應。注意,我們可以說供給側規模效應和需求側規模效應,但不能說供給側網路效應和需求側網路效應。

供給側規模經濟作用於成本,隨著規模增長,單位成本降低,幫助企業獲得成本優勢。工業時代的壟斷基本由此造成,這個概念就是錢德勒在研究工業巨頭成功的企業史專著中提出的。

但在信息時代,網路、雲、物流等基礎設施業務甚至包括某些所謂的共享經濟業態—當然,網路是工業時代和信息時代兩個時代的奠基人—的成功也有賴於此。為何這麼說?

因為基礎設施型業務的一個核心競爭要素是資源的調度和使用效率。Google、AMZ等互聯網公司對全球大型機群的建設、運維和使用是它們的核心能力之一,而共享單車這種幾乎和網路效應不沾邊(從而也和平台模式不沾邊)的業態,拼到最後拼的也是這種調度能力、效率。

掰開看,供給側規模經濟帶來的門檻,除了巨大的投資之外,還有非常重要的一點就是學習曲線,也就是在規模積累過程中形成的獨特竅門。這兩者共同形成了效率和成本優勢。

再說需求側規模效應,即網路效應,又稱網路外部性——每個加入該業務網路的用戶,在享受該業務使用價值的同時會給該網路增加新的價值,但並不需要該用戶付出任何成本。

網路效應作用於用戶感知價值,它是否存在以及以何種形式存在,取決於用戶需求之間的相互依賴性。比如,我使用一輛共享單車和我老婆使用一輛共享單車是不會相互影響的,這時共享單車不存在網路效應,但我使用微信和我老婆使用微信存在相互影響,因為我使用微信這個事實,增加了微信網路對我老婆的價值,反之亦然。

網路效應最開始是在電信研究領域發展起來的,電話網路是所有互聯網社交網路的鼻祖。不過電信網路經過這麼多年發展,已經實現全球運營商之間的互通,號稱開放的互聯網卻越來越稱為圍牆花園、諸侯割據——當圍牆內的風景很好時,圍牆又何妨?

因此,隨著用戶規模的增加,該網路對未加入網路的用戶的吸引力就越來越大,而微信「可以」一直是那個微信——當然,微信一直在超越自己。這就是形成了對後來者的需求規模優勢——不是後來者產品不好,而是先入者早就建立了不靠產品創造用戶價值的模式。

兩者在經濟學裡面的差異是很明顯的,如左圖的兩條曲線。在戰略和商業模式裡面,兩種的差異體現在:離錢的遠近。

作用於成本側好像很LOW,但一分成本一分錢,省下的都是利潤。作用於需求側,那是用戶價值/使用價值而非經濟價值/交換價值。如何把用戶價值轉化為收入,中間隔了一個商業模式,所以說離錢遠。

當然,辯證地看,VC手上有的是錢,網路效應離錢更近——網路效應進來也稱為一個2 VC的概念了。再者,這兩者之間有差異但不矛盾,如果身兼兩側的規模經濟,善莫大焉,離什麼錢都近。

這一張重點來講直接網路效應和間接網路效應。

前面談到了社交網路的網路效應,實際上只是其中的一種,我們稱為直接網路效應,如圖右邊,它源於同一群用戶之間的相互依賴。

另一種被稱為間接網路效應的東西,以電商為原型,是另一網路效應。它源於不同用戶群體之間的相互依賴,賣家和買家,打車的和私家車主。這種業務形態,我們稱為雙邊市場或雙邊平台。

這兩者都統一於規模效應,即需求方規模越大,效應越強。值得強調的是,在雙邊平台比如電商中,需求方的概念不是我們一般說的消費者、用戶,而是包括買方、賣方在內的用戶A和用戶B兩個群體。

這不是鬼扯,而是指,作為平台經營方,要同時對賣方和買方兩個特徵不同的客戶群體提供很好的產品和服務,在兩個客戶市場上開展競爭。這也解釋了與直接網路效應的不同,畢竟後者只提供一種產品。

所以,對間接網路效應而言,規模的重要性同時顯現在兩側,買方創造了平台對賣方的價值,反之亦然。

理論上,平台似乎特指間接網路效應即雙邊市場下的業態。但其實沒這麼複雜,把打電話當成買東西,接電話當成賣東西就成。只不過,「正好」這兩個需求均勻地出現在每一個用戶個體上,所以只有一個用戶群體了。直接網路效應是間接網路效應的特殊情況。

無論是直接網路效應還是間接網路效應,它們都依賴於平台來承載——平台即不同需求依賴性的相遇處。

說到這裡,很多人說,「買家+賣家+市場」這不是對任何一種經濟行為分析都採納的框架嗎?怎麼忽然來了個雙邊平台,有何不同?簡單地回答,雙邊平台是有形的市場,它背後是可運營的產品,雖然價格機制(看不見的手)對該平台的成功非常重要,但還有更多看得見的手在起作用。

