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王獻之拋棄了第一任妻子郗道茂,娶了公主,他是真的那麼愛權貴嗎?


唉,王獻之和潘安是一樣的啊。

潘安帥到不講理,卻只有一個媳婦。
12歲的潘安,就跟髮妻楊容姬結了婚,直至二十多年後楊去世,他再沒愛過其他人。楊氏死後,潘安先後寫了三首《悼亡詩》。
可謂字字泣血。

王獻之,王羲之的兒子,是與父親齊名的書法家,史載,「風流蘊藉,乃一時之冠」,是有多帥?
我估計比我還帥。
總之,不光長得帥,還有才,據說在當時別人沒法和他比,沒有第二個人能聚才華和帥氣於一身如王獻之者。
不僅民間有粉絲,連公主都是他的粉絲。
那時,王獻之已經跟他喜歡的人結婚了。他很愛很愛他的妻子,所以無論什麼樣的困難也沒能打擊他們之間的愛情。剛結婚的時候,雙方的父母都死了,也沒對他們的感情產生過什麼影響。
可是新安公主喜歡王獻之,於是跟原配桓濟鬧離婚,離婚以後天天跑到皇帝面前哭,天天去鬧。
皇帝也沒辦法。
她非要嫁給王獻之。

無理取鬧這招總是很有效的。
皇帝被鬧煩了,於是乾脆下令,讓王獻之休了原配郗道茂,另娶新安公主為妻。
你也知道,古時候,抗旨不尊是誅族的罪。更何況這是皇帝主動丟臉,算是求他王獻之辦這個事。
打臉這種事,後果是有多嚴重,你是知道的。
如何讓皇帝改變主意呢?
如何讓公主改變初心呢?
總會有辦法的!
王獻之就把自己腿燒爛了。

然後王獻之變成了一名殘疾人。
但,這一招,還是沒能讓痴心於他的公主變心,公主是中二啊,就算你瘸了,我也要嫁給你啊。
走投無路,王獻之只能娶了公主。
至於郗道茂,也只能休了。

於是,在王獻之後半生的日子,滿是對郗道茂無盡的思念:

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額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匹,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姊耶?俯仰悲咽,實無已已,惟當絕氣耳!

什麼意思呢?
我跟你在一起,多久都不會厭,哪怕是年復一年地看著彼此,我也很高興了。我們彼此觸著額頭,時間變得很慢很慢。我正想著和你白頭,哪知竟會以這種方式分開啊。我很難過,真的非常非常非常難過。道茂啊,我什麼時候才能再見到你呢?我每天都哭,每天都在悲傷,或許要到死的那一天才會解脫。

對啊,死了。
四十三歲就死了。
王獻之死前與人的通信,常常提到他的腳。

「晝夜十三四起,所去多,又風不差,腳更腫……」
「奉承問,近雪寒,患面疼腫,腳中更急痛……」
「仆(我)大都小佳,然疾根聚在右髀。腳重痛,不得轉動。左腳又腫,疾候極是不佳……」

那時,王獻之病重,請道士為他消災度厄。
道士說,你得說說你自己所犯的罪過。

「你犯過什麼自己都沒辦法原諒的過錯么?」
「我這一輩子,都不覺得對不起別人,惟獨跟郗離婚,我永遠永遠無法原諒我自己。(不覺有餘事,唯憶與郗家離婚)」

唉。
不知,王獻之每次腳痛的時候,會不會想起他和郗道茂那段刻骨銘心的愛,以及,他那個誓死不再嫁的妻子。

我曉得,他在夜裡輾轉反側,難以成眠。
獻之啊,你為什麼睡不著呢?
「除了疼,我再也不能和她度過我們約定的一生。」

惟將終夜長開眼,報答平生未展眉。

是這樣的。

也許這是王獻之期待的:

願無歲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度餘生。

遇見Ta,過往的那些事和那些人,都不值得去懷念了。只求和Ta一起度過餘生,像兩個在迷途相遇的孩子。

這就是最好的愛情。

=======================
聲明:直接從知乎上點轉載的不必私我,複製型轉載請註明作者豆子並給出原地址。長圖形式的微博轉載必須在微博字文上@豆子和他的朋友們 任何做成長圖的轉載形式都不得將本聲明刪除後發布。
=======================
評論中的誅心之論本來不想搭理,但看到有同學說看過評論就對王獻之呵呵了,真是不能忍。
所以說桃葉什麼的看這裡:現代快報 桃葉根本是誰都不知道,甚至《桃葉歌》的作者是誰都沒定論,大家就在討論王獻之和桃葉有一腿了。以及,說王獻之因郗家沒落而抱皇家大腿,以及王與馬共天下王獻之拒絕頂多只是貶官的言論,典型的誅心,不予回應。


王獻之家裡出自琅琊王氏,雖然此時的琅琊王已經不復王與馬共天下的局面,但是王獻之的家族依然是一等一的高門士族。所謂逼婚,伴君如伴虎,在其他朝代或許講得通,但具體到東晉,卻是講不通的,東晉的政治,接近於一種貴族的鬆散聯盟,皇權並不是說一不二的,尤其對於琅琊王家這種士族來說。

