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張文顯教授:學術是我人生中永恆的追求

我的學術研究與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進程同步 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張文顯教授訪談

張文顯教授

張文顯,1951 年 9 月 28 日生於河南南陽鎮平縣,法學碩士,哲學博士。1983 年 8 月,受美中法學教育交流項目資助赴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研究當代西方法哲學,1985 年 1 月訪學結束後回校繼續從事法學教學和科研工作; 1989 年 10 月至 1990 年 1 月在美國華盛頓大學研修政治程序法。1996 年,在吉林大學著名哲學家高清海教授的指導 下研究法哲學。現任中國法學會黨組成員、副會長、學術委員會主任,國家二級大法官,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資深教 授,國家「2011 計劃·司法文明協同創新中心」理事長、聯席主任、首席科學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吉 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主任;曾任吉林大學黨委書記(2002-2007,副部長級)、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2008-2013)。兼任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法學學部召集人,教育部學科發展與專業設置專家委員會副主任,中 國法學教育研究會會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專家組法學組召集人,國家 哲學社會科學基金法學評審組組長。曾任國際法律哲學和社會哲學協會(IVR)執委(2002-2006) ,東亞法哲學協會執行 理事長(2006-2012)。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1987 年被評選為吉 林省優秀教師,1992 年被國家教委和人事部確定為有突出貢獻的回國留學人員,1993 年起享受國務院頒發的政府津 貼,1994 年被人事部確定為國家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997 年入選國家教委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劃,1998 年被評選為吉林省首批省管優秀專家,中央組織部確定為直接聯繫專家,2004 年被中央批准為首批「中央實施馬克思 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法理學教材編寫」課題組首席專家(召集人)。 主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方向為法理學、當代西方法哲學、部門法哲學和司法學。1993 年,《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二等獎;1994 年, 《法理學》與沈宗靈等合作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 《法學基本範疇研 究》獲中國圖書獎;1997 年, 《法理學的改革和建設》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2001 年, 《法學理論專業研究生教學 改革》獲吉林省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2002 年, 《法理學》(面向 21 世紀課程教材)獲全國普通 高等學校優秀教材獎一等獎,並於 2007 年被教育部評為普通高等教育國家精品教材;2003 年, 《法哲學範疇研究》(修 訂版)獲司法部法學教材與法學科研優秀成果獎一等獎;2005 年, 《法學理論教育創新的研究與實踐》獲吉林省教學成 果獎特等獎、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中國法學教育教學改革實施工程」課題(與曾憲義教授等 5 人共同合作)獲國 家級教學成果獎一等獎;2006 年,《馬克思主義法理學—— —理論、方法和前沿》獲司法部法學教材與法學優秀科研成果 獎一等獎;2010-2011 年, 《法哲學通論》獲第三屆中華優秀出版物獎圖書提名獎、第二屆中國出版政府獎提名獎。

摘 要:張文顯教授的學術研究以法理學為主導,根據法學學科建設和法制實踐的需要不斷拓展、延 伸研究領域,涉及法理學、法學社會學、法學政治學、法律經濟學,研究方法從抽象法學轉向實踐法學。要 言之,張文顯教授的學術是與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進程同步的,是不斷進取、不斷創新、不斷拓展、不 斷攀升的過程。對張文顯教授而言,學術延伸人生意義,學者是身份的大寫符號。周玉林(以下簡稱「周」 ):感謝張老師接受我們 的訪談。您早在 1993 年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擔 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專業博士生導師, 但 1996 年又自己攻讀馬克思主義哲學專業博士學 位,其中緣由是什麼?我注意到您一直將法理學作為學術研究的 主業,同時不斷擴展延伸到其他領域,您把自己的學 術歷程稱為從「被確定」到「自我選擇」的轉變,請問 這是志趣的原因,還是由更大層面決定的?