還有人說,古老的集市不就是雙邊市場嗎?是,如果集市不是自發形成的話!高度抽象後留下來的本質就是那些,陽光下無新事。但具體的Context為它所增加的東西才是贏的關鍵。數字化條件下,集市克服空間達到極大的規模效應,這才值得專門去研究,否則,傳統集市只能輻射十里地,那還是省省吧。

藍海戰略鼓動企業家去創造新市場,這裡有三種搞法。一種是創造生產要素,投入研發,新技術商業化,用供給創造需求;一種是尋找未被滿足的顧客或未被滿足的需求,包括克里斯藤森說的過於滿足的需求,用需求創造供給;第三種就是淘寶、微信、滴滴這種,最純正的market creation,對接業已存在但由於交易成本過高無法匹配的供需

第三種最具吸引力,因為它可以建立真正的門檻。第一種次優,可以靠專利當門檻,但專利失效之後呢?第二種最不可持續,破壞別人的很爽,但自己呢?但正如紅皇后定律,為今之計只有持續顛覆才能不被別人顛覆,而結果僅生存而已,獲得一般利潤。

這是另一個角度解釋為何平台模式吸引人。當然,這是靜態的觀點。動態地看,三種路徑靈活結合最牛。

平台建立得再穩固,躲不過路徑依賴和技術換代。破壞性的產品沒有破壞性的平台有想像空間,有專利護城河的平台又比只靠先發優勢的平台有想像空間。

另外一個動態觀點是注意規模經濟到規模不經濟。

規模不經濟在工業時代是存在的,典型地情形是當工廠規模擴大到臨界點之後,學習曲線固然仍然在發生作用,但需要採取新的組織架構比如事業部制,增加管理成本,或者由一體化生產轉化為專業化分工/外包,增加交易成本。

這些都可能導致規模增加後的單位成本不減。網路效應也存在這種情況,尤其是間接網路效應。比如:

間接網路效應的各群體內部的競爭壓力形成Congestion。某群體規模增大,成員競爭壓力增加,潛在成員望而卻步。這裡面的例子是有一段時間iOS跌出最受開發者歡迎的平台之列,原因是競爭太激烈,難以脫穎而出

還有其他因素不提,比如對象太多挑花眼了,算了,這婚不結了...

這張是簡單的應用,同時進一步引入幾個輔助概念。

BAT,從主業網路效應類型來看,高下已略分。

我看到一些作者說間接網路效應要比直接網路效應強,略感吃驚。說到底,雙邊平台/間接網路效應就是個中介,是個管道,面臨被繞開旁路的宿命,直接網路效應是平台直接滿足用戶需求的,並不依賴於另一方,博弈相對簡單。

騰訊IM是直接網路效應,對用戶的綁定效應實在是太強了,所以微信在手,開放我有,底氣十足,不怕被開放翻盤。阿里電商是典型的「管道」,兩端都連著用戶不可怕,但一端連著用戶一端連著一群隨時可能翻盤的狼——企業追求利益的動機遠遠大於消費用戶,況且還有京東虎伺在側。如履薄冰亦不為過。

阿里需要做的事情太多。選擇了作平台,就必須把管道武裝到牙齒,讓你上了就離不開...這種邏輯一直貫穿阿里系的擴張,這也是何為騰訊看起來比阿里開放、自信和溫和。這倆一個王道一個霸道。

百度,我們要引入另一個概念,叫組間網路效應,屬於間接網路效應的一種。

間接網路效應,不難理解,又被稱為跨邊網路效應。然而,並不是所有的跨邊網路效應都和電商一樣,相互正向帶動。百度就是典型——固然用戶越多,廣告主越願意投廣告,但反之不然,廣告越多,用戶越厭惡。

這種存在跨邊效應但只能在一邊成立的網路效應,被定義為組間網路效應。有些文獻把這個排除在平台之外。關於這一點,我在另一篇文章里展開過,引用如下

說到廣告,這似乎是最原始的雙邊平台了。從雙邊市場的研究歷史上來看似乎確實如此,但近年來的學術討論傾向於把它排除出去。Hagiu區分了間接網路效應和組間網路效應,前者是指前面討論的那種雙邊相互促進的網路效應,而後者是指僅有一邊促進作用,反之不然。廣告顯然是屬於後者

確實,如果擁有廣告業務就能夠算作平台,那麼三大門戶或者任何一個垂直門戶都能算平台了。所以,我們可能對於搜索引擎(Baidu和Google)的模式存在一些誤解。下面兩個猜想值得考慮:

搜索引擎受益於直接網路效應。也就是說,越多的用戶讓該業務的價值越大,網路效應發生在一個群體內而非群體之間。對於搜索引擎而言,越多用戶使用,其搜索演算法就越優化,並逐步體現為搜索結果精準度上的競爭優勢。因此,Google即使再入中國,中文搜索也不盡然比百度有優勢,如果百度這些年稍務正業了的話。