王獻之之所以接受這個賜婚,是有其必然性的。

事情的一切都與晉孝武帝寧康元年一個人的死有關,這個人就是那個「不求流芳百世,但求遺臭萬年」的桓溫。他死前一直在要求朝廷加九錫,預謀篡位。

桓溫死前,想把自己的勢力讓弟弟桓沖接手,但是他的兒子桓濟不滿這樣的安排,聯合長兄和叔叔圖謀殺掉桓沖,結果事敗,被桓沖流放長沙,徹底退出歷史舞台。

桓濟的妻子就是這個故事的女配角新安公主,這時候順理成章地離了婚。所謂政治聯姻,以政治始,也以政治終,新安公主離婚是肯定的,因為桓濟已經在政治上被宣判死刑了。

桓溫之死還帶來一個影響,郗家的式微。郗家原本是不亞於王謝的高門,此時的郗家情況是這樣的,郗道茂的父親郗昊死得早,而她的弟弟郗恢重新得到器重還要等此時只有12歲的晉孝武帝成年以後,那時的他才以文學顯。郗家的主要政治地位來自於其伯父郗愔一家,確切地說,來自於其堂兄郗超。

郗超是桓溫的謀主。桓溫最信任的謀士就是郗超,他行廢立之事,郗超都有參與。桓溫的死導致了一個結果,郗家的政治地位一落千丈,郗家已經流露了衰敗的跡象。

看到了沒有,郗道茂已經沒有聯姻價值了。這樣的變化,作為高門士族的王家當然感知到了,所以開始逐漸疏遠郗家,靠攏當時炙手可熱的謝家。

琅琊王氏到了王獻之這一代出了點小問題,王羲之的兒子們個個都很優秀,只不過都是在書法上優秀,在做官上都隨他,個個放蕩不羈,只有王獻之還靠點譜。

比較出名的王凝之,也就是著名才女謝道韞的老公,對五斗米道有點沉迷,沒少受鄙視,甚至說出了「不意天壤之中乃有王郎」,天下還有王凝之這種人。

王徽之喜歡隱居,生性放誕。

王獻之的名聲還不錯,為人也是風流蘊籍,一時之選,王家要不想衰落,他只有站出來。

而在這時候,擺脫失勢的郗家,劃清界限,而選擇尚公主,應該說只是政治婚姻中的常態了。

既然評論區問了,我在多說兩句。王獻之燒足這件事,正史里是沒有的,中國的史書有個不成文的慣例,就是傳主的本傳會記錄美事,照說燒足這件事,應該是美事,但是沒有記錄。就連號稱《魏晉八卦指南》的《世說新語》里也沒有,至於新安公主敢反覆哭鬧請求皇帝讓她嫁給王獻之,這事更不靠譜。

首先,我前面說了,此時皇帝才12歲,法海他不懂愛啊,再說此時執政的是太后褚蒜子(說是太后其實是晉孝武帝的堂嫂)。

其次,雖說公主不是什麼稀罕物件兒,可那好歹是公主啊,又不是李唐的公主,離異回娘家,天天磨著嫂子和弟弟要求嫁人,這也太騷情了些,公主請你體面些。

最重要的是,新安公主不吃香,確切地說是連晉孝武帝這個皇帝都不吃香。這裡還要說回桓溫,新安公主和晉孝武帝的父親簡文帝當初上位,是桓溫擅自廢立,把簡文帝推上皇位的,也就是說孝武帝這皇統,也不怎麼正。而此時的褚太后地位卻牢固得多,這個女人是中國歷史上首個垂簾聽政的女人,共經歷五代,四度稱制,可謂政壇的不倒翁,她還有一個身份是謝安的外甥女,新安公主要去找她哭鬧這個事,晉孝武帝估計臉都會給嚇白了:小浪蹄子,你公主不想當,老子這皇帝還想做呢。

至於王獻之思念妻子燒足一事,值得一說的是,王羲之也有腳痛,他曾經寫過「仆腳中不堪沉陰,重痛不可言,不知何以治之,憂深,力不一一。王羲之頓首。」跟王獻之的癥狀很相似,怕涼,都是重痛,而巧合的是,父子二人都有服用五石散的癖好。

那麼有一種可能是,王獻之的腳痛不是火燒引起的,而是服用五石散引起的痛風。
-----------------------------------------------------------------------------------------------------------------------
以下為推廣,我的微信公眾平台

http://weixin.qq.com/r/OUM9JcvEw5a8rY9G9xYr (二維碼自動識別)


和大人常常說伴君如伴虎,王家盛極一時,王獻之自然要考慮到他奮力抗爭的後果,個人仕途是小,萬一整個琅琊王氏都受到牽連呢?