張文顯教授

1982 年,碩士研究生畢 業之後,由於兩次出國訪學和工作需要,我一直沒有 報考博士。1996 年吉林大學實施「青年教師博士化工 程」,倡導沒有博士學位的青年教師都要爭取攻讀博 士學位,以提高自身的素質和學識,同時也改善學校 教師隊伍的學歷結構。這項工程是由我建議、學校黨 委決定實施的,然而,由於我 1993 年就由國務院學 位委員會批准擔任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學理論 專業博士生導師,不便報考法學專業博士,在法學之 外的文科類專業,我經過認真衡量選擇了馬克思主 義哲學專業。當時,吉林大學的馬哲專業是國家首批 重點學科。另外,吉大馬哲的學科帶頭人高清海教授 是改革開放新時期哲學知識體系和思想體系改革的 旗手。其次,我的法學研究領域是法哲學,原本也屬 於哲學範疇,在歷史上法哲學歷來是哲學體系的重 要組成部分。

4 年攻讀博士期間,有很多實質性收穫,最大的 收穫是深化了對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和方法的認 識,進一步提高了運用唯物論和辯證法認識法律現 象、反思法學理論的水平。我的代表作《法哲學範疇 研究》就是在哲學博士學位論文的基礎上修改而成 的。讀博的經歷和收穫對於學術之外的工作,包括履 行吉林大學黨委書記、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中 國法學會副會長等領導職責,也是很給力的。

1977 年,我留校被分配到「國家與法的理論」 教研室,當時的教研室主任王子琳教授對我說,一個學者最重要的是確立自己的研究方向和領域,如果 沒有自己的主導研究方向和領域並在該領域有一定 的發言權,就不能算是專家。據此認識,他為我確定 了「國家與法的理論」的研究方向。由於國家理論研 究後來由新創立的政治學教研室承擔,我的研究方 向於是集中在法學基礎理論(亦即「法理學」)上。如 果說我起初把法理學作為自己的主導研究方向是 「被確定」,那麼 80 年代中期以後我始終以法理學作 為主導研究方向,則是受羅斯科·龐德的影響而「選 擇的」。龐德是 20 世紀最有影響的法學大師,擔任美 國哈佛大學法學院院長職務達 20 年之久。他曾經這 樣說過: 「兩千四百年來—— —從公元前 5 世紀的古希 臘思想家提出權利之正當性到底淵源於自然還是僅 僅淵源於立法和慣例這樣的疑問,到當代的社會哲 學家追求社會控制的目標、倫理基礎和永恆原 理—— —在所有關於人類制度的研究中,法哲學一直 佔據著主導地位。」深受龐德這句名言的學術影響, 我堅定地把法理學作為了我的學術摯愛和主導研究 方向,而我的大部分研究成果也就屬於法理學範疇。

在以法理學為主導研究方向的同時,根據法學 理論、法學學科發展和法治建設的實踐需要,我不斷 延伸、拓展自己的研究領域。第一個拓展的領域是當 代西方法哲學。在 1983 年到 1996 年間,我的主要研 究工作專註於當代西方法哲學。那時,我國法學剛剛 恢復重建,我們在拋棄以維辛斯基的階級鬥爭理論 為指導而建立起來的法學理論體系的同時,也急需 了解外部世界, 特別是西方發達國家的法學理論體 系。這就是我在一段時間內將精力主要集中於當代 西方法哲學研究的原因所在。1987 年,吉林大學出版 社出版了我的第一本學術專著《當代西方法哲學》; 1991 年,遼寧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我的《當代西方法學 思潮》 ( 「面向世界叢書」之一);1996 年,法律出版社 出版了我的《二十世紀西方法哲學思潮研究》。同一 時期,我還發表了十多篇有關西方法哲學的論文。上 述三部著作和有關論文對於我國法學面向世界、了解西方,借鑒西方法學優秀研究成果,加快中國法學 理論建設起到了一定的學術助力作用。

記得有一次北京大學教授、中國法學會法理學研究會會長沈宗靈先生在與我談話時指出:任何國家的法學研究都是以本國的法律現實為主要對象 的,並且都是為本國的法治服務的,我們對西方法哲 學的研究只能作為「副業」而不能作為「主業」。這句 話對我影響至深,引導我把精力主要傾注在中國社 會主義法治的理論與實踐的研究上。在其後幾年,我 先後出版了《法學基本範疇研究》 (1993 年), 《法哲學 範疇研究》 (2003 年,本書也可以被看作是《法學基本 範疇研究》的再版), 《法哲學通論》 (2009 年);1999 年主編了面向二十一世紀法學核心教材《法理學》 (本書已出版到第四版),1996 年主編了司法部規劃 教材《法理學》(本書已出版到第三版);2009 年作為 首席專家之一,與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 委員會副主任信春鷹教授一起,在以十屆全國人大 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楊景宇同志為首的編寫委員會 的領導下完成了「中央實施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 建設工程重點教材」 《法理學》,該書 2010 年由人民 出版社出版發行。這些論著和教材反映了馬克思主 義法律思想中國化的偉大成果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 法學研究的最新成果,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 治建設的實踐經驗,成為當代中國法學理論體系和 知識體系的重要載體。