平台業務是Adsense而非Adwords。更多的長尾願意加入廣告聯盟,那就更有可能為廣告主找到精準投放的機會,反之亦然。間接網路效應存在於廣告主與長尾廣告位之間,而非用戶與廣告主之間。從財務貢獻的角度,Android對於Google的意義在於一個附屬於它的巨大廣告位網路。PC上Adsense收入是遠低於Adwords的。

結論是,百度在具備間接網路效應的意義上,屬不屬於平台模式是有爭議的。

從它們的布局來看,這三者都在多元化。起點卻很不相同,阿里的優勢是B端,騰訊的優勢在C端。百度...其實是兩頭不靠,C不用說,搜索業務是典型的用完趕緊走,別提粘性了,而在B端,對不起,百度根本不懂B的真實需求,都是靠代理商在線下銷售。


以上轉自 侯宏文存《網路效應是你想的那麼簡單嗎(上)》,如果感興趣,還有(中)和《平台競爭與網路效應的辯證法》一文


在商業中,最重要的思維模式就是網路效應的概念。尤其是在當下,當品牌、監管、供應鏈規模和專利,這些可以構築自己業務「護城河」的因素在不斷受到威脅時,隨著軟體持續的「吃掉這個世界」,網路效應對面向競爭對手構築業務「壁壘」變得愈加的重要。

這就是為什麼風險投資公司找尋和投資的那些軟體公司的產品中,都有「網路效應」存在的原因——軟體沒有邊界,但是「網路效應」可以有效的構建「堅固」的護城河,防止競爭對手進入(想想微信和臉譜的龐大用戶量)。

作者:桑蘭迪
鏈接:彼得·蒂爾所說的「網路效應」到底是什麼? - 豈曰無衣 - 知乎專欄
來源:知乎
著作權歸作者所有。商業轉載請聯繫作者獲得授權,非商業轉載請註明出處。


此文mark了一句話「SNS並不根本上改變了我的社會關係,而僅僅是把已有的社會關係放到了網路上」。這點我認同,但這也恰恰是王對網路效應的誤解。網路效應,不是單單指個體的社會關係這個結果,而是能實現這個結果的過程。看看王的論據「我至少可以通過電子郵件或者手機等方式一個個通知我認識的朋友來使用這個服務」。我就呵呵了,王覺得他通知社會關係,社會關係就挪上來了,如果這樣,我覺得以後產品營銷,直接找王call in就好了。

我的理解是
1)網路效應,就好像引力,而不是這個世界(結果)。
2)引力有強有弱,如果有種引力可以超過你的重力,並方向作用,那麼這個世界(結果)將會瓦解,新的世界將會生成。王所舉例的電話、電郵、還是facebook、人人等等是工具,我承認,在電話問世的時候,已經成為工具的存在,但只有在網路效應的引力作用下,某一天它將人聚成了世界。
3)不同引力只要不是相互反噬,可以並存,因而會在同一時空下形成好幾個世界,譬如打電話、發郵件。
4)如果引力形成反噬,那麼必然更強大的一方會慢慢取代另一方,譬如今天發微信會取代發簡訊。
5)引力也有自己的屬性,取決於其連接的物質,是生是熟,是男是女,是人是物,是老是少,還是具有不同特質的任何可能~

所以,我個人認為,王的文首先就沒有分清楚事物關係,所以才有這樣的結論。按其對網路效應的謬解,得出他的結論也是自然。


我有一個問題:作者是習慣寫軟文體作文兒還是寫的就是軟文兒。順便看看有沒有人贊同我…這四六兒不靠的小作文兒也能撩起來…


社交網路只是獲取信息的一種方式,一個社交網站是否能長久取決的還是是否能提供優質的內容,社交網路通過六度分割提供內容的關聯,熟人或者陌生人關係提供信息過濾的手段。facebook實際上害怕的是無法提供不斷變化的主流內容,使得社交網路建立起來的交通網路無法通過供需平衡運轉起來,導致荒廢掉。這才是過去某些社交網站沒落的根本原因。和陌生人數量以及網路的人數沒有直接的關係。


社交網站目前所謂的疲軟可能是因為:一方面已經有了較長時間的發展,用戶量基礎大,增長率不可能持續維持在高位。另一方面,可能是因為模式發展的基本成熟,沒有二次突破性的創新,給人很酷的感覺。任何一個新的事物,隨著它的普及,都會從新奇走向平常吧,但是一旦它走向平常化之後,它對人的影響居會更加深刻、廣泛,但同時也更加的隱秘。對於作者所說的SNS並沒有根本上改變我的社會關係,僅僅是把已有的社會關係搬到網上。這也許是作者個人的實際感受,但只是個案,若作為一個普遍性判斷,個人覺得很幼稚!


問題不是社交網路不具備網路效應
而是目前大部分社交網路或社區(包括知乎)的使用還是過於複雜和效率不足
社交網路里的通信已經是其中最清晰的了


推薦閱讀:

TAG:Facebook | 社交網路 | 微博 | 計算機網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