另外,換個角度,休掉郗道茂送她回鄉,也是一種保全吧。用情感虧欠換來的性命的保全。

據說王獻之後來納妾,名叫桃葉,送桃葉回鄉探親時在渡口作別,作詩「桃葉復桃葉,渡江不用楫。但渡無所苦,我自迎接汝。」
有人說其實是在懷念郗道茂。

晉書裡面說王獻之臨終時說「不覺有餘事,唯憶與郗家離婚」
還有王獻之寫給郗道茂的信 「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額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足,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妹耶?俯仰悲咽,實無已無已,惟當絕氣耳!」

其實,我覺得古人所謂的夫妻之間情誼深重,大多出於道德束縛,不管王獻之多麼後悔,其中大部分原因也是因為身不由己的無力感和停妻再娶的負罪感,況且他根本沒有後悔的餘地,如果能重來,他還是要顧全大局迎娶新安公主。

身居高位勢必會有委曲求全和身不由己,可是人生在世不論貧富貴賤,誰不是這樣呢。生活里的苟且,不會自己消失,只能一一消化。


請去看樓上
霍真布魯茲老爺,微信號:霍老爺的小木屋 ddz_233
的回答,大意一樣,說的比我說的清楚得多
這裡是參考文獻匯總
整體修改了一下

結論就是王獻之為了榮華富貴拋棄原配。
——————————————————————————————————————
1、王獻之如果真的是愛原配要死,公主非要嫁的,王獻之又真的是高門大戶貴公子有名氣有地位的話,王獻之可以同時擁有2個妻子,即使這2個妻子是公主與士族大姓之女。這在魏晉時期是合法合理有據可循的。

《魏書王肅傳》記載:王肅自蕭齊歸順北魏,宣武帝詔「肅尚陳留長公主」。
但是這貨「在江南之日,聘謝氏女為妻。及至京師,復尚公主」
所以,《洛陽珈藍記》記載:雖然謝氏與公主互贈詩歌,和平同居。但是王肅自己「慎有愧色」

這個王肅的2個妻子,分別是謝氏女與二婚公主,由皇帝賜婚

北史,魏收傳
魏收,娶舅女,無子。時劉芳孫女,崔肇師女夫家做事,帝並賜收為妻。是人比之賈充置左右夫人。

魏收的表妹原配無子皇帝賜婚娶了崔家女,同時擁有2個妻子

安祿山,兩個妻子段氏、唐氏並封國夫人;王毛仲,妻子被封國夫人,皇帝又賜給他一個夫人,也被封為國夫人,兩個夫人每入內朝謁,同承恩賜。而且,這種風氣逐漸普及到民間。

唐安志. 唐代婚姻中的並嫡現象探析[J]. 上饒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 2006, 26(5):64-68. DOI:10.3969/j.issn.1004-2237.2006.05.016.

這個風俗一直傳到唐代。

所以,如果王獻之真的不想與妻子離婚,可以不用離婚的同時接受皇帝賜婚迎娶公主。同時代有很多人就是這麼乾的。大家也認為這麼做很正常。

————————————————————————————————————————————
2、王獻之與原配離婚這件事本身,合理也不合法,在當時的貴族社會會遭到廣泛的嘲笑。

王獻之離婚的時候,原配的父母都已經死了,弟弟們還很小,按照古代禮儀,屬於「三不出」,在現代比喻就是老婆大著肚子渣男強制離婚,社會和禮法都不支持,但人家有權任性就是拋棄糟糠妻,你奈我何?

一、「有所娶無所歸」:指妻子的家族散亡,假如妻子被休則無家可歸。
二、「有更三年喪」:指妻子曾替家翁姑服喪(丈夫的父母服喪)三年的;
三、「前貧賤後富貴」:指丈夫娶妻時貧賤,但後來富貴的。

王獻之的原配符合2條,無家可歸和為公公服喪。離婚原因只有1條無子

但是原配妻子曾生育一個女兒並夭折而且原配的年齡並不大,所以」無子「這一條也站不住。

——————————————————————————————————————————
3、公主本人沒有能力強迫王獻之離婚

王獻之再婚所娶的公主是晉簡文帝的女兒新安公主。新安公主在與王獻之結婚前,曾經被強迫離婚。

「獻之字子敬。少有盛名,。。。。。。起家州主簿、秘書郎,轉丞,以選尚新安公主。」——《晉書,列傳五十》

這個公主的生母是出身卑微的徐氏——一個後宮老透明。
公主的父親是大將軍桓溫操縱的傀儡皇帝,公主的原配丈夫,正是這個桓溫大將軍的次子桓濟小將軍。而桓溫的最大的心腹就是王獻之原配的哥哥。
這個公主沒有其他同母的兄弟姐妹或者外公一族作為助力。

程炎震云:「新安公主,簡文帝女也。見晉書孝武文李太后傳,母徐貴人。初學記十引王隱晉書曰:『安禧皇后王氏,字神受,王獻之女,新安公主生,即安帝姑也。』御覽一百五十二引中興書曰:『新安愍公主道福,簡文第三女,徐淑媛所生,適桓濟,重適王獻之。』獻之以選尚主,必是簡文即位之後,此咸寧當作咸安。郗曇已前卒十餘年,其離婚之故不可知。或者守道不篤,如黃子艾耶?宜其飲恨至死矣。」