2008 年 1 月,由於工作需要,我擔任了吉林省高 級人民法院院長和國家二級大法官。人民法院捍衛公 平正義、維護人民利益、促進社會和諧、服務發展大局 的司法工作實踐需要驅動我的學術轉向,我逐漸把研 究對象瞄準司法、特別是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踐。我對 人民法院工作的各個方面均進行了調查研究和理論 檢視,發表了數十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文章和講 話。這些文章和講話在指導全省法院工作的同時,也 在一定程度上豐富了我國的司法理論體系。

到法院工作以來,我的研究風格發生了從一般 法理學到中國法理學的轉變,更加註重中國問題、中 國經驗、中國體制、中國特色,形成了一套新的中國 法學話語體系。我的研究方法也發生了從抽象法學 到實踐法學的轉向,研究工作更多地從司法和法治 建設的實踐問題切入而不再是從抽象命題切入,更 多地依賴實證資料而不是邏輯演繹,研究成果盡可 能有利於指導實踐並在實踐中不斷接受檢驗。

除了上述研究領域之外,在 20 世紀 80 年代中 後期,我還在一段時間集中研究過法律社會學。當時,在沈宗靈教授的指導下,我與季衛東、齊海濱、曹 培等中青年學者一道發起召開了多次學術研討會, 出版了《法律社會學研究通訊》;我連續發表了多篇 關於法律社會學研究的論文,協助王子琳教授完成 了國家教委博士點基金課題「法律社會學研究」,並 於 1991 年出版了國內首部法律社會學著作《法律社 會學》。

20 世紀 80 年代以來,我也斷斷續續研究過法律 政治學和法律經濟學。法律政治學概念是我在從事 政治程序法課題研究過程中提出來的,吉林大學率 先在法學理論專業設立法律政治學研究方向,在全 國首創了法律政治學博士點。我的法律政治學研究 集中在法律與政治的一般理論、政治程序法、社會主 義民主政治法律體系、政治體制改革與法治建設、權 力制約和監督等問題上。法律經濟學,亦稱經濟分析 法學、法律與經濟,是 20 世紀 70 年代末、80 年代初 在美國興起的新的研究領域。我與齊海濱、盛洪等青 年學者一道發起召開了「法學與經濟學青年學者對 話會」,大力推進法律經濟學(經濟分析法學)研究。 在法律經濟學領域中,我著重研究法律與經濟的一 般理論、財產權(物權)、知識經濟與法制創新、經濟 發展方式轉變與法制轉型等問題。

從 20 世紀 90 年代起,我開始關注部門法哲學 (或應用法哲學)研究,主持翻譯出版了美國法律哲 學家邁克爾·D·貝勒斯的部門法哲學專著《法律的原 則—— —一個規範的分析》。這本譯著對我國學者開展 部門法哲學研究產生了意想不到的推動作用。

周:您的學術研究與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 進程是同步的,您能介紹一下具體的情況嗎? 

張文顯教授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的進程 決定了我的學術命運,也型塑了我的學術軌跡。我最 早公開發表的兩篇文章就誕生在「實踐是檢驗真理 的唯一標準大討論」過程中,也是在黨的十一屆三中 全會召開前夕,所討論的主題就是加強社會主義法 制建設。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解放了法學,也迫切需 要法學的參與。1986 至 1989 年,在改革開放的浪潮 中,我積極探索法學,特別是理論法學的改革創新,發 起並參與主持了「法學基本範疇學術研討會」,在中 共中央理論刊物《求是》上發表了《以權利和義務為 基本範疇重構法學理論》,在其他報刊雜誌發表了多 篇以「法學應是權利之學」為論題或命題的文章,助 推了法學界的思想解放,推動了法學研究範式的根 本轉換。1992 年,鄧小平同志視察南方,發表了決定 中華民族前途命運和改革開放歷史進程的重要談話。受鄧小平同志南方談話的鼓舞、鞭策和指引,我 發表了一系列有關法治與市場經濟的論文,組織召 開了「市場經濟與現代法的精神」全國學術研討會, 這次研討會的籌備過程和召開前後催生了一批諸如 「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 「市場經濟必然弘揚私法 優位、權利本位、自由平等、公平正義、效率優先」等 標誌法學思想解放成果的理論觀點。其後, 「現代法 的精神」這一課題成為法學研究的熱點和法學理論 創新的增長點,再次有力地助推了法學界的思想解 放。1997 年,黨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 義法治國家」的綱領前後,我與法學界的同仁一樣, 致力於法治和法治國家研究,努力為實施依法治國 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提供法學理論支 持。從 20 世紀 90 年代初到本世紀,我連續發表了多 篇論文,闡述建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 的重大意義和基本思路,系統研究了作為毛澤東思 想、鄧小平理論、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重要組 成部分的民主法治思想,並主編了以《馬克思主義法 理學—— —理論、方法和前沿》為代表的多部重點教 材。2005 年以後,特別是黨的十七大之後,我認真研 究改革開放新時期的法治建設,積極探索中國特色 社會主義法治發展道路,以理論的語言概括我國社 會主義法治的「中國特色」、 「中國道路」、 「中國經 驗」。可以說,沒有實踐的推動,就沒有我的學術研 究;沒有實踐的檢驗,就沒有我的學術進步。 

周:自 1977 年從事教師職業,您在這個崗位辛 勤耕耘了 30 余年,即使兼任其他領導崗位、法官職 位,也一直很重視教學工作。除了您對教學工作的熱 愛外,恐怕也與學術研究分不開吧? 

張文顯教授

傳道授業是教師的本職,育人成才是教師的 責任。作為一名教師,我熱愛教書育人這個職業,因 此,我在從事理論研究工作的同時,也十分重視教學 工作,無論是本科生教學、研究生教學,還是繼續教 育教學,我都認真對待。在擔任吉林大學法律系副主 任和法學院副院長乃至後來擔任院長時,我的工作 重心始終放在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上。在 1994 年至 2002 年擔任吉林大學副校長期間,我一直分管教學 和文科科研,同時也分管過師資、國際交流與合作 等。我強調科學研究與教學是相輔相成的,要求並帶 頭正確處理教學與科研的關係。我一方面注意在教 學過程中發現科學研究的問題、論題和課題,發掘科 學研究的資源;另一方面也著力把科研成果及時轉 化為教學內容,促進教學內容的更新和創新,把學生 們帶進法學的學術前沿和法治的實踐前沿,提高法律人才培養的質量。在我的倡導下,吉林大學法學院 進行了法學研究性課程探索,取得了成功經驗。我倡 導建立了將法律實踐與法學理論相結合的學術論 壇,將其命名為「生活中的法理」,主旨在於引導學生 「從生活揭示法理,以法理透視生活」。

我積極探索教學規律,不斷總結和借鑒教學經 驗,推動中國法學尤其是法理學教學的不斷創新和 發展。欣喜的是,這些努力得到了學界乃至相關部門 的高度認可。如前所述, 「法理學的改革和建設」項目 (第一完成人)獲國家優秀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法學 理論專業研究生教學改革」項目(第一完成人)獲吉 林省教學成果獎一等獎、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 《法學理論教育創新的研究與實踐》(第一完成人) 2005 年榮獲吉林省教學成果獎特等獎、國家級教學 成果獎二等獎,與曾憲義教授共同主持完成的「中國 法學教育教學改革實施工程」於 2005 年榮獲國家級 教學成果獎一等獎。 

周:學術研究貴在創新,也難在創新,您是如何 做到這一點的? 