如果,公主是在父親簡文帝在世時離婚改嫁。無論為什麼被」強迫「離婚,公主必然是被桓溫家族所厭惡的。簡文帝被桓溫扶上皇位,只當了1年皇帝就病死了。這樣一個公主要是還撒潑打滾強迫王獻之離婚,結果大概不是王獻之離婚,而是簡文帝跟他哥哥一樣被桓溫廢掉皇帝位殺全家。

桓溫於公元371年十一月廢司馬奕後,於同月己酉日(372年1月6日)立司馬昱為帝,改年號為「咸安」,同年9月12日簡文帝病逝。

如果,公主是在桓溫死後改嫁。公主的親爹死於372年年底,桓溫死於373年年初。桓溫去世前後,公主的原配丈夫桓濟因為與哥哥合謀,企圖謀殺叔父桓沖奪取桓家控制權失敗,被流放到長沙。

《晉書·卷九十八 列傳第六十八》溫六子:熙、濟、歆、禕、偉、玄。熙字伯道,初為世子,後以才弱,使沖領其眾。及溫病,熙與叔秘謀殺沖,沖知之,徙於長沙。濟字仲道,與熙同謀,俱徙長沙。

按照正常思路,公主因此被強迫離婚的可能性極大。因為在同一時間段,桓沖的親生兒子桓修迎娶了新安公主的妹妹武昌公主。顯然司馬皇族與桓濟做了切割,轉而支持桓沖一家。

372年新皇帝武帝上位,晉孝武帝司馬曜(361年—396年),年僅11歲。母親是幸運的貌醜女工李陵容。

373年,新安公主面對的情況是:公主的親爹病死,原配丈夫全家流放,公主11歲的出身寒微的異母弟弟登基,公主的親媽沒有後台地位低下,攝政太后兼公主的遠房堂姑媽對公主全無好感。

這個時間段,公主的仇人桓沖,王獻之的後台兼上司兼嫂子的叔叔謝安在幹什麼呢?他們架空了皇帝,把持了全國的政權和軍權。

桓溫死後,謝安(王家謝家各種聯姻不分家)被任命為尚書僕射兼吏部尚書,與尚書令王彪之一起執掌朝政。數月後,中書令王坦之(不是一個王)出任徐州刺史,謝安又兼總中書省,實際上總攬了東晉的朝政。桓沖擔任都督徐、豫、兗、青、揚五州諸軍事和徐州刺史,負責鎮守京口,後來又轉為都督七州諸軍事,兼任荊州刺史。

所以,373年之後,公主逼迫王獻之自殘離婚是完全不可能的。王獻之逼迫公主嫁給自己反倒是輕而易舉。
——————————————————————————————————————
4、琅琊王氏一族與司馬皇族都不可能逼迫王獻之迎娶新安公主

因為,掌握琅琊王氏實權的王導後代王瑕迎娶了孝武帝的同母妹妹鄱陽公主

新安公主無論從哪個方面來說,都被鄱陽公主全面碾壓。迎娶新安公主,對琅琊王氏來說毫無用處。


相反,王家的權勢來自王導,王獻之父子不過是王導父親王裁的弟弟王正的後代,屬於王家的旁系。而且,王羲之和他的兒子們只有名聲,沒有實權。
司馬皇族在王獻之與新安公主的婚姻中的不到任何好處。
孝武帝對姐夫的態度也很讓人無語,多年後孝武帝選女婿,有如下對話:

初,孝武帝為晉陵公主求婿,謂王珣曰:「主婿但如劉真長(劉惔)、王子敬(王獻之)便足。如王處仲(王敦)、桓元子(桓溫)誠可,才小富貴,便豫人家事。」珣對曰:「謝混雖不及真長,不減子敬。」帝曰:「如此便足。」

————————————————————————————————————————————————————
5、王獻之從這樁婚姻中可以得到好處。
原配的家族沒落,這個原配年近30也沒有生下繼承人。而王獻之作為王氏旁系的幼子,空有名聲年齡較大,很難娶到名門閨女。王獻之離婚改娶落破公主,新安公主雖然只剩公主名號,但是從12年後生女來看很可能比較年輕。如果王獻之想離婚另取,在可以娶到的女人里公主是最好的選擇。
另外,王獻之只是王羲之的第七個兒子,郗家女作為王獻之的表姐,如果真的是非常好的婚姻,為什麼沒有嫁給在當時名氣更大、年齡更加合適、更有才幹的王獻之的哥哥王徽之呢?
所以王獻之離婚與王獻之娶公主是先後2個不同的事件。王獻之只是自己想離婚,之後又在單身情況下娶同是單身的公主。
說公主破壞原有婚姻只能是給自己貼金或是後代文人的文學創作。
當然這是陰謀論,我就一說,您就一聽。
————————————————————————————————————————————————
6、王獻之自殘可能不是不想娶新安公主,可能只是婚後與公主吵架,甚至根本沒有自殘,是某個御用文人為了誇大公主在婚姻市場上不受歡迎的程度而杜撰出來的