張文顯教授

在我的治學過程中,我始終把理論創新作為 發展法學和整個哲學社會科學的第一要務。我認為, 創新是一個日新月異的時代所必然產生的社會意識 和動力。我們的時代是新理論生成和廣泛傳播的時 代,是理論創新的時代。我們的時代也是需要並能夠 創新的時代。實踐基礎上的理論創新是社會發展和 變革的先導,理論創新推動制度創新、科技創新、文 化創新以及社會其他各方面的創新。要實現理論創 新,必須毫不動搖地堅持以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 為指導,必須立足實踐前沿和理論前沿,必須具備鮮 明而強烈的問題意識,必須認真對待古今中外博大 精深的思想文化資源,在分析批判的基礎上繼承和 吸納其精華,以豐富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理論寶 庫。要實現理論創新,最珍貴的應當是有高尚的理 論勇氣。理論勇氣來源於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建 言獻策、提供智力支撐和服務的社會責任,來源於 對學術進步、思想進步、社會進步的執著追求,來源 於對真理的信仰和熱愛。追求真理是哲學社會科學 研究的最高境界和最高使命。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 設服務、為人類的進步和發展服務、為知識創新和 革命服務,都是通過追求真理實現的,這些服務的 過程也必然是追求真理的過程。歷史地看,正是由 于思想家、政治家們敢於突破理論禁區和政治禁 區,才推動了思想解放,推動了學術進步,推動了中 國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也正是因其無私無畏的理論勇氣他們才贏得了學術界、思想界和社會各 界的尊敬;同時,也為黨的決策、戰略方針乃至黨的 基本路線的制定起到了真正的服務和支撐作用,受 到黨和政府的肯定。

我所提出的一系列學術觀點體現了解放思想、 更新觀念和創新理論的需求,其中一些學術觀點在 國內學術界和法律界產生了較大影響,並在國外法 學界產生了一定影響。舉其要者有:

法理學是法學的一般理論、法學的基礎理論、法 學的方法論和法學的意識形態,科學的法理學體系 應由法學認識論、法學方法論、法學範疇論、法律本 體論、法律發展論、法律運行論、法律價值論、法律社 會論等基本內容構成。

法在本體上是以權利和義務為基本粒子構成 的,法的全部運行過程是以權利和義務為軸心的,法 的價值是通過規定和保障權利和義務來實現的。因 而,權利和義務是法學的分析單元,法學要實現科學 化、現代化、實踐化,必須以權利和義務為核心範疇 重構其理論體系。

前資本主義法是義務本位法,資本主義法是權 利本位法,社會主義法是新型的權利本位法,從義務 本位到權利本位是法的發展規律。權利本位的哲學 基礎是辯證唯物論,其道德基礎是承擔和履行義務 必須以享有權利為前提,其經濟基礎是市場經濟下 的產權明晰、契約自由、平等交易和利益均衡機制。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法的精神可被概括 為:權利本位與人文精神的統合,契約自由與宏觀 調控的統合,公平與效率的統合,社會穩定與發展 的統合。

依法執政的科學內涵應當是:執掌國家政權、 領導國家政權、運用國家政權,尊重、支持、督促國 家機關依法行使國家權力、必要時直接參与重大國 務活動;依法執政是通過法律的執政、法律範圍內 的執政、依照法律程序的執政、不違背憲法和法律 的執政。

「法治(法制)現代化」這一概念,既指從傳統人 治社會到現代法治社會的歷史性變革,又指法治(法 制)由傳統型到現代型的歷史性轉換;法治(法制)現 代化是包括法律制度、法律價值和法律文化在內的 意義深遠的變革過程。法律發展是法治現代化的另 一種理論表述。法律發展在基本內涵上與法治(法 制)現代化是等值的。 「和諧法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發展目 標和理想途徑,也可以說是中國社會主義法治現代化的目標定位。這一目標定位充分體現著構建社會 主義和諧社會的戰略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時 代精神,代表著我國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和建設法治 國家目標的歷史走向。和諧法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 必然要求,是社會主義法治的主旋律和表徵,和諧法 治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

「和諧法 治」概念不僅將引領我們轉換法治話語體系,從而提 升我們的法治觀念和法治實踐,而且必將豐富和創 新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理想模式、歷史任務和 實踐途徑。和諧法治的精髓是良法善治。

「聯動司法」是相對於獨立司法的概念和理念, 特指人民法院在行使國家審判權、履行國家審判機 關職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始終堅持黨的領 導,依靠黨委統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政治優勢;自覺 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依靠人大的支持排除 非法干涉,維護司法權威;主動爭取政府的支持和配 合,實現司法權與行政權的和諧聯動;積極促成法院 與社會的良性互動,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努力實現法 院系統內部上下級法院之間、不同地區和行政區域 的法院之間、普通法院與專門法院之間的互相配合、 互相支持。 

周:2008 年起,您被任命為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 院長、國家二級大法官,兼有學者身份與法官身份, 您怎麼看待這種特殊身份? 