王獻之情聖,燒腿明志不娶公主這個故事,出自王獻之死掉幾十年後某任皇帝的《打擊妒婦,和諧家庭,告全體未婚公主書》。完全是用某些不相干的實時嚇唬小孩子的。類似小明沒寫作業而且摔斷了腿,所以我們要寫作業。

「自晉氏以來,配尚王姬者,雖累經美胄,亟有名才,至如王敦懾氣,桓溫斂威,真長佯愚以求免,子敬灸足以違詔,王偃無仲都之質,而倮露於北階,何瑀闕龍工之姿,而投軀於深井第,謝庄殆自同於蒙叟,殷沖幾不免於強鉏。」摘錄自《宋書·后妃傳·孝武文穆王皇后傳附偃子藻傳》《南史·王誕傳附偃子藻傳》

備註:王誕兄子王偃,王偃子王藻。)

翻譯過來,就是娶了公主的人婚後都非常不幸福。(公主發脾氣的時候)王敦和桓溫因為怕老婆忍氣吞聲,劉惔用裝傻王獻之用自殘來違背公主的命令。王偃被冬天被扒光了捆在樹上,何瑀躲到井裡。謝庄因為夫妻打架被判刑,殷沖因為打老婆被強制離婚。

王獻之燒腿這件事只有這一個證據,其他資料全都引用這個資料。所以孤證不立,也沒有反對材料。而且所謂違詔是不想娶還是婚後出了什麼事情不聽皇帝指揮完全不知道。

但是,首先在那個裝逼時代,不要說娶公主,就是讓人去當官,不推辭3遍鬧著上吊一回都是會被大家恥笑的事情,也不能肯定王獻之一定沒燒腳。

其次,這裡面舉得其他幾個例子,都很值得懷疑。所以,也可能是寫這個文章的人自己杜撰的,畢竟看這個文章的人是未婚的公主,她們不太可能知道也不太可能在意這些事情的真假。

王敦懾氣就是說王公子不敢說話了,這個純鬼扯。王敦是王導的堂哥,貴公子出身但是老農民作風的在當時非常有名,司馬炎腦袋如果正常沒必要逼著這麼個人非娶自己的女兒不可。這貨結婚當天喝了洗手的水吃了塞鼻子的棗並被公主及女僕嘲笑的故事廣為流傳(記載在世說新語中),看得出來公主覺得嫁給這麼個貨自己很虧,王少爺覺得娶了公主自己開心的找不到北了。當然後來這貨掌握兵權後就把公主的所有女僕送去做了軍妓,還把公主本人孤身一人丟在逃難的流民里,導致公主失蹤。

桓溫斂威,這位婚後懼內有據可循,但是這主要是老婆比較厲害,動輒白刀子進紅刀子出。另外桓溫的公主老婆因為讚許老公的美貌小妾」我見猶憐「名傳千古(桓宣武平蜀,以李勢妹為妾,甚有寵,常著齋後。主始不知,既聞,與數十婢拔白刃襲之。正值李梳頭,發委藉地,膚色玉曜,不為動容,徐曰:「國破家亡,無心至此,今日若能見殺,乃是本懷。」主慚而退。——《世說新語·賢媛》)

真長佯愚以求免,劉惔的妹妹是謝安的老婆,本人以」居官無官官之事,處事無事事之心「在我國歷史上留下了濃墨重彩的一筆,娶公主之前就已把別人說暈名震天下,是當時最有名的清談家(裝逼大賽總冠軍)(世說新語·賞譽第八》:王仲祖、劉真長造殷中軍談,談竟,俱載去。劉謂王曰:「淵源真可。」王曰:「卿故墮其雲霧中。)這個人有個野心家親媽,精明算計教育兒子如何假裝謙卑博取大名,這樣的母子不可能不想娶公主,這個事迹就算是真的估計也是裝逼。(《晉書·卷七十五·列傳第四十五》:惔少清遠,有標奇,與母任氏寓居京口,家貧,織芒屩以為養,雖蓽門陋巷,晏如也。人未之識,惟王導深器之。後稍知名,論者比之袁羊。惔喜,還告其母。其母,聰明婦人也,謂之曰:「此非汝比,勿受之。」又有方之范汪者。惔復喜,母又不聽。及惔年德轉升,論者遂比之荀粲。尚明帝女廬陵公主。)

王偃無仲都之質,而倮露於北階。其實這是婚後的夫妻打架事件,而且最後以男方的哥哥出面保護弟弟結局。王偃是當時著名的軟柿子。

何瑀闕龍工之姿,而投軀於深井第。這個更扯,人家夫妻感情好的很,連帶著老公全家升官發財,老婆發脾氣老公躲井裡,換現代比喻就是老婆發脾氣老公睡沙發,只能證明老公是個好人。