張文顯教授

這是轉崗並非轉專業。在我看來,學術研究 偏重認知理性,以探索真理、獲得「是什麼」的認識為 最高追求,而在擔任法院院長之後,我開始偏重實踐 理性,以探索公正、獲得「為什麼」和「怎麼辦」為最高 追求。

以前的研究難免抽象,而在從事實踐工作後, 研究就變得更加貼近法律生活,貼近審判實踐,之 前的話語體系過於學術化,轉職後的話語體系就會 逐漸呈現實證性、經驗性;之前的研究課題偏重法 理學的宏大論事,側重為制度建設和法治實踐提供 理論資源,轉職後的研究更加具體,研究成果對社 會主義法治實踐、特別是審判實踐具有現實的、直 接的指導意義。 

周:您主張「法律是善良與公正的藝術」,請問您 在擔任法官這一職務時堅持的理念是什麼?

張文顯教授

擔任法官這幾年,我一直在踐行追求真理、追 求公正、追求和諧的法官職業精神。古羅馬法學家塞 爾蘇斯曾言:法律是善良與公正的藝術。我體驗到法 官就是實現公正與善良的藝術家,法官以自己的良 知和智慧維繫著法律公正和社會良善。二十世紀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最著名的大法官之一霍姆斯說過: 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我體驗到法官 就像富有經驗的「中醫」,他不是照抄法學教科書上 的處方給病人開藥治病,而是要憑藉深厚的專業知 識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分辨是非、判斷利弊、合理推 論、做出裁判。我國古代思想家孟子說過: 「徒善不足 以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我體驗到法律與道德相 結合的治國真諦,更深感培養大批高素質法律人的 重要性和緊迫性。 

周:針對當前我國法治建設,您有什麼看法?

張文顯教授

當前,我國法治建設中的很多問題有待解 決,法治建設的路還很漫長。最突出的有三個主要 問題。

首先就是法律體系滯後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步 伐。我國有些法律是多年前制定的,回應的是當時的 經濟社會發展對法律的需求,有些經過修改,有些根 本沒有修改過。這就使得多數法律需要加快修改,以 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

其次,我國的法律實施狀況也十分堪憂。由於歷 史與現實的多重原因,我國法律實施的情況較差,有 法不依的現象普遍存在,這導致我國法律缺乏必要 的權威性和實效性。針對這種情況,在完善和發展中 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同時,要更加重視法律 的實施。

再次,司法公信是社會公眾對司法制度的認同, 對司法權運行過程及結果的尊重與信服。我國目前 司法公信力不高且有持續退化的趨勢,是不容迴避 的事實。儘管社會對司法機關的評價有時候有失客 觀公允,但也確有司法體制機制和司法機關自身的 問題導致司法公信力下降。十八大報告、十八屆三中 全會決定和習近平總書記的系列講話把提升司法公 信力作為法治建設和政治文明突出問題提出來,可 以說,是有的放矢、切中要害、抓住關鍵。 

周: 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決定進 一步明確提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並對法治中國建設 所涉及的主要領域進行了具體部署。作為中國法學會 副會長, 您認為法學會應該擔任什麼樣的角色? 

張文顯教授

中國法學會是黨領導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 和學術團體,人民性、群眾性、學術性三位一體,是中 國法學會區別於其他團體的顯著特徵。

 作為人民團體,中國法學會要積极參加國家政 治協商、科學決策和民主監督,對我國全面深化改革 和法治中國建設中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踐問題,進 行研討,提出對策和建議。

作為群眾團體,中國法學會要擔當起黨聯繫法 學界、法律界廣大群眾的紐帶作用,引導法學研究人 員和法律工作者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基本理論、基本 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和法治理念,要反映廣大 會員和法學界、法律界的意見與要求,維護會員的合 法權益。

作為學術團體,中國法學會要引領、繁榮法學研 究,推進法學理論創新、法律制度創新和法治文化創 新,促進法學研究成果的推廣和應用轉化,為社會主 義民主法治建設提供豐富而有效的理論支持和對策 服務;要發揮人才、智力優勢,開展多種形式的諮詢、 培訓和法律服務,發揮人才庫、思想庫和黨在法治建 設方面核心智庫的積極作用。

從「法治國家」到「法治中國」,意味著中國特色 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升級版」的出現。國家治理體系 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必然表現為法治現代化,體現 為法治作為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既然推進國家治 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 標,那麼,推進法治中國建設,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 府、法治社會,推進依法執政、依法治國、依法行政、 依法治理社會和社會依法自治,就是貫穿於深化改 革全過程、全領域的一條主線。