正是自己比較喜歡的一段歷史,姑妄答之。
樓上幾位答主儘管都嘗試分析了原因,但是時間線並沒有很清晰。

根據余嘉錫《世說新語箋注》,王獻之和新安公主再婚發生在咸安二年(公元372)年。桓溫死於寧康元年(公元373年)。桓溫死前,權勢熏天,而作為桓溫謀主的郗超也是處於一種超然地位。桓溫鎮姑孰,郗超在朝中為中書侍郎替桓溫謀,王坦之謝安拜謁郗超,王坦之不耐,謝安說「不能為性命忍俄頃邪!」。在這種情況下,儘管郗超和他爸爸政治傾向不一樣,但是高平郗氏實際地位還是很高的(如果桓溫篡位成功,郗超就是頭功,參見蕭何張良長孫無忌之類的),王獻之無論如何都沒有理由休掉郗道茂取新安公主啊。如果王獻之要富貴權力,緊跟郗超助桓溫篡位無疑是最便捷的途徑。
而且家族原因也不成立,琅琊王氏和高平郗氏同屬山東士族,聯姻很正常。王羲之就娶的是郗超的姑姑郗璇。這樣看來,王獻之娶的是自己的表妹,如果沒有迫不得已的原因,郗璇會讓兒子王獻之休掉自己的侄女么?
如果劉孝標的注不靠譜,王獻之和新安公主並不是咸安二年再婚的。假如再婚時候郗超,桓溫都死了,高平郗氏勢力削弱。但是謝玄續弦是桓氏,王坦之的兒子也娶了桓溫的二女兒也沒見桓溫死後離婚清算啊?
最後,假如真的是為家族計,王獻之和新安公主是政治聯姻。為什麼司馬皇室一定要選王獻之呢?王羲之雖然現在很出名,但是當時官職並不高右軍將軍,會稽內史,死後贈金紫光祿大夫。遠不及同為琅琊王氏的王彪之(謝安讓袁宏反覆改文的時候,曾找王彪之謀劃)一系,為何家族聯姻皇室的重任會落到王獻之身上?
綜上,在下覺得王獻之和郗道茂離婚,非是王獻之貪圖富貴貪戀權勢。


唉,看南朝史,整個三百年就是王謝桓郗蕭他們幾家來回玩來玩去。是真正的「皇帝輪流做,明年到我家」。幾家門閥都是大股東,什麼世面沒見過。皇帝不過是董事長,又能高到哪裡去?

一個門閥家族如果不當皇帝,任你改朝換代,只要有股份照樣玩得轉。除非股東當膩了,自己上去董事長,結果被推翻了斬盡殺絕,才會股份清零退出政治舞台。

這麼想來,王獻之堂堂琅邪王氏,皇帝合伙人,南朝大股東,要是狠下心來,跟你司馬董事長誰也不虛誰。單單從動機上來講,有何必要去攀皇家高枝?

————————————————
不過轉念想,以王家勢力,觸怒皇家,不應此婚也是可以的,不過要冒些風險罷了。
王獻之,或者說,也許是在王家逼迫後的王獻之,最後還是選擇了隱忍。情比金堅最終還是堅不過家族利益考量。王家雖然勢大(王導之時可以說是門閥之冠),畢竟文弱家風。書生忠貞的極限,到頭來也不過死前施捨一句嘆息罷了。不說後世的大老粗吳三桂,若是換了當時的桓家,無論桓溫桓玄哪一個,驕縱跋扈,指不定就帶兵打進皇宮了。

百無一用是書生啊。


夫妻深情被逼休棄餘生無盡懷念這個梗簡直太爛了,女頻文都太沒這麼矯情的。關鍵是還是賜婚,作為一名已婚名士被皇帝像主人給寵物狗配種一樣的「賜婚」,王名士和其家族居然同意了。這是一種什麼精神啊!所以人王謝是世家,這一份彈性(忍功)是世人學不來的,還能輿論給自己洗白~鳥不起。有些答案讓我覺得知乎也開始走心靈雞湯陸琪風了么?哦,還很知音,我十四歲之後就不相信了。
東晉是門閥士人坐莊的時代,流水的皇帝鐵打的世家,能同意皇帝的「賜婚」,那絕對是同意了而不是被逼無奈好怕怕「皇上不高興,腦袋就掉了(語出《還珠格格》小燕子)」。所以有人說君命難違什麼的真搞笑(前輩董卓曹操發來賀電^ω^)。
還有人說字如其人,王獻之寫得一手好字又是名士自風流,簡直男神啊男神(秦檜蔡京嚴嵩表示不服:我們字也寫得好!!!!!! (?òωó?) )
總而言之,王獻之被賜婚這事,對世家名士來說簡直恥辱,對王家來說一筆就那樣的買賣,對他自己來說是暗爽還是不爽就不知道了。廣大女性同胞居然還認為此人情聖,牛不喝水強按頭,他不同意皇帝拿他沒辦法,拋棄原配尚公主就因為輿論引導覺得他是被逼的就ok了咩(○?ε?○)
最後的最後,寫得出相顧無言惟有淚千行的也寫得出一樹梨花壓海棠!文人就私生活而言多流氓d(?д??)


郗道茂是王獻之舅舅家的表姐。

田餘慶先生的解讀,認為是郗家沒落之後,王家嫌棄郗家,王獻之他媽,也就是王羲之他老婆(東床快婿故事中未出場的女主角)對王獻之他舅舅說,以後不要經常來王家了,謝家(謝安家)的人來了,王家熱情的很,你來了,人家愛答不理。

王家門第高,但是門第也需要實力的支撐,王家已經沒有了地盤和軍隊,雖有高官也大多不在真正的執政核心團隊里,這樣的話,和皇族結親,也是一個選擇。前面的回答中有說如果抗旨不尊會怎麼怎麼樣,其實東晉的皇帝和明清時代的可不一樣,大家可以回憶一下中學歷史課本中學過的魏晉南北朝士族門閥的有關知識。所以,王家可能也並不一定那麼被動。
田先生的解讀有自己的思路,也有一定的可能性。但並非一定是歷史的真相。

特別當我看到這段話時: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類之暢,方欲與姐極當年之足,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姐耶。俯仰悲咽,實無已已,惟當絕氣耳。

的確很感人。

當然我知道即使這段話真是王獻之寫的,歷史上能寫出這樣優美詞句但實際上是花花大少的人其實很不少。

如果把這些都忽略,單純看做一個凄美的愛情故事,也很好。

附贈一個關於王獻之(字子敬)的故事:王子猷、子敬俱病篤,而子敬先亡。子猷問左右:「何以都不聞消息?此已喪矣。」語時了不悲。便索輿來奔喪,都不哭。子敬素好琴,便徑入坐靈床上,取子敬琴彈,弦既不調,擲地云:「子敬子敬,人琴俱亡。」因慟絕良久,月余亦卒。

子敬子敬,人琴俱亡。


媽蛋,說明了一個道理,有錢有權當小三都這麼牛逼!


在中國古代,大家族成員的婚姻從來不是個人選擇,而是家族結盟的需要。
所以,個人感情如何其實不重要,家族利益才是最重的。


寫這些信的時候怎麼不想想當初怎麼就把別人休了,休了就算了,還心心念念用那些看似痴情的文綁著人家,成了王郎情深的美名,全了郗姐一生的孤寒~


恰巧中午讀了蔣凡教授的《世說新語的讀法》。其中第六章講的就是東晉時公主的婚姻,王獻之和新安公主就是其中所舉的 一個例子。下面的觀點大多是上述之書里的,個人覺得很中肯。
王獻之與郗道茂的婚姻確實是個悲劇,因為被活生生拆散了。為什麼呢?因為他不但人長得帥,「少有盛名,而高邁不羈,雖閑居終日,容止不怠,風流為一時之冠」,「一時之冠」,想想該有多帥!而且還有才華,隨手寫的字就足以我等膜拜了。放現在也是偶像級的人物。所以吶,被皇上看上了,皇上想,這麼好的男子,就「嫁」給我女兒吧!(公主都很強勢的)當時王獻之已經娶郗道茂為妻了,感情還不錯。但沒辦法,雖然琅邪王氏家大勢大,但這時已經大不過皇帝了(王獻之祖輩還趕走過皇帝,因為不爽)。於是只好和郗道茂離婚了,被迫「尚公主」。但他不快樂,因為在這段婚姻中他與老婆的關係是臣與君的關係,沒什麼自由和尊嚴可說的,遑論愛情。但他對原妻是有感情的。他病危的時候,道士做法祈求上天,道士問他說,「由來有何異同得失?」,你有沒有什麼虧心事啊?王獻之回答說,「不覺有餘事,唯憶與郗家離婚」,就是說,我這一生,無所愧悔,唯獨對不起離婚的郗家妻子。讀來都讓人唏噓,不說當時王獻之的內心該是如何悲涼內疚心情了。
題主問是不是王獻之真的那麼愛權貴,才與郗道茂離婚,不是的。他是愛權貴(他本身就是權貴),但不是因此與妻子離婚。他是琅邪王氏的人,放在民國相當於孔家宋家之類的。他的妻子郗道茂的家庭和他差不多,也是當時的名門望族。王羲之的老婆就是郗道茂的親姑姑,論下來其實郗就是王的表妹。為什麼說王獻之還愛權貴呢?因為門第觀念,就是我出身很高貴,那些鄉下人土包子甚至一些暴發戶我都是不屑的。舉個例子,也是書里的。說王子敬兄弟(子敬就是王獻之)去看望他們的舅,媽媽的兄弟嘛,總得尊敬,怎麼去見的呢,「躡履問訊,甚修外生禮」,客客氣氣的。但是等到舅舅的兒子,也是子敬的表哥死了,失去了實權人物,他的態度就變了。「皆箸高屐,儀容輕慢。命坐,皆云:『有事,不暇坐』。」氣的他的舅舅說他們是「鼠輩」。這樣的例子還不少,比如他就看不起當時一個名士習鑿,因為習鑿是庶族地主,出身卑微。「愛江山愛美人」是不衝突的,但在當時來說,對王獻之來說,卻不行,憋屈的只好自虐來泄憤,「炙足以違詔」,燒腳啊,但沒用。悲劇呀!