全面深化改革必然要求「深刻變法」,全面深化 改革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軍事、黨建等 項制度的完善、創新與發展,也肯定要突破一系列現 行法律。適應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必然要修改許多現 行法律和制定一系列新的法律。

這些形勢和趨勢表明,我國的法治建設已經進 入新的歷史階段,並為實現「法治中國夢」開拓了廣 闊空間,為法律人施展才華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歷史 機遇,法學界、法律界深受鼓舞,信心倍增,也責無 旁貸。

黨和人民期待著中國法學會緊緊圍繞全面深化 改革中的法律問題和法治保障,緊緊圍繞法治建設 和法制改革,緊緊圍繞法學理論創新、法律制度創 新、法治文化創新,組織法學界、法律界開展協同研 究,為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中國建設貢獻應有的智 慧和力量。

周:十八大提出了「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 式」的科學論斷,為中國法治理念注入了新的要素。 對此論斷您怎麼理解? 

張文顯教授

「法治是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的科學論斷, 為中國法治理念注入了新的要素。 「法治是治國理政 的基本方式」是一個嶄新的科學判斷,這一科學判斷在人類法治文明和政治文明史上是首次提出的、具 有原創性的理論。

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來,中共 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就法治 建設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更加明確地提出了「法 治中國」的科學命題和建設法治中國的重大任務。可 以說,這是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新一屆中央領導集 體對新形勢下中國法治建設指導思想和行動綱領的 集中表達,正在成為全體中國人民的高度共識和行 動宣言。法治中國與富強中國、民主中國、文明中國、 和諧中國、美麗中國、平安中國相輔相成,共同編織 出「中國夢」。中國夢是一副壯麗的畫卷,在中國夢中 加入法治中國篇章,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 遠的歷史意義。建設法治中國,就是要在依法執政的 總綱領和總布局中,全面推進科學立法、嚴格執法、 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 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 一體化建設。

把法治上升到治國理政基本方式的高度,與十 年前中央提出依法執政是馬克思主義政黨執政的基 本方式的理念互相契合。法治是黨執政的基本方式, 也必然是黨和政府治國理政的基本方式。兩個基本 方式的提出和實踐,反映出我們黨對現代政黨制度、 政黨政治和執政黨執政規律的深刻認識,對自己從 領導人民為奪取國家政權而奮鬥的革命黨到成為領 導人民掌握全國政權並長期執政的執政黨這一歷史 地位的根本性轉變的深刻認識,對自己半個多世紀 執政經驗和教訓的深刻反思和科學總結,對自己如何擔當起執政黨的使命、如何鞏固執政地位、如何提 高執政能力、如何執政興國等根本性問題的深刻認 識和理性自覺,反映出我們黨對國家與政權建設基 本規律和治國理政基本規律的深刻認識,是黨執政 和治國理政基本方式的根本轉變。兩個基本方式的 確立是中央領導集體和全黨政治智慧的結晶,標誌 著中國政治文明的又一巨大進步。 

周:回顧三十餘年的學術道路,您能總結一下自己的治學精神嗎,以鼓勵我們年輕人成長? 

張文顯教授從1977 年留校任教到現在,我從未離開過學術研究。學術是我人生中永恆的追求。三十七年 來,我始終以學術為目標,視學術為生命。學術記載我的人生軌跡、詮釋著我的人生價值,延伸了我人生的意義,學理是我精神的無形標籤,學者是我身份的大寫符號。也唯有學術能夠映射我的青春。我的學術道路是與當代中國改革開放的偉大實踐進程同步的道路,是勤奮學習、不斷深造和成長的道路,是以法理學為主業、同時致力於拓展新研究領域的道路,是個人治學與團隊興學互動互補、相得益彰的道路,是教學與科研並重、學術與育人並重的道路,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道路,是不斷解放思想、改革創新的道路。簡言之,我的學術精神是:求真尚善、自強不息。 

周:感謝張老師拔冗接受我們的採訪,真心祝願 您在新的崗位不斷超越,帶領中國法學學術研究和 法律實踐不斷發展、創新,為偉大的法治「中國夢」的 早日實現再立新功! 

張文顯教授謝謝,也衷心祝願你們雜誌緊跟時代潮流、 銳意拓新,越辦越好!

來源:《社會科學家》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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