題主看問題不能只看一面,王獻之也抗爭過,他為了不娶公主把自己腳燙壞了,結果公主楞是要嫁給「殘疾人」。另外,人家王家本來就是權貴,王庾桓謝不就是他們家嗎?不用捧皇家臭腳


不覺有餘事,唯憶與郗家離婚。 《晉書》

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類之暢,方欲與姐極當年之足,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姐耶。俯仰悲咽,實無已已,惟當絕氣耳。 《淳化閣帖·王獻之奉對帖》(傳為王獻之離婚後寫給郗道茂的信箋)

只能說王獻之的整個婚姻是其背後的王氏,郗道茂背後的郗氏以及新安公主司馬道福背後的司馬氏(皇族)三方政治關係的一個縮影。這也是個人在古代,尤其是東晉這樣一個門閥政治時代的無力。


以琅琊王氏他用不著攀附司馬家。但是當時的王氏也不會為了這麼件事兒去展現一下自己不把司馬氏放在眼中的威力,換句話說:不值得。
五姓也好,其他所謂世族也好。有強力人物才有資本,沒有的話,除了姓氏什麼都沒有了。等到姓氏不被人放在眼裡,也就徹底完蛋。


他沒學會他爸的「向之所欣,俯仰之間以為沉寂」


史載簡文帝女新安公主司馬道福嫁與桓溫次子桓濟,婚後夫妻不甚和睦,值桓溫病重,欲將大權交給其弟桓沖,桓濟與長兄桓熙密謀想要除掉叔父桓沖,事敗,桓熙、桓濟俱流放長沙,桓溫一氣之下病情加重,神魂顛倒,白日見鬼,一代雄傑,死於病榻——桓濟流放,新安公主司馬道福自然不會跟著去長沙受苦,便與桓濟離婚,回到建康。
那時簡文帝已駕崩,繼位的是新安公主的弟弟司馬曜,司馬曜才十多歲,對長姊是言聽計從,新安公主少女時便愛慕王獻之,王獻之少有盛名,高邁不羈,閑居終日,容止不殆,工草隸、善丹青,風流為一時之冠,新安公主司馬道福暗戀久之,因與桓濟定親在先,而且桓氏勢大,只得嫁過去,沒想到還有身得自由的日子,又得知王獻之妻子郗道茂無子,便反覆向皇太后央求,又求皇帝司馬昱下旨,命王獻之休妻—。
王獻之宦情淡泊,熱衷於書畫藝術,表姐郗道茂美麗貞靜,夫婦二人情趣相近,雖未育有兒女,但感情深厚,相約一生相守,哪料得晴天霹靂,詔下九重要生生拆開他夫婦,這也是郗超死後郗氏衰微的緣故,不然皇帝也不敢下這個旨意。
王獻之深愛表姐郗道茂,想不出別的辦法抗旨,便用艾草燒傷雙足,自稱行動不便,以自殘來拒婚,沒想到新安公主不在乎,聲稱即便王獻之瘸了也非嫁王獻之不可——可憐的郗道茂,為了不使王獻之為難,收拾行裝黯然離開烏衣巷,她父親郗曇已去世,只有投奔伯父郗愔,矢志守節,終身未嫁。
而王獻之被迫娶了新安公主,也是一輩子抑鬱寡歡,當年為拒絕燒傷的雙足,導致四十歲後行動不便,臨終時,天師道首問王獻之有何可懺悔的,王獻之道:「不覺餘事,惟憶與郗家離婚。」
這是一個比陸遊與唐婉更凄美深情的愛情故事,與陸遊那《釵頭鳳》詞相比,王獻之離婚後寫給郗道茂的信更讓人惻然——「雖奉對積年,可以為盡日之歡。常苦不盡觸類之暢。方欲與姊極當年之足,以之偕老,豈謂乖別至此!諸懷悵塞實深,當復何由日夕見姊耶?俯仰悲咽,實無已已,惟當絕氣耳。」

———承自三痴


長得帥、又有才看來未必是好事,終於知道我為什麼這麼屌絲了,原來是上天對我的愛護。阿彌陀佛。


節選自 世說新語

王子敬病篤,道家上章,應首過,問子敬:「由來有何異同得失?」子敬云:「不覺有餘事,唯憶與郗家離婚。」


不論和好表妹,還是公主殿下,都是政治安排。前者代表江北流民武裝,後者代表宮廷勢力。和不同的人結婚,是家族為政治存續的不同選擇,這是一個貴族/門閥的責任和功能。


推薦閱讀:

你所見過最具正能量的圖片有哪些?
如何看待沈夢辰在火星情報局上聽《認真的雪》然後大哭?
為什麼這麼多人反感文藝青年?
你會用父母的養老錢買房嗎?
「讓前任後悔」是種怎樣的體驗?

TAG:歷史 | 情感 | 愛情 | 人文 | 歷史人物 |